写这篇序的时候,我人在日本的学校宿舍,所以本来要帮我代写序的朋友,只能让你下次代笔啦!
先来聊聊北极公寓的起源好了。其实写北极公寓的构想,只因为一句话──物以类聚。有人说,性质雷同的人容易聚在一起,于是我想,就算再怎么孤僻不爱说话的人,也许有某种雷达,会找寻类似的同伴窝在一起吧!
由这个点发想,马上跳出来不同类型的冷冰冰主角,有呆呆的冰冷,也有温柔的冰冷,也有火爆的冰冷,虽然个性上还是有点不一样,但是就是冰~在一起嘛。
想到这几个主角后,该怎么收拾……口误!应该说怎么配成对就更有趣了,是什么样不怕死的男女主角才能够一一融化这些冰块呢?然后,就是你们手上这本书宝宝的诞生啦!
老实说,我觉得爱情没有一定公式,因为人是活的,不会照著死的公式走。但是两个人如果要相恋或者最后终成眷属的话,我想有一定的模式。
就像一个老掉牙的笑话,冰箱里有头大象,你要如何把长颈鹿给放到冰箱里一样。
答案是,把大象拿出来,然后长颈鹿就可以放进去啦。
而这几个冰到不行的公寓主人翁也是一样,要怎么掳获他们的心呢?当然先得敲开他们的冰砖外壳,最后再用热情融化他们的心喽!(迷之声:你打算三本书都用这种模式鬼混过去吗?)
哈,当然是……不是啦!(我怕说是的话,编编会打我,读者会唾弃我><)
所以,还是请读者们先忽略这些废话,赶快欣赏书宝宝吧!小作者要下台一鞠躬了。
P.S.:故事里的小房东,那个名字是被玛奇朵弟以无比的坚持,强迫我一定要用他的名字,所以如果你在翻阅的时候看到一个很熟悉的名字的话,你可以问问本人是不是他喽!(他还要求我把他写得帅一点,真是的~)
楔子
踏著缓慢的步伐走向目的地,李韦莹嘴里忍不住碎碎念著。
都怪家里的女人们胡乱把爸妈留下来的房子租了出去,每逢要收房租的时候又指使他卖命,也不想想看她们不敢来,他也不敢啊!一脸哀怨地停下脚步,远看著那栋自家公寓。
一想起里面的住户,他就浑身冷了起来。
明明是夏天,而且出门前看了新闻,说今天刚创下今年的最高温。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靠近这栋公寓,他就觉得冷,甚至想回家把所有厚重保暖的外套全都套上身,再跨进这“北极圈”里以防被冻死。
当然,这里不是真的北极圈,只是一栋四层楼小公寓罢了。
但是这里真的很冷。
不只是外表用纯金属的外墙给人冷硬的感觉,三个前后搬来这里至少三年的住户,从来没有访客,而且像是说好似的,全都挂著冷冰冰的表情,只是程度不同,让他每次来收房租总是心惊胆战,偏偏这栋北极公寓的房租是他生活的最大依靠。
认命地拿出钥匙卡一刷,公寓大门应声而开,明明是假日,这栋公寓还是寂静得像没有人住。
穿过一楼从没有使用过的交谊厅,他熟门熟路的从楼梯上了二楼,停在二楼的大门前按了下门铃。
一阵沉稳的脚步声传来,然后大门一开,就见一个黝黑不苟言笑、身材魁梧的酷哥,手上端了一个装满饲料的大碗。
“厉大哥,我来收房租。”
厉振国,二楼住户,也是最晚才搬进来的住户,不过跟楼上两个房客比起来算是比较正常。
男人点点头,回头进屋里,过了一会儿拿出一个信封袋递给他。
登!第一个任务完成了!他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
来这里收房租的唯一好处是这里的住户出手大方,房租只会多不会少,剩下的让他这个饱受家暴的小弟买热补品解解冻养养身子。
二楼大门关上,继续往三楼前进,但这次在按下电铃前他稍稍踌躇了下。
今天应该不是三楼的地雷日吧?一想起上次差点被主机板砸脸的恐怖情景,他忍不住颤抖。
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传来,大门被打开,屋主明明拥有一张甜美的脸蛋,却浑身散发冻死人的冰冷气息。
“唐姊,我……我来收房租。”一句话他讲得心惊胆跳,只因为眼前这个个头还不到他肩膀的女人。
一张支票直接扔给他,然后大门立刻关上,完全不把他这个房东看在眼里。
唉~她是这栋公寓里的唯一一朵花,唐晚霜,虽然长相甜美可爱,可惜是一朵会刺人的冷冻花。
收好支票,仿佛楼上住著妖怪,他大气不敢喘一下的步上通往四楼的楼梯。
依照惯例,几乎是他一踏上四楼,住户的大门刚好打开,一个俊美男阴森的杵在门口,让他差点吓到心脏病发。
“我……我……”别杀我啊!抖颤的声音让他都忍不住想骂自己是卒仔。
递出一张支票,然后男人看也不看他一眼直接将大门关上,四楼又是一片悄然无声。
拿著支票,李韦莹像是逃命似的一口气从四楼冲到一楼公寓门口,庆幸自己从地狱平安回到温暖的人间。
他抬头看著似乎罩著千年寒冰的公寓,他摇头叹气。
唉~北极冰山因全球暖化而极速融化,他看这群怪房客在这世上大概没有克星。
要等他们融化?难喽!
第一章
清晨六点,天蒙蒙亮,朝阳半遮在远处的大楼后,凉风轻拂,这是一天中最宜人的时段。
深蓝色床单上半裸的男人一跃而起,跨著稳健的步伐走进浴室,五分钟后走出来。
少了刚睡醒的恍神,男人俐落地打开衣橱,里面挂著一整排同样款式颜色的衬衫及牛仔裤,他依惯例从最右边拿起熨烫好的衬衫和牛仔裤后,关上衣橱。
换好衣服,他步出房门,玄关处放著一个大铁笼,里面的生物听到开门声后不断撞击笼子,似想留住主人的脚步。
男人不为所动,先打开冰箱拿出冷藏三明治丢进微波,然后再拿出一袋的蔬菜、一袋的水果,还有一包五谷杂粮放到桌上。
从洗手台旁拿出大型钢盆,将刚刚拿出的食材依照比例倒入,适当的搅拌后,将钢盆放进大笼子里,当然他没忘了顺便拿起旁边的宝特瓶替笼子里的水槽加水。
例行公事一做完,他慢条斯理的解决掉微波好的三明治,喝掉一大杯水,将所有东西收拾好之后,他拿起登山包和钥匙出门。
从起床到出门,他没说半句话,甚至连一个音节都没有。
这就是厉振国一天的开始。
***
六点五十五分,蜡笔小新的闹钟声准时响起。
夏冬莓咚一声从床上掉下来,手脚并用的一路与缠住她的棉被奋战,好不容易挣扎到阳台边,嘴里还不断嘟囔,“快点!快点!”
睁著惺忪睡眼,在这几乎只有老年人还有学生才会早起的时段起床,对昨晚研究食谱到深夜的她来说,实在是个大考验,但她还是爬起来了,不像童话故事的女主角那样优雅的醒来,而是连滚带爬的滚下床。
六点五十八分,她聚精会神的盯著对面公寓。
七点整,对面公寓的大门走出一个面无表情的猛男。
看著他,夏冬莓垂涎的口水几乎要落地,双眼像百瓦灯泡瞬也不瞬地瞅著他。
结实的胸肌,虽然藏匿在衬衫之下,但是骗不了她的锐眼,那几乎快撞到门楣的身高、性格的脸蛋和不苟言笑的表情,当然最重要的是那挺俏的臀部,在在都是让她每天早上不畏风雨准时起床保养眼睛的最佳动力。
三个月前因为之前住的公寓要整修,她才搬到这里,在一次偶尔早起让她发现对面公寓的猛男先生后,不管前天晚上多晚睡,就算会爆肝死都要爬起来看猛男先生出门上班的这一刻。
经过这三个月来的每天观察,她发现,猛男先生还真是个生活超规律的人。
早上七点准时出门,下午五点准时回家,晚上几乎从不出门,除了到附近的超市补给生活用品外。
最重要的是,这么规律的生活里她没看过半个女人在猛男帅哥的身旁出没。
虽然这对她来说是个好消息,但是基于女人的矜持还有猛男先生的冷脸,她依然每天窝在这小小的阳台上观赏猛男先生就满足了。
毕竟对一个恋爱经验值等于零,不管工作或生活又几乎窝在家里的宅女而言,那种猛男帅哥的层次太高了,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
迷恋的眼神看著猛男帅哥骑著重型机车消失在远方的尽头,夏冬莓挠挠耳,打著呵欠慢慢踱回房里重新倒上床睡回笼觉。
希望今天的梦里能够有猛男帅哥的身影!
如果他身上的衬衫和牛仔裤可以换成诱人的泳裤的话,就更好了。
***
一觉醒来,夏冬莓神清气爽的看了看闹钟,十二点多一点,刚好是中午的觅食时间,打了个大大呵欠后,起身打算洗个脸、吃个饭后再继续昨晚未完的工作。
不过人算不如天算,脚才刚碰到地,电话声刚好响起,她想装死都不行,因为来电显示电话那头是她的衣食父母。
“陈姊好啊,不知道这么早打电话给我有什么贵事?”
“跟你这种好命在家打卡给自己看的人来说可能没什么意义,但是对我们这种死上班族来说,十二点多可是不早了。”电话那头不停翻阅资料的陈姊挖苦了下夏冬莓。
“嘿嘿,别这么说嘛。”她每天努力工作到三更半夜,要她跟一般上班族一样天天早起赶打卡,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好啦!废话少说,我是要跟你谈一下专栏的问题。”陈姊不浪费时间,随即把话题绕回工作上,“你拿纸笔抄一下。”
“喔,好。”将话筒夹在耳边,夏冬莓跳啊跳的,跳到昨晚工作的地方捞出纸和笔,“OK,可以说了。”
“你也知道最近养生风气很流行,所以我们这期杂志打算用有机栽培植物做一个特别企划,除了相关的农家栽培访问外,希望后面附上几个简单食谱,只不过这次希望编撰食谱的作家可以亲自采访农家,这是这次比较特别的地方。”
“什么?!”夏冬莓不可置信的大喊,“我只是负责编撰食谱,还有写些营养成分,为什么这次还要我亲自去采访农家?”
想到农家,她就只能联想到他们总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形态,刚好跟她完全相反,要她去采访,简直是叫一只吸血鬼大白天出门──太为难她了。
陈姊稍稍拿开电话,等她叫完后才说:“小姐,所以才说这是一个特别企划。如果跟往常一样的话,那还叫什么特别企划?你试著想想看,清晨时分你拿著完全没有农药的新鲜蔬菜清脆的咬下一口,把一大堆的营养成分一口吃进自己肚子里,然后吸一口新鲜空气,你不觉得这就是现代人追求的极致养生嘛?”
“请问,我去享受极致养生和要我去采访农家有什么关系?”平常粗线条的夏冬莓这时候可精明了,立即提出反问。
“有什么关系?你竟然问我有什么关──”好像真的没什么关系,但是没关系也要拗到有关系,谁教这时期特别企划太多,已经没有人手可用了,只好把脑筋动到她头上。“当然有很大的关系,你想想看,你平常在专栏上老是写该如何养生、该如何吃才会健康,结果呢?
“你的生活习惯却是日夜颠倒,像个见不得光的吸血鬼,吃的东西又全是微波食品,要不然就是油腻腻的便当打发一顿,完全浪费了你的好手艺,更不用说什么健康养生了。”
“所以呢?”说了一大堆,重点她还是没听出来。
“为了不欺骗读者,也为了你的健康著想,这种极致养生的访问当然要由你去喽!”不换气的掰完最后一段话,陈姊都开始佩服自己的胡扯功力。
“是这样吗?”听起来有道理,可是好像哪里怪怪的……
“没错,就是这样!”快狠准的打断她的思考,陈姊再接再厉的继续催眠她,“我先跟你说一下这次的专栏方向是什么,你先抄下来。”
“喔。”乖乖的点点头,夏冬莓认真的听著,然后将重点速记下来。
她才刚停下笔,电话那端马上交代,“其他的注意事项,还有农场的地址和访问时间,我整理好之后再传真给你,就这样啦!”
虾米?什么叫做就这样啦!等等──
还来不及抗议,陈姊早已挂断。
她立刻回拨,听著电话那头传来忙线的嘟嘟声,她就算还有些许睡意也被惊醒了。
陈姊,我不要啦!
***
“老板,吃饭了。”年轻的陈大年探头进农场的研究室,却不敢踏入半步,因为怕惊扰那个正专注看著显微镜的男人──厉振国。
据说厉老板是农场的主人,但实在不像,因为他一整天几乎都窝在个人研究室里,偶尔会到他专用的苗圃去看新种苗的成长状况外,几乎不曾看过他出现在其他地方。
当然吃饭的时候他会出现在食堂,只是用餐时间一到就必须有人“亲切”的来提醒一下,而通常这个工作就落在资历最浅的他身上。
对厉老板,他怀著既崇拜又敬畏的心情。
厉老板的种种伟大功绩他都知道,譬如成功的让两种农作物合而为一种更具经济价值的作物,或是改造香草植物的特色,让一般农作物也可以在叶片中散发出害虫不敢接近的气味,让农作物即使不用喷洒农药,也可以减少有机农业的人力问题等等。
他来农场工作,就是想要在厉老板身边学习。
想像很美好,但是现实却是残酷,就算他再怎么有心想学习,但是厉老板不说话他也没办法啊!
平时一整天听不到厉老板说一句话是正常,一整个星期听不到他说一句话也很普通,据前辈的经验,听说最高纪录是即使和他整天相处三个月连一个状声词都听不到。
但是也因为这样,农场里的人对于厉老板的景仰,更有如滔滔江水源源不绝。
陈大年没注意到因为他那太火热的视线已经让厉振国疑惑的转过身,不明所以的看著他。
农场里新招募的年轻人为什么老是用这种奇怪的眼神看著他?虽然这些眼神还不至于让他不悦,但是那太过火热的注视实在让人没办法不去注意。
就像最近每天早上,他总觉得有个视线如影随形的跟著他,让他心神不定。
或许是他多心吧?
察觉到厉振国投射过来的质疑眼神,陈大年才猛然回过神,“没事、没事,老板!”
点点头,厉振国直接越过他,走出研究室。
研究室和餐厅中间有一座藤蔓造型的矮拱桥,走在上面可以看到大门的情况,厉振国平常不曾注意,但今天他的视线却忍不住被从大门方向那个以蛇行步伐走来的女访客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