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大姊,我很听话的。”他点头后,扮了个鬼脸,两排牙齿白得闪光,笑得好不灿烂。
“好吧!我们走了,把你的小箩筐背好,我们先摘紫蓝果,再采蜂巢,大姊在蜜蜂出没的地区观察了几天,发现它筑在低矮的枝桠上,约有一张凳子大小……”
说着说着,两人渐渐的上山,待来到目的地后,季薇停下了脚步。
蜜褐色的蜂巢并不明显,被茂密的树叶覆盖住,几只巡逻蜂在附近来回的飞着,若非眼力佳,还真看不到隐在树丛间那一团蜂蜜正浓稠地往下滴在枯叶上的蜂巢。
就定位的季薇没让福哥儿靠得太近,她以看守箩筐里的果子为由让他远远的避开,她测了测风势,取出打火石,很缓慢的移动至之前准备好的干草上点火。
火都还没点燃,就先冒出一大堆白烟,烟雾弥漫,熏得人直流眼泪,季薇要的就是这个不会引起森林大火又能达到目的的效果……
第三章 初相识就先逃命(1)
“小心,有危险,快跑!”
小心什么?哪里有危险?
才刚顺利摘下蜂巢放入箩筐里,并拿出新割的草将箩筐口密实压好的季薇,都还没回过神来就已被人强行拉着跑,她有些反应不过来的看着一手拉着她、一手拉着福哥儿的男子的后脑杓,脑子一点点的运转,把飞走的神志全部捉回来。
不过不管是不是真的有危险,她的原则是先跑再说,她也是个爱惜生命的人,绝不拿重活一回的性命开玩笑。
突地,耳边传来嗡嗡的声响,近在头顶,她神色一紧的想到:糟了,难道蜂巢不只一个,她摘了一个却惊动到另一个,现在蜜蜂全体出巢,以有毒的尾针攻击敌人?!
思及此,季薇跑得更快了,连箩筐都不拿的直接丢下,好在已盖上长草,压得紧实,原来的蜂儿想回巢也不太可能了。
“往左边,那边有座小瀑泉。”男子的声音很急促,指着根本没有路的左侧,林子里光线不佳。
三个人横冲直撞的闯过草长过腰的杂树林后,眼前突然一片开阔。
刚听到水声,季薇便发现自己已经一身湿了。
“抱歉,情急之下冒犯了。”男子还算有礼的背过身,没瞧她浑身被水淋湿后衣服紧贴身体的玲珑身段。
救人归救人,此时的方开明可没想要搭上自己的一生,他严谨的目不斜视,谦逊得有如谦谦君子。
“没事,不就是湿了嘛!”还好天气不冷,要不然这一受凉,没病上十天半个月才有鬼。
缺药少医的年代,一个小小的风寒也会要人命。
早知道会穿越变成古人,她就该去考个中医执照,有个脑热牙疼也能自己医治,不用求人。
季薇还有闲情逸致想着穿越必备三技能,一要有赚钱金手指,二要好人缘,三是医学博士,三者合一,打遍天下无敌手。
有银子气就粗,有人罩着万事不愁,若还有医术,那简直是横行霸道了,走到哪都万分威风,生人回避。
“大姊,对不起。”福哥儿先认错。
思绪被打断,季薇马上回神,“你做了什么?”
这不是瀑布,而是从山壁间渗漏的泉水,水量不算小,往下流泻时有块突出山壁的平石冲散了泉水,造成如帘子般的泉瀑,由上而下的冲刷形成泉水与山壁相距约一尺宽。
那一尺的宽度正好适合藏身,三人往泉瀑后头一躲,背贴着光滑湿润的山壁,流刷的泉水从鼻尖前方淌过,可以感觉得到丝丝水气溅在脸上,同时也阻隔了追逐在后的蜂群。
蜂儿们在泉水边飞绕,过了好一会儿才一一飞走,只剩下两、三只还不死心的巡逻,嗡噏嗡地被水花打湿了薄翼,最后还是离开了,结束了这场蜂巢保卫战。
“我看到树底下有个拳头大的洞,我以为是兔子的窝,想捉几只兔子回去加菜,所以拾了树枝去戳,想把兔子赶出来,没想到飞出来的是一群蜜蜂。”他吓死了,呆在当场。
“有没有被蜜蜂螫到?”多了个伤兵不好交代,日后要再上山采蜜恐怕多有不便,娘会以此为借口阻拦她。
周玉娘不希望儿女遭遇到危险,她宁可日子过得苦一点也不愿意他们受到伤害。
当初季夫子重病不起时就提醒她要提防季大爷,自个兄弟相处了数卜年,他很了解他们的心性,所以他才留下遗言要大女儿百日内出嫁,这样谢家也能帮衬着他身后的妻儿,约束着季大爷。
如今季夫子若地下有知,肯定会显灵大骂自己识人不清,错把魍魉当良婿,看走眼,托付错了人。
其实季夫子更想把女儿托给另一个人照顾,只是两人年龄有些差距,对方怕已有婚约,而他又太早替女儿定下婚事,背信毁约的事他做不出来,于是便为女儿备嫁。
可惜狼人非良人,无缘结连理。
“没……没有……”福哥儿缩着身子。
“让大姊瞧瞧,有刺要拔出来,不然刺上有毒,中了毒一点也不有趣……”
季薇伸出手要拉幼弟,手臂不经意间碰到横隔在两人中间的方开明,她是现代人不以为意,没往心上搁,但对方却轻轻拨开她的手,语带说教意味——
“姑娘,请自重,你碰到在下了。”男子也有节操,况且若被个乡下女子缠上,要求他负责,那他岂不是做好事却没得到善果。
重什么重,她还会强了他不成!季薇在心里腹诽,暗忖:道貌岸然的龟毛男子。
“公子放心,小女子眼睛没瞎,不会轻易对你下手,你大可保有你的贞操与天地同朽。”
闻言,他两眼眯了一下。“姑娘的口齿伶俐是好事,但请用在对的地方,我刚救了两位。”
他的意思是对救命恩人友善点,不要恩将仇报,辜负了施恩者一时奋不顾身的善举。
他是恩人、他是恩人……她一直在心里默念着,免得太过冲动打破“恩人”的头。她皮笑肉不笑的说:“多谢救命之恩,我刚才鲁莽了,没伤了你尊贵的皮肉吧!”
听出她话中带刺,虽刺耳但还能接受,方开明目光直视前方,隔着水帘瞅着跃水而出的小银鱼。“已经安全了,你们可以出去了。”
形同被赶,季薇很不是滋味的轻哼了一声。
从泉瀑中走出,粼粼的金光洒落在水面上,她定睛一瞧,才知晓这真是个好地方,泉水潺潺像一条小溪流,流入一旁的凹槽,形成细细长长的小水道,再蜿蜒的往山下流去,慢慢的渗入土里,滋养一片小草地。
她所站的位置是水深及膝的小水潭,潭宽不过丈余,云白色的奇石甚多,铺在潭底,长期的泉水冲刷并未造成水潭变深,泉水拍击在石面上又反弹,使得水潭的大小未有增减,顶多因水量多寡而有了些许深浅的区别。
“大姊,你别生气,我不是有意的。”面有愧色的福哥儿扯扯季薇的衣角,表示他以后不会顽皮了。
“我没生气,过来,蜂儿螫了你哪里?”她气的人不是他,那个罪魁祸首还若无其事的装傻。
“没……没事,没螫到我……哎呀!好疼,你碰到针了……”手背都肿起一个一个的小包了。
季薇赶紧用尖细的指甲一根一根挑着刺。“听说童子尿能解毒,你要不要试一试。”
她知道那些道听涂说的偏方、老一辈留下来的法子,根据现代医学报告全是无稽之谈,不足以采信,但是用了几十代的古法,真的没用吗?她很想打破迷思,拿福哥儿做实验,看老祖宗的土方法能不能见效。
“大姊……”福哥儿满脸通红,气呼呼的噘嘴。
“反正我又不看你,你害什么羞。”
“……”福哥儿的脸更红了,干脆背过身不理人。
“用这个涂抹在伤口上,很快就能消肿。”
一把浅绿色带紫的青草从天而落,掉在季薇面前。
“这是……”她好像在草药书上看过,但不记得草名,每一地的称呼不尽相同,她不确定这叫什么。
“这是可以治蜂毒的草,把它的叶和茎嚼烂或捣烂,往伤处一敷,它会散发一种冰凉感……”止痒消肿,还能防蚊虫叮咬,小时候他姥姥教过他,那是乡野间防虫的方法。
季薇立即放进嘴里嚼,“啊,好苦……”恶!她是不是被阴了?
忍俊不禁的方开明忍住不笑出声。“我忘了一提,这草很苦,最好用石头捣烂……咳,良药苦口。”
良你的大头,为什么不一口气说完,还分段!很想破口大骂的季薇满嘴苦味,她苦得想杀人。“恩人的大恩大德小女子没齿难忘,麻烦你下次说快点,不要放马后炮。”
她都嚼了他才说,分明是要看她笑话,真不好意思她有小丑特质,娱乐到他了。
“好说、好说,姑娘救弟心切,叫人看了十分敬佩。”她真的很急,想都不想的就往嘴里放。
看她不亚于男子的果断行径,方开明不免高看了她几分,再听其谈吐有致,言谈中似带着英气和坚毅,应该是读过书的人家,因此不经意的一瞟,似在浏览名山美景般淡淡的看了她一眼。
这一眼,却让他怔住。
好亮的一双杏眼,眉弯如月,眼似碧潭秋水,清澈的映出他的身影,干干净净得让人自惭形秽。
这是一双好看的眼睛——他的心这么说着。
但他没忘了她身上的衣服湿透,除了脸蛋,其它地方他不敢乱瞄。
“口不对心的话少说为妙,省得结仇。”哪来的敬佩,分明是取笑她急性子,话听一半便迫不及待的做。
“我说的句句肺腑,这草真的很苦,别说一把了,一片叶子就能苦得让人舌头发麻。”
他试过三回,苦了三天才褪了那股麻舌的草涩味。
其实这草有微毒,能治蜂毒但不伤身,摘下尾端的嫩叶氽烫过再拌炒,是一道相当美味的野菜。
季薇一边替弟弟上药,一边用眼刀刨人。“真是感谢你,从天而降的活神仙,要不要摆上香炉早晚清香供奉?!”
“我姥姥是这村子里的人,我不是外人。”他的意思是他不当神仙,跟她一样是吃五谷杂粮的凡夫俗子。
“对我而言,不认识的人都叫陌生人。”管你打哪来,你爹积德不见得福荫到你头上,各人业障各人担。
听她生气又必须服软的语气,方开明忍不住一笑,“我姓方,你可以喊我方哥哥,你呢?”
“无名氏。”她为什么要自报名姓?他要设坛下咒呀?要人的生辰八字和毛发等物,摄魂夺魄。
“无姑娘你好,在下有礼了。”他打趣的拱手作揖。
眉毛一挑的季薇以手当勺舀起一手泉水漱口,可是仍冲不去口中的草涩味。“你不怕我是山中的狐妖,来吸你的精血。”
“呵……山沟村没有狐妖。”他低笑。
“也许打我来了之后就有,你们这些精壮男子可得小心了。”狐狸幻化成人,专吸人精气。
“那就是山沟村的福气,狐大仙。”他取笑她好好的人不当,偏要当四足着地的杂毛畜牲。
“你不是山沟村的人吗?我第一个吃你。”神鬼故事总是吓人,季薇也调皮的想吓吓他,看他会不会落荒而逃。
“我是平安镇的人。”他一脸正经,眼中有着意兴。
“你……”没人可以耍着她玩。
“方哥哥,我大姊叫小薇,我是如风,小名福哥儿,大家都叫我福哥儿,我们是刚搬来这村里的姊弟。”咦!真的不疼了。
“叛徒。”季薇一啐,两手伸成爪形拨乱福哥儿的头发,以此为惩罚,胳膊肘是向内不是向外的。
“大姊……”明明是你不讲理,对人口出不逊。
“别喊我,我在反省,为什么我家小弟会向着别人,是我做人太失败了吗?”她根本没在反省,水亮的澄澈双眸射出万把刀子,把把不落空的射向含笑而立的男子。
“你别失望了,是我人品好,人人乐于亲近。”他没想过自己也会说出近乎调戏的话语,但话一说出口,心中顿感畅意。
难道这才是他的本性?
若是清河在场,肯定会惊掉两颗眼珠子,心想着他那一向与人有距离感、性子清冷的主子,怎么会语带戏谑,与个村姑打扮的小姑娘相谈甚欢,那简直比被雷劈中还惊悚。
“是,人品好的人请走左边,恕不奉陪,德行差的人要下山了。”道不同不相为谋,他垂直坠下山好了,此为近路,也称“天堂路”。
季薇拉着弟弟的手往回走,近午的太阳大,她身上的衣服已经干了一大半,回到放箩筐的地方,只见仍有几十只蜂儿在盖有青草的箩筐上方盘旋不走,飞来绕去的令人很不安。
突地,一阵刺鼻的浓烟顺风而至,连人都受不了,何况是蜜蜂,霎时蜂儿飞到一只都不剩。
“不用感谢我。”
一句“谢”梗在喉间,季薇瞪了一眼手持一束冒烟杂草的方开明。“山水有相逢,说不定有一天就沦到你求我。”说完后,她背起箩筐牵着幼弟的手离开。
方开明看着她的背影,嘴角上扬的弧度不自觉的扬得更高。
第三章 初相识就先逃命(2)
其实季薇说的这一天很快就到来,不过是几天的光景,但此时的他们并不知情,以为是偶然的山中相逢,匆匆一会便无相会之期。
山沟村地广人稀、地幅辽阔,没搬走的每户人家少说都有一、二十亩田地,其中最富有的是村长,他有将近一百亩良田,十亩旱地,而种上五、六十亩地的人家也不在少数,因此山沟村很少有缺粮的情形发生。
但是唯一的坏处是每一户人家都离得满远的,零星坐落的屋子在村子里显得稀疏,其中还隔着几亩田,像季家老宅和纪老爹这般比邻而居、彼此守望相助的并不多见。
方开明和小厮清河来到此地,除了回姥姥家看看,也想在这无争又宁静的村庄放松一下心情,却意外看到这山坡地的改变。
“四爷,我来了……”
满头大汗的清河微带着喘息,脚下的鞋子是厚厚的一层泥巴,他往草上一搓鞋底,落下满满的一把黄泥。
“打听到了吗?那片正在填土的山坡地为何人所有。”真是聪明的作法,居然将山坡地辟成一块一块的梯田。
虽然只见雏形,但可预见未来整座山若弄成梯形的田地,山沟村每年的稻米收成将多出一倍,他可以用自家的船将米粮运往北方贩卖,收益将非常可观,足以让他从季家分割出来。
他并不想和年长他十来岁的哥哥们争夺家产,他们防他,无疑他是父亲最疼爱的么儿,他们担心多年打拚的方家船行最后会落到他手中,所以极力的阻止他有个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