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口的温暖情绪,充盈的快要爆炸了。握着笔的手,象着了魔似的无法停下……
积累近十年的情绪,一夕间卸下了枷锁,蓬勃的灵感汹涌而出。
当第七天来临时,千帆搁下了笔。
等郑真回来,他会将自己过去的故事讲给他听。告诉他,画中的那个人,就是他曾经在世上最重要的人。
蓝天,白云,深红的地板,就想和你一起坐在这里看天,没有心防的敞开一切。
「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的手机铃声响起,看见郑真的名字,千帆微微的一笑。
下一秒,世界失去了颜色:「医院?你是谁?郑真他在哪里!」
尾声
睁开眼的时候,只觉得满视野刺眼的白。等稍微适应了,发现是朝南的窗户中漏进来的阳光。
记忆非常混乱,渐渐的他想起了记忆里最后发生的那场车祸。动动手脚,发现都是自己的,看来不是很严重。
然后,他看见了病床边,靠着躺椅正在假寐的人,眼镜滑到了鼻梁上,半长的头发盖在脸颊上,即便在睡梦中眉间也轻轻的蹙着。他想抬手抚平那抹忧伤,却牵痛了手背上的吊针,低低的呼痛起来。
「你醒了?」千帆警觉地睁开眼,将眼镜推回原位:「昨天你就有动静了,医生说你大概今天会醒,果然。」
「对不起……」
千帆平静的表情,被这一句话全数击溃,扭过了头不看郑真。
「对不起,我发誓再也不会了。」
「你也知道啊!哼,你要是敢比我先死,我发誓马上忘了你,回头找个比你年轻的帅哥!」
「……老头子,你真当自己行情这么好啊?我肯要你,就该烧香了。好了好了,好不容易从鬼门关晃了一圈回来,快来个安慰吻吧。」
「去你的!什么鬼门关,医生说根本没有生命危险,是因为脑震荡你才装死了这么久!」
「我就说嘛,象我命这么硬的人,怎么可能走在你前面呢。」
「是啊,由你这样刚从昏迷醒过来就这么多话的病人吗?给我省点口水,养养精神吧。」
「上级指示,保证圆满完成。」
「还给我贫嘴!」
郑真终于安静了下来,千帆扭过头不再理他,翻看着杂志。
安静不到三分钟,他又忍不住了,「你通知我家里了吗?」
「没。你情况不是很严重,我怕白白吓到你爸妈,所以没通知他们。万一要是下了病危通知,我会马上打电话去的。」
「嗯,这样也好。唉……我现在真挺想见我爸妈的。」
「那我马上打电话,我来说,还是你自己说?」
「不急,有的是时间。等处了院再说,现在就别让他们担心了。到时啊,第一件事就是把你介绍给他们认识,告诉他们,这就是我打算和他过一辈子的人。他们不同意,打我、骂我也没关系,反正迟早我会让他们点头答应的。等将来有一天,我们俩、我爸妈、还有你爸妈,大家坐在一起喝喝茶聊聊天,就像一家人。将来给两家老人送完终,我们俩一起变老,哪怕乔丹不在了,我也会一直陪着你。我要好好锻炼身体,争取长命百岁,等送你和欧阳去团圆,我这辈子就没一点遗憾了。啊……你、你怎么哭了?我说错什么话了?」
郑真顾不得痛的抬手想帮他擦眼泪,被千帆一把抓住了,额头抵在他手背上。感觉水渍湿了一大片,郑真抬起左手,横过身子抚着千帆的头安慰。
「帆,我们在一起过一辈子吧。」
「我一辈子都不会忘了欧阳,这也没关系?」
「我爱的,就是这个永远爱着欧阳的你。我爱你,连你心中珍藏的回忆一起爱着。」
听到这里,千帆身体猛地一颤,终于爆发了出来:「你知道我听到你出事时的心情吗?你这个混蛋,怎么可以让我再经历一遍?」
「我知道错了。好啦,快点回答我——这辈子和我一起过了,愿不愿意?」
又好气又好笑的瞪着他,含泪微笑,千帆俯下了身,在他唇上轻轻一触即离。
「我愿意。」
你是我生命的魔术师。
灰暗的人生经由你手,重又鲜亮。
为下半生许一个诺言,共绘我们的彩色人生——我愿意。
晚风习习
「原来他长这样啊。」郑真喃喃自语着。
三天前,千帆为业已完成的欧阳春半身肖像,配上外框后挂在了画室墙正中。
即便是和千帆在一起后,郑真对艺术依然一窍不通。他曾尝试去了解,一天不到就毫不遗憾的宣布放弃。
谈到郑真的美术素养,可说几乎都来自于画室中千帆的那些大作。认真地说,当初他能认出这是油画,本就是做不可思议的事。
油画在他眼中很神奇,近看时明明是无数不相关的颜色堆在一起,走远了再一回头,瞥见画中事物全活了过来,栩栩如生。哪怕是简单如苹果,都像是摆在手边,可以拿起咬一口。
即便以郑真的心上水准,也知道欧阳德肖像画,画的极好。
千帆让心中的那人活了过来。刚毅成熟的面容,智慧包容的微笑——这就使千帆最爱的人。
郑真盯着画像足足看了半小时,本以为会泛酸不是滋味的心情,居然意外的平静坦然。
都说,死人比活人难打败多了,无论你做得再好,都比不上那个永恒完美的形象。
但郑真觉得不是这样,他从来没有想过和欧阳一较高低。任何比较都不过建立在假设基础上,既然他已经和千帆在一起了,又何需再争意气长短?
如果欧阳没有早逝,如果他没有意外结识千帆,一切都不会是现在的样子。
命运,有时真是个可爱的东西。呃……不要误会,他绝对没有拍手称赞让某人死的好的意思。
「咪呜~」乔丹弓起身子蹭着郑真的裤管,围着他脚畔来回绕圈。见郑真不理他,索性拉长身体,将前爪一直搭到了他大腿上,轻轻扯住。
「知道了、知道了。」将乔丹抱到了怀中,它心急的用鼻子去蹭他下巴,郑真无奈的下楼为他准备晚餐。
吃过了饭,乔丹立刻收起了对郑真的亲热劲,看都懒得看一眼,跳上沙发,将身体团成毛茸茸的一盘睡起了大觉。郑真不甘心的坐到它身边,轻抚着它的头背。结果乔丹尾巴甩了两下,睁开眼睛看了看他,之后就高傲的跳下沙发另觅睡觉地点。
死猫……猫粮下肚就翻脸不认人!可就是拿它没办法。在乔丹心目中,喂食者与主人,是两个不同的名词,想要翻身难度登天。甚至连主人这词也不太准确,千帆的定位其实是可以全心信赖的好朋友。
正在此时,车库通客厅的门被打开了,千帆还没进屋,就见一道黑影飞奔而来。
「哎哟,儿子哪~~」高兴得抱起乔丹,随意的踢飞鞋子走进屋,把身后一片狼藉留给郑真收拾。
乔丹两个爪子分别搭在千帆的肩头,乖乖的将脑袋摆在他颈侧,脸贴着脸。郑真在一旁看见这肉麻的一幕,忍不住又骂了一句「死猫」。黑猫像是听懂了,以很不屑的眼神瞟了他一眼,继而仰起脸切换成热切的眼光,千帆配合的低下头嘴对嘴的亲吻了它一下。
……居然连猫都爬到他头上去了!
郑真忿忿然地走过去,从背后圈住千帆的腰。
「干吗?」千帆皱着眉侧过头询问。
郑真嘟起嘴,要求:「我也要亲亲。」
千帆的眉皱的更深了。
下一秒郑真痛苦的抱着肚子闷哼。赏了他一肘子的千帆,甩着胳膊抱怨着:「乱发什么情!」
郑真发誓,他绝对看到了那死猫露出了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
***
春暖花开的时节,晚风吹在脸上如同少女温柔的气息。
将厨房的窗户打开,郑真哼着走调的歌曲,勤劳的刷着碗。
突然听到千帆在隔壁「郑真~~小真~~真真~~」的乱喊一气,扔下洗碗布,将满是泡沫的双手往围裙上擦了擦,他匆匆走了过去。
「干吗?」
「快看、快看!长出来了!」千帆趴在窗沿,打着手电筒观察窗外的地面。
郑真趴在了他身旁一看,原来是一个月前撒下的爬山虎种子发芽了。柔嫩的枝芽,像招人怜爱的小手般轻颤着。
「到明年这时候,就会爬满一个窗台了。」
「阿?这么慢……」千帆的语气颇为失望。
他们家门外,有个小花园,刨去通道,也有两三平方米见方。每年一到春夏,别家院子里都是一片郁郁葱葱,只有这里一片凄凉。千帆一直想把院子收拾得好看点,可他天生不是伺候花花草草的料。郑真来了后也想过要收拾一下,认识的第一年他丢了几箱太阳花的种子下去,可惜没等到春天发芽开花,就因为他和千帆吵架决裂,那些种子连太阳的脸都没见到就夭折在地下。等后来乔丹来了,花园变成了他的王国,大肆摧残之下,连野草都一副饱受摧残的样子。再之后,郑真忙得七荤八素,根本没时间打理园艺。
上个月千帆带乔丹去打针,回来路上经过一家花店,在店主的耐心介绍下,千帆一个高兴买下了一整套园艺工具,于是乎店主也一个高兴送了很多花草种子。为此,千帆特意去书店买了本园艺手册回来……给郑真看。
虽然对于他的三分钟热度和动手能力根本不抱幻想,郑真还是微笑着鼓励千帆发展兴趣。湿润的气候,很适合爬山虎的生长。沿着墙壁攀缘而上的绿色藤蔓植物,到夏天,就如一道天然的绿色屏障,将炎炎暑气隔绝在外。
千帆早就幻想着,到夏天的时候,躲进一座绿色的城堡,开着窗户,躺在地板上纳凉。然后,那天在他的安排调度下,郑真提供劳动力支持了这个伟大的计划。按照手册,他们在距离墙壁五十厘米之处,沿房子四周撒下了种子。拍拍手,千帆的任务算是到此为止;之后每天浇水灌溉全部是郑真的事情。反正,郑真也早已习惯了跟在他屁股后面收拾。
哪晓得,郑真因此体会到了园艺的乐趣,从此一发不可收拾。除了花店主人送的种子,他每隔两三天就往花鸟市场跑。很快,在冰箱、书架上,都点缀着吊兰、常春藤。
晚风吹进视窗,仿佛带来了风精灵们的窃窃私语。
千帆把想要去继续洗碗的郑真按坐在沙发上,然后把头枕在他大腿上,调整到一个舒服的角度后,阖上了眼。
手掌覆上千帆的额头,郑真把玩起他前额的发丝。
突然,他眼尖的发现了一根白发,想了想,抿嘴一笑什么都没说。
「困了?」
「不是……」闭着眼的千帆,拉过郑真的手,放在胸口。
这样子的千帆,让人不自觉地心疼,郑真动了动手指,搔刮着他的掌心。
「究竟怎么了?」
「嘘——」
千帆的嘴角微微上扬,将郑真的手展平了,贴在自己心口。郑真只觉掌心中一跳一跳的,热源,顺着血脉经络,传至心口。
有些东西,无需说出口,就明白了。郑真放松了全身,背靠沙发阖起了双眼。
半响,听见他轻轻的感叹:「活着真好。」
郑真的嘴角弯了起来。
晚风习习中,相依相靠。
后记
这是一篇写得很愉快,但修的很难过的文。
在完稿的时候,我绝对没有想到,在四个月后自己将会亲自体验到至亲过世的心情。事态发展的如此迅猛连绝望都来不及,就已陷入深深的悲恸。
两个多月过去后,心情似乎恢复的差不多了。有一天在短途火车上,我无聊的玩弄着手机,挨着通讯录一个个的翻看下来。
在毫无准备的看到那永远不会再出现的名字时,我仍是一脸的平静的表情,只是泪腺像突然坏掉了般,不断有液体涌出。过了好久才反应过来,用手遮住眼。
用文艺点的话来说是:每一次念起,便心痛如绞。
其实,真实情况就是如此。
所以,请大家一定要好好保重。哪怕不为自己,也是为关爱牵挂着我们的人。也请多多宣传定期体检的观念,因为你深爱的亲人与爱人,可能并不像他们看上去得那么健康。
在原来的预想中,《彩色人生》会有一个讲述千帆和欧阳相恋的番外。可是他们的故事越是幸福温馨,想到结局就越是痛苦。在写了一千余字后,实在是难以继续,无奈只能心疼得擦掉了。那些属于千帆和欧阳的故事,看来只能永远藏在我肚子里。
说到这个故事的灵感源泉,是来自一部漫画——小泽真理的《单亲乐章》。这是一个关于亲情与爱的故事,温柔美好的感觉,就好像发烧时额头上妈妈那软软凉凉的手。
我想,我一辈子也无法营造出那么温馨动人的故事气氛。最多能做到的,就是将某一部分的感动化为敲字的冲动……
在看到丰上先生向堇子告白的时候,我被「萌」到不行。于是就将所有的激动与感动,化为了郑真的那段告白:「我爱的,就是这个永远爱着欧阳的你。我爱你,连你心中珍藏的回忆一起爱着。」
擦汗……所以说呐,偶狂飙了这么这么这么多字,其实就是为了这最后三十一个字……看到这里有没有一点后悔?早知道直接翻看这三十一个字就好了咩,活活活活~
还有要提得一点,那就是我是个绝对的美术盲哦……尤记得小学时哭哭啼啼带着美术作业回家,向万能神奇的母上发出SOS。直到现在,对于颜料的印象,我仍停留在两只手被染得五彩缤纷……
这不是很奇怪吗,一个毫无美术细胞的人,居然敢挑战艺术从业者的角色?追根究底,又是因为被名叫《Gallery Fake》的动画某一集中,修复油画的情节「萌」到了。于是在这组故事构想之初,我毫不犹豫地为千帆设定好了职业,然后再去查阅了相关资料。
啊啊——我突然觉悟了,原来我之所以不玩同人,是因为我对作品的热爱已经以其它方式发泄掉了。突然好想OTL啊。
如果……如果由专业人士发现了难以忍受的荒谬之处,请不用客气,放马过来PIA偶吧。
借最后一点地方,向为我的故事画过封面的所有作者,表达一下由衷地谢意。画这组封面的阿诺君,还有之前的米沙、song君、丁琳、TOMO君,虽然你们可能看不到,我一并再次说声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