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陪着高妈妈在德国待了一个月,中间伺候高学文吃穿照顾当然免不了,夏蓝从小照顾弟妹,做起这些相当顺手,只是她讨厌这种不爱惜自己的惹祸精,一直没给他好脸色,后来是因为二月底开学,她跟补习班有专属合约,一定得在开学前回来,这才离开,高妈妈自然是一起回来了—婆婆很厉害,小三小四小五也都等着她出错,如果她待太久,说不定会惹人闲话。
法兰克福的机场里,李夏蓝看着高妈妈给家人买礼物,除了婆婆,丈夫,还有小三小四小五,以及他们的孩子们,李夏蓝内心真的很同情她—一入豪门深似海,从此人权是路人。
丈夫是独子,公婆渴望高家开枝散叶,在娘家事业受到婆家资助那样多的金额之后,她什么都不能抱怨,必须当个大度量的长媳,二十几年来,她完全像个古代的深宅女人,接纳一个又一个怀孕的情妇。
高妈妈一定很恨那些女人,讨厌那些孩子,所以才会在拿到高爷爷那样多的股份之后,还想把高奶奶手上的也拿过来,夏蓝知道,她要的已经不是钱了,而是争一口气—你们三个女人跟我抢丈夫,现在你们的孩子还来跟我儿子抢高家的财产,我绝对不容许这种事情发生。
豪门什么的,可悲又丑恶??
嗯,说起来,高学文脑袋上那个洞不知道长好没??
提着在超商买来的红豆汤,夏蓝开了大门,依照正常惯例,脱鞋、洗澡、吃点心、备课、睡觉,准备迎接周末的连课挑战。
可是,今天开了大门后,她却无法进行下一个动作,因为玄关有双男鞋。
她目测了一下,觉得有很大的嫌疑是高学文的。
他回来了?
尼马的真是死小孩没错,虽然这是高家的房子,但回来之前打声招呼是有多困难啦,啧。
夏蓝一边踢掉娃娃鞋,一边旋开保温杯的盖子喝水润喉,走进客厅,果然看到他盘腿坐在地上,拿着笔电不知道在干么。
听到动静,男人转过头,瞬间,她差点喷出刚刚才喝进嘴巴的水。
尬的,高学文—脱胎换骨了啊。
德国的医疗技术太了不起了!十个月前她看到的高学文干干扁扁黑黑,路都走不好,很像“阴尸路”中的僵尸演员,但现在居然变回人类了,还隐隐看得出他十几岁时的正太模样,双眼颇有神采,应该是把毒瘾也戒了吧,除了稍微瘦了点,外型就没什么好挑剔了,看来那个“阿达之摔”也不全都是坏处。
然后呢?
实在不知道要说什么,他们虽然假同居了半年,但基本上只属于点头之交,偶而加上一些“你那边有吃的吗?”,“你那边有没有泡面?”之类的对话,即便为了给征信社方便而约定好双方一起出门,可也一路无言。
平心而论,高学文算是好室友,很多时候她都无感于他的存在,这句话的另一个意思就是,同居半年,完全不熟。
对话能省则省,最好不要有—夏蓝的眼神偏凶,加上李妈妈工作很忙,她从小就是姊代母职照顾瑞蓝跟玺蓝,小荷说她讲起话来的样子会让同龄男生自觉矮一截,而高学文那卒仔就因此怕了她这个不到一百五十公分的女人,他从来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偶而不小心对上,也会瞬间低下头。
而此刻,他们四目相对已经超过五秒,夏蓝奇怪,脑洞真的补好了?
她轻轻把手上的东西放下,蹲到他身边,直视他的眼睛,耶?这家伙还真不怕她了,“记得自己叫什么吗?”
“高学文。”
喔,有进步,在德国医院问名字时,他只会呵呵笑,每呵呵一次,高妈妈眼泪就是一大串。
她记得当时医生解释了很久,头部直击造成失忆,但临床上也有过记忆慢慢恢复的例子,多久恢复,恢复多少,这都没有一定,总之就是,第一、不要急,第二、刚开始可能会有些记忆错乱的情况,可以引导他交谈,但不需要矫正他,顺其自然之类,巴拉巴拉一大堆。
那个时候觉得医生有讲跟没讲一样,现在想来,该次交谈好像还是有点必要的,至少她现在就比较知道要怎么对待他。
“要回来怎么不先跟我讲一声?”要不是她胆子大,早被门口突然冒出的鞋子吓死。
“手机不见了,找不到电话。”
呃,好吧,虽然有点囧,这理由还算能接受,如果她手机掉了,大概也是谁都找不到。
基于道义,夏蓝跟他小聊了一下,忍不住再次赞叹,德国医学真的好发达啊,主治医生根本是神医、神医!
他即便没有完全恢复,但至少也好了八九成吧,知道自己姓什名谁,怎么受伤的也想起来了,还是自己搭飞机回来的,知道怎么买机票,提款卡密码也没忘记。
问他怎么不回高家,他说身体复原后变得很怕吵,所以打算住在百云山庄。看样子家里的状况他也是记得的,一个装了小三小四小五的别墅,即便占地广大,也还是不得安宁。
高妈妈应该可以放心了,宝贝儿子无恙。
夏蓝转身从包包中拿出名片,上面有她的电话跟电子信箱,“以后当天不回来,要发个讯息给我,如果很久不回来之后突然要回来,也发个讯息,虽然我胆子蛮大,但这种惊吓还是尽量不要有。”
男人收下名片,“我知道了。”
她满意的点点头,“能沟通”大概是高学文最大的优点了吧。
虽然他的生活方式十分颓废,但身为一个室友是没话说的,安静、干净,毫无存在感,堪称完美,暂时失忆完全无损这个优点,非常好,拍拍手,至于他身上那种陌生的气息,夏蓝并不打算深究—这位名义上的老公从来就不在她的关心范围之内。
夏蓝拿起包包跟袋子站了起来,“我连上了三堂课,要去休息了,你才动过那样大的手术,如果没其他事情,也早点休息吧。”
“好。”
跟她说好,但脸上那个欲言又止的表情是怎样?夏蓝最受不了人家这种表情,于是又坐了下来,“还有什么事情?”
五分钟之后,夏蓝默默觉得,自己应该撤回前言,那个主治大夫不是神医,他根本就是庸医。
第2章(1)
饶是一,李夏蓝大学开始打工,见过无数奥客,二,毕业后开始教书,什么奇奇怪怪的学生跟家长都应付过,但一加二的经验显然不足以应付眼前的情况,这回真的有点傻眼??说“有点”还是客气了,事实上她超傻眼。
因为在她问“还有什么事情?”之后,她那陌生的老公先是跟她说:“我知道自己以前表现得不好。”
这句话基本上没问题,说他表现不好还客气了,根本就是个欠揍的死小孩,从小到大,夏蓝不知道想扁他多少次,认为他本性善良的全世界大概只有已故的高爷爷跟高妈妈。
然后第二句话竟然是—“让你很难过。”
这就严重了,她一点也不难过啊,她只是没给他好脸色而已。
李家一直以来都很缺钱,李妈妈做两份工作,因此亲子相处的时间也不多,夏蓝的青春记忆就是渴爱又缺钱,可反观高学文,不只在亲情上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在物质上也是应有尽有,这让夏蓝非常羡慕。
没错,她当然知道母亲非常非常爱他们,但她们总是没有什么时间相处,照片也很少,李家一直到夏蓝上了大学,开始在蔷薇百货打工,经济上才算宽裕了一些,她想要的,他却一点都不珍惜,让夏蓝对他在嫉妒之余,产生了另一种情绪,看不顺眼。
高学文接着又说:“这次发生这种事情,我在医院时也想了很多,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
喔?夏蓝不得不承认,自己惊讶也惊喜了。
这要说到他们认识了很久这点上,高学文从小到大就是骄蛮嫡长子界的代表,永远不反省,永远不认错,这种个性虽然很气人,但有个好处就是他不说假话,也不客套,简单而言,他说自己在反省,那就是真的在反省,不用怀疑。
浪子回头金不换,身为老师,看到有人迷途知返总还是欣慰的。
高妈妈听到应该也会很开心吧,嫁入豪门的悲剧女子,儿子真的就是她唯一的安慰跟盼头了啊。
当然,她认知范围内的高学文只出现到这里为止,因为接下来他说了一句非常惊心动魄的话—
“夏蓝,让我们重新开始。”
噗—夏蓝顾不得喷出水的自己有多狼狈,转头直视他的眼睛,几秒钟过去,她发现一件令人惊恐的事实:他是来真的。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什么叫做“让我们重新开始”他们又没开始过,哪来重新?慢着,这不是重点,啊对,她终于知道那股陌生感从何而来了—他敢跟她四目相对还是其次,重点是,他看她的样子有感情。
妈呀,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记忆错乱吗?那个医生好像有说过这个,失忆的后遗症在临床上可是千奇百怪,错乱就是其中之一。
后来的交谈证实了夏蓝的猜测,她的陌生老公真的错乱了。
在他的记忆系统中,他们是青梅竹马,从十几岁时开始交往,他放荡不羁,她始终包容着他的任性,吵过架,也分过手,但他始终会回头找她,而她总是心软无法拒绝他的请求……夏蓝听到这边就皱眉了,哪来的青春偶像剧?
她想跟他说,你所认知的都是一场误会。但顾及他情况特殊,夏蓝张了张嘴巴,终究把想说的都忍了下来。
“我、我明后天都是满堂,要去休息了。”
再不进房躺着,她怕自己会尖叫出来。
她早就知道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唉。
夏蓝很希望那是一场梦,醒来后白云山庄只有她,而他仍然在德国,可当她梳洗后走出房间,看到他在她的厨房吃东西时,她就知道不是梦。
她没有幻视,如果她看到他站在自己的厨房,那他就真的是站在这里没错。
她的厨房有扇面向东方的窗子,晴朗的日子里,早上的厨房总是充满阳光,一如此刻,阳光美好,男人一身休闲,配上刚刚好的笑容,白色餐桌上放着咖啡、水煮蛋、法式土司、水煮花椰菜、水煮红萝卜……光线、美男、健康早餐,画面养眼,但,他为何会在这?
大概是脸上的问号太明显,高学文主动开口,“我那边的水龙头不能用,不方便,所以过来你这煮。”表情自然,跟以前躲着她的样子截然不同。
好呗,没水的厨房的确很难发挥功能,这理由可接受。
夏蓝点点头,“我会再请人来看。”
水龙头是小意思,他现在的记忆脉络才是大问题,她打算趁周四休息,去找高妈妈聊一聊,看看她对这个全新版本的高学文有什么看法跟想法,最好能顺便一起去咨询一下专业人士的意见,“让我们重新开始”,这个误会这样大,她怎么可能顺着他?
打开冰箱,正要伸手拿面包,却听到木质地板上轻微的哒哒声,活泼又细碎,很像是……夏蓝转过头,狗?
一只小腊肠摇头晃脑的朝她跑来,绕着她跑了一圈,闻了闻,摇摇尾巴,神情说不出的可爱。
夏蓝忍不住蹲下,摸了摸它,狗狗立刻舔了舔她的手,夏蓝在内心嚎叫起来,嗷嗷嗷,太可爱了。
她一直想养狗,以前家里穷,地方小,实在没能力;大学住校,校舍自然不能养,毕业后回家,原本想经济好些了,可以养,可没想到玺蓝却对狗大过敏,她只能忍痛把还没取名且刚带回家的狗狗送人;结婚了,住到白云山庄,结果高学文怕狗,他怕狗不是一般的怕,而是听到狗叫脸色会发白的那种程度,这种情况下,当然不可能养狗,但现在可是有一只活泼亲人的小腊肠正闻着她的手呢。
漆黑的圆眼睛,湿润的鼻子,嗷,她要融化了。
小腊肠把在桌脚的一颗球咬了过来,夏蓝立刻会意,跟它玩起丢球游戏,小短腿踩在木质地板上的哒哒声太治疗了。
“它叫毛毛。”
“毛毛。”随着话语落下,原本就很欢乐的小狗,看起来更欢乐,那尾巴摇得真是太销魂了。
怎么这么刚好呢,她以前也想过,如果哪天养狗,就要叫毛毛。
夏蓝伸手揉它的头,手感真好,“昨天怎么没看到它?在睡觉?”“其实它一直在沙发上,你大概太累了,所以没看到。”她不是累啊,她是震惊,嗷,话说回来小腊肠的触感真的好美妙喔。
而且毛毛好亲人,她才跟它玩了一下,它马上过来撒娇,要她摸它的肚子,还会用脑袋拱她,虽然没养过几天狗,但她也知道小家伙喜欢她。
夏蓝跟毛毛玩了好一会,直到感觉自己脚酸,才突然想起来,自己今天要上班!
依依不舍的再摸了一下毛毛的圆脑袋,夏蓝扶着桌面站起来,赫然发现就在她乐不思蜀的这段时间里,高学文居然又帮她弄了一套一样的早餐,连咖啡都煮好了。十几岁的时候都是她照顾人,二十几岁时她一个人,没人给她做过早餐。
这时候如果说不用也太矫情,不过就是早餐而已,于是夏蓝便大方地接受,“谢谢。”“弄一份早餐而已。”夏蓝喝了一口咖啡,味道居然还不错,而且诚实说,有人给自己做早餐的感觉真的很新鲜。
听到毛毛自己在玩的声音,夏蓝忍不住扬起笑容,“你以前不是很怕狗吗,怎么不怕了?”
高学文笑了笑,“人会改变。”
那还真是大改变。
高学文怕狗的程度很夸张,怕路上的野狗就算了,有些主人抱在手上的小型犬他也怕,夏蓝跟他认识太久,久到就算不熟还是知道一堆事,所以同居后,她从来没跟他提过想养狗,可没想到……如果今天是周一就好了,她十点半才有课,可以晚点去。
小动物真神奇,打开门看到他在厨房时,原本,她还心情低落的,可现在却整个充满好心情,“你昨天才下飞机吧,飞了这么久,还有时间逛宠物店?”“这是我在德国就养的,早先就拜托朋友办了手续,算好日子可以直接领它回家,才订了那天的机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