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些别扭地撇开眼。“好歹我也虚长了你几岁,没能帮你分忧解劳就算了,还让你跟着我一块瞎烦,像话吗?”
宁昱凯好气又好笑。“我们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你这爱钻牛角尖、以爬象牙塔为乐的个性我还不知道?你告诉我,至少我还能在你卡住的时候拉你一把、喊你一声,就怕你忘了出来吃晚饭,把自己关在里头活活饿死了……”
“噗!”冉撷羽为他这番形容笑出声,拿他无可奈何。“好啦,我、我尽量。”
“尽量?”他眼眯起。
“唉哟,我会努力啦!”
“嗯。”这还行。
宁昱凯没逼得太紧,冉撷羽这习惯已经维持太多年,不可能一时半刻就要她对自己完全敞开、交付一切。她既然说了会努力,就是真的会努力,她的性格他清楚,收到了自己想要的效果,宁昱凯很满意。“我给你倒水过来。”
说着他便走出房间,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按弄一会儿,发出简讯。“事情已解决,多谢岳母关心,往后还请多多关照。”
不一会儿,手机彼端也有人回覆。“好说好说,我店里的库存管理系统再麻烦贤婿帮忙。”
“那是一定。”回完,宁昱凯便收起手机。一年半,虽然真的不太愿意,但也不是不会回来,何况能以此当作筹码得到她那一句保证……实属划算。
毕竟,他们往后的日子可不止一年半,而是一辈子。
思及此,宁昱凯笑了。
而在房里根本不知被算计了的冉撷羽莫名其妙打了个寒噤。奇怪,是天气太冷了吗?
★★★
于是,就在差不多半个月后,冉撷羽出发去美国纽约。
这个被称为“大苹果”的都市生活步调远比台北来得繁忙,《Flawless》美国总部设于纽约最繁华的地段,邻近时代广场,栉比鳞次的办公大厦把这里的天空压缩得很小,加上这里饮食油腻、步伐匆促,刚来一个星期冉撷羽便水土不服,每天都犯胃疼。
唯一的安慰,大概是在每天惨无人道的加班以后,亲亲老公在MSN视讯上给她的温言软语。
毕竟纽约人讲话直接不客气,还有那种骄傲的看人方式都使冉撷羽闷出一肚子气,第一个星期她就在担任杂工的情况下度过,甚至首先被指派的工作竟是每天替《Flawless》美国版的主编准备早点。这可不是随便买个面包三明治就行,而是要摆盘、要顾及营养、要熟知主编口味,甚至还要色彩搭配均衡,教人看着便赏心悦目食指大动……
这什么工作!
前三天,《Flawless》美国版主编几乎是语带不屑地天天挑剔她。“这盘子真丑,看了就没食欲了。”
“我不吃培根、香肠,只要是猪肉制品我都不吃,还有洋葱这种会造成口气的东西。你都吃得这么粗俗吗?”
“咖啡太苦了,简直是馊水。”
“你怎会把苹果和香蕉摆在一起?不觉得颜色很不对称?还有香蕉吃多了对胃不好,你有没有常识?”
“上帝!到底是谁让你进来这个办公室的?”
光是准备个早餐就可以被骂得狗血淋头,何况其他事?冉撷羽简直绝望,这女人根本是不折不扣的恶魔!
可她仍一一记下,犯过的错误绝不重犯,并去请教前辈,几个服编本来忙着没打算理她,但看她每天被骂着出来却不曾哭过一次,也逐渐佩服她。其中一个叫Linda的女同事贴心地告诉她主编的饮食习惯,还有其他注意事项。她说:“你一定觉得很奇怪对不对?我们一开始也都这么觉得,但久了就知道,她是给我们训练观察及美感能力。当然,我不否认她其实只是想整人,毕竟她可是出了名的大变态。”
到了第七天,她终于没再被赶出来,主编看着她准备的早餐,喝了口咖啡,漂亮的蓝眸在她脸上巡视了好半晌,最后点点头。“可以了,出去吧。”
之后几天一样顺利,然后,她才卸除早餐小妹之责,开始接到其他较为重要的事务。
毕竟即便她在台湾是强将,可来到美国,人生地不熟,加上这儿的人有着与台湾截然不同的视角,光是美感就与东方差异极大,不可能一来便上手。总之沮丧归沮丧,冉撷羽还是逐渐熟悉了这儿的作业,摸索出自己的方向。
热闹的十二月就在这般水深火热之下过去,转眼进入新的一年。到了一月,纽约忽然下雪,不习惯的低冷温度使她一走出大厦便狠狠打了个哆嗦,捉紧外衣逃命似地奔入地下铁。
她住的地方是布鲁克林区的一间公寓,不算太老旧,正想着回去后要赶快开个暖气再好好泡澡,却意外在公寓门口发现一抹等待的身影。
冉撷羽睁大眼,不敢置信……
“昱凯……”
“你回来了。”来人转向她,他身上结了霜,可看她的眼神却还是那般热暖。
他搁置一旁的行李箱上堆了一层薄雪,她不知道他在这里等了多久,只知道自己下一秒便不顾一切地冲上前抱紧他。两个人都很冷,但她却觉得自己抱住的根本是个雪人。“你……你怎会过来?”
不敢置信,她竟带了哭腔。
“当然是来看你。”他晓得她很感动,不过天寒地冻的,他浑身又湿,继续抱着肯定会出事。“钥匙给我。”
冉撷羽颤着手将钥匙串递给他,眼眶不争气地发红。宁昱凯将公寓门打开,然后拉着她和行李走进去。
“我怕你不会照顾自己,把该处理的事弄完就过来了。”
反正他的工作没有地区限制,只是前一段时间母亲受伤住院,仍需有人照料,加上程式写完还有许多后续作业跟解说,没法陪她前来。这三个月,他在视讯上见她,尽管她强打精神,抱怨完后都说自己很好不要紧,可他仍看得出她消瘦得厉害。
这令他心疼,本来他就放不下她一个人,说他独占欲太强烈也好,他只想待在她的身边,所以安排好所有事情之后,宁昱凯便以最快速度飞来,而她的反应让他觉得这个决定没错。
“还有一件事……”
“嗯?”
他一笑,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有些诧异自己都到这种地步了居然还会发抖,所幸可以归咎于天气太冷。“我好像,还没正式跟你求过婚。”
冉撷羽瞠大了眼,看着他手心里那枚款式简单的银色戒指,戒身呈流线型,弧度看来像极了飞扬的单边羽翅,那是属于她的戒指,由她的名字演绎而来。
“这……”
一个人究竟能在同一时间承受多少感动?冉撷羽说不出话,身体不知是因寒冷还是过分激动而震颤,宁昱凯执起她的手,拿着那枚戒指停在她左手无名指尖前。“你愿意嫁给我吗?”
冉撷羽噗哧一声笑了,他一脸诚恳、眼神真挚,好像这是一个真正的求婚,她忍住涌上的泪意,好故意。“可我是不婚主义耶。”
这是真的,过去的她对爱不屑一顾,把恋爱当成一种调剂,压根儿没想过与人共结连理、走入礼堂。昱凯是唯一让她心甘情愿抛弃原有守则的人,对象是他,值得。
听了她的回答,宁昱凯挑了挑眉。“喔,那还好。”
“嗯?”
他一笑,把戒指套上她的左手无名指。“还好,我们已经结婚了。”
★★★
在美国纽约的隔天下午,宁昱凯醒来,看见他的四周堆满了花,他含笑计数,果真不多不少七十四朵,正是她来到美国后的天数。
她把这一段日子的花全补给他。这一天一朵,他曾好奇意义,问她,她却只是神秘地笑笑。“以后你就知道了。”
“以后吗……”他一笑。他想,他会非常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尾声
这是在很久以后的某天发生的事。
“于小觅,你不是说要送我新婚礼物?到现在都不知道几百年了,我怎连个鬼影都没看见?”
假日,两位人妻在蓝海的Bar内难得相聚,冉撷羽终于想起这事。于觅仍是那副不冷不热的表情,淡淡瞥她一眼。“你早就收到了。”
“啊?”冉撷羽一脸莫名。“在哪?”
于觅喝了口酒,瞥向好友的左手无名指,那儿戴着一个银色的戒环,戒身一体成形,状似一边飞扬的翅膀再缀以钻石,全球限量一只,由Cartier首席设计师一手包办设计与制成,百分之百纯手工。尽管出钱的人不是她,但光凭宁昱凯成天窝在家里敲程式码的宅男身分,哪可能找得到门路来弄?
当然她也是靠了某个在义大利,欠她人情的家伙的手腕啦!
“好吧,我现在补给你。”叹了口气,于觅向酒保要了张Memo纸,开始在上头涂涂写写,不时还弯起指头计算。冉撷羽看得一头雾水,过了一会儿,于觅把那张纸递给她。“喏。”
冉撷羽接过。“这啥?”怎么一堆数字跟金钱符号?
“这些年来你跟你老公两人来找我相谈的次数跟时间,用心理医生最一般的行情价去算,我一毛不收。这份大礼,够意思了吧?”
冉撷羽简直快晕倒。“于小觅,算你狠……”
“好说。”
她摆出一个敬酒姿势,冉撷羽撇了撇嘴,只得跟着回敬。
好啦,她其实知道自己手上这枚戒指的来历不凡,只是于觅一直都没讲,她也只是想探探她咩。好友的用心她一直都知道,冉撷羽将酒饮尽。“喂,于小觅。”
“嗯?”
“你现在幸福吗?”
于觅一笑。“为什么不?难道你不是?”
“是啦……”想起这些年来的点滴,冉撷羽脸上也同样漾出笑意。“真奇怪,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坚持单身、我坚决不婚,怎么走着走着转眼我们两个都成了已婚妇女?”
于觅不屑地瞥她一眼。“这么简单的问题你问我?”
“啊不然?”
“白痴,当然是因为爱!”
这答案一出来,冉撷羽先是一愣,继而爆炸性的大笑。“哈哈哈哈哈……因为爱……好样的……”
她笑到不行,却不否认好友说的没错,倘若不是爱,她们又怎会有办法从原来束缚她们的荆棘丛里挣脱,甚至心甘情愿为唯一的人放弃所有的坚持?因为爱,这个答案确实够八股,却也是事实。
于觅看了看表。“好啦,时间差不多了,我得走了。”
“我也是。”现在才晚上七点,两个过去一混就是凌晨一、两点的不良熟女现在却早早便说掰。冉撷羽跟着起身,付清了酒钱,忽然转头。“于小觅。”
“嗯?”
“我现在很幸福。”
于觅一愣,随即笑了。“那就好。”
放弃了一开始的守则跟主义,都是为了这一刻。
是的,她们都很幸福。
—全书完—
*编注:关于于觅的爱情故事,请看【爱很潮】之一·橘子说835《单身时尚守则》。
山水有相逢 夏滟
在书写的时候,我时常会想,究竟要放多少的“自己”进去?
我曾在《野兽看招!》的后记中提到,每一个角色都是不同分量的“我”,不论男女。我藉由他们的口、他们的举止把我内心深处的想法表达出来,包含这个系列中两个主角对于“时尚”和“流行”的看法。但这毕竟是言情小说,多数时候我尽量不使“自己”介入过多,唯独此系列的两本女主,分别代表了百分之四十及百分之七十的“我”。
占百分之七十的,当然是这一本的女主,冉撷羽冉小姐。
当我写完《单身时尚守则》后,有人问我下本会是怎样的故事?多数人觉得应该是开心的,连我自己本来也这么以为,结果稿子一开下去,差异何止十万八千里,太多纠结的设定写得我自己都发闷,甚至一不小心投入太多的“自己”而使故事主轴偏离。“复仇”从来不会是我书写的主题,相较于这种白费力气的无聊事,我更看重如何让自己活得更好,所以为了让女主能往这个方向走,着实费了一番工夫。
总言之,能够和于觅那个松花皮蛋成为莫逆的,肯定也不会是颗白鸡蛋。
只因这本女主的性格大半来自于我的本性,我跟她一样死心眼,一旦认定了某一件事,就是把牙咬断了都会坚持到底。我曾深深地确信自己不被爱,至今这个想法依旧,只是减淡了许多,我对自己受过的伤害始终难以忘怀,因为我怕痛。当我的底线被彻底触犯,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对方,我的人生没有太多灰色地带,非黑即白,好恶分明。原本我一度安排这本书的结尾是个大团圆,但我发现我写不出来,即便我说过我喜爱一个快乐的结局,问题是我无法昧着良心写出连我自己都不以为然的事——所以,若要问女主跟男主的母亲最后是否有和好?我的答案是不,就算过了一百年还是不。
因为我也有一个永远都不可能原谅的人。
所以,就这样吧。(笑)
由于系列两本的女主都代表了满多成分的“我”,所以不否认我有私心,各自给她们配了这么两个救苦救难、勇于涉险的男主,也许内心真实的我一直都在期待救赎,尽管我明白奇迹并不存在这世上。你要问我真有这种男人吗?我的答案绝对是别傻了孩子,正因为不存在,才要写在小说里,现实的丑陋我已看尽,何苦连在梦里都不放过自己?总之写作这档事就是自娱娱人,能娱乐到,就当我们有缘分,娱乐不到就……哈哈,有缘再见吧。
(有时候觉得到了这把年纪,也没什么特别好求的,写我想写的,满足我能满足的人就已经是很好的一个福分,我也不过是在芸芸众生之中想找个小角落舒舒服服地说故事,仅此而已。)
我常在书里写到关于“付出”,其实我的看法是“并非付出得多的人就值得爱”,单方面的付出不过是一种自以为是的压力,嘴上说着“不求回报”,难道真一点都不求?我不信,人是自私又利己的生物,即便是一句“希望你过得好”也是回报的一种,足以让自己沉浸在“我的付出帮助了你”的沾沾自喜中。付出根本是一种自爽行为,承受这种庞大情感的一方远比付出者还要辛苦,如果不爱,再多也只是一种负担,如果爱着,那更不可能无动于衷,只顾享受。我本想把这一点写出来,但一直找不到一个好的论述,只得放在后记碎碎念一下,大伙儿看看就好喽!
我喜欢听歌,所以好几本书都用了歌词,这是作者的一点任性。在上本有一首〈I am a rock〉,算是这个系列的潜在主旨,我英文不算太好,第一次听到这首歌,调子欢欣鼓舞,以为歌词也该是快乐的,直到有天偶然看到翻译,我被狠狠刺中,不禁庆幸自己虚乏的英文能力,否则也许在听见它的当下,我就会不受控制地爆哭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