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鬼了,她就这么相信庄子维的话?那种懦弱的男人有什么好的?
OK,他承认对庄子维他是有很大的意见,或许他还有些嫉妒庄子维,谁教庄子维差点娶了袁媛?她是他的女人,他……他发过誓要永远爱冬冬,可是他也真的爱袁媛,他可以骗过天下人,却骗不了自己的心。
瞧,他手上拎的是什么?一双靴子,这么大的尺码,肯定不是冬冬的,38号,明摆着是袁媛的尺寸嘛!
无数次,他告诉自己,一个人只有一颗心,只能爱一个人;但这样反复地强调,是不是也证明了他的彷徨?他的心里不仅有冬冬,还有袁媛。
走在路上,他看到什么适合袁媛的东西,会下意识地为她买,不单纯是想哄她,只觉得她穿上这双鞋会很好看,然后他就掏钱了。
他关心袁媛喜欢吃什么、用什么、爱什么……如果这还不叫爱,那什么才叫爱?
问题是,一个人可以爱两个人吗?可以吗?
他的眼神离不开秋千架上的那对老夫妻,幻想着有一天,坐在上头的变成他和袁媛,倘若……
「爸(妈)……」两个呼唤声同时自东、西两方响起。
那对「老夫妻」吓了一跳,然后东边来了一个男人,西边走来一名女子,分别拉住老公公和老婆婆。
男人嘴里叨念着:「爸,你怎么又出来了?」
「妈,跟妳说过多少遍了,外头坏人多,不要随便跟不三不四的人走!」女人皱眉。
「妳什么意思?明明是妳妈勾引我爸爸。」男人瞪眼。
女人不甘示弱反瞪回去。「说什么疯话,我妈跟我过世的老爸可是很恩爱的,是你爸老不修,一把年纪了还缠着我妈不放。」
原来那老公公和老婆婆不是夫妻,而是忘年之爱。郑士衷恍然大悟。
这时,男人跟女人吵了起来,不停争论着他们的父母多么喜爱他们已故的另一半,若非对方纠缠,怎会七老八十还入花丛?
郑士衷很想问,哪条法律规定只有年轻人才能谈恋爱?只要是人,就有恋爱的权利。他看见老公公和老婆婆眼里泛起了悲哀,在男人跟女人的争执中,老公公和老婆婆一个被拉着往东走,一个被扯着向西行。
不知道那对男女有没有发现他们父母心底的伤恸?但他看见了,迷迷蒙蒙间,那被扯着分离的变成了他和袁媛,而逼使他们分开的却是……他自己……
一颗心可以装两个人吗?
铃!手机响起铃声,他伸手接起,那头传来柳慑的声音:「士衷,你在搞什么曳?」
「怎么啦?」他纳闷。
「你忘了我们的行规了,不得透露客户的隐私?你居然把找小媛初恋情人的事闹得满城皆知,已经有三个男人跑到袁家说他们是小媛的初恋情人,征信社里也来了五个,刚刚才被我打发走。」柳慑很生气地说:「你就算无法接受小媛,也不能这样搞啊!很伤人的。」
「我没有。」郑士衷诧异地喊道:「那件案子我很久以前就放弃了。」
他都已经发现自己爱上袁媛了,怎么可能还去帮她找劳什子初恋情人?
「不是你,那是谁把消息泄漏出去的?」
「这个……」郑士衷脑子一转。「我想起来了,是小派!有一天,我跟小媛在夜光PUB里喝酒,跟小派聊了几句……天啊!我怎么忘了PUB是传递消息最快的地方?」更该死的是,袁媛是年收入逾千万的皇冠大使,一个有钱的美女放出风声要找初恋情人,还不让一堆妄想少奋斗二十年的男人疯狂?
「你居然犯这种低级错误?」柳慑气炸了。「你自己去跟小媛道歉吧!她得到消息,气得恍神,被车撞到,送进台大……」
郑士衷已经听不到柳慑的话了,他脑海里只在意一件事,袁媛出车祸,送进台大医院!
她伤得重不重?有没有性命之忧?他想起刚才那对被强迫各分东西的老公公、老婆婆,或许他们曾经有过一段很美满的姻缘,至今依然令他们心心念念;但那又如何,他们的伴侣都过世了。鸳鸯折翼、连理断枝,被留下来的人难道就没有追寻幸福的资格了?
他嘲笑过贞节牌坊,却要自己的人生去遵循那条道路,这是深情?还是愚昧?
他不停地跑,招了计程车,直奔台大医院。
上天保佑他来得及告诉袁媛,对不起,他错了,他爱她,他只是不敢承认,他觉得冬冬的死是他害的,他歉疚,于是折磨自己,也伤害了他心爱的人。
「小媛!」他冲进病房,还没看到袁媛,先挨了袁父一拳头。
「你这个混帐,还敢接近我家的女人……啊!」袁父来不及吼完,被他老婆一拳头打在后颈上,打得他晕乎乎,满眼是金星。
「女儿,加油,给老妈找个养眼的女婿,以后妳大年初二回娘家,老妈做起年菜才有劲。妳知道,做菜很辛苦的,尤其年初二招待女儿、女婿,要做一整桌,没有一点动力,我会做得很难受,不如买一箱泡面大家分着吃,所以……妳加把劲儿吧!」说完,袁母拖着还天南地北找不到方向的老公走了。
「妈……」病床上,袁媛也不知该气还是该笑。
郑士衷有点呆滞地看着一团混乱的病房,到现在渐渐平静下来,房里只剩下他和袁媛两个人。
他看着她,她也看着他,四目相对,却是无言。
他发现她受伤的胳臂用绷带吊在脖子上,其他地方似乎没什么伤。「妳……还好吧?」
她不说话,转开头,心情很差。车子撞过来的时候,她及时清醒,所以身体没受什么伤,只有右手轻微脱臼,但衣服却在地上滚烂了,这回是彻彻底底没救啦!
这么长久以来,他唯一送给她的礼物就此泡汤,这是不是代表他们之间注定有缘无分?她不知道,只是觉得很悲哀。
「那个……对不起。」郑士衷走到她身边。
她继续沉默地哀悼她烂成一团,永远也救不回来的衣服。
「小媛……」她好像真的生气了,但他却不晓得如何哄她。「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查威胁妳的人,那个寻找初恋情人的任务我很早以前就放弃了。我猜那个消息会流传出去,是那天我和小派在夜光PUB讨论时,不小心给人窃听了,才会引发一些财迷心窍的男人自称是妳的初恋情人。这些人我会解决的,妳不要再生气了好不好?」
她没生气,她是难过,悲伤三年多的感情依旧成空;也痛恨自己,为什么明知投入再多的爱也得不到回应,她还是无法收回自己的感情。
「我错了,我很抱歉,我……」他突然发现自己手中拎着上午为她买的靴子,急急地送上去。「送给妳,原谅我好不好?」
她终于开口了。「这是什么?」
「靴子。我今天上午经过百货公司的时候看到换季促销,觉得很适合妳就买了。」
她吓了一跳,取出靴子,翻看鞋底,38,正是她的尺码,是他特地替她买的,就好像他以前为冬冬置衣购鞋一样,他偏爱把自己的心上人打扮得美美的。
「为什么?你明明不喜欢我,却要替我做这么多事,这样……这样我永远无法放弃,你懂吗?」
「我喜欢妳啊!」他着急地搔着头。「我爱妳,我一直在想妳,工作的时候想,睡着的时候也想,有时候去买便当还会不自觉买双份,以为妳还在我身边,要多替妳买一个,结果……没有妳,我做什么事都不对劲。」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任她说了无数次「我爱你」,他没有回应,说到最后,她几乎要绝望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觉得我背叛了冬冬,她是因我而死的,我不能负她,可我还是爱上了妳。」他终于正视了自己的心,但表白的同时更有浓浓的慌张。「我爱妳,小媛,可是……我想冬冬永远都会在我心里占有一个位置,妳介意吗?」
「你这个笨蛋,这种事有什么好介意的?如果你完全忘记冬冬,我才要担心你是那种有了新欢就把旧爱彻底抛弃的无情人!」难道她一个大活人会去吃一个死人的醋?无聊嘛!
「对不起,小媛,对不起,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她的答案让他大松口气。
她靠在他的肩膀上,放声大哭。「可恶,你这傻瓜,害我等那么久,混帐……三年多啊,我都快三十了,可恶……」
「对不起。」他这辈子道的歉大概就数今天最多。「以前都是我的错,我再也不会了,妳别生气。几岁有什么关系,我一点都不介意。」
「我介意。」她哭得他肩膀一片湿。「三十岁了,要生四个孩子,就算好运,一年能怀一个,生完我都三十四了。」
「为什么一定耍生四个?」
她一愣,瞪他一眼,随即又低下头在他肩上咬了一口。「别告诉我你忘了,想要四个孩子可是你的心愿。」
有这回事吗?他一头雾水。
「在小公园的秋千架上,两男两女……」她给他提示。
他想起来了。「两男两女,凑成双『好』。」
天哪,这么久的事了她还记得,还真的想要去做!他眼眶开始泛酸,他自己都已经遗忘的事情,却有一个人替他记得牢牢的,谁能不感动?
「小媛,我爱妳,我爱妳……」
三年半了,人说女追男隔层纱,她追他,却比爬喜马拉雅山还累。「以后每天都要对我说一遍,知道吗?」
「好。每天照三餐说,我爱妳。」
她趴在他的肩膀上,眼泪就是止不住,追太久了,突然追到,真的好像在作梦。「可惜,你开窍得实在太慢、不知道我生足四个孩子时,会不会变成高龄产妇?」
「没关系,我们现在就开始努力,绝对不会太久。」他吻上她的眼、她的泪、她的颊、她的唇。「只要有心都不会太晚。」
「嗯……」她回应着他的吻,细细地品尝着这栽培了三年半才收获的果实,鲜美甘甜,果然只要有心,愿望就一定会成真。
【全书完】
后记
这个故事原本不是这样的。
原订大纲是袁媛与男友交往多年,踏入礼堂前夕,朋友告诉她,见到她的男友与其他女人过从甚密,要她小心;然后她留意到男友定时的失踪,委托郑士衷调查,才发现男友原来早已结婚,并育有一子。
有没有人发现这个大纲很熟悉?是的,它不是小说,它真切地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并且还上媒体报导了几天。
有关第一征信社这三个故事的大纲,我去年就交给编编了,它们的形成甚至比《倾城》还早。我是把三本的楔子都写完,才开始写《倾城》的。
去年交了《倾城》,我没有休息,立刻开始写《捡到小气球》,因为今年春节休九天。春节过完就是三月;三月上批的稿子一定要提前交,否则赶不及档期。
于是我加足了马力,从《倾城》、《捡到小气球》到《一起躲猫猫》,一本接续一本,反正大纲都是去年就弄好的,我就是把故事铺陈开来。
但悲剧也在这时候发生了,那个跟我的大纲几乎一样的新闻突然出现,看见新闻的时候,我整个人呆掉了。
很多人都说言情小说的剧情很扯,我自己也承认,要一个女孩跟男友交往多年,结婚时才知道被骗有点不可能,毕竟女方总会去男方家拜访吧?男女双方的朋友都不见面的吗?提亲时怎么办……我要写这样的故事,就要负责把这些BUG解决,我想了很多处理方法,以便去圆故事中的不合理成合理。
但是我忘了一件事,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作者也是人,立足在这个社会上,所写的故事自然多数是生活的延伸,谁说现实生活就不会发生小说里的情节?
于是,我完成的两万字不知道如何接续下去,继续写?我怕有人要丢鸡蛋,骂我抄袭新闻。
中间再转?我想了好久都不知道要怎么转。
结果一卡就是半个月。幸好接下来就是书展,这期间出了很多很好的书,我就天天赖死在书海中,当作没有《一起躲猫猫》这个故事吧!
我承认,有时候我很鸵鸟。可是两万字啊!还有我在《捡到小气球》里有关外遇的预告怎么办?
请大家当作我死了,我不存在吧!
就这样一直龟,龟到书展结束,还在龟。
直到有一天跟朋友聊起书展期间,记者对言情小说的报导,什么随便卖就上千?一堆总裁、阿拉伯王子?
很明显,那些家伙在吃醋。他一定没混过MSN,不知道有作者从定稿到完稿重写了十次,才写出一个满意的故事。
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被人这么说,我也火了,两万字我不要了,全部删掉重来,教你们看看言小作者的骨气。
于是放假前编编问我进度到哪里了?很不好意思地告诉她,就「第一章」三个字。
过年,扣掉去玩的时间,开始加班加点,拚命啊!
故事完全改变,还跟外遇擦到边,写完,双手插腰大笑三声。没被意外打倒,很好很好,继续加油。
故事中,袁媛是安丽的皇冠大使,但我并没有完全照着安丽公司的章程去写,不是不做功课,是我一直在考虑,完全照搬,会不会产生置入性行销的问题?
我家母亲大人参加妇女会的同伴就是安丽的,我们老二吃美乐家的营养食品,是美乐家的会员,个人习惯用雅芳的化妆品,VIP做了十几年,老级别了,要章程、试用品什么的,一句话,东西可以堆满一桌子。
我三家公司的资料全看完后,决定只挂安丽名,其实谁也不像。原因是,我自己很讨厌置入性行销。看电视,主角家的冰箱一打开,全是番茄汁,我倒在沙发上,久久起不来。
我不喜欢虐待自己。所以如果有安丽人看了,觉得安丽不是这样做事的,对,我承认,它只披安丽皮,骨子里是大杂烩。
至于为什么披安丽皮?因为我把雅芳、安丽和美乐家写在便条纸上,折一折,闭着眼睛抽签,就抽到安丽。简单到无聊吧?我也这么觉得。
再偷偷说一句,写郑士衷的时候,我一直在想粱朝伟那双迷死人的电眼。交稿前夕听说他辞演赤壁,好难过,很期待他的诸葛亮说,总觉得光靠那双电眼,就可以说服孙权和周瑜联合抗曹。
这个故事是我对第二春的真正想法,我不觉得恋人死去就不能再爱,展开第二春就是不够痴情。
当然,自愿守着逝去的恋情至死是一回事,可若想有个伴,只要有心、有情,永远不嫌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