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真的是……
宇若霏顿下脚步,气结地看向麦圣元,没想到他还朝她咧出一个人畜无害的阳光笑容。
好啊,既然爱等就让他等,如果真为看她落难而来,一次、两次、三次,很快就会觉得无趣了吧?
未几,她没好气地丢出一句——
“如果你很闲的话,随便你!”
七天后
宇若霏当晚的最后一场演奏,结束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她拖着疲累的身躯走下舞台,下意识环顾四周,没看到稍早时才跟着她一起抵达的跟屁虫,不禁松了一口气,可是三秒钟后,涌上心头的却莫名的怅然若失,和因失望而衍生的愠恼。
他刚刚才跟着她来到这间PUB的,怎么一场表演结束,人就消失了?连一点点时间都不肯再浪费了吗?
麦圣元不怕她的刁难,这一等就是七天。
倘若他们不是同学,有个老板这样大力延揽她驻店表演,她会觉得受到重视,很骄傲、很光荣,然后开心地接受,可惜他们是旧识,她不晓得他积极主动的背后有什么用意?
可怜她、同情她?
还是背地里偷偷笑她,从天堂摔进地狱,活该以前奢侈炫冨?讥讽她过去太好命,现在总该吃点苦头?
她受够这些眼光和言论!
虽然她抬头挺胸地用坚强的姿态走过来了,但心里留下的是不可抹灭的打击和刺激,她不想再承受了!
还以为他出乎她意料,不是想看千金落难、狼狈讨生活的戏码,才会如此有诚意地等着她、跟着她。
她甚至几乎要被他打动了,愿意相信他没有恶意,没想到最后还是如她猜测,看过她是如何汲汲营营的奔波赚钱后,觉得没意思了,所以不再拼命游说她,也不再跟着她了。
意料之中的事,她干么要介意这个人!
“若霏,谢谢你来代班。”
说话的是驻唱歌手蓝妮,和她配合的琴师下午临时出了车祸无法上场,只好赶紧找人代班。
不过由于时间卡得太近,一时找不到人帮忙,幸好宇若霏肯在忙了一天之后赶来,义气相挺,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不用客气,大家互相帮忙嘛。”
宇若霏扬唇笑了笑,面对这些不知道她过去的朋友,她反倒能自在相处,也显得开朗许多。
“也对,那以后有需要的话,可以跟我说,我也可以帮你找代班。”蓝妮拍胸脯挂保证。
“那就先谢了。”
宇若霏加深笑容,这行虽然很竞争,但还是有能够互相支援的同行朋友,广结善缘很重要,这样不但能互相帮忙,无形中还增加不少工作机会。
“欸,刚刚跟你一块儿来的男生是男朋友吗?”蓝妮观察力强,一眼就察觉和宇若霏一起抵达的麦圣元不是一般客人。
“男朋友?!”
宇若霏讶异,立刻否认。“才不是,我哪有时间谈恋爰?”
拜托,她是抢钱一族,每天行程都很满,如果有时间,通常都要用来好好休息,养精蓄锐,再不然就是练新曲,充实自己,如果和她谈恋爱,那得常忍受寂寞、孤单吧。
更何况,她和麦圣元才不是那种关系呢……
“那不然是忠实粉丝吗?”蓝妮直觉猜测。
“你想太多了。”宇若霏失笑。
麦圣元不能算是忠实粉丝,只能称得上是可能很热心、但只有三分钟热度的老同学。
才这么说,麦圣元正巧又从大门进来,手里还拎着纸袋,匆忙的样子看得出是急急赶来的。
“说曹操,曹操就到耶。”蓝妮促狭地笑。
“幸好来得及。”麦圣元咧出一口白牙,笑叹。
宇若霏的心跳因他突然出现而失速大乱,咚咚咚地比乐团鼓声还要响,可她还是佯装镇定地抬眸睐他。
“你不是走了?干么又跑回来?”
“我看你从下午五点多开始就没再吃东西,担心你会饿过头,所以跑出去买吃的了。”
麦圣元打开袋口,里头是香喷喷的麦当劳汉堡、薯条。
“既不是男朋友,也不是忠实粉丝,怎么那么贴心?”蓝妮一脸好奇,故意调侃。
唉,这真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就真的什么都不是啊!宇若霏窘赧地脸颊泛热。
可奇怪的是,见他去而复返,她的心怎么会感到难以漠视的喜悦?
她一定是被制约了,连着七天,每近傍晚他就会出现,她去当家教,他就近在超商里看书报打发时间;她去饭店演出,他就去饭店消费;她在PUB伴奏,他也来捧场……频率高到现在没看见他,反而觉得怪怪的。
她想,她是真的有点受他影响、被他打动了……
咕噜——
麦当劳的食物太香,她的肚子叫声打断了思绪。
“这里不能带外食进来耶。”她蹙起秀眉,将麦圣元手中纸袋的袋口束起,以免明显的香味四散。
“那你们还是快走吧,我们有空再联络喽。”蓝妮扳过宇若霏的身子,将她往外推。
呵呵,贴心的男性友人,这怎么想都有暧昧啊,就算还不是男友,也是大有可能,她就不占用他们的时间了。
“好吧,拜拜。”宇若霏只好道别,和麦圣元一同离开。
第3章(2)
“你整晚没吃东西,要不要趁热把它吃掉?”走到骑楼下,麦圣元马上再递出食物。
宇若霏看着他手里的纸袋,再抬眸看向他,那清澈明亮的眸光,诚恳关切的神情,蓦地动摇了她心里竖起的城墙。
“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你都没时间吃饭,应该很饿了。”见她迟迟没接过手,麦圣元忙解释,就怕她又有什么奇奇怪怪的坚持了。
瞧他小心翼翼的,宇若霏不禁有点歉疚。
其实她并没有那么难相处,只不过……被人伤害怕了!
对他,她已经不再那么排斥,毕竟,他若想嘲笑她,这七天来多得是机会,可他并没有,不只没有,还会关心她,担心她工作太多,体力不能负荷……
她想,或许麦圣元是例外?
就是这个想法,所以刚才发现他中途消失时,才会那么失落、失望,她以为他打消游说她的念头,二话不说就走了……
没想到,他不但没走,还注意到她整晚未进食,担心她肚子饿,为她买了食物来!
唉,一袋麦当劳就让她动摇,她似乎太好收买了,不过,好像已经好久好久没人这样关心她了……
弟弟在国外念书,妈妈终日沉浸在失去家业和爸爸的伤痛中,一蹶不振,根本无心顾及她,更别说关心她有没有吃饭了。
可这个阔别十年、同窗时也没多少互动的同学,却自然而然地关心到这么细微的事——
她没吃,他发现了,所以买来食物;她渴了,他也留意到了,所以会在收工时送上一瓶水或饮料;她工作过量,他也发现了,所以会以不认同又担忧的口吻说:“这样太累了吧!”……他的这些举动,她都看在眼里,说不感动是假的。
“谢谢你。”她接过那一袋麦当劳,开口道谢。
麦圣元松了口气,绽出笑容。
这是好的开始啊,她终于有一点点软化了!
“呃……要不要到我车上坐着吃?还是……到麦当劳里吃?”他趁她态度好转,提出建议。
“不用了,那儿有花台可以坐一下。”她顺手指了指人行道上的花台,直接走了过去。
经过这七天,他已经对宇若霏的改变没那么意外了。
她不再像从前那样娇生惯养,吃喝用度没那么讲究,虽然一般人就是这样生活的,但对宇若霏来说,相较于从前无疑是云泥之别,他看在眼里,隐隐感到心疼!
在他心目中,宇若霏仿佛女神、公主般不食人间烟火,衣食无虞的生活才是最适合她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辛苦劳碌,为了工作连饭都没时间吃。
他快步抢在她前头,脱下夹克铺在花台砖上。
宇若霏顿住脚步,受宠若惊。
“你干么呀,直接坐就好了!”她怔看向他。
“我怕你弄脏衣服啊。”
麦圣元殷勤地招呼她落坐。“你坐,没关系。”
今天她穿着杏粉色的连身长裙,外搭白色针织开衫,飘逸浪漫,在灯光昏暗的PUB舞台上,像是发光般聚拢了所有人的视线,绝美脱俗得像落入凡间的仙女,教人不由自主地想呵护礼遇。
他怕她弄脏衣服,就不怕弄脏自己的衣服吗?宇若霏被动地坐下,既不好意思,又感到被照顾的温暖。
“麦圣元,我以前怎么都不知道你这么有绅士风度?”宇若霏侧头瞅看他。
“我想,恐怕你以前连对我的印象都是模糊的吧?”麦圣元自嘲地笑答,很有自知之明。
被他猜中,宇若霏莞尔地抿起一弯笑。
虽然有点抱歉,但他说的也是事实,可她若承认了又太失礼,否认嘛,更是摆明说谎!
“不用不好意思,我自己很清楚啦,我以前在课堂上不是打瞌睡,就是在帮同学写作业赚外快,中午休息就跑福利社打工,下了课也是上厕所或继续补眠,超没存在感的。”其实说那么多,就是暗暗希望能挑起宇若霏对他的记忆,加深印象。
“应该是我没有注意到,不是你没有存在感。”她选择较圆滑又不用扯谎的说法。
“那是因为你太闪亮,所以显得其他人黯淡无光。”他不是故意吹捧,而是真心这么想。
“闪亮?呵……”宇若霏却对他的形容很感慨。“那我是不是该说小时了了、大未必佳?”
“怎么会是大未必佳?”
麦圣元不认同她的说法,边说话边从纸袋里拿出汉堡给她,再将饮料插上吸管,随即递出面纸,自动为她服务。
宇若霏再朝他瞥去一眼。
要不是他张罗周到,方才的关心也很真诚,她肯定会以为他是明知故问,想听她自我解嘲,然后暗地取笑她。
“你这几天跟着我四处跑场,应该看得出我的环境大不如前了吧?”
为了等她有空,他跟了她七天,就算不清楚她家里状况如何,也该明白她为了赚钱,有多么勤奋工作吧。
“嗯。”
他低应,隐约猜得到,但没多说,也不敢多问,就怕一句话又让她不开心,破坏难得的进展。
“小时候生活冨裕,茶来伸手、饭来张口,以为是理所当然,现在长大了,才知赚钱的辛苦,懂得省吃俭用才是一般人的生活。”
宇若霏大口吃汉堡,再喝了口柠檬红茶,大方不做作——多亏了麦圣元,她是真的饿瘪了。
“由奢入俭难,你过惯了好日子,但遇上困难时还能够坚强振作,自食其力,很不简单。”
虽然她没说得很详细,但他已从武经理打听来的报告中得知她家道中落,所以以赞美鼓励。
“这是没办法才不得不适应的。”
听那口气,好像她多厉害似的,宇若霏摇头嗤笑,心里却因为他的认同和了解感到一阵温暖。
“过程一定很不好受。”他光是想像她得在物质和心理上做调适,就觉得难捱,同时也更心疼了。
她似笑非笑地撇了撇唇。“偏偏还有人会落井下石,乘机踩你一脚,而且还是所谓的熟人。”
她看过太多势利现实的嘴脸了,有些人在和人交往时是看外在条件的,当那些条件消失,情谊和关系也就跟着消失,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她对“老朋友、老同学”反感的原因。
麦圣元脑筋一转,蓦地联想到她不让同学雇用的坚持。
“这就是你不肯到天麦温泉旅馆的真正理由?”
宇若霏垂眸啃汉堡,悠悠地说。“我有过不好的经验。”
“可以跟我说说吗?”他小心翼翼地探问。
宇若霏瞥了他一眼,不知为什么,他关切的温暖眼神,让她不自觉想倾吐心里积压的委屈不快。
说就说吧,她又不是做错什么事,没什么好避讳的!
喝了口饮料,她将视线投向前方,看着往来车辆,回想起不愉快的记忆。
“我家刚垮下的时候,我开始四处找工作,有个家境和我家以前一样好的朋友很热心地叫我去她家公司上班,我满心感激地答应了,去了之后才发现她换了态度,对我颐指气使、冷嘲热讽……后来我终于明白,她是要我去当她的贴身女佣,借机羞辱我,原来她根本不喜欢我,也不是真心跟我做朋友……”
“那种人心理有问题,早点认清她是好事。”麦圣元替她打抱不平,忍不住批评。
“这种碰壁受伤的经验不止一次,我只能愈挫愈勇,然后尽量避免。”她只举了个例子,更伤的,连想都没勇气去想。
“但你也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啊!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势利坏心的,像……乐以梅,她也没有因为你家垮下了,就不再跟你做朋友啊!”麦圣元赶紧为自己讲话,还搬出另一个和她交好的同学。
“是没错……”说到乐以梅,宇若霏就没办法否认了。
乐以梅家境小康,也在能力范围内帮助过她,虽然经济上能帮的有限,但鼓励、打气、关心……一样都没少,能拥有这样的朋友,是她的幸运。
“再说,你该不会认为我无聊到为了落井下石,连续七晚跟着你东奔西跑,得不到善意回应还不想放弃吧?”麦圣元乘机游说。
宇若霏被这么一问,哑口无言了。
对啊,他是个经营者,白天就够忙了,下班之后就该好好休息,他却为了说服她而牺牲宝贵时间,不可能是为了那无聊的目的吧?
不过,他的坚持也让她觉得奇怪。
“那你干么非聘用我不可?”她纳闷地问。
“理由很简单——第一,你从小学习多种乐器,古筝、钢琴、小提琴,聘用了你,等于聘用三种乐器的乐师,可以丰冨表演节目,是我们旅馆目前很需要的。”他坦白说明。
他精打细算的考量证明他真的是为公事而来,这反而打动了她。
他说了第一,可见还有第二,她再问。“那第二呢?”
“第二,我说过了,同学间本来就应该互相帮助关照。”麦圣元的口气很理所当然。
受人点滴当泉涌以报,现在正是他能够做点小小回报的时候,更何况,她也是凭本事才得到工作的,并不是全然袒护她。
“我现在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可没能力帮助你喔。”她自嘲地笑着撇清。
“你答应来天麦就是帮我忙了,这样我就不用再为了找乐师而伤脑筋。”他顺势说。
宇若霏抿着唇,侧头睇看他,心里已经被说动了。
这麦圣元看起来既绅士又正派,不是那种乘机落井下石或占便宜的人,而且她本来就是想得到这份工作才去应征的,既然顾虑的状况不会发生,那她还有什么好犹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