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真是他的宝!
尾声
贺靖棠花了三年时间辅佐贺靖弘,可说是人前一个样人后一个样,在外人面前是个耐心教导弟弟的好兄长,但在贺靖弘本人面前可是让他尝尽血淋淋的痛骂与教训。
贺靖弘虽早知贺靖棠是个精明的人,却不知他真正的本性如此恶劣,这才发现过去都太小看他了,什么风度翩翩、温文儒雅都是假象,都是骗人的。
不过,这也彻底激起贺靖弘想努力上进的斗志,吞下血泪咬牙做给贺靖棠看,这种「良性竞争」,也象征着兄弟感情好吧?
贺靖庭则在三年前就嫁出去了,真让人难以想象,她嫁给一个家世不若贺家的商家长子,对方是个敦厚正直的人,敢纠正她的坏脾气,而贺靖庭竟也吃这一套,愿意收敛性子,为他过朴实不富有的日子,本来这婚事洪氏是不同意的,就怕女儿吃苦,但看到女儿婚后改变那么多,觉得以往是她将女儿宠坏了,便不再说话。
而杨总管两年多前过世了,后来他的病愈来愈严重,成天都在昏睡呓语,在死前的最后一段日子,都由洪氏照顾他,两个人朝夕相处,或许是他人生里最甜美的记忆吧。
在杨总管过世后,洪氏自认为自己是一切罪过的罪魁祸首,开始茹素、带发修行,用余生来忏悔,心变得宽阔的她,给人的感觉跟以往相差甚大,看待贺靖棠的目光也充满慈祥。
贺靖弘也在一年前成亲了,娶的不是官家千金,只是个普通的店铺老板的女儿,倒挺能干的,帮了他不少忙,而且性子挺悍的,让贺靖弘不敢松懈,更不敢纳小妾。
终于,在经过三年磨练,贺靖弘总算可以独当一面了,贺靖棠便放心带着宋岑雅到北方去,偶尔他会接到贺靖弘向他讨教的信件,虽然贺靖弘的用词不太坦率,但贺靖棠每次读起信心情都大好。
这样看起来,就像是真正的一家人吧?宋岑雅在心里偷偷笑着想,他曾经说过他没有家人,但谁说家人不能重新打造?
当然这三年来,贺靖棠不只是辅佐弟弟,他也在帮忙筹备在全国开大卖场。
他喜欢听妻子讲起未来的事,脑筋动得快的他,也想来开个大卖场或是超商,当他到北方时,庆鑫堂已经开了第一家大卖场,接下来,他要开始筹备北部的,接着在其他地区开连锁分店。
更让他惊喜的是,宋岑雅竟懂得那些金发异域人的语言,也能与之对话,她说这是英文,在未来很常见。
在北方,有来来往往的异国人,对他们来说会讲异国语言的人,是他们极需要的人材,北方人比起南方人更不拘小节,女子露面做生意是被允许的,于是靠着宋岑雅流利的英文,贺靖棠谈成不少生意,义父亦对她十分赞赏。
直到宋岑雅有一次昏倒,把贺靖棠吓坏了,以为是他让她太忙碌,结果大夫一把脉才知道她怀孕了。
成亲三年肚皮始终没消息,看着阿力和小倩一成亲就马上有喜,现在都生了第二胎,宋岑雅还真担心李馨雨曾营养不良的身子不好受孕,现在有孕了,她总算松了口气,和丈夫一起期待这个孩子的到来。
怀孕期间,宋岑雅也因为孕吐的关系痩了一大圈,直到五个月才恢复胃口,变得什么都爱吃,加上丈夫疼她,总会喂食她,她毫不节制的吃下去,竟把自己吃到胖了十几公斤来,心情好郁卒。
「我胖了。」
「你哪里胖?」
「你看,都变象腿了。」宋岑雅真是不忍看她的大象腿。「我的肚子也圆滚滚的,我真的胖太多了。」她真无法想象,再过几个月,她怎么有办法挺着肚子走路?
贺靖棠蹲下身,突然拉起她的裙子,亲了亲她的小胖腿。
「你、你……」宋岑雅惊吓得不知该说什么。
他又转而拉开她的衣服,亲了亲她浑圆的肚皮,「这里圆滚滚的真可爱。」接着,他邪气的将手探入她肚兜里,罩住那因怀孕变得丰满的酥胸,「我更喜欢这里。」
她没说话。
发现她没有反应,他抬起头问道,「怎么了?」
宋岑雅只挤得出一句话,「你胃口真好。」她都胖成这样了,他居然还有兴致?
贺靖棠抱着她大笑,让她不由得槌了他几下。
他替她揉起小腿,肚子变大后,她总是喊着腿酸,每夜入睡前,他都会替她按摩小腿,总让她觉得好甜蜜、好幸福。
「又怎么了?在想小真吗?」
按摩到一半,贺靖棠见妻子突然发起呆来,变得沮丧,她说过孕妇会变得多愁善感,他想她大概又想起小真了。
真是宋岑雅的妹妹宋岑真,小了她九岁。
这三年来,她总在夜深人静时挂念着在未来的妹妹,不知道回魂镜的法力有没有传达到未来去。
「别担心,我会陪你祈祷的。」贺靖棠吻了吻她的额头。
宋岑雅安心的点了头,在丈夫的搀扶下躺上床,闭上眼入睡。
早晨的阳光射入房内,床上的女孩刺眼的翻过身想继续睡,跟着放在床头的闹钟响了,她伸长手按下闹钟,只赖床了一分钟便马上起床,不忘迭好棉被。
盥洗完后到厨房做早餐,她早上有课,得吃饱才有精神,虽然吃外食很方便,但为了省钱她习惯自己煮。
做好后,她端到床前的一张小矮桌吃,她住的是雅房,虽然房间很小,但难得的有小厨房可以做菜。
矮桌前摆着一张电视柜,后方墙上挂着一只年历,柜子上摆满了玩偶饰品、全家福照片和一把小巧古典的金色镜子。
「我怎么又做了两份!」宋岑真哇哇叫,她又多做了一份泡菜炸鸡三明治,都已经过了一年半了,她总是会忘记姊姊已经不在了,多做她的早餐。
「算了,拿来当午餐好了,我要开动了。」她双手合十,喊完开动后大口吃下,露出美味的表情,但还是有遗憾,「还差了一点,还是姊姊做的最好吃。」
她那个姊姊啊,最不会做菜了,但她最拿手的就是泡菜炸鸡,泡菜是姊姊爱吃的,炸鸡是她最爱吃的,姊姊说这样一起吃刚好。
姊姊大了她九岁,念的是英文系,很爱漂亮,总爱做指甲彩绘,穿的永远是最时髦的新装,可是在爸爸做生意失败,和妈妈烧炭自杀后,姊姊就变了,她把指甲剪短,不再涂上任何色彩,不再穿那些昂贵的名牌衣服了,她还申请夜校就读,白天工作,担起抚养她的责任。
当时她才十一岁,夜里只要想到爸妈就会哭,都是姊姊会陪着她、哄着她。
姊姊也很努力想取代妈妈照顾她,还学起妈妈打毛线衣,可惜成果不怎么样,她也想学做菜,但煮的最好却只有泡菜炸鸡。
因为她不想天天吃泡菜炸鸡,只好学做菜,还煮的比姊姊好,每天煮好吃的料理,是她唯一能为姊姊做的事。
她以为自己能和姊姊一直相依为命下去,却没想到,那么疼她的姊姊会在一年半前的一个晚上猝死,医生说姊姊有可能是过劳死,她一想起姊姊这几年辛苦工作着,就难过得要死。
姊姊走了,这世上她已经没有亲人了,妈妈当年为了嫁给穷小子的爸爸,早和家人脱离关系,爸爸那里的亲人也不在了,就只剩下她一个人。
她好寂寞、好孤单,她还有很多话还没对姊姊说,她想对她说,她被系上的某个男同学缠上了,他很讨厌,成天嘻皮笑脸的,才见第二次面就要求她和他交往,而且她分明没答应,他却逢人就说她是他女朋友,更夸张的是,他还硬塞给她他们家的传媳之宝,说以后要跟她结婚,那家伙真是疯了。
他所说的传媳之宝是一面金色的古典小镜子,是个古董,听他说是他们家祖先流传下来的,具有神奇的法力,可以保护她。
会有什么法力?她才不信呢,这根本是他把妹的绝技!当时,她心里是这么想的。
但她万万没想到,神奇的事真发生了,某天她出了一场车祸,在她骑着脚踏车要帮姊姊买生日蛋糕时被一辆闯红灯的轿车撞上,当场飞了出去,被送到医院,在意识模糊间,她感觉被一层温暖的光包裹住,待醒来后,她发现医护人员都直呼是奇迹,因为她原本几乎要被断定为植物人了。
而就在她醒来的前一天晚上,姊姊就猝死了,她连她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姊姊死后,她才知道姊姊省吃俭用,留了许多积蓄给她,让她不用打工就可以顺利念完大学。
宋岑真感伤完,很快将三明治吃一吃,她还有课要上呢。
吃完后,她将盘子和杯子拿到流理台洗,再将桌子擦了擦,整理得干干净净。
一个人住后,必须独立自主的照顾好自己,打理好日常生活,才能不让在天上的姊姊担心,她以后还要成为像姊姊那样的女强人,所以她要好好念书,才能进最好的公司。
铃铃……
宋岑真正在换外出服,在心里怨了声那家伙也太早来了吧,还有,她有答应要让他接送吗?每天都早早来按门铃是怎么回事?
她不理会,继续换衣服。
下一秒,手机的旋律开始响了。
宋岑真在心里骂着,到底是谁出卖她,把她的号码给那家伙的!
在门铃和手机轮流轰炸后,宋岑真终于换好衣服,背好放满课本的背包。
最后出门前,她朝爸妈和姊姊的神主牌位上了香,如平常一般报告道:「爸、妈、姊姊,我去上课了。」
踏出了家门,宋岑真看到有个长相俊朗又阳光的男孩在等她。
「小真,走吧!」男孩笑咪咪道。
「我有说要让你载吗?」宋岑真嘴唇得高高的,却酿着甜蜜,看起来并没有嘴巴说得那么讨厌他。
其实她心里很明白,要不是这家伙每天吵着她,陪着她,她也无法平顺的度过丧姊之痛。
宋岑真心里想着,见男孩厚脸皮的想牵她的手,她捏了他一下,和他吵吵闹闹着,一起进了电梯。
半夜,宋岑雅忽然醒了过来,睁大双眸。
「怎么了?」自妻子怀孕后,贺靖棠就变得格外敏锐,只要她睡不好,他就会自动醒来。「不舒服吗?」
「我梦到了小真……」宋岑雅喃喃地道。
「她过得如何?」贺靖棠好奇问道。
「她过得很好。」宋岑雅满足地道,她看到月历上的日子,是小真出车祸的一年多后,显示小真已经避过那次灾难,她也看到回魂镜,镜子肯定发挥了功效,而在那个时空的她已经死了,她看到自己和爸妈的神主牌位。
真过得很好,身边还有个爱笑的男孩陪着她。
她不知道这是不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她情愿相信这是真的。
一想,宋岑雅心情很好的对着丈夫道:「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就用真这个字取名吧,好不好?」她想要一直怀念妹妹。
「你说好就好。」贺靖棠温柔的道,替她盖好被子,「睡吧!」
宋岑雅心里已无悬念,她偎着丈夫而睡。
她也会过得很好,和她心爱的人一起在这个时空里好好生活下去……
【全书完】
注:相关书籍推荐:
1、穿越寻宝去之《福妻招进门》;
2、穿越寻宝去之《小妾上位》;
3、穿越寻宝去之《公主越雷池》;
4、穿越寻宝去之《王妃无德》。
后记
夏天退散 佟芯
写这篇后记的时间是十月初,天气终于有一点点转凉了,起码我现在坐在电脑前打这篇后记,都不用开电风扇。
这个夏天实在热太久了,印象中往年到九月就不太热,可是今年到九月依然很热,说起来我一直都是怕冷不怕热的,可是今年真的特别热,我们家没有冷气,往年都不觉得有问题,今年就受不了,不过也没冲动的去买冷气机就是,电费太贵了,忍耐点吹电风扇就好。
我想夏天大家都喜欢吃冰消暑吧,大口吃冰、喝冷飮最好了,可是我没有吃冰的口福啊,因为本人的肠胃太弱太敏感了,不宜吃冰几,我吃剡冰要另加热开水,每次都被吐槽,喝冰饮要先加热或放到不冰才喝,所以天气再热我也只能喝热饮和常温的飮料,只有超商有新出的冰淇淋才会尝鲜一下,还只能偶尔吃,因为吃太多冰就会有报应,屡试不爽啊。
我也最讨厌夏天了,因为小强很多,七八月时每天都会被吓到,我胆子算很大了,大部分不受欢迎的动物我都不怕,我觉得壁虎好可爱,蛇也一直想摸摸看,扭动的毛毛虫、马陆,连蜘蛛都觉得可爱(它们是益虫,会吃小强,看到它们我都会心存感激),一般的昆虫我也会无视,不要爬到我身上就好,可是就是怕小强囧,看到我就会瞬间崩溃,一边尖叫一边把它杀死。
为了杀小强我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因为怕小强爬上床,我曾经把樟脑丸绕着床放一圈,差点没被熏死,还曾在地上喷了佟妈买的什么油,说是小强会怕那个味道,结果喷得地上粘答答,费了很大力气才清干净,也曾在流理台上擦了佟妈买的桧木油,说是可以防蟑螂,我就擦很多,结果把整间厨房搞得都是刺鼻的味道,还被佟爸骂,最后还是觉得杀虫剂最管用,我就绕着电脑桌喷了一圈,以防写稿时小强靠近我一步,结果因为喷了太多,换被佟妈骂,哈哈。
赶快冬天吧,虽然我很怕冷,是非常非常的怕,衣服向来也都穿得比别人多,可是我情愿冷死也不要看到小强这种恐怖的生物!(祈祷)
对了,交完稿的隔天,我也趁着空闲去植物园运动了,自从减完肥后我就没再运动了(汗),加上天气热更懒得动,没想到因为太久没运动,我快走个五十分钟,竟铁腿了三天,实在是太弱鸡了,我想如果天气冷一点的话,我会比较勤劳来运动……应该吧。
来谈谈这本稿子,这本书的字数又爆了,写到实际字数十万,硬是比上一本多出三、四千字,其实我每次写稿都会算字数的,可是到最后都无法控制,完稿时是九万二,等我修润完稿子就变成十万字了。
在写这一本时,第四章是让我最伤脑筋的地方,我常常跟我朋友哀嚎,我的女主角很聪明,口才很好,可是作者不聪明,口才不好怎么办……我真的是很认真在烦恼这个问题。
男女主角之间的爱情是由互相欣赏,惺惺相惜开始,之后再借由看到对方的另一面,更进一步加深彼此的好感,这是我比较少尝试的写法。
这次的稿子还有个特别的设定是,女主角拥有原主的记忆,也一直以为自己还能够再回到现代去,到最后才发现她早已经死了,这也是我第一次这么写,觉得还挺新鲜的,主角们也因此以为会分开,我觉得实在很虐男主角啦,一边写一边觉得他很可怜,可是没办法还是要虐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