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很久没有想起以前了,但今天逼他不得不去面对,他想起很多事情,从小到大,无止尽的期望与孤单。
很多人都以为美国出生的他只是回国寻根,但其实不是的,正确的说法,他是逃回来。
金家早年就已经移居美国,三个孩子都在市立医院出生,他是家中第二个孩子。
上面的哥哥从小出类拔萃。一路跳级,不到二十岁就大学毕业,念的是法律,但却会弹琴,唱歌,绘画才能也备受肯定,考取律师执照后开始执业,不到三年,原本小小的律师办公室就搬到旧金山最豪华的办公大楼,手下的律师以及助手超过百人。
而在这样忙碌的创业过程中,他开过一次画展,还申请了两个专利,上过几次电视,无疑的,是金家的荣耀,要说是郡上荣耀也不为过。
他的妹妹,幼时因为意外而伤了腿,从此拄着拐杖走路,身体孱弱,父母对她怜惜万分,什么都想替她做到最好,恨不得将星星摘下来给这个小女儿。
比起会发光的哥哥,他显得黯淡无比。
比起需要人照顾的妹妹,他又显得完全无须担心。
他就在这样的环境中静悄悄地长大,他在家中成了一个奇特的存在。
金家父母对于大儿子的事迹倒背如流,对小女儿的一切了如指掌,但却不知道次子穿几号鞋,也不太清楚他跟什么人交朋友,生日没有派对,当然也没所谓的毕业惊喜。
有次他去同学家玩游戏,后来两个大男生在沙发上睡着,醒来时已是隔天早上,金家父母居然完全没发现那个晚上,他们家的二儿子没有在房间里,还以为他六点多进家门是因为早上去晨跑。
他们并非故意偏心,只是出色的长子与体弱的幺女占据他们太多注意力,何况这个次子又很乖巧,什么都不用担心,也从不会惹是生非,让他们很放心。而放心过度就成了忽略。
金英朗在家中,几乎就是个没声音的人。
走出家门。情况也好不到哪去。
哥哥太优秀了,老师跟长辈几乎都是叫他“英生的弟弟”,很少人会叫他“英朗”,什么叫暗淡,这就是了,虽然不太愿意,但也无可奈何,金英朗就这样度过了他的童年以及青少年。
大概是念十一年级时,有一次,姑姑在知道他的小提琴碰伤后,将表姐多年不用的名琴给了他,说与其放在家里供着,不如给他用。
那是一把音色极佳的小提琴,附带的琴弓轻巧柔韧,在弦上滑动起来时非常顺手,试完琴他就非常喜欢,但他却只拉了一次,因为爸妈说,英生要参加比赛,好一点的琴更能展现指法的技术,先借给哥哥比完整个比赛,但后来比赛结束,那把琴还是没有回到他手上。
爸爸说再带他去买一把,不过却一直没空。
今天雅乐问他爸妈喜欢什么,他却答不出来。不是没注意,也不是男孩子粗心,而是亲子关系疏离,除了父母的饮食习惯,其他的他实在不了解。
高中毕业时,他突然觉得不想再这样下去,他想要过金英朗的人生,而不是“英生的弟弟”,也不想永远只扮演成全别人的角色,于是他回到这里,远远离开对他而言没有阳光的南加州。
这里是个好地方,真的。
考取医学院,参加各种社团,在这里,他就叫金英朗,没人会叫他“英生的弟弟”。
他发现,原来自己也可以很受欢迎。
也许是为了弥补成长过程中的缺憾,他喜欢别人注意他,关心他,再怪的女生对他示好,他都会觉得很感谢。
被别人放在心中的感觉太好了。他要怎么样告诉雅乐,他的内心有个五岁的幼儿始终没有长大?
想要爱,需要爱。
小时候他常常看爸妈称赞哥哥,拥抱妹妹,忙着展现哥哥的聪明优秀,忙着关心妹妹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有没有什么需要,而他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句“英朗要乖。”
他哪里不乖了,他是全世界最乖的孩子。但是父母从不以他为荣,也没给他深切的拥抱,无论到哪里,母亲总是牵着哥哥到处炫耀,父亲则抱着妹妹嘘寒问暖,他什么都没有。
从小到大,他的奖状也不少,踢了六年校队足球,是队上主力,角球开得极为漂亮,教练曾经告诉他,如果有意走职业,他愿意写信推荐他到足球名校去做更好的历练。
如果他是出生在别的家庭,绝对会是受到宝贝的,偏偏他出生在金家——没有光芒,没有声音,微弱的存在感。
成长过程过度被忽略,所以他渴望受到注意,希望每个人都喜欢他。
他不愿拒绝任何人,因为“被喜欢”与“被注意”对他来说,是很珍贵的,孩提时代,他曾经天真许愿想要这一切。
好不容易,他终于有了。
他知道雅乐不高兴,因为她的模样就是在抗拒,可是,挨饿的人不会舍得丢掉任何食物,曾经缺爱的人也不会舍得拒绝任何的喜欢。
看着她的睡脸,金英朗露出一丝苦笑,在别人眼中占尽天时地利,仿佛天之骄子的他其实什么也不是。
他要怎么告诉他这个喜欢他,又有点祟拜他的新婚妻子说,其实我自信不足,其实,我很缺乏关心,很缺乏爱……
第5章(1)
早上醒来时,雅乐不在身边。
浴室,厨房,阳台都没有人影。
经历过昨天晚上的不愉快,金英朗当然不会去幻想还有人笑语嫣然地对他说“来吃早餐”,但也没想到她居然一大早就出门了。
他的皮夹还有车钥匙放在空荡荡的餐桌上。黏贴在冰箱上的道歉纸条则被画了一个大叉。
他看着那个红色大叉,内心知道雅乐远比他所想象的还要生气。
纸条道歉不管用,他得另外想办法才行。
在路边的早餐店吃了东西,开车前往诊所,忙碌的上午很快过去,趁着中午休息,他拨了雅乐的号码——虽然觉得被拒接的几率颇大,但无论如何还是要先努力一下。
原本甜蜜的卡农曲换成了蔡依林的冷暴力。
在听了几句让他胆颤心惊的彩铃后,电话被接起来了。
“喂。”
哦,太好了,居然第一通电话就有回应,金英朗觉得放心了些,肯接线就还能沟通。
“雅乐,是我。”
“什么事吗?”笑意盈然的声音,“金医师。”
呃……
好吧,他放心放得太早了,从她叫他“金医师”这件事情可以归纳出一个结论:
她还非常火大。
他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诚恳,“我想跟你谈一下昨天的事。”
“昨天?你是说那个很恐怖很恐怖的‘毒钥’这件事情吗?”雅乐声音十分挖苦,“我个人是觉得还好哎,基本上会在电视台播出,都己经是经过适度的剪接了,何况没记错的话,这部电影上映时并不是限制级,所以要问我的感想的话,应该不会恐怖到睡不着啦。”
女王已经长角了。
他当然也知道毒钥还不算是恐怖片,只是……
总之,这件事情完全是他理亏,无论如何是站不住脚的,他真的愿意插两支白旗在头上让女王息怒,只要她愿意给罪臣机会,“雅乐,我知道昨天是我没处理好,对不起。”
“不,是我心理素质太低了。”
“雅乐……”
“说抱歉的应该是我。”女王打断了他的话,“结了婚还随便给电话有什么大不了,跟老婆出来逛街却只顾着安慰别的女人有什么大不了,老婆都气得脸色发青还在讲电话有什么大不了,终归到底,我,太,小,气,了!”
他完全能了解女王的火大——因为易地而处,他也会非常生气。
昨天晚上,金英朗从客厅走到卧房,又从卧房走到书房,然后在饭厅抽了两根烟,终于想了两个方法:一是,跟雅乐坦白他其实是亲情世界的贫户,才会全盘接收别人的好感讯息,并保证以后会注意她的感受;二是,好好道歉,并保证以后会注意她的感受。
想了想,他决定还是二。
原因无他,他曾经跟交往过的一个女朋友坦承自己成长过程的备受忽略,女友理解他,也慰解他,可是从此后两人的相处却开始不自然,在孤儿院担任义工的女孩,看着他的眼神从无限祟拜变成溺爱怜悯,不再跟他吵架,不再跟他闹别扭,无时无刻都在包容他,缺乏沟通之下,两人终究渐行渐远。
金英朗不想跟雅乐渐行渐远。
即使她跟那女孩是不同的类型,但他就是不想冒这个险,所以他决定还是自己保有这个秘密。
“雅乐,抱歉,以后我会注意。”
“不要只是对不起,金医师,金先生,金好人,用你的大脑想一下,身为老婆的我到底在气什么?”
“大概……知道一些。”
“那你说说看,我在不高兴什幺?”
罪人开始自述触怒女王的罪行,“你已经叫我挂电话了,可是我不但没有挂,还走到另外一边继续讲,而且讲了半个多小时。”
雅乐从鼻子发出一个音,“还有。”
“还有就是,我不该随便把电话给不相关的人。”
“看来你也不是那么粗线条嘛,完全都知道我雷在哪里。”女王哼了一声,“咖啡小妹没有家人吗?没有朋友吗?再怎么样也应该跟自己的同事比较熟吧,干吗不打给自己的亲朋好友要打给你,你以为她真的是看恐怖片害怕?不可能,这叫做制造机会,找个理由打给你而已。”
女王顿了顿,继续说明罪状,“这部电影真恐怖,尤其是阁楼那边吓了好大一跳啊,不过说起阁楼,我就想起另外一部片子,不对那是爱情片,喔对了,你有看过狗狗与我吗?真的好感动,聊一聊时间就晚了,肚子好饿喔,要不要出来吃个宵夜,我知道有个地方的东西便宜又好吃,就是这样,我不怪她,因为她不知道你有老婆,我火大的对象是你,我就在旁边耶,你是把我当透明人吗?”
罪人完全无话可说。
他没有办法跟她坦承自己的心志,与其在地面前变成一个可怜的孩子,不如就让她以为他只是单纯的粗线条。
只要他渐渐修正自己的行为,他们会没事的。
他希望在她面前是个人如其名的金英朗。
“以前在药局时,我就听过很多你的大好人事迹,虽然就觉得你这种行为太神奇了一点,不过当时你是单身,高兴怎么做都行,可现在不是,即使我们是酒醉结婚,但好歹也是签了证书,拍过照片,我说要离婚,结束这个玩笑,是你问我愿不愿意一起试试看的,你应该还没有失忆吧。”
他当然记得。
他们在拉斯维加斯的第一晚结了婚,然后拿了旅游简介到处玩,一堆人都以为他们是新婚夫妻。
他跟雅乐在一起很自在。
总想,反正什么丢脸的话酒醉之夜都说了,连他会录下选美节目,尤其是泳装赛程这种事情她都知道,他在她面前自然可以轻松很多。
命运让他们在飞机上比邻而坐,让他们在领饭店钥匙时拿到对门房间,在大厅试吃角子老虎机的手气时,转头赫然发现她一脸凶暴地盯着机器看,小嘴喃喃念着二十块居然就这样没了之类的话,于是当两人又在饭店附设的酒吧碰到时,好像就变成理所当然。
他不惊讶,她也没有意外的表情。
他要了伏特加,她要了马丁尼,从选美聊到拳击,从贾斯汀说到小康妮,他说,时光飞逝啊,派区克史威兹已经开始演老警探了,她一脸红通通地反问他,那是谁?
“第六感生死恋”的男主角啊,雅乐更懵了,那是什么?
他才想起,那是自己十一岁时看的电影,他十一岁时,她好像才刚上幼儿园吧。
那是个很奇特的夜晚。
奇怪的是醉归醉,但有些画面却又很清楚,例如在那场不甚精彩的拳击赛上,她握着拳头一直帮红拳套选手打气的样子。
九成满的观众中,她的中文加油声特别清楚。
后来红拳套两度倒下,又两度爬起,最后使出一个漂亮的上勾拳,十秒过去,裁判宣布胜利。
红拳套在台上哭了,雅乐在台下抽抽噎噎,一脸酒气地跟他说,真的太感动了,说完,用力地擤了擤鼻涕。
不太文雅的样子,但他却觉得好可爱。
他不可能完全放下王子面具,但至少在她面前,他不用绷得这么紧。
所以当隔天下午醒来,看到她急着要办离婚时,他内心才会涌起一种“想一起试试看”的感觉——想是这样想,但他自己也没把握是不是处得来,毕竟“觉得这人可爱”跟“可以跟这人相处”是两回事。
他买了蜜月套组行程,想跟这个药剂师多一些相处机会。
雅乐比他想象的更好。
她真的很可爱,能玩爱玩,对于他的示好,也坦然接受。
在大峡谷乘坐小飞机,参观胡佛水坝时跟他说起曾经在探索频道看到水坝建立过程,对那些辛苦的工人们真是敬佩不已,乘坐高塔云霄飞车时,她一路狂叫,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她觉得鬼吼鬼叫是一件很爽快的事情,而鬼吼鬼叫时却没人要她闭嘴,那就更爽快了……他觉得雅乐是个很坦率的人。
那几天因为跟她在一起,他似乎也比较坦率了——承认教授很猪头(以前他都很官方地说教授对他们要求严格,那些不合理是为了他们好),也承认每次都跑来问他为什么病人这么多的文医生很莫名其妙(他其实想告诉文医师,有空观察别的医生一诊几人,不如改进自己对待病人的态度)。
雅乐被他逗得哈哈大笑,说对对对,有一次排号系统坏了,无法从诊间门上的液晶面板判断该诊人次,文医师居然还跑去药局看单号。
“那天美姐的婆婆晕倒,临时请假,药局只剩下我,子浩,小芬,三个人做四个人的事情已经小忙,偏偏磨粉机还坏了,我们几百年没有手工磨药粉,光是那个药钵就找了快五分钟,然后呢,好像要跟我们作对一样,美格那台号称决不卡纸的包药机开始卡纸,每次卡纸,机器一直封同样的地方,然后你就会闻到类似烧焦的味道。”
“有味道啊?”这他倒是第一次听说。
“当然有啊。”雅乐继续形容,“其实封第一包药的时候就听得出来卡住了,但是按‘暂停’键也没用,还是会陆续跑个两三包才停止,打开时就发现药跟药纸全部挤在前面,每卡一次就得重新拉一次纸卷,每卡一次就得重新拉一次纸卷,万一有胶囊就更难清。”
听雅乐的形容,他完全可以想象。
少一个人,手工磨粉,外加三不五时故障的药机,怎么想都不是发狂两字可以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