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我亲爱的读者们,当你们看到这篇序的时候,夏琦拉已经过……啊呸呸呸!
抱歉,抱歉,一时说得太顺口了,就这么一路走下去……
友人:你可不可以不要再耍宝,快点写啦,写完跟我聊天,跟我聊天!
我:跟你聊天?有钱拿吗?
友人:跟我说这种话,滚一边去。
我摊手:OK,你让我滚,我就滚。
友人大惊:回来!(友人OS:难得找到你这种冤大头肯乖乖听我挤废汁,当然不能让人跟掉。)
我:对不起,刚才是你让我滚的,现在我已经滚远了。
啊,难题了!
琦小拉乖乖爬回来,继续。
噢,我亲爱的读者们,当你们看到这篇序的时候,不对,这句不该这么说。应该这么说--你们看到的这篇序,是在絮绢大人还没有打电话给我之前,琦小拉就主动、自动以及非常热情的完成了。
絮绢姊有没有好感动?哦呜呜,夏琦拉根本就是个拖稿大王,絮绢姊是大好人,都不会骂琦小拉。(*^__^*)嘻嘻……好狗腿的琦小拉看准机会,好好巴结一下。
咳咳,又离题。
话说,琦小拉离题的力绝泙世界第一,想当年……
夏、琦、拉,你有完没完?
你的序名叫“恐怖疯人院”,拜托你稍微抬起你那双大而无神的眼睛,往前面瞄一瞄,你是哪个字、哪句话跟“恐怖疯人院”有关啦?
一直虎视耽耽在旁盯着琦小拉的友人,一副头大到不行的表情。
咳啊,我正要说了啊。
琦小拉睁着无辜的大眼,觉得友人太性急。
友人气得跑到一边吐血。
其实,我想说的是,我最近越来越觉琦小拉的同事,越来越像精神病患了,还有琦小拉的部门,越来越像恐怖疯人院了。
哈啊?就这句?
友人在一旁已经全身抽搐,倒地不起。
嗯啊,要不还要说啥?
你--给--我--去--死!
友人尖叫着冲过来,双手掐住琦小拉的脖子,前后运动一千八百次,左右运动三千六百次,后来友人发现,如此还无法泄恨,索性双眼一眯,动了杀机……以下过程由于太过血腥、残暴,自动省略一万字。
于是,在友人的冷酷镇压下,琦小拉重拾小学作文练习--
亲爱的读都们,琦小拉在新公司效力,不是,是做牛做马、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任劳任怨半年后,由开始对同事们的好奇、陌生,到渐渐熟识、打情骂俏--噢,不不,是称兄道弟,终于在这一个月的这一天,突然发现--吼,这群外表看来人模人样的家伙,在外面混得风生水起,关起门来,却跟一群疯子没区别!
趁着老大去跟老板开会,办公室里闹成一窝疯,两个美即拿着羽球拍在办公室里打起羽球,另外三个见了干着急,不知哪里捡了一个破羽球,竟然踢起了毽子,于是,办公室中惊叫声四起,嬉笑怒骂声不绝于耳,看得琦小拉张着大嘴,呆愣到一个不行,组长在一旁忙得天昏地暗,根本没有心思管他们,另外几个人则叽叽喳喳的围着卷毛的电脑,评论着他正在制作的图片。
疯了,疯了,大家都疯了。
琦小拉当场吐出一句--“我们这里好像已经变成恐怖疯人院了!”
顿时,一室无声。
很好,大家还懂得反省,琦小拉有些欣慰的想。
可是,安静只有一瞬间而已--
“哎呀,你现在才知道啊?”
“切,疯人院对我们这些做设计的来讲,是无上的光荣!”
“我们靠什么吃饭?”某男嚣张的指着自己的脑袋,“不伺候好这位大爷,你还想混饭吃?门都没有!”
于是,夏琦拉就只能无语到下班了。
以上就是“恐怖疯人院”的由来。
废话说完了,就来简单说说《巨贾》吧!这是琦小拉非常喜欢的故事,非常非常向往在书中男女主刀的感情,同甘共苦、比翼双飞,写着写着自己都被他们感动了,这本过稿算是比较早的,现在看着它终于成书出版,竟然比看到自己的第一本书宝宝出版时还激动。
这果然印证了一句话,人都是偏心的。
还有一件事要先跟大家自首,书中提到的历史、地理方面的内容,因为创作需要,琦拉进行了些许变动,大家千万别当成正史看喔!(应该说,这是琦小拉以后写稿的不成文惯例,大家多多包涵啦!)
呵呵,好了,这次就说到这里,大家尽情欣赏吧!
啾一个,掰啦!
第1章(1)
“小姐,法若寺到了。”一个梳着双髻的可爱小丫鬟,隔着软轿的布帘向主子禀报。
“嗯,让轿夫就在这里停下吧。”一道柔婉清嗓从素雅精致的软轿中传出,从那宛若天籁的温润嗓音便可感觉出主人良好的教养。
“是。”小丫鬟转头吩咐轿夫停轿,然后为小姐掀开布帘。
一只柔若无骨的小手搭上小丫头的手臂,紧接着,一名身着素衣的女子步出软轿,她身材纤细,黑发如缎,脸上罩着薄纱,雪白的额心中央,点着一枚鲜红的梅花钿。
“小姐,您小心些。”小丫鬟仔细叮咛,动作更是小心万分。
这位小姐虽然只有十五稚龄,但来头可大得很,她的祖父是当朝宰相,爹爹是户部尚书,娘亲更是皇亲国戚律王爷的掌上明珠,家里的叔伯兄长个个都是朝权亲贵。
小姐名唤裴若衣,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上面的堂哥亲哥一箩筐,独独她一个女孩,男孩多到可以当青菜萝卜一样来卖,可想而知,裴若衣在家中有多得宠。
娇滴滴的裴若衣也是很得人疼,一张小脸美艳不可方物,琴棋书画样样拿手,尤其一手女红,好得连京城第一绣坊的头牌刺绣师傅都要甘拜下风,这样的家世、这样的条件,自然是声名鹊起,哪家的富贵公子不想娶到这种老婆?那些狂蜂浪蝶自然像看到蜂蜜一样,盯上就不放。
因此,宰相家的门槛早被来来往往的媒人踏烂了十几条,甚至夸张到要预约排队才能登门拜访的地步。
“阅琴,放轻松些,今天不是庙会,人没那么多。”裴若衣人温柔,声音也温柔,听着都觉得像是如沐春风。
“哎呀,小姐,您不懂啦,那些人个个精得不得了,一旦被他们知道小姐来法若寺上香,还不蜂拥而至!您忘了上次的事啦?”
上次小姐也是毫不声张地出行,却被认出,害得她们跑给一群可怕的媒婆追,结果小姐被吓出病来,在床上躺了半个多月。
“所以这次只带你一个人来,并改乘普通的轿子啊!”裴若衣眨眨眼睛。这丫头未免担心过头了。
爷爷和爹爹怕她寂寞,打小就给她挑了四个贴身丫鬟,阅琴、阅棋、阅书、阅画,她和阅琴最投缘,两人几乎是无话不谈,阅琴只比她大一岁,却像个小母亲似的,天天管东管西。
“小姐,不是阅琴说您,虽说您虔心向佛,但在家里拜拜就好了,干嘛跑这么老远来法若寺?这种多事之秋,难道您还没尝够那些媒婆的厉害”阅琴小心搀扶着小姐,尽量躲避开人群。
她细心观察小姐的神态,却发现小姐薄纱下的脸蛋蓦地红透,一双眼睛也仿佛藏着什么羞人的心事般不敢瞧她。
阅琴的心一沉,突然悟出小姐的心思。“小姐,您是来见品少爷的?”
裴若衣被说中心事,尴尬地不敢回答,微撇开小脸,低声道:“不要乱说,上次随娘亲来法若寺,我许了愿,这次是来还愿的,和他没什么关系。”
阅琴缓下脸色,但还是忧心地说:“小姐这样说,阅琴就放心了。品少爷虽然算是人中龙凤,但他父亲只是士农工商中最低贱的商人,就算他们是京城第一富豪,大人和老太爷也不会瞧得起他们家,小姐和品少爷是绝对不可能的!”
“别说了!”裴若衣有些恼怒。她何尝不知道两人之间困难重重?
她家和许品家是邻居,两人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地长大,他们志趣相投,都喜欢琴棋书画,私下里会让下人递个纸条对对诗句、做个小曲什么的,直至年龄稍长,不适合光明正大地见面,便藉着来法若寺还愿,顺道见心上人一面,稍慰相思。
阅琴担心的看着她家小姐。小姐性格恬静,向来少发脾气,可是瞧她现在的样子,柳眉紧皱在一起,眼睛里藏着苦恼,她向来知道小姐的心意,别看小姐外表柔弱,一旦固执起来,连老太爷祭出家法都不管用。
“小姐,阅琴明白您的心意。如果能由阅琴说了算,当然任由小姐您喜欢,可是老太爷、大人、夫人再如何疼宠小姐,也不会把小姐嫁给品公子的,更何况,以您的身份地位,说不定皇上还会凑上一脚,给您赐婚……”
“我明白,不要你多嘴。我今天不过是来上个香,你未免啰唆得太多了。”裴若衣冷淡地挥挥手,“你心里装了太多的红尘俗事,不适合进寺院,免得让神灵瞧出你的不敬,在外面候着吧。”
哎呀,小姐真的生气了!赶紧跟上她加快的脚步,“小姐,您一个人进去,奴婢不放心,还是让奴婢跟着您吧!”
“不要来。”裴若衣板起脸孔,“上完香后,我还要与静海大师参禅,待我叫你,你再来吧。”
“小姐……”阅琴还是不死心想跟上去。
但见小姐一个冷淡警告的眼神投来,她便噤若寒蝉地再不敢说话了。
裴若衣回身,正待举步,一只骨瘦如柴的手擎着只又脏又破的碗突然伸到她面前,她吓了一跳,立即向旁边退开。
阅琴赶紧跑上前,张开双臂,挡在小姐的面前。
两人定睛一瞧,原来角落里缩着两名乞丐,拿着碗的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头,穿得破破烂烂,灰白的头发披散纠结,另一个垂着脑袋的是个二十多岁的壮汉,同样衣衫褴褛,又脏又臭,但好手好脚的模样,怎么看都不像是一名乞丐。
“小姐,爷儿俩已经饿了好些天了,善心的女菩萨,给点施舍吧。”
“要饭就要饭,干嘛躲在这里吓人”阅琴凶巴巴地双手叉腰,指着年轻男人道:“他不是有手有脚,这么大一个男人,不去找活做养活自己,却让老爹给自己讨饭,真是丢脸!”
见一老一少蹲在一处讨饭,阅琴想当然就把他们当成父子俩。
裴若衣仔细观察那个年轻男人,他始终垂着头,不说一句话,没有被污渍沾染到的皮肤红得有些不寻常,每次呼吸,喉咙里都发出“呼呼”的声音,软弱无力的样子像是染上了重病。
反观老头瘦归瘦,却是两眼精亮,不时闪着算计的光芒,再者,此时已是初秋,老头衣服虽脏,可该包的地方都有包到,而年轻人只有一件破烂的单衣蔽体。
想了想,她对丫鬟说道:“看他们挺可怜的,给他们些银子吧。”
“是,小姐。”阅琴撇撇嘴巴,不敢反抗小姐的命令,从随身的小包包里拿出些碎银,扔到老头的破碗里。
老头一见到银子,立刻露出贪婪的目光,急急把银子放到嘴巴里去咬,发现是真的就立刻塞进怀里,对着主仆俩猛磕头道谢。
阅琴翻了个白眼说道:“这些银子够你和你儿子生活一段时间了,这段时间让你儿子好好找个工作,他头好壮壮的,竟然出来要饭,也是遇到我们小姐这样心善的人,才会赏银子给你们。”
“是是是,小老儿从今以后,每天都会念着女菩萨的恩德,在佛祖面前给小姐祈福。”
“你就别折我的福了。”裴若衣眼光冷了些,“像你这样心术不正的乞儿给我祈福,只怕会加深我的业障!”
“小姐,您这说的是什么话”老头心生不满,跳了起来。
“你利用这位生病的青年来凸显自己的可怜,故意让人误会你们是父子,儿子四肢健全却要让老父来乞讨养活,世人当然会可怜你,把银子自动送到你面前。可惜,细节出卖了你。”
“你、你……”老头哑口无言,抓着银子,涨红着脸结巴道:“反正我是不会还给你的!”
转身,一溜烟跑了。
“啊,你这个老不羞,竟然如此狡猾!给我站住!”
阅琴跺着脚,万分恼怒地对着老头仓皇逃窜的背影大叫。
裴若衣也不理会,蹲下身子,丝毫不嫌弃年轻男子的脏臭,伸出手试探他额际的温度。
好烫!
她心一沉。这男子不知道病了几日了,再这样下去会不会烧坏脑袋呀?
是该替他叫位大夫还是多给他点银子就算了?
正踌躇间,男子动了动,半掩的双眸缓缓张开,视线渐渐上移,寻找到额上那柔软触感的来源。
裴若衣竟然有了几分紧张,心儿像是被一只不知名的大手紧紧抓住,她不自觉的屏住呼吸。
那男人一张脸又脏又黑,根本瞧不清长相,只一双眼瞳颜色深得像黑夜,不显深沉,反而老实忠厚得能让人一眼看穿他的想法。
此时,他呆愣地一个劲盯着她瞧,虽然她明白,他不可能透过薄纱看清她的面容,但薄纱下的脸蛋还是不可抑制的滚烫通红。
这落魄男子,竟然拥有一双能轻易撼动人心的眼睛!
裴若衣镇定心神,轻声问道:“你还好吗?”
又娇又软的声音,伴随着幽幽的香气,穿进他烧得发痛的耳膜,唤回他心神。
他是看见仙女了吗?一定是的,十几日少吃少喝,又重症缠身,他肯定已经死了。只是这天府里的仙女好温柔啊,覆在他热烫额头的纤手又软又凉……全佑福忍不住举起自己的大手,贴在那柔若无骨的冰凉小手上。
阅琴根本来不及阻止,只能惊瞪着眼看那登徒子吃小姐的豆腐。
裴若衣只觉得脸蛋发烫,但对方是病人,自己又抱持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道理,所以她示意阅琴不要发话。
“公子,您感觉如何?”
仙女不但全身散发着好闻的香味,连声音都好听得像是小鸟在鸣唱,全佑福觉得轻飘飘的,刚才尚觉得无法忍受的痛苦,一下子全飘走了。
“公子?”美丽的黑色瞳眸带着疑问看向他,他却傻呼呼的只知道贪看她。
那只又大又厚的手掌并没有使力包覆她的小手,她其实轻易就能挣开,但那双笃实的黑眼睛里写着满满的信任和景仰,她不想伤害他。
心底有个声音告诉她,她不能就这样放下他不管。
裴若衣照着自己的心意做了。
“公子,你能试着站起来吗?”仙女又对他说话了。
全佑福这一次终于有了点反应,他点点头,不想让仙女失望,他试着想要站起来,但身子实在太虚弱、完全不听使唤。
只听得“咚”的一声,他庞大的身躯向后瘫倒,脑袋碰上身后的墙壁,发出更巨大的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