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帮我追牠!」
「追牠做什么?妳要吃烤野兔吗?」他还没有饿到在路旁随手捉只动物就直接拔毛清肠涂佐料。
「没有啦!牠毛好蓬哦!我要摸看看是不是很软!」
就为了这个单纯蠢理由,她追野兔追到牠惊慌失惜,以为自己要被串进竹签,上架碳烤?
「妳当心点!不要只顾着追兔子― 」
说时迟,那时快,她的身子蓦地消失在眼前。
秦关大惊,飞奔上前,看见她跌落一处凹陷的窟窿,摔得四脚朝天,沾了一身污泥。
「呜……」
还会呻吟嘛,应该摔得没多严重,要是没声没息,连喊痛都不会,他才需要紧张。
他步下窟窿,扶起她,迅速扫视她是否受伤,所幸,大概只有臀儿重重摔着了。前几日下了雨,窟窿底部积了些泥水,害她的粉色短氅变成褐泥色,当然,她那张小脸也难逃一劫,一片狼藉。小孩子,真麻烦。他以袖替她抹净脸。「有受伤吗?」
「没有。」
「没有就好。」他不费力地抱起她,带她到小泉旁稍事清洗,才发现她右颊有破皮流血,她竟然没哭,不像一般小女娃一受伤就惊天动地大哭,他并未随身携带伤药,只能仔细将伤处的泥沙洗净拭干,等回府后再上药吧。
「我没有摸到小兔……」她在抱怨,不是抱怨自己跌得好痛,而是抱怨软嫩嫩毛茸茸的小免从面前溜走。
秦关暗暗叹气。「等等。」说完,他离开小泉,她眨巴眨巴看着他的背影,没多久,他回来了,手里多出一只比她刚刚追逐的更肥更嫩毛色更白的小野兔,将牠塞进她怀里。
秦关没想到他自己究竟在做什么……
干嘛因为她一脸失望,便去替她捉只小兔来完成她的心愿?
「好软哦!」
果不其然,她咧开嘴儿,笑得开怀,完全忘掉自己跌得多狼狈,小脸埋进兔毛间。
「骚味好重!」马上又吐吐舌、皱皱鼻,从兔毛里逃开,但笑容仍在。
他早就料到,带回小兔,一定会得到这种效果,一定,会逗笑她,她太容易满足,示点小事,她就会超快乐。
「走吧,回严家去。」他看见被她解下的粉色短氅抛在她脚边,她身上只剩下不保暖的袄襦,不适合再久待于空旷原野,此处风大,很容易受风寒。
「嗯!」她用力点头,放走怀里小兔;她本来就只想试摸兔毛,现在如愿以偿,当然就要让牠回兔窝去。暖呼呼的小兔一溜烟跑掉,一阵凉风,激出她的喷嚏,接近黄昏的气温,确实是冷了许多。
她蹦蹦跳跳回到暴暴身边,从马屁股摸到马头,再帅气上马,尾随于她身后的秦关,在马背上一坐定,便用自己的衣袍包住她,不让一丝一毫的冷风有机会侵袭她。
他虽沉静寡言,不代表他的善解人意和他的言词一样稀少。
「好暖哦。」她咕咕笑了。
「坐好。」
「包成这样,我才没机会摔马哩。」她几乎要淹没在他的衣袍里。
「妳的马怎么不走了?」秦关夹紧马腹,暴暴却不动。
「哦,牠不知道要走哪个方向回严家。」身为主人的朱子夜,不意外爱驹的反应。
「牠不识路?」
「牠只认识我家牧场周遭几里的路。」
简言之,两人一马,在茫茫茵海间,真的迷失了回家的路。
第2章(1)
患难之中,建立出来的感情最是可贵。这句话,是从朱子夜口中说出来的歪理,她凭借着这一点,大刺刺将两人的关系定位在「好哥儿们」,毕竟她与他,有一块儿遛马和迷路的好交情,而铁证就是他送给她的那支珠珠钗。
交情?
有这种玩意儿吗?
秦关怀疑,朱子夜确信不疑。
于是,这对好哥儿们,在那一年的那一天,正式成军。
秦关并不想陪小女娃玩起友情家家酒的游戏。
一开始他摆出冷冰冰态度,希望她会识趣摸摸鼻子,自个儿离他远些。但朱子夜太热情,每年同她爹亲上严家作客,头一件事便是杀进他房里,关哥长关哥短,热络向他报告她这一年怎么过、做了哈些大事、剃过几只羊毛,再更热络问他这一年又是怎么过、做了哈些小事、雕琢几颗宝玉……虽然相隔两地,她几乎天天给他写信,信件内容自然一样废话连篇。她字丑,被爹戏称为蚯蚓字,她握马鞭的时间比握毛笔长,字当然无法练美,然而秦关不同,他的字既工整又漂亮,一撇一勾一砾一策,苍劲有力,流水行云,而他最常回信的内文就是一行字!不要浪费纸墨。
可她不管,照写,乐此不疲,靠鱼雁往返来联系哥儿们情感。
明明有足足一整年未见,她却像是不曾与他分离过,没有生疏、没有尴尬、没有隔阂。每回来,都带着笑容和愉悦声调;每回来,都叽叽喳喳说个没停;每回来,都在他身边待满六、七个时辰而不嫌闷;每回来,都让他放下手边工作,陪她聊着他曾经觉得是苦差事的家常闲话……
她打扮不变,依然是英气十足的骑马裤装,依然是嫌麻烦地将长发扎辫,随手甩在胸前,依然是漂亮的麦色肌肤。
她笑容不变,依然是咧咧露出白牙,依然是不懂得以掌捂唇,挽救最后一丝丝姑娘家该有的婉约气质。
她聒噪不变,依然是一件芝麻小事也能说得天花乱坠,比手画脚地说得眉飞色舞。
唯一产生的改变,是奶味十足的八岁女娃儿长成了十三岁娉婷小姑娘,似箭的光阴,让他与她的相识日子,堂堂迈入第五年。
习惯,真是一件相当可怕的事。秦关习惯了她的率真、习惯了她的黏人、习惯了她连珠炮却总是没有重点的长篇大论、习惯了每一年的冬末初春,她便会骑着暴暴,甩晃细马鞭,脚蹬狐毛靴,嘴哼牧羊曲,上严家作客吃闲饭。
今年,朱子夜提早到来,为的是奔严家老爹的丧。
严家老爹享寿六十二岁,临终之前,最挂心的仍是宝贝独生女严尽欢,女儿才十岁,连三餐都得要他哄着喂才肯多吃两口,她在爹亲护卫的羽翼下成长,不曾受过苦、尝过委屈,他着实舍不得放下女儿,自己随爱妻一块儿去。他还没见着女儿披上霞被出嫁,没看到女儿身边有人能像他待她一样的无微不至,做爹亲的,怎能安心?
朱子夜很喜欢严家老爹,他和蔼慈祥,对晚辈亦朋亦友,几乎不曾端起凶架子来吓人,大家对他的尊敬不因为他不像长辈而有稍减,包括她在内,当铺里上上下下对严老爹既服从又敬爱,他的逝世,当铺一片愁云惨雾。
打从朱子夜进入南城,便听见偶尔有人谈论严家当铺的未来,十句话里,有九句是唱衰,毕竟,失去当家的支撑,后无子嗣继承家业,只剩一名软绵绵的奶娃儿,严家当铺,后果堪虑。
朱子夜不爱听那些,于是策马加快奔驰速度,赶往严家当铺。外头言过其实了。严家当铺没有随着严老爹的过世而垮掉,只暂时歇业几日,全心处理严老爹的出殡事宜,之后,当铺恢复营业,步回正轨。当铺老板变更为严尽欢,仍是孩子的她,自然不实质管事,当铺大大小小所有事,全由严老爹当年收留的流当品们分摊来做。
朱子夜怕严尽欢伤心难过,多留了几十天陪伴她,然而严尽欢根本不需要她的啰唆安慰,失去严老爹后,严尽欢没有天天以泪洗脸,没有撒泼使性子地为难下人,她只是不笑,不爱理人,身旁总轮流有夏侯武威、尉迟义或欧阳妅意跟着,不会放严尽欢有孤单的机会。
严尽欢要是嚎啕大哭,或许大伙还不会如此担心,知道哭过之后,擦干眼泪才站得起来,但强压下来的坚强情绪,何时会压垮她纤细身躯,谁也不敢肯定。
一个十岁的小老板,一堆年轻的铺子小伙子,严家当铺的百年信誉撑不撑得长久,继续走向下一个百年,有待观察,若是平稳经营,兴许仍能安然无事,勉强维持严老爹在世时的光景,偏偏当铺甫开张,便有人上门闹事,摆明欺负严家家里没大人,想借机诈取典当金―
砰!
「现在是怎样?!严家当铺里没有人能当家作主,是不?!」彪形大汉伫立在柜台前,满脸狰狞扭曲,杀气逼人,拍桌大喝,脚边是砸碎的青瓷大壶,碎片散满地,若不当心,便会被割伤。大汉气呼呼,指着地吼道:「我的传家宝壶变成眼下这副德行,你们不用赔偿吗?!不用还我一个公道吗?!这宝壶至少传了五十代,价值非凡,今天不给我一个交代,我绝不跟你们善罢罢休!」
「……明、明明是你自己砸碎的……」柜台女伙计新手上工不过五天,年纪轻轻,没见过大风大浪,被彪形大汉一吼,双腿软若风中柳絮,一句话几乎无法说齐。
「妳说什么― 」蜡黄的牙,磨得咔咔有声。
女伙计缩进柜台下,根本不敢露脸。
「给我出来!躲哈躲?!」不大的小当铺里,充塞彪形大汉的咆哮,双手槌得柜台砰砰作响,右脚也没闲着,猛踹柜台桌角,无奈当铺柜台坚固无比,踹不出半点裂痕,柜台又有钢条保护,大汉开始耍狠砸桌椅。
乒乒乓乓,糠糠匡匡……
老账房一把老骨头不顾,扑过去要阻止大汉高举当铺几桌上的古董花瓶来摔,却被大汉猛推一记,眼看便要跌进满地碎瓷间。
「当心。」公孙谦一把扣住老账房臂膀,托稳他跌跤的狼狈身势,同时仍有余力以扇柄袭上大汉的手背,逼退他离古董花瓶远一些。
「阿谦……」老账房看见是他,放心大半。这小伙子,年纪轻归轻,做起事来有条不紊,严家老爹仍在世时,便将他带在身边学习管事及鉴物。公孙谦资质极好,学习力极强,身段柔软,不傲性、不懦弱,处事圆融,严家老爹过世后,揽下大半事务。
公孙谦瞟一眼满地狼藉碎片,毋须多问是何情况,大抵也猜中大半。柜台女伙计眼见公孙谦到来,如见救星,马上又哭又嚷地交代始末!
彪形大汉抱着一个大壶说要典当,她才刚以笑脸欢迎客户上门,准备由坐改站去端详大壶,她很确定自己的手指只碰着壶身一点点,真的仅有一点点,那样的碰触,连拧死一只蚂蚁都不可能,偏偏大壶就从柜台上摔下去,然后,彪形大汉就发疯了―
「所以,大爷是准备典当这只大壶?」公孙谦面对高壮大汉,脸上毫无惧色,甚至仍能维持笑容及平稳声调在说话。
大汉到现在还感觉右手整只都是麻麻痛痛,无法伸直,它不过是被扇柄拍了一下,怎会……
眼前这个脸上堆满笑意的小伙子,皮笑肉不笑,温雅皮相下,该不会是头猛虎吧……
大汉硬生生压下心里不安,刻意加大音量来佯装凶狠气势,绝对不能输给小伙子。「对!我本来是要典当宝壶,但它被你们当铺里笨手笨脚的蠢女人给打破!现在要怎么当?」
「典当物不存在,自然无法典当,不过我们严家当铺愿意全额赔偿大爷损失。」公孙谦拾起一片破瓷,约略检视。
「好!话可是你说的!你愿买下已经变成破瓦的壶!」彪形大汉贼笑,眸里瞬间闪过一抹狡黠。「我方才跟蠢女人提过,这壶,可是我鲁家家传六十代的珍稀古董……」
「你刚明明说是五十代!」女伙计跳起来指控大汉前后不一的说词。莫名其妙多出十代,差十代就相差几百年了好不好!
「少啰峻!」大汉恼羞成怒,吼得女伙计又躲回柜台下不敢出来。他再恶狠狠转向公孙谦,裸露的双臂又粗又壮,上头刺龙雕虎,看起来好不吓人。「这宝壶传了六十代,值不值钱不用我多说,你鉴识鉴识,看它值几万两。」虽然把估价权交给公孙谦,大汉已经将「万」字挂嘴上。
「呀,难怪我觉得无比亲切。」公孙谦恍若未闻大汉的得意,倒是露出他乡遇故知的微笑。
「亲切?」大汉丈二金刚摸不着头绪,不解公孙谦这两字是哈涵义。
「大爷家传的宝壶,釉色、触域、质地、胚纹,与我们当铺三餐用膳喝汤时的碗匙一模一样呢。」公孙谦笑道。
「什、什么?!」大汉傻住。
「我记得,当铺里所有碗匙皆是梁家窑烧所烧制,梁家窑烧的特色在于施半釉,有流釉效果,凝脂状,如玉一般,当然,他们也能烧出美人醉那般漂亮胭脂的釉色,无论是何种颜色,他们有独特的风格,不过,梁家目前就是父子两代齐心合力经营,怎会与六十代的传家宝壶扯上关系?」公孙谦笑弯的眸,落向一脸铁青的彪形大汉。
「你、你胡说哈?是想耍赖不赔吗?!我不知道什么梁家窑烧,我的壶是古董!价值千万两的古董!」彪形大汉一口咬定。
公孙谦不知是见他一头冷汗或是全脸涨红,贴心斟杯薄荷凉茶递给他,大汉伸手去接,咕噜几口灌下。
「呀,就是这个。」
又是一句没头没尾的话。
「又、又怎么了?」
「大爷,瞧瞧杯子底部。」
「底部?」
大汉将茶杯左翻右翻,终于在杯底看见印记。四四方方的印记里,写着他看不懂的东西,他以为是哈图案罢了。
「梁、家、窑、烧。」公孙谦好贴心地为他解读那四字的正确读法。
「你给我看梁家窑烧的印子做哈?」
「挺巧的,我正好拾到一块相似的东西。」公孙谦从满地碎片中,检起几百块破瓷中的某块,上头四方印记里的鬼画符,大汉看过,就在刚刚。
大汉倒抽凉息,怔于当场。
「程伯,烦请您走一趟梁家窒一烧,询问他们青瓷大壶一只售价多少,我们照价赔给大爷。」公孙谦交代老账房。
「好,我马上去!」老账房精神抖擞,健步如飞。
「大爷,您请稍坐,再来一杯凉茶吧?」
彪形大汉涨红脸,狼狈奔出当铺大门。
朱子夜在屏风后,将一切看进眼里,当作看戏一般,津津有味。
女伙计见凶神恶煞落荒而逃,快乐地从柜台下爬出来,清扫大厅,动作利落流畅,不一会儿,大厅恢复干净与平静。
「谦哥,幸好你正好检到印有梁家窑烧印记的那块碎片。」女伙计按住仍坪坪直跳的心窝口,松口气道。
「他带来的瓷壶,一摸便知道不是古物。」实际上,连摸都不用摸,双眼一瞟,价值立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