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上上下下,彻底打量了她一番,猜测她的来历,她看起来不似小户千金,说话口气却也不像普通百姓,只是那身衣裳可知出身不高,若非刻意隐藏身分……细细思量后,他诚意解答。
“那得看那本书印过多少本,倘若数量大,藏书的人多,自然不值钱,就像你手中这本,了不起也就一两银子。”
印过多少本……他指的是二手书,原来艳本在这时代奇货可居,便是二手也值一两银?
迅速盘算了下,不由得暗自生喜,在出版品还不算旺盛的时代里,这可是个能获取暴利的行业啊。
“倘若尚未付梓呢?”
“姑娘指的是手稿?”他难以置信地看了看贺心秧,还以为她家里有兄长留下的藏书,想拿出来换银两,没想到……
贺心秧缓缓点点头,证实了他的猜测。“没错。”
老板忍不住露出脸上的笑纹。
如今士子自命清高,读书人口口声声风骨,谁肯纡尊降贵写艳书,谁不希望写下可以流芳百世的治世好文,可私底下,艳书人人爱看得很。
这几年来,卖来卖去,也就这几个版本,没了新鲜货,客源自然少,他不得不每半年上京城补货,可这一来一往的,成本大大增加,倘若有人可以提供手稿……
“姑娘怎有手稿?”
本来一出口,她就要实说——姑奶奶别的不成,写稿子还难不倒我。
可后来想想,如果累积的被害经验,还没让她学会话到舌尖绕三圈的功力,她就真的活该倒霉一辈子了。
贺心秧露出一脸莫测高深的微笑,娓娓说道:“我家公子本是京城人士,公子写艳本而声名大噪,没想到竟惹来匪徒觊觎,因此迁居凤舞城,决定改名换姓,重起炉灶,倘若老板愿意为我们保密,倒是可以试着做做生意。”
写艳本、声名大噪……短短七个字,老板的心脏猖狂急跳,如果她所言不虚……莫非她家公子是那位前阵子消声匿迹的陶陶?
“我可不可以先看过稿子,再决定买或不买?”他心底已是狂喜至极,却还是回答得老成持重。
“自然可以,不过我想先知道这样一本手稿,老板有多少诚意,愿意花多少钱买下?”
言下之意是,倘若老板诚意不足,她便不想浪费时间和他打交道,反正这凤舞城里又不只他这家书铺。
心思转过几圈,老板连忙拉起笑颜。
细审她落落大方的谈吐气度,老板心底暗忖,看来她背后的公子爷,就算不是陶陶,也必是大有来头,假使他压低价钱,定然会被看穿,可是价钱拉高了,万一书卖得不好、赚不回本钱,这可是他头一回将书付梓……
他皱起眉头,考虑好半晌后才缓慢回答,“一百两银子……如果稿子能用,就一百两银子买断。”
他诓她年幼无知吗?方才那男客,不过买两本书就付了五两银子,她还不晓得那书是新是旧、刷过多少版呢。
这个时代,人工便宜,想来印出这样一本书也花不了太高成本,东扣西扣,她就不信这样的艳本只能卖一百本。可她没打算将心底的盘算讲出口,说不准她还算得太客气了呢。
因此她笑了笑,用买卖不成仁义在的温婉口气道:“老板,日后路上相遇,再一起喝杯茶水吧,今日叨扰了。”
话撂下,她旋身就要走出书铺,老板一见,立刻快步上前挡住她。
“姑娘,有话好说,若是老朽有什么不敬的地方,我在此跟姑娘道歉了。”
“说什么敬不敬的,老板有困难,我怎能为难您老呢?若不是公子打算重起炉灶,不计较过去的收入,老板这价儿……”她摇头叹气。“对我们公子来说,可是羞辱了呢。”
“要不,一口价,一百五十两,姑娘觉得呢?”
“不成。”
“那姑娘说说,令公子的条件是什么?”
“这凤舞城呢自然是比不上京城,况且这是公子重提笔墨的第一本书,本就不打算为难老板,就这样吧,一百五十两只能印一百本,老板印超过一百本之后,每本我们要抽一两银子,倘若老板在本数上动手脚,这种事,我们也不好告官,只不过老板也别怨咱们无情,下一本就甭谈了。”
老板心底飞快拨了几下算盘,这蜀州顶多卖个上千本,若姑娘没诓骗他,她家公子在京城声名大噪到让匪徒觊觎,那稿子肯定是引人入胜的,说不定他可以把书卖回到京城,如此一来……
“成,请姑娘回去向公子爷说一声,这第一本,大家试试彼此的诚意,若是卖得好,咱们第二本重新议价。”
“既然如此,咱们就立契约吧。”
谈至此,贺心秧松了口气,提了多日的心,摆进定位,她再不必担心饿肚子的问题,至于归还萧瑛那十两银……算了啦,堂堂王爷怎会计较这点小钱?
字字斟酌后,贺心秧和老板签订契约,老板看着贺心秧谨慎的模样,更加认定她的来头不小,这年头除大户千金外,很少女子能够认字,这姑娘不过是个小小的婢女,不但能够认字、谈条件还能订契约……对于未来的合作,老板突然觉信心满满。
老板态度恭谨,一路将贺心秧送出书铺,几番客气后,两人互道再见。
贺心秧回客栈之前,先绕到附近的店铺里,买了文房四宝和数刀白纸,买块布巾包了,负在身后,怀里揣着剩下不多的银两,安步当车,一面走、一面构思她人生的第一本小说。
转过街角,她开始盘算起未来,手稿交出去、换得银两后,第一件要办的事便是租间房子、买个管家或婢女,对于厨事,她实在是不行,尤其在没有瓦斯炉的世界,要她钻木取火吗?
呵呵,不行,她是参加过野外求生营,可是才半天就打电话求继母接她回家。
一名穿着皂袍的男子从身边走过,不小心撞了她一下,贺心秧直觉是小偷!
电视上都这样演的,她反射动作是马上摸摸自己的口袋,还好银子还在,所以电视演的,并不是每次都准确。
再走没几步,又有两个人快步从她身边跑过,差一点儿又撞上她。
干嘛啊?有什么好康在大方送吗?总不成这里也有百货公司周年庆,有排队商品,或十分钟大抢购?
虽然她没什么钱可以加入抢好康热潮,可好奇是全天下人类共通的习性,于是,她转身、加快脚步,跟着那些人往前跑……
第六章 宫节办案(1)
贺心秧跟着大家跑,匆匆钻过两条街,来到一幢宅子前。
那宅子前头已经聚集了一堆人,房子看起来没什么特殊的地方,就是那种胡同里到处都有的小平房,连院子都没有,门打开,就接着客厅,半点豪华都谈不上。
这样一幢房子,怎能吸引众人目光?它有什么特殊之处吗?
贺心秧看不出来,幸好她个子小,一钻二钻,就钻进人群里头。
有人不满意她抢位置,可转头一看,发现是个俏生生、美得让人眼睛一亮的小姑娘,非但不计较,还对她笑笑、主动让出空间,由着她一路走到最前头。
那屋子不大,门前绑了一圈黄布条,阻止外人进入。
哇塞,是案发现场呢,不过这祁凤皇朝的县太爷侦查案子,还真富有现代感,贺心秧看着黄布条,觉得它和现代的封锁胶条有异曲同工之妙。
贺心秧从门口朝里头望去,厅堂的地上躺着一个身上被砍了数刀的高大男人,地上有把沾了鲜血的菜刀、一个摔破的花瓶,还有几个杂沓的血脚印。
一个显然是惊吓过度的矮小妇人,瑟缩在一旁,她两眼茫然,失神得连话都讲不出口,灰色的布袍上喷有许多血迹,不光妇人身上有血,连那片没摆上物件的空白墙壁上亦是血迹斑斑。
堂上有名老妇人正掩面哭泣,一旁有个老先生和一个壮年人弯着身子在低声安慰,一看起来应该是妇人的儿子和丈夫。
死者身边有个穿官服的县太爷在低头检查尸身,他身后还站了三名衙役,其余的四名则站在黄布条外维持秩序,不让百姓兴奋过度,冲进封锁线。
“这林家嫂子平日里看起来挺温良的,怎么会持刀杀死丈夫?”说话的男子有点福态,口音字正腔圆的有几分读书人的味道。
“我也不明白,林大哥平日还算疼老婆,莫非是在外头有了女人,林嫂子气不过,就拿刀把人给砍啦?”
一个瘦长男子在贺心秧身后说话,她转头,认真听着旁人议论。
“这算什么话,有点本事的男人,哪个不是三妻四妾?光为这种事就拿刀砍死丈夫,会不会太夸张?就算县太爷不判她死刑,光是被左邻右舍的口水喷都给喷死了。
“何况林大哥有什么本事三妻四妾啊,前几日还听说他到处借银子,说要替弟弟还赌债,否则家里的田契、房契给弟弟拿走,一家子人往后不知道要靠什么吃饭,往哪儿落脚呢。”
“说起这林大哥也当真可怜,从小过继给林家当养子,好日子没过上几天,林家夫妇就生养了自己的儿子林立,从此他就被当成下人对待,弟弟念书他打柴,弟弟吃鸡他连汤都没得喝。
“辛辛苦苦,好不容易熬到长大成人,娶了房贤慧妻子,用妻子的嫁妆买下两亩薄田,还生了个儿子,以为苦日子就要走到底,没想到弟弟连秀才都考不上,还染上赌博恶习,十赌九输呐,如今偏又发生这等事,唉……真不晓得他前辈子造了什么孽,这辈子吃尽苦头。”
“怪谁,命呐,半点不由人。”
屋子里,老妇人突然大声哭号起来。
“我孝顺的儿啊,你这一走,爹娘往后的日子要怎么过呀……”
老先生也别过身子,暗地垂泪,似埋怨也似说与人听地大声呢喃,“早讲了,这媳妇家里是杀猪的,从小到大那凶残事儿看得多,心也硬啦,你偏要贪图那点嫁妆,现在连儿子的命都害了,我的儿啊……爹娘悔不当初呐。”
旁边的林立安慰完母亲又安慰父亲,声音哽咽道:“爹娘,事已至此,请你们节哀,大哥是个孝子,若是黄泉之下有知,定然不舍你们为他这般伤心。”
贺心秧到处听壁角,所有人都一面倒地认定是林家嫂子杀死丈夫,众口铄金,她想,这个官老爷大概也要判定林家嫂子有罪了。
心底才这么想着,那位县太爷便开了口,“人不是林大嫂杀的!”
“什么?!”门口观望的百姓齐声惊呼。
“宫大人,此话怎讲?我爹娘可是亲眼看见大嫂拿刀子砍死了大哥的呀。”
林立抢到县太爷面前,怒声辩驳,他个头高,气势凛凛地站在县太爷身前,大人马上变成“小人”。
可他丝毫不畏缩,大步一踩,迎上前。“让我解释给你听。”
听见宫大人要开口解释案情,外头立时一片肃静,大家全拉长耳朵,期待着这位在短短一个月余就成为百姓口中的神判青天大人,讲出令人惊讶的案情。
贺心秧观察这位宫大人,他身量比起一般男子略显娇小,细皮嫩肉的,连胡子都没有,年纪应该不大,五官很文秀,但眉宇间颇有英气,尤其是一双眼睛闪耀着自信光彩,让人不由自主便对他产生信服感。
他从旁边拿起一块封锁现场用的黄布,量了量地上的血脚印,折过七次后剪断,再将黄布条量上死者身高,一经比对,黄色的布还多出几寸。
他微微一笑,好似心中已经有了凶手人选。
“人的身高约是脚底板的七倍,很明显,这双足印并不是令兄留下的,更不可能是身材矮小的林嫂子和老太太所留。
“但据老太太口供,令兄被杀时,厅堂里只有老太太、令兄及林嫂子在,这点足可证明老太太说谎……”
“那脚印是我留的,我从外头回来,一不仔细脚底就踩了大哥的血。”林立硬声相抗。
宫节不置可否,蹲下身,指指死者身上的伤口,再次开口。
“死者的刀伤均集中在头部与手臂内侧,你嫂子不够高,砍不到你大哥的头,顶多落刀于胸腹间,倘若此事真是你嫂子所为,为了挡刀,你大哥的刀伤应在手臂外侧而非内侧,由此可再次断定,你母亲说亲眼见儿媳杀儿子此事,是诬告。”
宫节冷眼一扫,那对老夫妇竟停了号哭声,全身簌簌发抖。
“可嫂子全身是血,宫大人要怎么解释?”林立指着嫂嫂,硬是认定她是凶手。
宫节没有反驳他,走到年轻妇人身边,握住她的肩,轻轻将她扶起,坚定的眼神,让她茫然的视线聚焦。
“不要怕,我会还你一个公道。”宫节在妇人耳畔低声道。
他的话像一剂定心丸,妇人无助的脸庞浮上希冀,她微微点头,终于落下泪滴。
“我不能死,我要照顾我的孩儿长大成人。”
“我明白,我绝不会让你枉死,这世间自有公道正义在,岂能容得邪佞小人张狂。”
宫节说完,眼光似有若无地落在林立身上。
他扶起林嫂子,让她站在墙边,这一站,便是不懂审案的人也看明白了,墙壁左右各有斑斑血迹,而中间一大片是空白的,然而当林嫂子往那空白处站去,血迹喷射的形状就出来了。
原来命案发生当时,妇人便是站在墙边,目睹整个凶案的发生过程,因此血迹才会喷上她的衣服。
“大人,你不可以信口雌黄,倘若不是嫂嫂,有谁会闯进我们家里,杀死我大哥?”
林立粗声反驳,对于宫节的推理全然不服。
宫节也不同他争辩,捡起地上染血的碎瓷片,转头问林家嫂子,“你用花瓶丢了凶手?”
妇人心怀恐惧地看了小叔一眼,垂眸点头,声音细如蚊蚋的回答,“我用碎瓷片划伤了他。”
宫节嗤地一声笑开,走到林立身边,凑近闻闻,轻声问:“林立,这大白日的,你怎么会洗了澡,全身都是皂角味儿呢,你想洗去什么?洗去满身血腥吗?
“你说一进门、脚底踩了哥哥的血,可你的鞋子可干净得很呐,正常人知道自己的哥哥被杀,第一件该做的事应该是报官,而不是洗澡换衣、换鞋袜吧,来人,除去他的衣服。”
宫节一喊,衙役上前,二话不说按住林立,剥了他的衣物。
果然,林立手臂上裹着白布,衙役除去白布,一道狰狞的伤口露了出来,宫节拿起碎瓷片比对一下,这林嫂子为救自己的丈夫,可真是用尽全身力气呐。
宫节怒眼一瞪他。“现在,你还有何话讲?!”
“大人指鹿为马,我大嫂已经承认杀了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