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记忆中断在十五岁那年,又在二十二岁时接续,中间的一段完全空白,他不记得如何为辛老头家人所救,更不知怎么和妻子相识、相知,最后结成连理,生儿育女。
可是那份残留的感觉骗不了人,见到她,他的心就活过来了,好像渴了多年的人忽然喝到水,入口的甘甜顿时令枯木逢春,涸湖成泽,漫漫荒漠绿意成洲。
不过他还是更喜欢她全无遮掩的脾气,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直来直往的坦率,如果夫妻间还不能坦然相对,整天猜来猜去的疑神疑鬼,那还能是夫妻吗?
妻子的直截了当十分合他的胃口,不论他想不想得起他们的过往,他都认定她了,愿生而同寝死同椁,一生不分离。
“是,岳父大人说的是,小婿谨记在心……啊!怎么又动手?”故意没闪过的凌丹云抚着后脑杓,他是真疼,大将军的手劲没几人招架得住,一拳能打死百来斤的山猪。
“叫师父。”沈万里从鼻间重重哼了一口气。
“师父,早喊晚喊也要喊,你就别憋着,看你项颈的紫筋都要爆开了。”师父、岳父只差一个字,无碍。
“住口,臭小子,给你三分颜色就开起染房了,我家蒙蒙要留着招赘,你没事滚远些,少去招惹她。”哼,越看越不顺眼,男人长得太好看都是负心汉,见一个爱一个。
“我可以。”凌丹云厚脸皮的道。
沈万里冷哼道:“你确定你可以吗?立宁王世子当上门女婿,你是想让人笑话皇室无能,还是要害我将军府被百姓唾沫淹没?堂堂的未来亲王沦为赘婿,你敢见人,我还不敢走出将军府大门。”
他脸没那么大,胆敢触犯皇家威仪。
“师父,我还算宁王世子吗?”丹云突地神色一凝。
眉头一皱的沈万里不发一语,宁王府的隐私他不清楚,但宁王和宁王妃的相处的确不太对劲。
“我的武功是大内侍卫教的,父皇从不曾指点一二,我们父子俩一年说的话,还没有我一天和你说得多……”他的眼神仿佛黑沉的死水,得犹如死人。
“宁王以前不是这个样子,我记得他是个意气风发、快意恩仇的侠客,一度想仗剑走天涯,带上他的心爱女子…”他回想起少年时期的宁王,因为先皇的驾崩而不得不收起满怀的雄心壮志,进入朝廷拥立幼主。
“父王有心爱女子?”难道两人是被迫分离?
“不就是你母妃,当初两人爱得轰轰烈烈,宁王为了迎娶你母妃摆出大阵仗,让文武百官前去迎接,我也是其中一个帮抬聘礼的人,不过……”怪就怪在新婚之后。
“不过什么?”为何两人会从相爱到彼此相憎?
喝了一口酒,沈万里不禁想起宁王心如死灰的神情。“你母妃刚过门的第二日,宁王忽地面色铁青的冲出宁王府,手持长剑快马加鞭,那匹马是他最喜欢的爱驹,差点被他活活打死了,一人一马不经通报的闯进杨国公府。
“杨国公府?”凌丹云提着酒壶为岳父大人斟酒,满脸不解。
“是,杨国公府上下都被他狠打了一顿,你三舅脸上那道疤就是他留下的,从那天之后两府就少有往来,宁王和宁王妃感情决裂。”当时每个人都觉得很可惜,爱侣变怨侣。
“我听说母妃还有一个孪生姊姊。”凌丹云经过多方打探才得知这一点秘辛,但也仅此而已。
沈万里想了一下,毕竟时间太久远了。“听过,但没人见过,那一位很年轻就香消玉殒了。”
“是吗?”竟没人知道杨家嫡长女,此事必不单纯。
“你这小子也别想太多,宁王妃生你时难产,还早产了两个多月,你娘在七个多月时动了胎气,大概因为生你差点丢了一条命,宁王妃心中有怨才对你冷漠了些。”杨家女心性高,不能容许一丝瑕疵。
凌丹云的神情异发严肃,不对,过世的奶娘明明说他是足月出生,她从没见过那么壮实的孩子,一出生就重八斤八两,真是有福气。
到底是谁说错了,还是内有隐情?
为了自己的身世之迷,装丹云陷入死胡同,他越想厘清,思绪越混乱,如一团打结的麻线,怎么解也解不开。
此时他想起沈未尘,若她在的话,定能剥丝抽茧找出症结,答案十之八九将浮出水面。
他不禁低声轻喃,“蒙蒙……啊!师父,你怎么又动手?”以为他平静下来了,结果还是是非不分。
“臭小子,不该惦记的别惦记,你给老子牢牢记住,我家女儿是受不得委屈的,你们不相配。”其实他说反了,他认为宁王世子配不上他才智过人的女儿,世子爷是虚有其表的草包,和他乖女儿一比简直是一坨屎。
“岳父大人此言差矣,若说这世上有谁与蒙蒙最相配,非小婿莫属……呵!别急,听我说完,岳父大人莫是忘了明年是三年一选的选秀,举凡五品以上官员,家中十三到十七岁未有婚配的女子都得入宫候选。”明年是关键。
沈万里先是一怔,继而懊悔,他怎么忘了这回事?
两年前他女儿十一岁,不在候选名单上,因此他不以为意的略过,想着过几年为她挑选良夫佳婿,风风光光的把女儿嫁出去,他备齐十里红妆教人好生羡慕一番。
但他没想过皇上要充实后宫,将军府生男为多,女儿极少,又早早定了亲,所以沈家人没有一名嫔妃。
“岳父大人当知世上唯一敢和皇上抢人的人,大概只有小婿了。”他只要事先和皇上堂兄通通气,皇上不会不允。
听他口口声声的“小婿”,觉得异常刺耳的沈万里沉下脸。“我女儿要嫁人有何难,从我的部属中挑出十个八个任她选,赶在选秀前就把她嫁掉。”
“可他们护得住她吗?”凌丹云一用力,捏碎手中的酒杯。
“这……”他犹疑了。
真要为女儿择婿他是看每个都不中意,不是眼睛小,便是鼻子塌,要不嘴巴太大,连眉毛粗都能挑剔,一个个嫌弃到不行,看来看去居然只有眼前的小子长得还算人模人样。
“岳父大人再挑也挑不出比我出彩的,你就死心吧!有我这样的女婿不会丢你的脸,我用我的世子之位保证一辈子对她好。”凌丹云不遗余力的说服老丈人,先过这一关。
其实他是有几分糊弄意味,皇上选秀这事可大可小,并不是每个进宫的秀女都会被选上,经过层层筛选、淘汰,最后再由皇上或皇后亲自过目,再留下合眼的赐封位阶。
有他从中操弄,沈未尘初选就会被刷下来,择日送出宫,到时她便能另行择婿,再寻婚配。
沈万里嗤之以鼻。“你当我是三岁孩童好骗呀!世子是日后的宁王,一旦你成了宁王,我家女儿你还看得上眼吗?”
到时他身边侧妃、夫人一堆,哪还记得今日的誓言,美人在怀,醉卧温柔乡,昔日红颜成凋零黄花。
“那么我以血立誓。”说完,凌丹云抽刀往手腕一划,鲜血滴落桌面。
“你……”沈万里惊得站起来,连酒也不喝了。
“这样足以向你证明我的诚心了吧!”他任鲜血流出,也不包扎,坚定的眼神直视沈万里。
沈万里许久不开口,而后才一指点穴,替凌丹云止住了血。“这件事我作不了主,你去问蒙蒙,她点头,我备嫁。”
“好。”凌丹云暗吁了口气,这招苦肉计总算见效了,他摆平了最有可能阻拦的岳父大人,接下来是……
沈未尘不晓得她的婚事在两男人的觥筹交错中被决定了,她此时在药炉前,挑选着药材准备制药,从头疼脑热到痢疾、腹泻、蚊虫叮咬………一共几十种。
她把药丸子做得很小,装进半个手掌大小的瓷瓶里,一种药有两份,分别给了她爹和凌丹云。
种种的备药是为了救命,她想要在意的人活着,可偏偏有个人想让她护着的人死。
“什么,杀……杀了世子爷?!”
“怎么,做不到吗?”早该死的人凭什么活着,他不死,她心中的恨意就永难消除,如蛆附骨。
“可是他是你的……”如何狠得下心?
“住口!他什么也不是,他活着就是嘲弄我的不幸和失败。”多年来运筹帷幄,怎会前功尽弃。
她不甘心,明明就在眼前,可怎么也碰触不到,仿佛隔着万重纱,一层一层拨开后,竟是悬崖峭壁,跳下去,粉身碎骨,不跳,后退无路。
在悬崖边徘徊了再往徊,竟连死也是件奢侈的事。
当初的选择没有错,只是错估了局势,想要回头已经太晚了,没人知晓心能碎得有多细,再怎么缝补仍旧裂痕累累。
“那件事不是他的错,何以让他承受?”莫名的仇恨,莫名的怨怼,莫名的……无理取闹。
“不是他,难道是我吗?”先负心的人才是做错事的人,理所应当要付出代价。
“主子,你太偏激了。”错在以为自己做的才是对的,固执己见,一意孤行。
“呵呵……偏激又如何?别人敢让我伤心,我就要伤别人的心,凭什么受伤的人是我!”想要从此欢喜无忧的过下去吗?呸!去黄泉路上不离不弃吧!生亦是死。
“当年的事每个人都有错,你就……放手吧!”再这么自我折磨下去哪消受得起。
“放不下,而且为什么只有我要放下?那个人始终不曾放下。”有多深的爱呢!竟然连死也阻隔不了。
她好后悔,后悔没早点把人给杀了。
“主子,你冷静一点……”要是当初没做那件事,是不是就不一样了?是不是一开始就错了?
“少废话,劝人的话我听得还少吗?去,尽量摸到他身边,这一次一定要得手,我不信他如猫般有九条命,能够一再逃过暗下死手。”老天爷再一次辜负便是不公了。
“……是。”主子的命令,他会尽量完成,即使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去吧!我想静一静,若是没做到就不要回来见我,我就当你死了。”该走的都走了,何须有人留在身边,那个人的银铃笑声也飘远了,再也听不见了……
“是的。”
灰衣人起身,神色哀戚,仿佛是最后一次见面,他深深的看了一眼后转身离去。
守护了一生的人儿呀!
永别了,曾经如此美丽的人……
第十一章 靠山不在家(1)
“要打仗了?”
“还不确定。”
“你就不能跟我说句老实话吗?还跟我打马虎眼,你当我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后宅女子呀!再给我装傻,信不信我劈了你,你这冷心冷肺的臭丫头,人死在你面前连眼皮子都不眨一下……”
人死在她面前为什么要眨眼,死人还少见吗?要么把人救了,否则见死不救,生与死的选择,何其难。
不过人没被劈了,桌子却少了一角,沈未尘揉着突然发疼的额侧,想着该怎么抚顺发怒母狮的毛,那口獠牙又利又尖,一不小心就会被咬断了手。
没瞧见她事儿多,忙得分身乏术,偏偏还要来插一脚,这不是给她找麻烦吗?都三个孩子的娘了,还这么不理智。
“娘,你不要捕风捉影,不就还不确定嘛。只听见一点点风声,此事尚未论断,要看朝廷的决定。”虽然八九不离十要打仗,但皇上没下征讨诏书前,切都还未成定数,不可妄言。
“你爹都在准备粮草了,你还想糊弄我,我看他连着几天睡不好觉,一到了夜里便起来看兵书,研究布防图,你还说不是要战了。”看丈夫眉头深锁的样子,辛静湖跟着心慌。
开始她的确没打算接受这个丈夫,一度有和离的念头,但人和人之间一旦相处久了,难免有感情,想着他豪爽的大男人作风,她如同回到前一世的部队,不知不觉就动心了。
生了小女儿胧胧后,有了孩子的牵绊,辛静湖发现她真的爱上了他,沈万里这人是迟钝了些,但胜在爱妻、宠妻,举凡妻子要的无一不应。
为了他,她学着管好自家院子这一亩三分地;为了他,她收起昔日的爆脾气,专心当个贤妻良母;为了他,她不再打猎,穿上华衣美服,周旋在各家各户只会傻笑和勾心斗角的夫人小姐间。
更甚者,她还得打起精神应付时不时找碴的继婆婆,赵曼青可说是花招百出,无所不用其极的想挤走她,连“人海战术”都用上了,一次又一次地往她丈夫身边塞人,美其名是红袖添香。
添什么香,她怎么不把身侧的貌美丫鬟给公公磨墨,夜半时分在书房里上演一场火辣春宫秀。
哼!伤不了分毫却膈应人,让人心里不舒坦。
别人给我三两糖,我回五斤肉,礼尚往来,次数一多也恶心人,辛静湖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的买下十名扬州瘦马,一气全安排在沈镇南书房,有的铺纸,有的研墨,有的洗笔,还有的酥胸半露弯腰拂尘。总之她允诺了十人,只要将大老爷拐上床,成就了好事,第一次一百两,第二次五十两,之后每次十两,她用银子激励她们“上进”,想要腰缠万贯就各自爬山各自努力。
重金一撒果然奏效,许久未与丈夫同房的赵曼青气病了,辛静湖耳根子才清静了些,过上几天悠闲日子。
只是她的心刚放下去又要提起来,仿佛听到战鼓擂动的声音,丈夫练兵练得很勤,和之前剿匪的状态完全不同,夜夜晩归,她坐不住了。
攸关生死的大事哪能等闲视之,不问个明白哪能安心。
“三军未动,粮草先行,这也是防患未然,不管打不打仗都先做好防备,若是真打起来,能及时补给,你也是待过部队的,当知战备储粮的重要性,毕竟谁也不晓得一旦开打要打多久。”打仗最怕无粮,人一饿就兵败如山倒。
辛静湖不耐烦的挥手。“不要说这种似是而非的大道理来混肴视听,你只要告诉我大军何时出发,我方的战备能力如何,有没有可能打嬴这场仗,我听说北戎人兵强马壮。”
在马背上长大的民族向来剽悍,力气大如牛,一把弯刀能扫落三个人,擅长草原作战。
“娘,你想干什么?”沈未尘面上笑着,但两眼锐利的盯着她娘,神情多了警惕。
辛静湖立即心虚地将头转开,不敢与她透视一切的眼眸对上。“干么,我是你娘,问还不成,你当是审问犯人呀!要出去与人厮杀的是我的男人。”
沈未尘调侃道:“呦!这会儿就是你男人了,想当初也不知是谁要我想办法,弄什么分产别居,她住不惯满府是人的将军府,要搬到城外别院好偷汉子……啊!娘,别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