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鸳笑着说,等钦天监算日子呢。
公孙茉嗷的一声,又要看日子,得看甘皇后的八字,得她看公孙茉的八字,找出一个合适的日子,她们婆媳才能相见。
古代人,规矩多。
宫中赐下几箱书,但古时的书没标点,她看得头痛,所以这几日虽然无聊,但也不太爱看,就是让康姑姑来跟她讲东瑞文化——康姑姑对于自己一手拉拔长大的皇子要娶个南蛮公主,自然觉得可惜,但看这南蛮公主也尽力了解东瑞文化,又觉得自己应该从旁帮助,毕竟名分已定,敬王这一辈子的正妻只会是宣和公主。
宣和公主多懂一分礼仪,对敬王的面子就是多一份保障,不要像瑜王妃,都入京多年了,还不会点戏,置瑜王面子于何地。
公孙茉打起精神来学习,记东西还挺快——当然也是占了现代人的便宜,前生看了无数古装片,规矩大同小异。
白天她就跟着郝嬷嬷,春雪,春梅,春鸳,春鸳,以及康姑姑学东瑞礼仪,晚饭前敬王会回来,她就是第一时间迎接——这是她人生中的大腿,一定要抱牢,抱好。
公孙茉的花容月貌还是很有用的,萧随英虽然心里有白月光,却对她的讨好颔首受之,她炖了一个下午的鸡汤,喝,她花了两天做出来的荷包,收。
公孙茉没感觉到什么情意,但已经很满意了——慢慢来,才几天而已,只要敬王不讨厌她,一切好说。
比较伤脑筋的是,除了大婚之夜,为了交出元帕而闹到二更,敬王没再碰她了。
还是同床睡,但就不亲她抱她。
公孙茉觉得没道理,自己花容月貌,他又是二十岁血气方刚……就算不喜欢她,也不至于这么冷淡,人家不是说嘛,对男人来讲,性跟爱可以分开,他怎么会每晚都老僧入定般的睡觉呢?
公孙茉于是努力的挽着他手——这是两性杂志上的教学,如果对方没那兴致,就从简单的肢体接触开始。
第一天萧随英还问:「怎么?」
公孙茉双手抱着他的胳膊,「殿下晚安。」
「放手。」
公孙茉干脆把头靠在他肩膀,又说了一次,「殿下晚安。」
他是成年男子,当然有足够的力气把手抽出来,但是他也没这么做,命丫头吹熄蜡烛,这便睡下。
后来几天都是这样,他没再多问的任她抱着手臂,但她也没招了,总不能她主动吧,现代女子可以主动,古代可不行,她会被贴上不知羞耻的标签。
可恶,她想生孩子啊,他不配合,她要怎么生孩子。
*
御书房。
萧随英从御书房退出来,马上一个小太监往前,「敬王殿下留步,皇后有请。」
他闻言立刻转了脚步,往凤仪宫过去。
后宫有六大宫,左首东宫,右首便是皇后所居的凤仪宫。
他在后宫长大,对宫道自然十分熟悉,穿着一身明黄色的袍子,又有谁敢阻拦,路上迎面而来的宫女太监,都是低头请安。
凤仪宫离御书房不远,不过一刻钟的距离就到了。
他大步走进,在前庭的宫女纷纷行礼,「见过敬王殿下。」
池嬷嬷原本在廊下指挥着不知道什么,见到人连忙上来,「敬王殿下可来了,皇后娘娘念了一个上午。」
「母后这阵子身体可好?」
「好,太子殿下又得一个儿子,皇孙健壮活泼,皇后可开心了,赏赐了不少东西下去,心情好,晚上睡得沉多了。」
后宫出身的人都知道,要睡得沉是多难的一件事情,从皇帝到小宫女,只怕一个月都没几天好觉,要策划的事情太多,要警醒的时刻太多,心思忧虑,一晚上几次醒来是常有的事情,从他有印象以来,母后的眼睛下面就有一层暗青。
这几日睡得沉?那可真是挺好的。
他提起衣袍下袜,跨过门槛进入了大厅。
就见母亲甘皇后居中而坐,旁边陪着说话的是太子妃——也姓甘,是他甘家舅舅的女儿,论关系他要喊一声表姊,不过既然入了宫,就没了表姊,只有太子妃。
他入内,行揖礼,「儿子见过母后,弟弟见过嫂嫂。」
甘皇后笑容满面,「快,坐下来。」
面对自己的母亲,他自然不会客气,宫女搬过了绣墩,这就坐上了。
甘皇后打量他,「母后听说,那南蛮公主品行还可以?」
「少了点规矩,但心性是不错的。」
「英儿可还满意?」
「可以吧。」萧随英想起公孙茉抱着他胳膊睡觉的固执,觉得有点好笑,但不讨厌就是了。
甘皇后露出放心的表情,「你年纪也不小,不要挑挑拣拣,母后听说宣和公主是一个美人,你别对人家冷淡,二十岁了,该生几个孩子,等有孩子你才会知道,人生才要开始。」
「儿子知道。」
太子妃笑着劝,「八弟可别糊弄母后,母后这浅眠之症,好不容易好了些,八弟如果能跟王妃和睦相处,生几个娃儿,也许母后的病症就能不药而愈。」
「就是。」甘皇后道,「皇上立了太子,太子膝下也已经有六男八女,母后现在最大的心病,就是你膝下犹虚。」
身为母亲,自然是懂儿子的——包括懂得他对柳素馨的一片心意。
真没人这么傻的,她的傻儿子……
柳素馨耽误她的儿子,就别想在后宫有好日子,这后宫只要她掌管凤印的一天,柳素馨的牌子就永远不会送到皇帝面前。
太子妃继续劝,「八弟也替王妃想想,千里入京,只有丈夫一个亲人了,她可什么错都没有,八弟对她好些,感情总能培养起来的,爱情什么的都会消逝,只有变成亲情,那才能稳固。」
甘皇后露出欣慰的样子,「还是太子妃懂本宫,随英,你愿意承担起一个亲王的国家责任,母后很安慰,可是如果只是迎娶一个女子入府,那不叫成家,有孩子的地方才叫家,你今天拜访文先生,明天拜访叶先生,虽然说做学问很好,但既然娶妻,也得承担起丈夫的工作,现在天气这么好,可以骑马打猎,也可以游湖烤鱼,带你的王妃出去走一走,好好处一处,赶紧生下孩子才是正经。」
「儿子知道了,母后也别操烦,太医说了,您常常头疼是因为浅眠,您别想太多,顾好自己的身子最重要。」
太子妃笑说:「八弟要是心疼母后,那便让王妃赶紧有孕,母后现在事事顺心,除了八弟还没孩子这件事情以外。」
第三章 努力怀孩子(1)
萧随英回府,想起母后的期盼,又想起嫂嫂的劝慰,如果自己有后能让母后睡得好一点,那他无论如何也会跟宣和公主生出孩子来。
母后为了在龙潭虎穴般的后宫护着他跟皇兄长大,不知道费了多少心血,当年程皇后执掌凤印,对他们是不太待见的,毕竟朝廷程党甘党分派严明,导致后宫也不太和睦,只有他们兄弟知道,母后是怎么从婕妤一步步爬到淑妃的位置,那时在程皇后的控制之下,又活得多憋屈。
他一定要好好孝顺母后。
生孩子?容易,今日开始他便专心跟宣和公主制造孩子,三年抱两,也许母后日后能够一觉到天亮。
下了双头马车,温长史便迎上,「王爷辛苦了。」
「王妃呢?」
温长史一怔,公孙茉都嫁进门快十天了,萧随英第一次问起她,叫他意外之余又暗骂自己没准备,只好硬着头皮说:「下官立刻派人去问。」
萧随英扬起眉,表情不太满意。
温长史一抖,立刻下跪,「下官失职,请王爷惩罚。」
「看在你没出过错的分上,这次暂且记下,再有一次,就去守门那里领棍子。」
「是,谢王爷饶过这回。」
「起来吧。」
温长史簌簌发抖着起来——前几天他都有先打听好王妃在哪里的,后来见王爷对王妃不是很在意,这两三日也就没当一回事,没想到会有转折……幸好王爷没追究,不然这可是大大的过错。
萧随英大步流星的往起居间走,在他的想法里,王妃当然在起居间,昨日刚下过大雨,花园泥潭,没什么好逛,起居间有几个书架,放了不少画册,她就算不爱读书,看看画册也能打发时间,或者是绣花,下棋。
她给他绣的荷包还可以,碧绿色的池水,黑色的鸳鸳,适合夫妻相赠,比不上内造之物,但也挑不出错,原本以为要娶个粗鲁无文的夷人,现在看来还行,虽然没有大家闺秀的风范,但也不会太失礼。
他的要求也不多——既然不能娶柳素馨,那娶谁都没差了。
说来也是老天的玩笑,柳素馨入宫前,后位空悬,太子之位空悬,谁都可能登上凤座,谁的儿子都可能成为储君,她就想赌那一个机会,没想到就在她入宫后一个月,父皇册立了二哥为太子,母亲理所当然成了皇后——柳素馨想要的东西,一下子都不可能实现了。
母后说起柳素馨,都说活该,如果她当年允了他,那么便是亲王妃了,偏偏要入宫,宫里上百个女子,要出头哪这么容易。
他不想说柳素馨的不是,但有时候也难免觉得造化弄人,如果前金声侯夫人不那样早过世,他们的命运都会不一样,假设柳素馨能在被爱的环境下长大,她绝对不会那样好强,那样倔强,那样用毁灭自己的方式来争出头……
萧随英一路行来,一路丫头小厮行礼,直到他入了正院,进了花厅跟起居间,都没看到人,他的四个大丫头也都不见踪影。
内心觉得奇怪,他转头问:「来人,王妃呢?」
一个二等丫头连忙上前屈膝,「王妃在厨房。」
他微觉奇怪,「在厨房做什么?」
「听说王妃想家,所以要亲自下厨做一些南蛮小点。」
「去传话,本王……」他原本想叫公孙茉来见他,却想起太子妃说的「她的家人只有你了」,叫他打住了话语。
柳素馨选择入宫跟王妃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不应该把自己的惆怅转嫁到她身上。
好吧,王妃,本王就亲自走一趟。
大厨房离得远,萧随英走了一刻多钟才到,远远的就闻到一股香味,有酸有咸——他不重口腹之欲,不过毕竟出身皇家,吃过的山珍海味着实不少,闻到这陌生香气,不禁意外这天下还有他没吃过的东西,想来就是丫头口中说的南蛮小点了。
自己是不是该给王妃请个南蛮厨子?
想到这里,萧随英又觉得喜不喜欢一个人差真多,当年柳素馨喜欢荷花酥,他可是下令御厨做出咸甜滋味两种,然后派人送去金声侯府,每天都要吩咐御厨一次,直到柳素馨说她腻了,这才做罢。
王妃入府十天,他却没想过要给她找个南蛮厨子。
这叫他有点内疚——即使无情无爱,身为夫君,关怀妻子却是责任,想她来自十万人的小国家,即便身为皇族出嫁也没办法大肆张罗,堂堂一个嫡公主,居然只有一个嬷嬷跟着,说来也很可怜。
他不禁动了恻隐之心。
靠近大厨房,突然间里面传出一阵爆笑,他对公孙茉的声音不熟,但对春梅,春雪,春鸳,春鸳的声音十分耳熟,这笑声中就夹杂着她们的嗓音——什么事情这么乐?春鸳跟春鸳这么内敛的人也会这样大笑吗?
大厨房的门是不关的,他就这样走了进去,映入眼帘的是几人嬉闹的画面。
「王妃,您做的这个南蛮小点可太好吃了,奴婢从来没吃过,面皮上头的酱料又香又稠的,面皮却有嚼劲,老面馒头都还输一截呢。」年纪最小的春梅道,「这叫什么?」
公孙茉说:「叫披萨。」
众人面面相觑,「披萨?」
公孙茉点点头,「义大利披萨。这是一个厨师为了跟我们皇后致敬所做出来的,最早开始上面放的果物肉类,可以拼成国旗的颜色,后来传到各地,可以加的东西就多了,只要能吃的都能往披萨上面加,这王府只有炉灶,等以后作了炭窑,那味道可更好了。」
春梅瞪大眼睛,「还能更好吃,这个羊奶跟柠檬汁做出来的……的……」春梅歪着头,却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王妃刚刚说了什么。
公孙茉笑说:「起司。」
「对对对,起司,可真太好吃了,奴婢喝了十几年羊奶,可没想过羊奶能拿来做起司,太香了。」
春鸳跟春鸳沉稳,可是喜欢吃东西是人的天性,任凭谁吃到新鲜的美食总是高兴的,何况这十日跟王妃相处下来,已经被收服,便不再那样拘谨。
众人吃了披萨,又净了手。
公孙茉一伸手,「来,地瓜给我。」
春鸳马上从旁边的篮子里拿出来,心里奇怪,这地瓜是给下人吃的,王妃要做什么,她们虽然是丫头,可不吃地瓜这种普通东西。
公孙茉洗干净地瓜,削皮,切成长条,几个丫头见状连忙帮忙起来,都是很简单的工作,看一眼就学得会,不一会儿地瓜长条就堆成小山。
公孙茉又热了一锅油,把地瓜长条往油锅里一扔,众人就看到油锅开出黄花似的,甜香四溢。
公孙茉拿起捞网把地瓜长条捞起,先在一个青花碗中盛了一点,剩下的全放在干净的大盘中,稍微据凉,就用手捏起来吃了。
几个丫头见状,这回不用招呼,纷纷自己动手——都没想过这么便宜,给下人饱腹的东西切条油炸后这么香。
春鸳爱甜,十分惊艳,「王妃,南蛮的地瓜都是这样吃的吗?」
「是啊,等有空再做汉堡给你们,汉堡配薯条,绝配。」
「汉堡?」春梅瞪大眼睛,「那是什么,听起来就好好吃,王妃行行好,今日一并做给奴婢们开开眼界吧,不然奴婢晚上睡觉,一定想着这个汉堡想得睡不着。」
「汉堡得做面包,可我手边没材料,也不知道京城有没有,等我遣人去市集找找,找到原料再说。」
一大盘薯条一下子去了一半,几个大丫头平时都是很矜持的人,但现在王妃带头用手吃呢,突然间也体会一把用手吃东西的乐趣,几人你推我,我挤你,嘻嘻哈哈。
萧随英看着这样的画面,等回过神来,这才发现自己居然在笑——奇怪,看人煮东西有什么好玩,但他就是觉得心情真的很不错。
瑜王妃暴虐之事他也略有耳闻,瑜王府短短几年就死了二十几个人,他可不希望他的府邸变成那样的所在,因此对于自己的新婚妻子抱持着几分审视的态度……如今一看,虽然用手吃东西有点不太好,但看她笑成那样,莫名又讨厌不起来。
突然间,公孙茉抬头跟他四目交接——他是很坦然的,这是他的王府,他要在哪都可以,厨房门不关,可不是他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