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他二十七岁,定居米兰已久。
当时的他,住豪宅、开名车,有个人人称羡的工作,还有个亮丽绝伦、贤慧干练的女朋友。
人生若有颠峰,他肯定已经站在顶端。
于是,他想定下来了,在一个飘着细雪的耶诞夜里屈膝求婚。
若以男性平均结婚年龄来看的话,他这个时候“想婚”确实是早了些,哥儿们纷纷劝他再想清楚点,没必要急着断送自己的黄金年华。
“结婚之后你会失去自由。”
“你会失去你的薪水。”
“身为男人,你的‘行情’会一落千丈。”
“而且,你再也不能去酒吧猎艳。”
“你会从此失去你的男子气概。”
是啊,如此不智的行为,好友们当然要全力制止,可他一句也没听进耳里,坚信自己只会得到幸福,而不会失去任何东西。
对他而言,“莫妮卡.拉萨契”绝对不只是一个情人而已。
她是道地的意大利人,在米兰土生土长,拉萨契家族从事艺术品买卖已经长达一百多年,在上流社会中占有很高的地位。
而他,初到米兰时,只是个十几岁的高中生,文化差异加上种族因素,即使他的意大利语已经相当流利,他仍是一个朋友也没有。
直到遇上了她。
莫妮卡是邻近一所贵族学校的学生,她高雅夺目、早熟沉稳。走在路上,每个人都会忍不住多看她一眼;意图追求她的雄性生物,小自六岁、大至六十五岁,人数更是排队排到十条街之外。
可是,她却偏偏钟情他,一个来自台湾的亚洲男孩。
正因为有了她的亲近,他才得以打进当地人的社交圈,她甚至带领他踏入了米兰的上流世界。
后来升上了大学,他主修建筑、副修珠宝设计,他的天赋让他在毕业之后立刻找到了一份羡煞所有人的梦幻工作,再加上莫妮卡的引荐,他的客户非富即贵,他年纪轻轻就已经能在米兰的珠宝界里立足。
当然,不少人会在背后指指点点,说他是吃软饭的娘娘腔、说他今日的成就全凭莫妮卡一手拉拔。可是他不在乎别人怎么想,那些人说的,其实有一部分也是事实,不是吗?
“如果没有她,就不会有今日的我。”
何本心说这句话的时候,不带半分自卑,反而以女人为荣。
“那我了解你的意思了。”一杯威士忌下肚,安伽利嗤笑,带点嘲弄地调侃对方,“你想结婚,只是为了报恩吧?”
“报恩?”何本心听了,随即大笑出声,“当然不是!你以为我把婚姻当成什么?更何况她是什么地位的女人?我想报恩,她还嫌多余。”
坐在对面的男人挑了眉,似是不以为然,同时又给自己倒了杯酒。
“……还是,你只是为了她的地位而娶她?”
这句话无疑是一种侮辱与指控。
若是出自别人的嘴里,他只会一笑置之,不会在意;可对方是安伽利,是他大学四年来最亲近的朋友、更是出了社会之后的好伙伴。
两人的情谊算算也有十年了,他与莫妮卡之间的深厚感情,安伽利又怎会不明白?
何本心脸上的笑容淡去,板起了脸。
“怎么连你也不看好?其他人怎么调侃我、嘲弄我,我都可以当作没听见,但唯独你不行。你认识我多久了?我和莫妮卡这一路的风风雨雨,你比任何人都了解,不是吗?”
安伽利移开了目光,盯着酒吧窗外的路人、车潮,静了半晌,才道:“你误会了,我没有那个意思,只是希望你真的已经想清楚……”
“为什么这么说?”他不明白,他只是想结婚,又不是要上火星,为何人人都想阻止他?
听了,安伽利浅浅一笑,道:“身为你最好的朋友,我当然不是很赞同。你自己想想,你才二十七岁,不但有实力、也有潜力,未来不可限量。别说是米兰了,你不想继续征服其他国家的珠宝圈吗?巴黎?纽约?难道你从来没有想过要征战国际?”
“这跟我的婚姻并不冲突。”
“也许三年后你就会爱上别的女人。”毕竟从他十几岁开始,就只有交过莫妮卡这个女朋友。
“不可能。”何本心断然否定了对方的疑虑。
“若是她爱上别人呢?”
“如果她会移情别恋,这十年来她多的是机会,不是吗?”说完,何本心举杯敬酒,笑道:“干了这杯吧,你不需要替我烦恼那么多,只管祝福我就好。”
安伽利盯着对方手里的酒杯,半晌才终于露出了一抹浅笑。
“早就知道我劝不动你。”说罢,他亦是举起酒杯,道:“那就干吧,我只是担心你婚后太安逸了,荒废了你的事业。”
“什么呀?你是我妈吗?管这么多。”
“这叫关心你的未来,懂不懂啊?”
“是是,你还是喝酒吧,少罗唆这么一堆。”
“嫌我罗唆?这是好哥儿们的良心劝阻。”
“啧,根本是你神经质。”
于是,两个人就这么嘻嘻哈哈喝了好几杯,然后肩搭着肩,醉醺醺地走出了酒吧,各自上了计程车回家。
他真心以为自己的人生已经圆满,再无所求。
当然,他知道没人能够永远站在人生的颠峰上,可是,他也没料到自己会这么快就坠到谷底。
一个月后,就在婚礼的前一夜,他在自己的工作室里接到了一通电话。
那通电话从此改变了他的人生,也改变了他这个人。
第1章(1)
苏鹤璇不认识这个男人,甚至连他名字都不知道。
可是他却改变了她的人生。
这一天下午,她的心情很糟。
毕业后三个月,几个好同学首次约出来见面,聚会的过程将她原本就已经灰白惨淡的心情更是打入了谷底。
明明是同一所大学,同样都是应用设计系,已经有三个人确定找到工作了,两个人正在等待最后一关的面试,唯独她,寄出去的履历表就像是从窗外丢出去的废纸——偶尔有人捡起来看了眼,然后低啐一声,又扔回地上。
她不懂,为什么?她的毕业成绩甚至是六人当中最好的。
“一定是你的自传写得太无趣。”
“我觉得是因为大头照像遗照。”
“名字笔划太多啦。”
“面试官看你的星座不爽。”
“是你的自传太假掰吧?”
几个人轮番上阵、提出建言,然而听在苏鹤璇的耳里都只是一句句的风凉话。
她其实很羡慕她们。
撇开成绩优劣,她们在毕业以前就已经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小青想走出版业、凤君想进旅游业、小絮以后想进广告业、凯晴说她想进时尚设计圈……总之,在这个团体里,她似乎是唯一一个对未来没有蓝图的人。
后来,甜点吃了、饮料也喝了,各自结完帐后,几个人又突然提议要去百货公司逛逛。
她实在没那个心情,便在十字路口与她们挥手道别、分两头离开。一群女人嬉闹地往捷运站走,她则一个人孤伶伶地走向公车站牌。
不料才经过了两个街口,一声闷雷乍响,紧接着便是倾盆大雨,短短几秒她已淋成了落汤鸡。
她无奈地躲到骑楼内,抬头看了看这夸张的雨势,再瞧瞧自己,已经淋得半身湿。可恶,早知道刚才就跟着凤君她们一起去逛街,至少大伙儿凑在一起淋雨还不至于太凄凉……
她叹了口气,摘下眼镜,揪起衣角擦了擦镜片上的水珠。
“没带伞吗?”
突然,一道男人的嗓音传入耳,紧接着是一只握着伞柄的手臂,就这么无预警地递到了她面前。
她吓一跳,下意识转头瞥了身旁一眼。那是一个男人的身形,模模糊糊的,她赶紧戴上眼镜一看——
然后,她呆了。
苏鹤璇不是第一次遇见慷慨分享雨伞的陌生人,可她绝对是第一次遇见这么慷慨的花美男……
不,也许不能称之为花美男。
她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个男性,能够将“秀气”与“阳刚”这两个形容词融合得如此巧妙,毫无冲突。
老天,她莫名感到一阵天旋地转。
只有她一个人受到如此强烈的冲击?抑或他在每个人的眼中都如此耀眼?
“这把伞借你吧。”男人大方地把伞递给她。
她怔怔地接过手,傻愣了三秒。
“等等、不对啊,”她骤然清醒,摇摇头,直觉想把伞还给对方,“你借我了,那你自己怎么办?”
对方露出了微笑,指指前方,道:“不要紧,我在对面那一栋上班,过个马路就到了,淋不了几滴雨的。”
语毕,男人作势就要迈步过街。
“啊、等一下!”她急忙地唤住对方。
男人收步,回头看了她一眼,像是在等候她的下文。
“呃……那个、伞……伞要怎么还给你?”
“不用还。”他一副毫不在乎那把伞的样子,“反正这把伞也是某个好心的路人送我的,你就送给下一个需要的人吧。”
说了这句话,男人这回真的转身走了,跑向对面的一栋大楼。
苏鹤璇杵在那儿,呆愣久久,回不了神。
她有一种不可言喻的晕眩感,头重脚轻、心律骤增、呼吸浅促……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最后,她做了一件自己这辈子想都没想过的事。
她笔直走向对面大楼,步入大厅,然后问了警卫一句,“不好意思,请问正兴实业是在哪一楼?”这公司名当然是她随口胡诌的。
“不是哦,这整栋都是数位亚细亚科技。”警卫只抬头看了她一眼。
“啊,那不好意思,打扰了。”
她又走了出去。
数位亚细亚科技——她牢牢记下了这个名字。
当晚,苏鹤璇回到套房,Google了这家公司,然后把自己的履历表彻头彻尾重写一遍,接着投递到这家公司的每一个设计类职缺。
长到了二十二岁,她第一次有这种“非要不可”的坚持。
她暗自想像,如此温柔善良的人,倘若人生的第一份工作能与他共事,那么肯定会有很幸福的职场生活吧……
嗯,肯定是的。
“小璇。”
隐隐约约的,好像有人在呼唤她的名。
“……小璇?”
接着有人推了推她的肩膀。
“嗯……”苏鹤璇这才缓缓睁开沉重的眼皮,从双臂里抬起头来,伸手摸来一旁的眼镜戴上。
唤醒她的人是刘芳韵,隔壁业务部的助理。
“你昨天睡公司?!”对方一脸讶异。
“哦,对啊。”点点头,她揉了揉双眼,“营三处昨天紧急要修改一些东西,我又遇到一些Flash上的问题,所以搞了一整个晚上……”
声音里是浓浓的睡意,最后她还是忍不住掩嘴打了个呵欠。
“营三?又是陈彩佑那妖女?”对方惊呼,其夸张的表情不输八点档演员,“你怎么不拒绝呢?你可以拒绝的吧!你本来就不是营三的人力,只是去支援而已,有尽到义务就好,何必把自己搞得这么累?你这样爆肝帮她做事,她又不会感激你。”
刘芳韵说得义愤填膺,好像被虐待的人是她自己似的。
苏鹤璇苦笑了一下,道:“没有啦,她真的没有欺负我……她昨天发需求信过来,没敲定时间,只是跟我说她想要什么效果而已。我不会做,当然就花了很多时间在研究功能怎么弄啊……”
她的工作桌上,摆了三、四本的Flash教学书。
“没敲定时间?那很明显嘛,摆明就是‘愈快愈好’的意思。小璇,你不用帮她说话没关系,那妖女是什么样的人,我们全公司都知道。”
“呃……”她真的没有护着谁的意思,只是据实报告而已。
来这家公司转眼已经四个月——是,没错,老天还是有眷顾她的。她确实成功挤进了这家叫作“数位亚细亚科技”的公司,挣到了一个网页美术的职位。
由于她根本不懂什么网页技术,刚进来的时候,会做的事情有限,于是就这样顺理成章以“支援营运三处”之名,被自己所属的单位给踢出去。
一开始她很困惑,心想,“既然是支援,不是应该要派个比较有能力的人过去吗?怎么会派我这种拖油瓶去呢?”
后来,随着脱离菜鸟身分,她渐渐懂了。自己之所以会被踢去营运三处支援,不是因为她刻苦耐劳、积极向学,也不是主管认为她是可造之材,反而正是因为她是只什么都不会的菜鸟,所以她被推了出去——让她去拖垮别人。
那是恶斗,办公室里每天都在上演的战争。
所以,她幸福了吗?
一点也不。
撇开这种每天烽火连天的日子不说,本来以为应征进来了就能理所当然与“那个人”共事,实际上根本是她想得太美妙,这家公司规模不算小,总计八、九百名员工,别说是共事了,连平时要见上一面都得碰碰运气……
“啊!”对,碰运气。她猛然想起了一件每天都得做的事。
刘芳韵被她这声突来的惊呼给吓了一大跳,“你、你干么?吓人哦?”
“现在几点了?”
“快八点半。怎么?”
“哇、来不及了!”她拉开抽屉,抓了皮夹就往外冲。
“来不及什么?”
“买早餐!”
说完,苏鹤璇就这么风风火火地冲出办公室,头也没回,留下刘芳韵一个人杵在那儿满脸错愕。
怪了,买早餐?早餐店不是一直都在那儿吗?为什么会“来不及”?啧,真是莫名其妙的小女生。
难怪人家都说学美术的人难相处。刘芳韵啐了声,摇摇头走开了。
醉翁之意不在酒,她当然也不是为了早餐,而是为了“那个人”。
苏鹤璇每天都会到同一家早餐店报到,不管她爱不爱这家店的口味、无论她是不是已经开始吃腻了,总之,她对这家店如此忠诚的原因,只因为有一定机率可以遇上他。
这是她在两个月前不小心发掘的秘密……呃,好吧,其实也不算秘密。
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她发现那个男人经常光顾这家中式早餐店。平均一周大概会出现个三次,时间差不多就落在八点半。
很固定,所以要堵人也很容易——例如现在,他果然又出现了。
那熟悉却又陌生的身影,令她不自觉地勾起一抹浅浅的笑。其实,只要能见上他一面,她那天的心情就会好上一整天;没见到,也没关系,她会继续振作,然后等待隔天的到来。
回想这一段日子,她不但为了一个素昧平生的男人挤进一家公司、还每天鬼鬼祟祟跑到早餐店前偷看人家。
有时候她真担心自己是不是心理变态还是什么的。
她讨厌这样的自己,却又无法自拔。于是,每天每天的她,都在“惭愧”与“幸福”之间矛盾地纠结拉扯。
可是,其实她的野心也就只有这样而已,就像现在这样,让自己隐没在不起眼的角落里,静静地看着他的每一个表情,听他与老板娘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