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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错就相爱~路人乙 page 1 作者:金萱

  楔子

  老实讲她们长得不差,至少肌肤白皙透亮,整个人干干净净的,不胖也不瘦,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贾菲菲、叶倚心、芮妙华和丁绮玉,四个人自称路人甲乙丙丁。

  她们没有出色的外表,没有显赫的家世,也没有完美的身材,更没有什么出众的才艺,总而言之就是一整个路人甲的感觉,路上随便抓都一大把。

  她们年纪不同、职业不同、个性不同、兴趣也不尽相同,基本上唯一相同的只有路人特性,以及没有男朋友这一点。

  她们四个人是在三年前参加了「爱情去死团」的快闪活动中认识的,然后友情因四人年年都交不到男朋友而历久弥新,愈来愈深厚。

  路人甲贾菲菲,现年三十岁,在某贸易公司当会计,每天朝九晚五。

  路人乙叶倚心,现年二十七岁,Soho族,每天关在家里当宅女。

  路人丙芮妙华,现年二十六岁,某企业公司业务助理,每天加班。

  路人丁丁绮玉,现年二十四岁,待业中,每天赖在家里当米虫。

  她们虽然都参加了「爱情去死团」,表示出鄙视爱情的模样,但是内心依然对爱情充满了期待与憧憬。

  只是一天过一天、一年过一年,她们从认识至今都快过三年了,她们四个可怜的女人还是形单影只的,真是可悲可叹、可歌可泣呀——

  啊什么?

  不可悲不可泣了,因为她们转运了?!

  没错,率先转运的就是路人甲,刚过而立之年便祸从天降,却否极爱情来的结了婚,嫁了一个年纪比她小两岁,不管是能力还是财力或魅力都强她N百倍的好老公,羡慕死姊妹们。

  然后,路人丙接续演出,竟然假戏真结婚的嫁给了她公司里的超级业务,弄假成真的变成了幸福人妻。

  四个同病相怜的好姊妹一下子少了一半,感触最深的当属路人乙了。

  一来因为年纪的关系,二来因为陪她孤单一个人的路人丁根本就是只没心没肺的米虫,只要能够赖在家里给父母养,然后上网打电玩就快乐得不得了,和她孤苦伶仃的情况完全不同。

  总而言之,路人乙感觉近来寂寞更甚了,唉~

  第1章(1)

  终于把最后一张图稿E-mail出去,叶倚心硬得跟石头一样的肩膀顿时下降了一公分的高度,放松。

  她是一个插画家,以画图接稿件为生,客户大多以出版社、杂志社为主,偶尔还会接一些平面广告、商业设计之类的插画工作。

  总之,只要她缺钱,不管要她画什么——抄袭犯法的事除外——她什么图都画,甚至连遗像都画过。

  路人甲、丙、丁三个人第一次看见她数据夹里五花八门的作品时,除了佩服她的才华洋溢之外,对她的交友广阔尤其好奇不已,直嚷着问她怎能接到这五花八门的工作,真是太厉害了。

  其实她一点也不厉害,只是从高中时期就学会了把吃苦当吃补,然后不小心在学校里打响了名声,无心插柳柳成荫而已。

  毕竟要找一个像她这么多才多艺,又廉价又有口碑、又肯为钱拚命的人真的不容易,所以找她救火的工作自然也就多了。

  谁教她有个很不像妈妈的妈妈,只会谈恋爱和闯祸,其它什么都不会。

  事实上,她一直都觉得自己能够平安的长大成人,简直就是个奇迹。

  她不知道自己的爸爸是谁,只知道从小到大跟她和妈妈一起住过的叔叔没有十个也有八个,其中还有两个差点就做了她的爸爸,而那两人也是对她最好的两个叔叔。

  当然她也遇过烂叔叔。记得国三那年暑假,她一个人在家,差一点被某个叔叔性侵,事后那家伙虽打死不承认,但妈妈还是和他大吵一架然后分手了。

  只是妈妈是个缺少爱情就活不下去的女人,很快就交了新男朋友同居,而身为唯一的女儿的她却因此变成惊弓之鸟,这样的生活要怎么下去?

  所以从国中毕业之后,她便开始过一个人的生活,妈妈会定期拿钱给她付房租、学费和生活费,只是偶尔会忘记,所以她才会从高中开始就努力打工赚钱,免得不小心饿死。

  然后某天,在妈妈突然发现她不仅会赚钱,存款簿里还有一小笔积蓄后,妈妈从定期拿钱给她,不知不觉就变成了不定期闯祸向她伸手借钱应急,当然那些被她借走的钱从来都没有还给她过。

  她的妈妈完全就是一个不及格的母亲,但她却没办法不理她,毕竟她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而且当她不闯祸、不谈恋爱时,其实真的对她很好很好,只是这种时候少了些而已。

  叶倚心从不觉得自己可怜,只是偶尔会觉得寂寞了一点,就这样。

  将计算机关机后,她躺在床铺上,感觉身体很疲惫,却怎么也睡不着。

  她一火大,干脆爬起来大扫除,决定把自己累到昏倒,这样就不必担心睡不着了吧?她心想。

  先整理凌乱不堪的工作区域,然后扫地、拖地、清洗浴室,就在她打包完垃圾,刚做完大扫除时,她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有电话,有电话,有电话……」

  她拿起放在计算机桌上的手机,看了下来电显示才按下接听,是路人丁。

  「喂?」

  「倚心,你在忙吗?」

  「对。挂电话了。」她开玩笑的说,立即听见电话那头丁绮玉哇哇大叫。

  「不要啦、不要啦,拜托你,不要挂电话啦,救救我。」

  「干么,终于要被你爸妈扫地出门了吗?」她嘴角扬起一抹笑,开玩笑的问道,没料到却一语中的。

  「对。」丁绮玉在电话那头蔫蔫地说,让她吓了一跳。

  「真的假的?」她问。

  丁绮玉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他们说我再不事生产,干脆嫁人算了,所以叫我去相亲,不然就要踢我出门。」

  她闻言顿时大笑出声。

  「你还笑,我都快哭了。」丁绮玉嘟嘴道。

  「有什么好哭的?我记得有人说过要找备胎,只要对方不是『老抠抠』的光头大肚男就行了,不是吗?你就趁机找个备胎把自己嫁了,让备胎继续养你这只米虫。」

  「我才不要这么早结婚,我想当的是米虫,不是黄脸婆。」

  「这世界上没有白吃的午餐,只有孝子孝女型的父母才会让你这只米虫予取予求,你别再妄想找到一个妻奴型的老公了。」虽是好朋友,但该讲的话叶倚心照讲。

  「所以我才说我不要结婚嘛,我才不要一下子就从天堂掉进地狱。」

  「等你一脚被踢出家门时,还不是会掉进地狱,早死早超生的好。」顶多她更费心帮她祈祷。

  「喂,路人乙,你有没有同情心呀?」

  「没有。」

  「呜呜呜,大家都欺负我……」

  「『靠么』完没?如果『靠么』完了的话,我要挂电话了。」她有点想睡了。

  「路人乙,你这个冷血无情的女人!」

  「我要挂了——」

  「等一下、等一下啦!」丁绮玉在那头急忙大叫。

  她轻叹一口气,无奈的问:「还有什么事?」

  「你……」丁绮玉欲言又止。

  「快点说,不然我真的要挂电话了。」

  听她要挂电话,丁绮玉一急,顿时豁出去的开口道:「你明天可不可以帮我去相亲?」

  「什么?」叶倚心难以置信的大叫。

  「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啦。我明天有城战,真的分身乏术没办法去,不然也不会找你帮忙。拜托你啦,就当去吃一顿免费的大餐好不好?」

  「你说得真简单,就当去吃一顿免费的大餐?相亲的对象没去,却去了一个吃白食的女人,你以为对方还会请我吃大餐吗?吃排头啦!」她没好气的反驳。

  「不会、不会。」丁绮玉急忙道,「对方不知道我的长相,所以你只要说你是丁绮玉,不会穿帮。」

  「他没看过你的照片?」

  「我又不是美女,看照片只会降低对方来和我相亲的意愿,所以没提供照片给对方啦。」她有自知之明。

  「你确定?」

  「确定啦,因为单单这个月我就已经相了两次了。」

  「真的假的?」叶倚心讶异道,竟然都去了两次了。

  「真的,不去的话我就会被赶出家门,能不去吗?」丁绮玉无奈的叹道。「我真的是逼不得已、分身乏术才会请你帮忙。拜托你、求求你帮个忙吧倚心姊姊,这种非假日的相亲见面会,只有你这个自由业可以帮我了,拜托。」

  超级无奈,但叶倚心想了一想,其实她也很久没去吃大餐了,而且又刚结束手边所有的工作,去放松一下也无可厚非。

  重点是一个人吃饭很郁闷,有伴总比没伴好,大不了就各付各的。

  想完后,她不让自己有反悔的机会,直接开口答应了丁绮玉的要求。

  「好吧。」她应允。

  「谢谢你倚心,我最爱你了,爱死爱死爱死你了~」

  「够了。」受不了她夸张兴奋的反应,叶倚心直接打断她说。「告诉我时间、地点和怎么找人。」

  「我有对方的基本数据,待会儿媚儿给你,时间在后天中午,地点我会写在媚儿里。」

  「知道了。挂电话喽?」

  「好,掰掰。我最爱你了倚心,最爱最爱你了~」

  笑着摇头,叶倚心切断电话后走进浴室洗澡,等她再度躺上床时,果然不再有失眠的问题,一闭眼就睡着了。

  相亲的地点是一间在网络上颇受好评的西餐厅,叶倚心闲着没事,早就将选单研究过一遍,决定好自己要吃什么了。

  当天,她随兴的穿了件七分牛仔裤配上一件有着圆点的粉蓝色衬衫就出门,脸上只擦了防晒隔离霜,连妆都没化。

  要知道现代人的化妆技巧好到一个不行,认真化一下,母猪也能胜貂蝉呀。

  为了不横生枝节,她直接就顶着路人乙的平凡脸蛋赴约,打算吃饱再敷衍几句就走人,不给对方留下什么深刻印象,不管是好的或坏的。

  从丁绮玉媚儿给她的数据中得知,对方姓牧,全名牧少骅,现年三十一岁,从事信息业。

  数据中约略介绍了一下对方的学历与家庭,内容非常的制式,充满了吹捧,让人怀疑八成都是捡好听的来说,私底下不可外扬的家丑不知道有多少。

  对方一样没有照片,但却留了手机号码,以防万一找不到人方便联络。

  不过叶倚心是绝对不会去打这个号码的,免得不小心将她这个冒牌货的电话留给了对方。

  十一点四十分,她比约定的时间迟了十分钟才走进餐厅,然后直接告诉侍者有订位,一位牧先生订的位,并请对方带她过去。

  牧少骅是个极品,内涵还不知道,但从外貌来看,绝对是个极品男。

  深邃的五官,温文儒雅的气质,身材挺拔,穿着不凡,让她有些吃惊的是,他竟然有穿耳洞,还在左耳上带了一颗米粒大小般的蓝钻耳针。

  像他这样一个男人怎么会跑来相亲?他该不会也是来代打的吧?

  这是叶倚心在看到端坐在座位上的男人时的想法,完全的惊愕、不解、讶异与怀疑。

  「丁绮玉小姐吗?你好,我是牧少骅。」看她走近,对方站起身来,向她自我介绍。

  叶倚心有点被对方的高度惊到,她本身有一六六的身高,加上鞋子的高度将近一七○,结果那男人竟然还比她高出半个头多,估计没有一八八,也有一八五这么高。

  这样的男人怎么会跑来相亲呢?

  刚才出现在她脑袋里的问题,冷不防又冒了出来,不过表面上她倒是完全不动声色。

  「你好。不好意思,我迟到了。」她开口说,淡漠随兴的语气有那么一点点没诚意。

  「我也刚到不久。」对方说。

  叶倚心没啥反应,迳自坐进刚刚侍者为她拉开的椅子上,然后接过早已等在一旁的侍者所递上来的选单,低头便点起自己想吃的东西。

  对方对于她不怎么礼貌的举动倒是没啥反应,只是在她点完餐之后也跟着点了自己的那份餐点,然后把选单递还给侍者,还客气的向对方道了谢。

  叶倚心依旧面无表情,也不想主动开口说话。

  第1章(2)

  不过她不想,不代表别人也不想。

  「丁小姐看起来有点面熟,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他目不转睛的看着她,微笑的开口询问。

  「没有,会觉得面熟大概是因为我有一张大众脸的关系,路边随便找个路人甲都和我有五分相像。」她说。

  「你很幽默。」

  「基本上我很无聊,一点都不幽默。」她认真的说,却见他扬起了嘴角。

  「是吗?」

  他不置可否的语气和不明所以的回答,让叶倚心忍不住轻皱了下眉头。

  「其实我是个标准的宅女,每天都关在家里,坐在计算机前打电动,不事生产,简单说就是一只米虫。」

  她告诉他,只见他嘴角上的弧度愈扬愈高,然后就听他问她——

  「可以告诉我,我哪里让你看不顺眼吗?」

  她皱起眉头,没想到他会比她还直接,但她一向喜欢直来直往的人。

  「你的条件太好,一看就知道和我是不同一个档次的人。」她直截了当的说。

  「所以?」他似笑非笑的看着她问。

  「所以,相亲的事就到此为止,接下来就让我们愉快的用餐,然后挥挥手各走各的如何?」她也不废话,开门见山的将心里的希望说出来。

  「我以为女人都爱帅哥。」他饶富兴味的看着她。

  「的确,但欣赏是一回事,结婚嫁娶是另外一回事。」

  「意思就是,我是败在长得太帅这一点上?」

  不,是败在他不知道坐在他面前的她根本就是个代打,不是真的女主角。

  帅哥谁不爱呀,尤其还是个极品帅哥。

  她想,如果今天是绮玉本人来相这场亲的话,事后肯定会一边流着口水,一边兴奋的对她们说明经过,不管结果是好是坏,都不会忘记曾和一个极品帅哥相过亲的事。

  如果绮玉够积极的话,说不定还会倒追对方呢。

  可是她呢?身为一个代打,一个冒牌货,即使她对眼前的极品帅哥充满了兴趣,芳心悸动到一个不行,她也做不出抢好朋友相亲对象的事呀。

  重点是,像对方这样的极品,看得上她这个路人乙才有鬼呢。

  人呀,一定要有自知之明才行。

  叶倚心非常有自知之明的忖度着。

  「不说话是代表预设?」她的沉默让他再度开口出声问道。

  「不说话是代表肚子饿了,没力气说话。」

  她撇唇道,不料却逗得他轻笑出声。

  她皱眉看他。

  「抱歉。」他笑着道歉,末了又加一句,「你真的很幽默。」

  叶倚心懒得再和他说话,正好餐点送了上来,她也没装淑女,直接拿起餐具就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几乎忘了他的存在。

  牧少骅笑盈盈的看她大快朵颐,第一次觉得原来看人吃东西也能这么的愉快、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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