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宇衡从小就是个很有个性的孩子,从幼儿园时期就会自发性逃学,只因为他觉得和一群小毛头坐在教室里唱儿歌实在太蠢了。
随着年纪越长,他就越有自己的主见,慢慢的,他成为外人眼中顽劣不堪的孩子,爱和大人顶嘴,不服从管教,还会和同学打架,简直是个混世小魔王。
这样的他却在十岁那年,被命运摆了一道。
他那对白领菁英级父母离婚了,他妈带着他飘洋过海,嫁给她外遇三年,从事金融业的美国富商情人。
刚到美国的第一年,白宇衡过得很憋屈,他讨厌美国的一切,他讨厌那个老爱和他装熟、金发蓝眼的洋鬼子继父,讨厌他自私冷血的妈不顾他的意愿,硬把他带到美国,讨厌这个世界,恨不得明天就是世界末日,大家都死光光好了!
当年的他还没有抽高,个子矮小,每天混在一群和他同年却比他还高的小表里已经很教人郁闷了,偏偏还有一群白目死小表喜欢找他麻烦。白宇衡每天都过得很暴躁,天天和人打架、天天挂彩回家,要不是身在异乡人生地不熟,连语言都不通,逃出去可能也是死路一条,他早就逃学、逃家了。
那一天放学,他又被一群比他大的高年级死小表堵在校园一角,正当他们扭打成一团时,一把竹剑突然出现在他们眼前,接着就见到那把竹剑威风凛凛地左砍右劈,把那几个围着他打、咒骂他的死小表打得嗷嗷直叫。
他睁大眼睛,就看到一名有着一头黑长直发与苍蓝眼眸的帅气女生,正英气凛然的挥动竹剑。
最奇怪的是,她的动作明明很快,但落入他眼里,却仿佛变成缓慢的分解动作,竹剑的一横一劈都充满气势,让他看到目不转睛。
没过多久,那群小表就被她打跑了,那名身高看起来比他还高一些,肤色白皙、面容带着一点东方气息的帅气女生看了他一眼,转身就要离开。
向来讨厌女生的白宇衡不知为何心里一急,连忙追了上去,“你是谁?”他用不轮转的英文问,见女生没回头,他干脆飙中文:“你为什么要帮我?”
这下子,女生终于停下脚步,她转过身看了他一眼后问:“台湾人?”
她的中文带着一点外国腔调,但发音还满标准的。
白宇衡顿时笑逐颜开,天知道他整天被听不懂的英文包围有多痛苦。
“你也是吗?可你的眼睛是蓝色的,难道你是混血儿?”他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动。
女生还是面无表情,苍蓝眼眸里也是一派平静,“我是混血儿。”
这下子,白宇衡真的激动了,混血儿也是一半的同盟!“你是不是有学功夫啊?我看你刚刚打他们时很威风、很有架式,你和谁学的?可不可教我?那以后我就可以把他们统统打趴了!”
女生听了轻轻皱了下眉,说:“学剑道不是用来打架的。”
见到?白宇衡眼里冒出问号,他目光扫向她手中的竹剑,突然灵光一闪,“你是说日本的剑道?”
女生点头。
“少来,你刚刚还不是打了他们!”白宇衡冲口而出,觉得她是故意找借口不想教他。
女生眨了下眼,他才注意到她的眼睫毛又长又翘,搭配她那双清澈的苍蓝眼眸,还有像瓷娃娃般精致的面容,他心里才生出的怨气又统统不见了,只觉得对她发脾气的自己很没品。
“你不想教我就算了,我自己想办法。”他摇着手说,心里却真的动了学武的念头。
“我只是赶走他们,没有下重手,因为他们的行为不对。”女生缓缓解释她方才的行为。
事实上她心里有点懊悔,老师说学剑道首重剑心,她还是太莽撞了。但看到一群高年级生围殴一名低年级生,口里还骂着那么难听的话,什么黄种狗、支那贱人的,想到自己身上也流着一半的华人血统,还有她的爷爷、奶奶和爸爸也都是台湾人,就忍不住拿起背在背后的竹剑出手──她,正好要去上剑道课。
白宇衡看着仍然面无表情,可从眼神里能看出一丝认真的女生,轻轻勾起唇角。
他觉得这个酷酷的女生越看越顺眼,有原则、有正义感又很帅气,比他以前见过的女生好上一百倍。
他这一笑就牵动嘴角的伤,不禁抽了口气。
女生看了看他,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包纸巾递给他,“血。”
白宇衡伸手摸了自己的嘴角,发现有血渍,看来是破皮了。
“谢啦!”他接过她手中的纸巾,觉得这女生的优点越来越多,连对人都这么体贴温柔。
“对了,你学剑道几年了?在哪里学的,可以告诉我吗?我可以跟你一起学吗?”白宇衡双眼放光地追着她问。
女生显然对于他自来熟的反应感到有些困扰,她退后一步,摇摇头就要离开。
“等等啊,你还没回答我!”见她要走,他急着伸手去抓她的手。
一握住她纤细的左手腕,他马上注意到,在她左手手背靠近虎口处,有一个暗红色、约十元铜板大小,形状很像是站立起来的长耳小兔子胎记。
他心里才闪过“好像小兔子喔”的想法,他的手已经被她甩开了。
白宇衡正想表示他没有恶意,她已经双手持着竹剑,气势凛然地从他头上狠狠劈下──
他下意识地往后跳了一大步好躲避攻击,心里却闪过一阵羞愧,他是男生,竟然会怕女生的攻击!
他站稳身、抬起头,打算正面迎战,可那女生已经收手,还趁着这个时间差往后退了两步,拉开他们之间的距离。
她单手持着竹剑指着他说:“你打不过我。”就潇洒转身离开。
听到她的话的瞬间,白宇衡浑身僵硬,全身血液好像都疯狂地往头顶涌去。
他满脸通红,心里感到又羞又气,因为他意会到她说的没错,现在的他打不过她!她一人可以打退一群高年级生,而他却被他们围着殴打。
这辈子,他第一次兴起“自己太弱了”的想法,他想要变得更强、更厉害,要强到可以在那个女生面前堂堂正正的说:“我打得过你!”
可他下定决心后才发现,她早已不见人影了,而且他还想到一个更严重的问题──糟了,刚刚没问她叫什么名字?读几年级?
之后,白宇衡找遍整间学校,却再也没见过那个又酷又帅气、又强又温柔的女生。
自那日起,变得更强和寻找那个女生,就成了他生活的重心。
那个女生挥舞竹剑的英姿,牢牢留在他的心底,虽然随着时间流逝,他越来越记不住她的模样,可他当天回家就把她手上的小兔子胎记画了下来,因此他每遇到一个女生,就会去看人家的左手手背上有没有小兔子胎记,每次看到黑长直发的女生,也会引起他心里的阵阵涟漪。
最初几年,他只想找到那个女生和她比试,想堂堂正正打赢她,向她证明自己很强!
直到念高一时,有一次和武馆的师兄们聚会,喝得醉醺醺的他在众人怂恿下,说出心里隐藏多年的执念──他想要找到那个女生,并且打赢她!
结果他被一位师兄狠狠巴了头,那个师兄问他,为什么想打败曾为他解围的女生?
他说,因为想得到她的认可,认可他很强!
然后一群师兄笑到差点疯掉,还说原来他从不接受女生的示好,不是他不解风情,根本是他太纯情!
纯情什么啊?他当时差点气坏了。
后来感情经验丰富的师兄语重心长的对他说,想追求喜欢的女人应该是好好守护她,而不是一心想打败她,又说他再这么二愣子,很难追上女朋友。
他哪有在追女朋友?他当时的怒吼,没得到在场任何一名师兄的认同,他们异口同声的说:“你单恋人家这么多年,还说不是想追人家?”
他哪时候单恋那个女生了?他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但他还是从善如流地接受师兄们的劝导,以后再遇到那个女生,他要用保护她的方式来证明自己很强。
可一直到他高中毕业,这个心愿都没有达成。
高中毕业后,不想再读书的白宇衡,接受大他三岁、曾和他在同个武馆里学习,并且已经在法国菁英佣兵团工作三年的师兄霍君阳的说服,通过一连串的训练和考试,当起高危险也高获利的佣兵。
在当佣兵的这段期间里,他与一票兄弟建立起过命交情,退役后也直接加入霍君阳回台湾开设的“雷虎保全”当合伙人……
第1章(1)
“要不是为了老大的婚礼,我真不想回来!”
十月份的美国东岸费城,是一片枫红与银杏交织的绚丽世界。
在秋日凉爽的气候里,水色蔚蓝的天空下,顶着一头刺猬头,气质有些叛逆不羁的俊朗青年,一脸痞相地跨坐在重型机车上,冷眼看着眼前的大房子。
他穿着黑色铆钉皮夹克、黑色短T恤,把匀称精悍的上身展露无遗,下身穿着墨绿色迷彩裤、黑军靴,让他矫健有力的双腿看起来更加修长迷人。
这人正是纠结于要不要进屋探亲的白宇衡。
六年前,他和一群好战友一起由法国菁英佣兵团退役后,就接受老大霍君阳的邀请,成为他在台湾创立的“雷虎保全”合伙人。
曾隶属特殊侦察小队的他们各有厉害的一面,也各有……咳,欠扁的一面。
“孔雀男”詹姆士负责后勤管理,可说是他们的大总管,唯一的缺点是花俏得让人想开扁;费尔是计算机奇才,进入国家级数据库就像走进他家后院般简单,问题是他就是个别扭死小孩;“宅男研究狂”汉森是维修技师,从武器维护到军车改良统统难不倒他,还擅长发明小东西,但就是个不解世事的阿宅;老大霍君阳是他们小队的队长,负责指挥作战、战情分析,更熟悉各种冷热兵器及格斗武技,根本是个全方位的军武强人──问题是他就是个“护短魔人”!而且这“短”,单单只指他的秘书胡苓小姐,同时也是这场婚礼的新娘。
而担任狙击手的白宇衡,在兵团里是出名的枪法好、眼睛利、反应快,也是除了霍君阳以外,武力值最高的人。
他目前在“雷虎保全”负责培训保全员,从手下领着几十名保全员开始,到如今已是管理上千名员工的保全部副总──虽说这职称看起来“很闪”,可因为佣兵团里学长学弟制非常严格,所以他们几个到退役后都还笼罩在老大的淫威下。
就拿这场婚礼来说,老大的事业虽然在台湾,但家人早定居美国,所以老大一通电话,他们这群兄弟就被远召来协助婚礼进行,但这对他来说可真是件折磨事──如果他没回美国,就不必犹豫到底要不要进去看一眼他的继父,那个很烦却对他确实很好的老头。
“我一直觉得挺奇怪的,你为什么那么讨厌回家?你和你继父的关系不是还不错?”跨坐在另一台闪亮的重型机车上,有着一头浅金色的短发、漂亮的墨绿色眼眸,笑起来优雅而迷人,气质与白宇衡截然不同的詹姆士,疑惑地发问。
他知道白宇衡是台湾人,可在他十岁那年,父母离婚,母亲带着他嫁给年长她快二十岁的美国富商情人,也就是现任全球性金融集团的执行长。
据他所知这位年纪都可以当白宇衡祖父的执行长,对他的继子疼爱有加,因此他很不了解阿衡为什么不喜欢回家?
“还不是因为老头的关系,他对我退役后跟着老大走,不肯回来帮他一直耿耿于怀。我早和他说过,我不适合那个虚伪又烦死人的金融圈,可他就是死不放弃。”白宇衡翻了个白眼,他这辈子最讨厌看一堆花花绿绿的图表和布满密密麻麻蚯蚓字的报告了,当初会跟着老大走,也是贪图在外趴趴走的自由生活,偏偏老大近年来也开始把营运工作丢到他手上,真是烦死人了。
“啊,听听,真是太不识相了,别人是挤破头想进你继父的集团都没有办法,你却是求你都不肯进去。”气质优雅斯文的詹姆士摇头,一副不胜唏嘘的表情。
“怎么,你很想进去啊?我可以向老头引荐你──就这样决定吧!有你顶着,我想老头就不会再烦我了。”他很清楚詹姆士的行政管理能力,老头一定爱死了。
“好哇,你敢引荐我就敢进去,不过,我的薪水可是很高的喔。”詹姆士笑得一派从容。
白宇衡默然地看着他,“我随便说说,你不用当真,我还不想被老大追杀。”开玩笑!耙挖老大的人才库?他又不是活腻了!到时弄假成真,老大一怒之下,叫他去顶詹姆士的工作怎么办?那是他最应付不来的行政和文书工作。
这时他的手机突然响起,白宇衡接起来就听到那头传来宛如大提琴般沉醇的男人嗓音:“阿衡,有空吗?”
“有、有啊,什么事?”白宇衡的心一惊,怎么才打起要挖老大人才库的念头,老大就打电话来?难道他悄悄在他们身上装了监听器吗?不会那么没品吧?
“有空的话,可以去我大妹的公寓一趟吗?”电话那头的霍君阳问道。
“咦,发生什么事了?”白宇衡疑惑的问,他知道老大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而他的大妹霍君颖据说小老大五岁,今年芳龄二十九。
“我大妹之前收到狂热粉丝的死亡威胁信,上周那个变态更潜入她的公寓,留下一具猫尸恐吓……”
霍君颖是当红的新生代犯罪小说家,近来却被一个狂热粉丝缠上。对方一开始是发电子求爱信件给她,后来可能因为一直没有得到响应,恼羞成怒,就改发“我得不到,谁也别想得到”的死亡威胁信。
收到死亡威胁信后,出版社马上报案,可警方反追踪信件来源,却怎么都查不出发信者的确切IP地址与身份,只能推测对方是具有高科技犯罪能力的人,或是能得到这类资源协助的人。
一周前,有人趁着深夜潜入霍君颖的公寓,还留下一具猫尸,之后那署名为K的狂热粉丝,又发了一封信给她,信里问她喜不喜欢那份礼物,还表示很可惜没能见到她,并附上一张猫尸在她卧房里的照片。
“幸好上周君颖临时回老家住,不然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过两天就要举行婚礼的霍君阳语气里带上一丝危险与狠戾,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企图伤害他家人的人!
“老大,你叫我亲自走一趟,是去调查吗?”白宇衡问道。
“警方的人已经去看过,也取证了,不过没查到任何有用的线索,又因为没伤到人,最多只能当入侵民宅和恐吓的小案件处理,所以我打算等婚礼结束后接她去台湾住一阵子,偏偏她今早竟给我跑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