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曹北琪,今年二十岁,虽然没有天使脸孔,也没有魔鬼身材,但白白净净挺顺眼的;还有一双转起来滴溜溜圆的大眼睛,再衬上一对俏皮迷人的酒窝,笑起来甜蜜又可爱——大家都这么说,虽然身高普通,三围也不怎么样,不过整体来讲应该还算不差——我自己觉得。
至于我的家庭也很简单、很平凡,爸爸是大学教授,妈妈是讲师,是对慈蔼又宠腻小孩的父母;刚订婚不久的大姊是高中老师,二姊正在修教育硕士学位,高中的弟弟整天玩计算机,我们四姊弟的感情也十分融洽。
另外,我还有一个交往两年的男朋友。
我想大家都会认定我一定是个沉浸在幸福中的女孩子,的确,我在家里是很幸福,我在学校里也很幸福,所有平凡人所能拥有的平凡幸福我都有了。
但是……但是……当我和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
不幸福吗?
不,我很幸福!
幸福吗?
不,我很不幸福!
幸福吗?
不,我很不幸福!
到底是怎样啊?
老实说,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讲,因为……因为……我的男朋友是世界上最最白烂的恶质男人、全宇宙最最变态的异种生物,天生一副最最乖戾任性的臭脾气,还有最最傲慢自大的无赖个性,他不但崇尚暴力,还有虐待狂,最开心的事大概就是看我出糗。
譬如出门后才发现裤子底破了一个洞,屁股会漏风之类的,而他早知道却不警告我一声,当我自己察觉到的时候都在路上了,四面八方都是人,真的好糗喔!
不过,算了,反正屁股吹吹风也不会死人,只要春光不外泄就好啰!
真正令人懊恼的是,交往近两年下来,我一点也不觉得我们有在交往,真的,除了上床之外,他从来不会主动找我,就算面对面碰上,如果我不先跟他打招呼,他就会好像没看见我似的飘过去,像冬天里的瑟瑟寒风,令人心冷到极点。
更气人的是,就算我主动先跟他说话,他也是摆出一张刚从马桶水里冒出来的臭脸给我看,一整个不耐烦,瞎子都看得出来他有多么不想见到我。
那他干嘛答应和我交往?
“你是不是不愿意和我交往?”
“我什么时候那么说过了?”
也对啦,他是没那么说过,可是,他对我的态度也不像是愿意和我交往的样子呀!
对他千依百顺,他觉得厌烦;讨好他,他说我碍眼;装小丑想逗他开心,他骂我脑残;我把自己扎上蝴蝶结当生日礼物送给他,他收下了,却在事后郑重声明,就算他拆封试用的是原装货,他也不会为这种事负责。
换句话说,他想退货的时候照样退,管你是不是被他试用到爆烂的二手货。
好嘛,既然正面的反应他不喜欢,那我就反其道而行,处处跟他作对,这总该不会有错了吧?
还是错!
摆出一副屌样给他看,命令他来伺候“本小姐”,反驳他所说的每一句话,要他依从“本小姐”所有的要求,三大节——情人节、圣诞节和生日——更不能忘了鲜花、礼物和浪漫的约会,而且拒绝再陪他上床,还叫他去“自己安慰自己”,够酷了吧?
“你欠扁是不是?”
耶,怎么可以那样骂人家,明明是他不喜欢我太温驯的说,现在人家酷一点也不对,到底是要我怎样嘛?
这也不行、那也不对,简直是欺人太甚,人家都那么努力想让他高兴了说,他却一点也不给我领情,还骂人家,愈想愈捶心肝,难道他没听说过泥人也有三分土性,不知道脾气再好的人在超过忍耐极限的时候也会狂风暴雨一下的吗?
没听过?
不知道?
好,那我就给他知道一下,小姐我豁出去了,姿势摆好,嗓门子先清一清,再深吸一口气,然后开始破口痛骂他,三不管把他所有见得人和见不得人的丑事、糗事、肮脏事,统统给他爆料出来,我相信左邻右舍一定很乐于和我共同分享猪头男的恶迹。
最好说到他没脸活下去,听说101大楼就是为了让他跳下来才建那么高的。
可是,有人的脸皮就是用钢筋铁板铸成的,不管我骂得有多难听,他少爷就是老神在在、啥米拢不惊,就算我吼到倒嗓,天都塌一半下来了,他还是无动于衷、不痛不痒。
“我就是你所说的那样恶劣,那又怎样?”
呜呜呜,不怎样,我认输,行了吧?
不骗人,有时候我真的好气好气他,好几回都下狠了决心要跟他分手,还到庙里去烧香拜佛,发誓赌咒说这回非分不可,甚至偷藏了一把剪刀,想说一见面就先戮他两下,不,六七八九下,之后再发表分手宣言。
光是想象他浑身血注乱乱喷的模样,就能使我心情舒畅的度过美好的一天。
然而,不管我下了多大的决心,赌了多么恶毒的诅咒,一旦见到了他的面,我的决心就融化了,连剪刀也融化了——景气太差,偷工减料的情况好像愈来愈严重了。
因为我太喜欢他了,不管他对我如何,光是能见到他,我就觉得很幸福了。
老爸、老妈说我太傻,姊姊骂我是智障,弟弟笑我是花痴,连他妈妈都不支持,苦劝我不要太死心眼,他哥哥说要替我另外找个更好的男朋友,他妹妹见了我就摇头叹气,不然就翻白眼。
“拜托你有点自尊可不可以?”
我也想好不好!
我自己也觉得自己太没人格,女性尊严荡然无存,一整个逊到了极点,连吃饭睡觉坐马桶嗯嗯的时候,我都要用一半的精神唾弃我自己,另外一半可怜我自己。
可是没办法,人家已经收不回送出去的感情了嘛!
就算他对我不理不睬,就算他觉得我很厌烦又碍眼,就算他说我是笨蛋又骂我脑残,就算他不打算为他对我所做的任何事负起责任,就算他不喜欢我,甚至讨厌我、憎恨我,我还是喜欢他。
搞不好我的头壳真的有哪里破洞,脑袋漏风了也说不定!
算了,我认了,是谁说的,总是爱人的吃亏,被爱的人占尽便宜,既然收不回感情,我这亏再不想吃也得硬吞,爱他,就得随他起舞,尽早认清事实就不会再浪费时间去哀怨了。
更何况,每天买一把剪刀回家来融化也不符合经济效益,我的零用钱又不多。
不过,尽管他对我如此差劲又恶劣,但至少有一件事让我知道,他对我并不是真的完全不在意的。
什么事?
这个嘛,唔嗯,说来话很长……
你多得是时间?
好吧,那我就慢慢的告诉你,一切呢,得从我高二下刚开学那个月开始说起,记得是月初的某一个星期五,那天,我做错了一件事……
第1章(1)
默默地,曹北琪跟在一位满身疲惫的白领上班族后头踏出捷运站出口,并习惯性的抬腕瞄了一下手表,一看清表针指的数字,脚下一个踉跄,惊吓的心顿时咚的一下滚到地上去了。
十点五十三分!
惨了,惨了,她从没有这么晚回家过,一定会被骂死了!
慌忙捡起掉落在地上的心,胡乱拍拍上头沾染的尘土后便塞回胸口里,一边加快脚步往回家的方向行进,时间愈晚,路上的人迹也愈来愈少,放眼看去,零零落落小猫两三只而已。
不要紧,不要紧,这附近从没听说过有什么狼什么狗的,应该不会有事的。她一边安慰自己,一边转入通往她家的路,可是走不到二十公尺,她就听到后面还有另外一个人的脚步声。没事,没事,这条路又不是她家的,有其它人也不奇怪。她继续安慰自己,不过,下意识脚步又稍微再加快了一点点,结果,当她走上公园旁的道路时,发现后面的脚步声竟然也跟着她加快了。
别吓自己,别吓自己,这么晚了,她急着回家,别人自然也急着回家嘛!
她更努力安慰自己,努力粉饰太平,甚至还放慢了脚步,想说让后面的人先走一步,免得有人跟在她后面步步惊魂,她承认,有时候她的胆子也是很小的,譬如现在。
可是……
咦咦?为什么后面的人也放慢脚步了?
不信邪,她再加快脚步,立刻,后面的脚步声也加快了,再放慢,后面的人也跟着放慢,又加快,后面的人也随着加快。
不……不会吧?她不会这么倒霉吧?
瞬间,她的脑海中自动浮现电视新闻里夜归女孩子被奸杀的报导,血淋淋的、惊心动魄的,心跳顿时好像追加了赛车引擎般开始狂飙,完全的吓坏了,想回头看又不敢,慌慌张张左右张望,除了昏蒙蒙的路灯之外,一无所见。
完了,完了,在这附近,一过晚上九点半,路上就几乎没什么人了,尤其是公园这边,除了九点就关门的商店之外,连住家都没有,就算她喊救命,也只有蚊子会来表示一下同情,顺便叨扰一顿大餐,一点帮助也没有。
怎么办?怎么办?
手机,手机,给我手机啊啊啊!
没有,没有,她没有手机啊啊啊!
为什么?为什么要拒绝妈妈买手机给她?就算以往都用不着,买了也是浪费,可是现在用得着了嘛,而且还非用不可咧!
呜呜呜,怎么办,怎么办,现在她该怎么办?
她满头大汗拚命问自己,愈问愈慌张,愈问愈是一脑子空白,连一个字答案也找不到,不过,在她认输投降之前,身体本能就接管了一切,下意识便使出除了尖叫以外唯一能做的动作!拔腿就跑。
妈呀,救命啊!
跑跑跑,跑跑跑……追追追,追追追……她拉腿没命的奔跑,不料后面的脚步声竟也跟着她跑起来,她差点当场晕倒。幸好,幸好,她没有干那种无意义的蠢事;没有,没有,她只是差点晕倒,并没有真的晕倒,而且,她很努力自力救济,埋头卯起来跑得更快。
爸呀,救命啊!
再跑跑跑,跑跑跑……
再追追追,追追追……
哇啊啊,后面的人竟然跑得比她还快,太过分了,她已经这么拚力逃命了,没有奖励,至少也要给她一点鼓励吧,譬如说,他们跑得一样快,她逃不脱,后面也追不上,然后,大家一起练奥运。
呜呜呜,给她一点点鼓励嘛!
继续跑跑跑,跑跑跑……
继续追追追,追追追……
没有,没有,还是没有任何鼓励,只有没力,两脚跑得快抽筋了,沉重的书包在臀侧一下下的拍打着,更增加她的负担,没一会儿,她已经跑到快断气了,后面的脚步声却依然愈来愈逼近,眼看就要追上她了,她几乎可以感觉到后面传来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吸热气,呼得她后颈寒毛直竖,胃里好像有一百只老鼠在暴动……不要,不要啊,她就快被追上了,怎么办,怎么办啊,她还能做什么努力救自己?
有,最后一招,尖叫!
对,要叫,就算叫了也没人会听到,她还是要叫,不叫一叫就壮烈成仁,她会死不瞑目。
于是,她张大嘴巴,正准备试试看能不能把整个大台北地区的警察全都给“召唤”过来,不意,就在尖叫声即将离口的那一刹那,骤然发现前方不远处还有一位“路人甲”,那背影高高瘦瘦的,还绑了一条半长不短的马尾,拎着超商的袋子缓步走着!多半是到捷运站那边的7-11买香烟或啤酒。
他们这附近只有一个男人留长发,因为懒得修剪,就是……
“三哥!”
又长又尖锐的叫声抖颤在漆黑的夜空中,音量保证可以创下全台所有分贝器的最新纪录,虽然跟原先计划的内容不一样。
原以为自己已经没力气再跑多远了,可是在这一瞬间,狂喜点燃了她最后残存的力量,使她像响尾蛇飞弹一样在一秒钟之内就飙到那人身后,三不管从后面圈住那人的腰际,十指互扣死命捉紧,还上了几十道锁,打定主意死也不放手。虽然不得已向他求救,但认识他的人都清楚得很,他最恨女孩子主动对他搂搂抱抱的,不管是谁,胆敢触犯他的大忌,下场都是唯一极刑:一脚踢到北极去勘查全球温室效应又使冰山融化了多少。
记得有一回,他的女友!忘了是第几任!也突然抱住他,八成是想跟他撒娇吧,可惜用错了方法,某人当场就抹黑脸,反手一巴掌甩出去,砰一声那个女孩子就跑去和墙壁做最亲密的接触了,这还不够,他又上前一步追加踢出一只大脚丫子,咻一下那个女孩子已经像长脚的足球一样飞到大门外去了。
当时那个女孩子就像螃蟹一样爬在大马路上,半边脸肿得像泡烂的猪肝,裙子翻开,里面竟然没有穿内裤,两瓣屁股光溜溜的,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好不刺眼,路过的甲乙丙丁戊己都看得目瞪口呆,嘴角牵蜘蛛丝,超惨!
丢那种脸,那个女孩子大概在未来三十年内都会作没穿内裤的噩梦。
此外,只要不惹到他身上去,他向来不管任何闲事,就算他老哥要被分尸了、他老妹要被强奸了,他也不会插半手,彻底的冷血无情,狼心狗肺的极致。
而今晚她不但犯了他的大忌擅自抱住他,还打算硬丢给他一件很小很小的芝麻小“闲事”,按照他那种任性又暴烈的脾气,她实在不敢想象除了大发雷霆之怒的先赏她“五百”,再附赠一只大脚印之外,他还会追加什么手段来“招待”她?凌迟?不管怎样,现在情况危急,她也顾不了那么多了,要恨就恨,要踢就踢吧,先逃过眼前这一关再说!
“呜呜呜……”叫完就开始哭,这是最后一招的附招,免费赠送的。
“你想干什么?”果然,阴森森的语气,满满的怨恨,好像他全家人都是被她杀光的。
“后面有人跟着我……”尽管恨吧,小女孩很有志气,说不放手就是不放手。
一阵静默,然后,她发现自己身不由主地跟着他转了半圈,接着,自她头顶上传来低沉的,令人不寒而栗的怒叱。
“滚!”
立刻,一阵慌乱的脚步声迅速远去,就如同她所预料,当他发怒摆出一级凶相时,没有人会不害怕的。
然后,另一阵静默,他不再出声,她也没出声;他不动,她也没动。
不知过了多久,因恐惧而狂跳的心终于慢慢恢复平稳,泪水也逐渐止住,再花了一点时间准备好要让他踢到世上任一个角落去。最好不是踢回捷运站,不然又得重来一次了。
终于,她放开了手,退后一步,闭上眼睛,咬紧牙根,准备好要让他一脚踹到北极,也可能是南极去。但……神奇的事发生了!
他不但没有踢她,还捞起了她的手,缓缓走上回家的路,路途上,他一句话也没说,那修长而温暖的手却熨烫了她因余悸犹存而冰冷的心,直至回到她家门口,他才放开她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