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上午。
马晨榆在阳台晾好衣服后,仰望天空,太好了,晴朗无云,那么今天那个人也会来吧!
想到待回儿就可以见到那个人,她甜梅的脸蛋扬起一抹笑。
「晨榆。」
听到父亲喊着她,马晨榆应了声「来了」,然后走进客厅。
「女儿啊,之前你表哥不是拿了瓶洋酒来送我,我记得放在柜子里,可是不见了,你有拿那瓶洋酒吗?」五十多岁的马文忠很纳闷,酒明明放在柜子里,怎么会不见了?刚刚他问过坐在沙发上看NBA比赛的儿子,但儿子说他没有拿,也不知道洋酒何时不见。
马晨榆身高一五五公分,骨架纤细,因此个儿看起来相当娇小,说起话来,细细自声音带点娇嗲,她看着父亲问道:「爸,你等一下不是要去伯父家,问部瓶洋酒在哪里,要做什么呢?」
伯父是她父亲的亲太哥,唯一的儿子目前定居在姜目,三年前伯母过世后,伯父曾经去美目跟堂哥一家人生活,但老人家住不惯,再加上想念台湾这边的老朋友,因此又回到台湾,偶尔想念孙子孙女才会飞去美国,而她父亲则常在假日去探望独居的伯父。
听到女儿这么问,马文忠猜洋酒应该是被女儿拿走了,他不禁苦笑,这下不妙了,因为女儿应该不会把洋酒拿出来交给他。
虽然女儿长得很可爱,真的长得很可爱,不是他这个微父亲的自夸,女儿可爱的脸蛋和小时候没有台大改变,跟死去的妻子很相像,就连个性也像极了,不对的事不能做就是不能做,没情可说。
见父亲没有说话,马晨榆眯起明亮慧黠的眸子。「爸,你该不会是想带那瓶洋酒去伯父家,和伯父一起喝吧?」
「这个……」马文忠干笑了声,没有否认。
「就知道你会这么做,所以那瓶洋酒早早就被我给「收」起来了。」马晨榆笑了笑,大方承认是自己将父亲放在柜子里的洋酒给藏起来。
「乖女儿,请问你收到哪里去了?」马文忠问着。
「爸,去伯父家,买水果就可以了,至于酒嘛,就不用带去。」
「可是……」
「不用可是了,买水果就行了。」
在一旁看美国NBA球赛的马晨伟,趁着广告空挡,替父亲说情。「姊,你就把洋酒还给爸啦,男人偶尔会有很想喝一杯的时候,那种感觉、那种心情,不是你们女人可以体会的。」
二十四岁的马晨伟,比姊姊小两岁,半年前退伍,目前在一家贸易公司当业务员,假日总是和女友小彤腻在一起的他,今天选择窝在家里,全是为了观看最近很热门的「豪小子」的比赛。
「对对对,就是晨伟说的那样,我只是想跟你伯父喝一杯。」马文忠给儿子一个微笑,感谢儿子为自己说情。
马晨伟也向父亲眨了下眼睛,表示不用这么客气啦,男人帮男人是应该的。
马晨榆当然有看见父亲和弟弟的「眉来眼去」,她待会儿再教训那小子。她严肃起脸色,「爸,你有高血压,医生说过,酒这种东西以后别碰,所以,别说喝一杯了,就是喝一口也不行。」幸好她有先见之明,把酒给藏起来,父亲要是真的拿洋酒去伯父家,不会只喝一杯的。
「爸,不要喝酒,别让我为你担心嘛。」
马文忠看着为他的健康担心的女儿,他还能说什么呢,他不想让可爱的女儿为他担忧,只能乖乖听女儿的话了。「我知道了,我会买水果去你伯父家。」
「谢谢爸。」马晨榆笑得开心,然后转过头,看向她弟弟。「马晨伟,上上个月你跟我借了五千元,上个月又借了六千元,说好这个月领了薪水就要还给我,你的发薪日已经过了一个星期,钱呢?不还钱的话,以后家里不会有你的饭,请你自行觅食,懂吗?」
母亲在她十四岁那年过世,之后她便代替母亲做家事,虽然要做家事又要兼顾课业有点忙,但她一点也不觉得辛苦,因为父亲和弟弟是她最重要的家人。
但这小子,吃她的(饭是她煮的),穿她的(衣服是她洗的),还是月光族(每个月薪水花光光),老跟她借钱,居然敢在这儿跟她高谈女人不懂男人的心情?未免太好笑了。
自行觅食?马晨伟嘴巴大张,才刚进公司不到半年的他,薪水并不高,如果一个月还要多花好几千元去买三餐,对他来说,简直就是酷刑,他肯定得常常勒紧裤带,因此他立即上演知错能改的戏码,毕竟识时务者为俊杰。
「姊,等等,我刚刚的话还没有说完,你关心爸爸的身体健康而收起了洋酒,真是做的太好了,哈哈。」马晨伟学起星爷大笑几声,然后拍手鼓掌叫好。
马晨榆忍住笑。「是吗?那么你刚刚说的,什么男人偶尔会有很想喝一杯的时候,那种感觉那种心情不是我可以体会的,是这样吗?」
「什么狗屁不通的话,全忘看吧!」马晨伟话说得很干脆。
「虽然你这么挺我,但你欠我的钱……」
「姊,已经九点半了,现在不出门,你打工会迟到。」马晨伟很「好心」的提醒姊姊出门的时间到了。
马晨榆看了下墙上时钟,叫了声,她真的忘了时间了。目此急急走回房间,拿了外套和皮包,跟父亲和弟弟说了声再见后,走出家门。
听到大门关上的声音,马晨伟吁了口气,他应该暂时保住荷包里本来就不多的抠抠了。他老姐真是太可怕了,可爱自脸蛋只是假象,他跟爸都只能乖乖点头,这让他不禁同情起她未来的老公,肯定会被驯服得跟宠物一样乖。
而走出公寓的马晨榆,回头看了下六楼的住家,她并不是真的要跟弟弟讨债,只是想让那小子帮忙看着父亲,别让父亲喝酒,更别助父亲达成喝酒的目的,看来她暂时不用担心了,带着甜笑,她脚步轻快的前往捷运站。
位在东区高级地段的深蓝咖啡馆,准时在上午十点开始营业。
韩圣茵站在吧台里,动作流畅的煮着咖啡,二十八岁的她,两年前顶下这间咖啡馆,是老板兼店长,咖啡馆生意不错,外场服务生从一开始的三个,变成现在的五个,外加两名假日兼职人员。
「孙爷爷早安。」
马晨榆是咖啡馆短期的兼职人员,她微笑的和店里常客孙爷爷打招呼,八十多岁的孙爷爷是退休老师,是个喜欢开玩笑的老人家,私下替他们服务生取小名,像她名字有榆字,就被叫做「小鱼儿」。
「小鱼儿,你今天看起来也充满朝气,不错。」孙爷爷和蔼的笑着。
「谢谢孙爷爷,我帮您带位。」马晨榆也喜欢这位风趣的老人家。
在为孙爷爷送上咖啡后,经过靠近吧台前的位子,马晨榆稍停了下,和客人说话,因为这桌客人是她大学好友蒋伊涵。
「伊涵,今天这么早就过来,你男朋友该不会跟晨伟一样,今天都选择NBA球赛吧?」她弟弟说,就算天塌下来,也要等看完球赛再逃命,更不用说约会了。
「他今天去公司加班。」蒋伊涵穿着剪裁简单的套装,加上利落有型的短发,整个人散发女强人的Fu,事实上她在工作上的表现也的确很出色,进入现在的公司不到三年,已经晋升主管了。
「不会吧?你男朋友又在加班,旅游业有忙成这样吗?」马晨榆觉得最近常听到好友的男朋友在加班,这阵子搞不好她和伊涵见面的次数都超过她和男友见面的次数了,台湾景气有这么好喔?
「我信任他,而且等一下我和客户也有约。」蒋伊涵是真的完全信任男友,毕竞他们已经交往五年了,半年前友友换工作跑道,投入旅游业,说好目前全力冲刺事业,结婚等过一、自年后再说,她也力挺男友拼事业。
此时韩圣茵端来蒋伊涵点的咖啡,在蒋伊涵说谢谢后,马晨榆问道:「学姊,你来说说看,我的质疑有错吗?哪有男女朋友一个月觅不到几次面,明明就住在同一个城市,这样不是很奇怪吗?」
韩圣茵说出自己的看法。「男女朋友在一起,信任另一半是必要的,不过晨榆的质疑也没错,伊涵,也许不要多多注男友的自事。」
蒋伊涵看着面前的两个人。「你们两位,与其有那个空闲关注别人的爱情,例不如好好经营自己的爱情。」
「不是我不想经营,但我欣赏的人,位在遥不可及的地方,我也没有办法,唉!」马晨榆无奈地叹了口气。
「我没有对象。」韩圣茵淡淡说着。
「看看你们两个,我才要叹气呢!」蒋伊涵将喝了一口的咖啡放下。「先说晨榆你,既然知道是遥不可及,那就趁早放弃爬上大树去摘爱情果子的想法!还有学姊,你知道店里有多少男客人是因为你这个美女店长慕名而来的吗?我想只要吧你喊一声想征男朋友,我相信应征者肯定马上排到大门口。」
「我赞成伊涵说的,只要学姊开口说要征男友,别说排到门口,也许会排好几公里呢,呵呵。」马晨榆笑着说。
「马晨榆,你是墙头草吗?」韩圣茵好气又好笑。
马晨榆甜甜的笑了笑。「学姊,我是就事论事,还有啊,人家不是说前脚走、后脚放,你不要再想以前自事了,如果可以,我真的很希望哪天可以听到学姊你大喊「我要征男朋友……」
圣茵学姊是伊涵大学时的家族学姊,透过伊涵的介绍,她和学姊也成为好朋友。有一头及腰乌黑秀发的圣茵学姊,在大学时就是出了名的美女,脸蛋精致漂亮,白皙的皮肤吹弹可破,气质优雅,举手投足间那邵股美丽风韵,恐怕是她这个「哈比人」这辈子想学都学不来的。
以前的学姊,很开朗也很喜欢荚,不像现在,笑容总夹带着几许哀伤,如果没有三年前那场意外,学姊现在应该已经是个幸福人妻。
圣菌学姊和呜聪学长是大学斑对,是人人羡慕的俊男美女情侣档,两个人的感情很好,但三年前呜聪学长发生意外走了,像是也把学姊的心给带走了,学姊虽然不至于说是行尸走肉,但泪流干看,心田似乎跟着荒芜,平静的脸上,再也没有往日那般开朗笑容,神色幽幽,让人看了就很心疼。
「好,我会喊,大声替你喊「我要征男朋友」,不知阁下意见如何?」韩圣茵淡淡说着。
「学姊,我是认真的。」
「我也是啊。」韩圣茵敷衍一笑,「好了,不聊了,我去煮咖啡了。」
看着学姐走向吧台,蒋伊涵满脸无奈。「又失败了,晨榆,刚刚你那个墙头草的桥段转得太硬了,学姊应该察觉到我们的用意了。」
「转太硬?会吗?我明明接话接得很顺呀。」她和伊涵希望学姊可以多参加聚会多认识新朋友,而且,伊涵想把他们经理和学姊凑一对,因此打算邀请学姊去参加他们公司的活动,但直接开口怕学姊会发现什么,她们两个才会唱双簧,结果,还是被学姊给溜走了。「不过话说回来,伊涵,你们那个经理是个怎样的人呢?」之前她一直没特别问过。
蒋伊涵想了下,「我转述我们公司女职员的话-他有双会电人的桃花眼,是个超强的发电机,女人绝对不能看他的眼晴,不然下一秒连魂都被勾走,还有,身边的女友来来去去,从没有固定。」
「什么嘛,听起来你们经理是个乱放电的桃花男,这样你干么还要把学姊介绍给你们经理认识呢?」马晨榆不懂好友在想什么。
「别紧张,我这招叫出奇制胜,要说以毒攻毒也行。」
「什么意思?」
「学姊这三年来,对身边的异性看也不多看一眼,这已经不是心如止水,也许该说是结冻,甚至冻成冰块了,我想普通男人应该无法动摇学姊的心,才打算换个超强自发电机来试试看,我们经理据说没有把不到的妹,外加个性很爱挑战,也许会有不错的效果。」蒋伊涵说出自己的想法,不过前提是要想办法让学姊和他们经理见面认识,才有机会推波助澜。
听着好友的话,马晨榆觉得这有点像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但是值得一试,她和伊涵都很希望学姊可以快点从忧伤里走出来。
马晨榆本来还想说什么,但她的视线瞄到了此刻正要走进来的客人,一颗心怦然跳快。
「伊涵,你坐,有客人来了,我先过去招呼客人。」
蒋伊涵才在想马晨榆怎么说得急走得更急,抬眼一瞄,才恍然大悟,原来,她的「大树」来了。
「欢迎光临。」
马晨榆对着进来的男客人露出了最甜美的笑容。「先生,一位吗?」
男人身形高大,威严刚毅的俊颜,浓眉微微扬起,神情自信傲然,他看了眼绑着小马尾,个儿娇小的女服务生,然后点头。
「我帮你带位。」
马晨榆走在前头,手拿着Menu,心跳加快。今天的总经理,看起来比上个星期还要更好看,帅呆了。
她另有一份正职,在知名的大东连锁百货公司的总公司上班,待了快两年,还是小小职员一枚,而此时走在她身后的男人,则是她的大老板,大东百货的总经理魏易杰,董事长是他定居在日本的母亲候秀青女士。
两个月前,当她第一次看见总经理出现在咖啡馆时,吓碍心脏差点跳出来,但总经理见到她,就跟刚刚一样,严谨的俊颜上并没有太多表情,看来并没有发现她是大东百货的职员。也对,公司的职员那么多,何况总经理的办公室是在办公大楼的最高层,而她任职的活动课,则是处在最低层也是公司最底层的部门,总经理不知道她是他的员工很正常。
在魏寻杰入座后,马晨榆将Menu放到桌上,让他点餐。
这里有不少住宅,很多人假日懒得开伙,就会到他们咖啡馆用餐,早午餐一次解决,还可以享用美味咖啡。
她看着魏易杰翻着Menu的手,手掌看起来很大,但手指修长,还有,她以为总经理整天窝在办公室工作,皮肤应该很白,但这么靠近看着,是小麦色,看来总经理偶尔会到户外做运动。
其实她第一次见到总经理,没有太多感觉,离过一次婚,目前单身的他,就跟同事描述的一样,自信成熟稳重,不苟言笑的态度,让人有种难以亲近也不敢靠近的威严,当然她还听过什么生来就是太子命,什么都不用做,一辈子就是好野人等等带酸羡慕的话语。
不过大老板是个怎样的人,对她这种基层员工来说,并没有太大影响,她会开始在意总经理的事,是在前年的圣诞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