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假日,跆拳队也会来练习,这一点唐晔是知道的。
“是!”
听见最后那四个字,男孩们都吓死了,根本不敢再搞鬼,纷纷立正站好,大声喊是,然后用最快的速度往回家的路上飞奔。
想他们第一次看见这斯文又贵气的男人来道场“帮忙”时,他们对他是轻视又挑衅的,结果全输在这男人的手下,他下手可是比金多贤还要狠的。
从那时候起,少年们都很惧怕不时会来“帮忙”的唐晔。
唐晔坐在车上,耐心地等。
看着鱼贯走出校园的高中生,每次到金多贤任职的学校接她,都会让他回想起当年那个跟她开始有所交集的初秋。
那至少是十年前的事了——
第2章(1)
焰红的夕阳照在操场上,即使是初秋日落时分,也相当闷热,空气好似停滞不动。
唐晔,一个从小体弱多病、体育课总是坐在一旁的人,居然穿着运动服在操场上奔跑。
四百公尺一圈的操场彷佛没有尽头,他张大了嘴用力吸气,鼻翼歙张,却仍感觉无法吸到足够的氧气,他想,他应该看不见明天的太阳了……不,可能今日的夕阳就是他死前的最后风景。
“呼、呼、呼……”他粗喘着气,腹部两侧酸痛不已,那是因为身体缺氧,双腿也没力了,下半身彷佛不是自己的,总是干净清爽的脸庞布满了汗,头发也湿透了,随着他蹒跚迈出的步伐,额头上的汗水也一滴一滴往下落,滴在PU跑道上。
他低下头,看见白色的运动鞋被尘土染脏了,目光再向前望去,他看不清在操场上活动的其它社团、校队,也听不见那些有力的精神呼喊。
眼前的一切都开始变得扭曲。
“呼……呼……”他真的不行了,他没有力气再迈出一步,于是唐晔停下了脚步,佝偻着身子,双手搭在膝盖上,拚了命的大口呼吸,希望能让胸口不那么紧绷难受。
“停下来做什么!给我跑起来!”一道女中音从后方袭来,接着声音的主人抬手用力往他的背一拍。
这让正在顺气的唐晔差点岔了气,他在心里大骂了一声妈的,但仍奴性地跑了起来,因为他很清楚,他要是不迈动双脚,那个吼声会在他耳边响个不停,那个人还会用如牛的力气拖着他跑,这么一来只会让自己变得更狼狈不堪。
“很好!你就是都不动才一直病歪歪的,要活就要动!跑起来!”女孩中气十足地对着他的耳朵吼:“再跑两公里!加油!很快的,不过五圈操场!GO!”
还、还有五圈?!
“没人性!”唐晔再也受不了了,喘着气大骂。
女孩大笑道:“你姊就是太有人性,不逼你运动强身,你才病弱得连我都打不过。”
“你太客气了,全学校打得过你的一只手就数得出来。”他讥讽道。
“也是,那我就当你是在夸奖我喽,你加油啊!”女孩无视他不情愿的表情,飞一般跑远了,还不忘大喊道:“跑完才能回家呀!唐晔,跑起来!别偷懒啊!”
唐晔恨恨的眼看着那个给他规定“功课”的女孩,她叫金多贤,是高中部二年级的学生,高中部跆拳社的主将,连男生都打不过她的强大选手,据说已经能保送体大了。
金多贤不是一个人跑,她领着女子跆拳校队的成员们一同做心肺训练,相较于唐晔的生不如死,那些身材精实的女孩们个个精神奕奕,雄壮威武的吼声完全不输操场上的男生运动社团。
“一、二、一、二,后面跟上!”金多贤中气十足,呼吸不乱地吼着,短短的头发贴着圆润的脸颊,她本就有双英气的浓眉,加上练跆拳培养出来的杀气,让她看起来气势十足,不仔细看,会以为她是个男孩子。
唐晔痛苦又缓慢的迈开蹒跚的步伐,继续跑着。
高中部二年级的金多贤会管到国中部的唐晔头上,都是因为唐晔的姊姊唐桦正好是金多贤的同班同学,说来也是缘分,唐桦才转学来不过两个月,就跟金多贤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跟健康活力的姊姊不同,唐晔从小抵抗力不好,是没生过什么大病,但小病不断,弱不禁风的,常常请假,师长也对他多有宽容。
偏偏群体生活最忌讳与众不同、独树一格,唐晔因此成为同学的眼中钉,被霸凌欺负,加上家境不错,也曾被恐吓勒索。
有一次唐晔被勒索的场面被金多贤看见了,基于好友的弟弟也是保护对象的原则,她这个跆拳主将出面为唐晔解围,也将唐晔纳入保护的羽翼下。
找他麻烦的人是少了,但金多贤这个学姊却是更大的麻烦,一句“你怎么这么弱?是男人就听我的话”,从此以后,他每天放学就会被力气比他大很多很多的金多贤拖到操场上,逼着他跑步、运动,把他操得累个半死。
“呼、呼、呼……”在被女子跆拳校队追上四次之后,唐晔总算完成了今日的“功课”,跑完了五千公尺,他觉得眼前花花的,想都没想就直接往最近的草坪躺下,生性爱干净、总是把自己打理得清爽干净的他,此时已经顾不得草皮是否干净、有没有狗大便。“呼、呼、哈……哈……”
他仰望着被夕阳晕染得一片橘红的天空,下意识抬起手臂覆在眼睛上,遮挡仍有些刺眼的阳光。
但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却让他怔住了,他不禁回想起一个月前第一次被金多贤抓来操场跑步的那一天,区区一千公尺就让他累到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而且每天的被迫训练都让他觉得见不到隔天的太阳,但是一个月后的现在,他虽然仍累个半死,但是他已经能够跑五千公尺了,跑完之后甚至还能保有一丝丝的力气,他的手是比同年龄的男孩要纤细,但比起以前要强壮一些了。
“呼、呼……”唐晔的呼吸仍显得急促,可是他发现自己的身体似乎渐渐习惯这样的运动量,这种感觉还挺不赖的。
“不错嘛,今天跑完五千了,放心,你以后就只要跑五千,我不会再要你多跑的。”金多贤不知何时来到他身边,站着看着他,笑问道:“阿晔,想吃什么?”
这是这一个月以来,每天跑完操场之后,她都会问他的问题。
如果他回答什么都不想吃,她就会没人性的再叫他跑两圈操场或者负重练习,直到他有食欲为止。
唐晔对食物向来没有什么欲望,他可以一整天只吃一餐也不觉得饿,不过常常胃痛倒是真的,想来他的身体状况不佳,也跟食欲不振有很大的关系。
可是经过这段时间的折磨,他的胃口比以前好太多了,想吃能填饱肚子的东西,比如说……“鸡腿饭……”跟着疲惫感一起涌上的饥饿感让他想吃饭、吃肉,而不是为了逃避她变态的驱策。
“鸡腿饭,好啊!”金多贤满意的笑眯了双眼。“男子汉就该大口吃肉,你有长进啦!”她一屁股坐在他身边,先丢给他一个大大的波萝面包。“你先吃这个挡着。”
唐晔坐了起来,根本没有心思去想他今天居然这么快就有力气把身体撑起来,看着那个丢在自己手边的波萝面包,他抖着手,拆开包装,大口咬下,他无暇顾及形象,只想马上消灭这个面包,平复那浓浓的饥饿感。
“好吃吧?”她看着他狼吞虎咽啃面包,心想着青春期的男孩子就应该这样吃东西。“运动后的面包最好吃了。”说完,她也拿起自己的波萝面包,啊呜一大口,啃了起来。
她用比他还要快的速度吃掉了面包,那豪迈的吃相让他不自觉停下来,呆呆的看着一点女孩子样都没有的她。
金多贤有着英气的眉毛、略宽的唇、宽宽的肩、直线条的身形,还有那头为了方便而剪得短短的头发,再配上小麦色的皮肤,不仔细看,她真像个男孩子,吃相又难看,对从小就在英国长大,受英式教育的唐晔来说,她实在太粗鲁了,但不知怎地,她吃东西的样子吸引了他的视线。
一定是因为她吃得太香了,不是因为夕阳将她的脸照得有点朦胧,迷惑了他的眼,绝对不是!
“红不让!”
“全垒打!”
操场上的喧闹声并没有让看呆的唐晔回过神来,但他感觉到空气中的破风声,以及那股朝他们而来的危险。
被打击出去的棒球往两人所在的方向疾射而来,不用想也知道一定会打中他们其中一人,大脑驱策着他快点站起来挡住这颗球,但是他全身酸痛到无法挪动身躯。
“混蛋!”反倒是金多贤反应神速,她一边骂着一边跳起来,接住那颗疾飞的棒球。“打到人了啦!笨蛋!”她用力将球丢回场上,一边大吼道:“你们小心点!这里有女孩子!”
球用力砸进外野手的手套里,外野手吃痛,龇牙咧嘴地笑道:“好啦好啦,可是多贤,你是男的啊!”这投球的准度和速度,跟他们的王牌投手有得拚了。
“你给我死过来,我们把话说清楚!”金多贤气到蹦蹦跳,还一边卷着袖子,一副要跟人打架的模样。
“好啦好啦,多贤,我看你没吓到,倒是小学弟吓坏了,你哄哄他吧!”外野手抱歉一笑。“学弟,抱歉啦!”然后挥挥手,走了。
“阿晔,你吓到啦?没事吧?”金多贤马上就忘记要找棒球队麻烦,紧张的问向唐晔。
他可是她最好朋友的宝贝弟弟,可不能在她手上有闪失。
唐晔仍坐在草坪上,不用照镜子他就知道自己的脸色一定苍白难看,他低着头,看着自己修长好看的手正在发抖,不是因为跑了五千公尺体力还没完全回复,也不是被方才的紧急状况吓到,而是生气。
他向来不认为自己体能上的弱会造成什么困扰,而且他自恃脑袋聪明,他可以想出一百种不用耗费体力的方法来达成自己的目的,可是刚刚他亲眼看见危险发生,却没有体力阻挡,还要金多贤来救他,就算她是个男人婆,但终究是个女孩,而他是男孩子,理应要保护女生才对。
但是现在的他什么也做不了,这是他第一次深深厌恶着自己的弱,这样的他,保护不了别人,也保护不了自己。
抬头,看着正弯身一脸苦恼担心看着自己的金多贤,唐晔握紧拳头,眯了眯眼。“我没事。面包吃完了,我要吃饭。”
“好啊,我带你去吃一间便当店,那里的鸡腿超——好吃的!”金多贤见他没事也松了口气。“你姊的社团活动应该结束了,我们找她一起去吃。”
她将他拉起来,而他难得的并没有露出为难嫌恶的神情,乐天的她也没有发现他的变化。
唐晔讨厌输的感觉,无论是学业还是身为一个男人,离开操场前,他不住回头,望向仍在练习的棒球队,那个连正眼都没有看他一眼的外野手,心里暗自想着,看来他的计划得做点改变了。
十五岁以前的唐晔觉得运动很无聊,也浪费时间,不如把上体育课的时间用来看他的量子力学。
但是被女孩子保护的这件事,让他的男性自尊受到极大的打击,所以回家后,他请父母替他找了营养师,调整饮食,还请了一对一的教练,增强体力,食欲自然而然也变好了。
唐晔一旦认定了要做的事情,就会发挥完美主义兼强迫症做到最好,而他好好对待身体的结果,就是不再动不动就生病,上高中前还长高了十五公分。
现在,二十六岁的唐晔比金多贤高了一个头,身形颀长,站在高?健美的金多贤身旁,还挺登对的。
第2章(2)
市民大道两旁开了不少餐厅,唐晔和金多贤来到一家叫“无双”的居酒屋,虽然是晚餐时间,但店里尚未有太多客人,只有他们和另外三组客人。
刚烤好的鸡肉丸扁平的附着在木签上头,沾上附的生蛋黄,口感滑顺,是无肉不欢的金多贤最爱的一道料理,她先将沾了蛋汁的鸡肉卷放进唐晔面前的小盘子里,再拿起自己的那一串。“快趁热吃。”说完,她一口咬下多汁的肉丸,再喝一口冰凉的清酒,觉得人生真完美。
因为等一下还要开车,所以唐晔没喝酒,店家送的一壶清酒全是金多贤在喝。
没多久,几杯清酒下肚,她小麦色的肌肤泛起了点点潮红。
“我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会被我的学生追上耶!”嘴里还含着未咽下的鸡肉丸,金多贤开始吐露心事,“博仁那死小子,今天对练像吃了药,都没人能打赢他,叫他打坐静心还一直偷笑,让我真想揍他……”
唐晔微微一笑,咬了一口鸡肉丸,咀嚼一番咽下后,温和的道:“那就揍他。”他的吃相不像她那么直率,而是慢条斯理、优雅的品尝,而且他说出口的话也与他斯文有气质的模样不符。
她先是一愣,但看着他一本正经的模样,她又忍不住笑了出来。“说说而已啦,你还不了解我吗?我心爱的学生交了女朋友,我开心都来不及了,我、我……不过是嫉妒而已。”说到这儿,她长长一叹,又喝了口酒。“阿晔,你知道吗,我又被拒绝了。”
他的眸光闪了闪,也没说什么话安慰她,而是帮她把空了的酒杯又倒满酒。“喝吧。”
“嗯!喝!”金多贤豪气的一口干了,然后像个喝了酒就啰唆个不停的中年大叔,不停的抱怨道:“这学期刚开始,来了个有点帅的物理老师,年纪跟我一样,本来我们还有说有笑的,说好要一起吃饭,直到他上上周跟我一起督导的时候,看到我把那些逃课翻墙的小鬼抓下来十字固定……他就再也没有跟我说过话了。”
她现在的表情十分幽怨,一副了无生趣的模样,他身为她的好朋友,不应该在她的伤口上撒盐,可是他的另一个身分是喜欢她十年、等她这只迟钝的大笨鹅醒悟的男人,听到这样的消息,他是真的感到开心。
“又忍不住了?”唐晔清俊的五官浮上笑意,双眸有着旁人看不见的温柔,笑着凝视她。
“我已经很努力收敛了,可是那些臭小子竟然敢对我爆粗口,一点尊师重道都不懂!”金多贤很有气势的将酒杯往桌上用力一摆。“我当然要把他们抓回来绑在教室椅子上才行!年纪轻轻,跷什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