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加州
今年刚满五十岁的于华对着年仅十八岁的儿子于捷说:“法律、政治,你选一个吧!”语气好像在市场挑葱买菜。
“可是父亲大人,我已经报了理工——”
于捷的话才到一半,于华挥手打断他。“于家不需要理工人才,我可以给你多一个选择,企业管理。”但他还是希望儿子从政,于氏已经够有钱了,想再更上层楼,唯有朝政界发展,而研读法律或政治对于捷将来参选会有助益。
“父亲大人,我喜欢理工——”
于华永远不会给儿子说完话的机会。有必要吗?他吃过的盐比于捷吃过的饭多,毛头小子知道什么好歹,当然是父母说了算。
“从政或从商,你没有其他选择。”
于捷低下头,长眉入鬓,黑亮的凤眸盛着水雾,像山林间的小溪那么澄澈。
“好吧!既然父亲大人这么说,就全部交由您安排,我只有一项要求。”
“说。”
“请让我去泰国变性。我一直觉得父亲大人将我的身体生错了,我应该是个女孩。”翘起兰花指,端正的少年面容上带着三分妩媚。
青筋从于华额头一条一条爆出来。“滚!”
“是的,父亲大人——唉哟!”于捷不小心被于华丢过来的烟斗砸到。“再见,父亲大人。”
这一天,于氏集团的大少爷于捷离家出走……不跑不行,于华被他气得砸光豪宅里的家具,漫天飞舞的拐杖更是几度落到于捷身上,为免父子相残的悲剧上演,他只得自我牺牲、流放异乡。
第一章
半年后
莫海岚走到家门口,听见一阵噼哩啪啦响。
十三岁的小脸蛋面色红润像苹果,还带着点婴儿肥的可爱,却十足老成地摇头叹气。“唉,贫贱夫妻百事哀。”
不是她爱说,她妈真的很傻,好好的富家小姐不做,学人家私奔,那对象也要找好一点嘛!她爸爸也不是不好,起码不嫖不赌不烟不酒,也不打老婆,就是太孝顺、太友爱了一点。
一个公务员的薪水有多少,就三、四万,要奉养父母、一个弟弟、两个妹妹,加上他们的家庭……不多啦,这间地坪二十的三楼透天厝里总共住了十五个人。
至于她的叔叔、姑姑们各自婚嫁后为什么不出去独立,要携家带眷住祖屋?台北房价贵,双薪家庭不打拚个几年,哪有办法买新房?
问题是,她叔叔、姑姑们付不付生活费?人家要存钱买房,赚的钱当然是留下来,等着买新楼。
他们也不想住祖屋,既小又挤,但为了美好的未来,只得忍耐,暂避于父母羽翼下,等待机会,存够了钱,自然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
可父母年纪也大了,一身的病,早就无力谋生,全靠大哥独力奉养,其他的兄弟姊妹……因为祖屋登记的是大哥的名字,难道白得“大笔”遗产的人还好意思跟“自力更生”的人伸手拿钱?
于是,非常“公平”地,莫海岚的父亲一肩扛起养家之责,莫海岚的母亲则成了公婆的专职看护——莫老先生瘫痪十余年了,莫老太太有一点老年痴呆。
从小莫海岚就看着号称很好命的爸爸,为了一家十余口的生计到处奔走。妈妈曾经外出工作过一个月,就在那短短的三十天里,爷爷病情反复,送进加护病房两次;奶奶出门走丢八回,妈妈赚回来的薪水还不够补这些楼子,又被叔叔、姑姑们骂个半死,于是断了帮忙赚钱贴补生活的念头。
莫海岚跟爸爸抗议,要爸爸把叔叔、姑姑们赶出去,不然就请他们分担生活费,最起码也贴一点饭钱。
爸爸用见到鬼的眼神看她,说她小小年纪心肠就这么坏,丝毫不懂得尊敬长上、友爱兄姊,将来长大怎么得了
真的是她的错吗?叔叔、姑姑大家都有工作,有在赚钱,为什么不肯帮忙分担一下家计?
过年的时候,所有的堂兄弟姊妹都有新衣服和红包,就她没有。
她问妈妈:“我们家的收入明明不少,怎么过得这样穷?叔叔、姑姑们整天喊手头紧,却能够穿名牌、开名车,到底是为什么?”
妈妈说:“一个人快不快乐不是看他有没有钱,物质生活丰不丰富,而是在心灵上的满足。”
莫海岚不太明白,又问:“那妈妈本来是外公、外婆捧在手心里的千金小姐,私奔嫁给爸爸后,却什么事都要做,这样的日子快乐吗?”
妈妈说:“对一个女人而言,能跟心爱的男人在一起就是天底下最大的幸福了。”
结论是:只要有爱情,吃风喝雨都能饱。
“可惜我的肚子只接受面包,吸收不了爱情的养分。”莫海岚摸摸凹扁的肚子,上了半天的辅导课回来,真的好饿。
但听着屋里的吵闹喧哗,她实在没有勇气进去蹚混水。
不如她先去公园喝水,把肚子喝饱。按照经验,这种架顶多吵两个小时,等她妈妈陪爷爷从医院复诊回来,煮好一大家子的饭,再到警局领回走失的奶奶,把全家人伺候得舒舒服服的,她就可以回家好吃好睡了。
只是妈妈会很辛苦。莫海岚想过要帮忙,煮饭呢,鱼肉蔬菜丢过来,一个小时后保证开饭,只是她喊她的,别人继续吵他们的,再顺便嫌一下她的厨艺有多烂,做出来的菜比猪食还不如。
“他X的,不想吃的人滚出去!”她双手叉腰、气势雄厚地回骂。
但最后总是她被围攻得体无完肤,等待母亲回来解救她于水火之中。
她超级佩服老妈的,不管是重病的公公、懦弱的丈夫、盛气逼人的小叔小姑、常常搞不清楚状况的婆婆……只有老妈一个人搞得定。
“那个家如果没有老妈,铁定垮。”莫海岚霸着饮水机的出水口,边喝边叨念。
“麻烦的家,只有老妈才忍得住。”她已经喝了好多水,肚子胀得要撑着腰才能走动,但腹里仍觉空虚。不填入真正的食物,就是不会饱。
“该死,别人喝水都能饱,为什么我不行?”不管,继续喝,喝到饱为止。
“唔……恶……”她还没饱,倒是先反胃了。
“小姐,你是不是喝太多水,撑了?”一个男声忽然在她对面响起。
莫海岚从饮水机前抬起头来,隔着饮水机,翻翻白眼。
“我有没有喝撑与你何干?”她喜欢喝完吐、吐完再喝不成吗?
“你如果喝撑了,可不可以让一下,我已经等好久,快饿死了……”声音的最后几个字虚弱到被风一吹就散。
“饿?”他不是渴,是饿?跟她一样?她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对,我好饿。”他皱着眉头说。
莫海岚这才仔细打量对面的男人——他还不算男人,太年轻了,肤色比她白,唇比她红,头发也比她黑,好一个花美男。
“喝水会饱?”莫海岚让开了位子。
少年飞快一点头,占住了出水口,不要命地把清水往喉咙灌。
那模样像是暑假里,小朋友上山抓蟋蟀,堵住虫洞,大水一灌,虫洞里咕噜咕噜……就是这种声音。
莫海岚掩嘴轻笑。今天小公园来了一对喝水喝到饱的伙伴。
“喝吧,我看你能再喝多少水?顺便请教一下,怎样喝会饱?”
莫海岚等了大概半小时,少年吐了口大气,整个人瘫在饮水机旁。
“不会吧,这样就解决了?”莫海岚太佩服少年喝水就会饱的特异功能了。“喂,你饱了?”
“饱?”少年拍拍肚子,一阵声响,这是饿得慌的声音。“光喝水怎么可能会饱?”肚子越鼓,里头就越空虚啊!
“你不会没钱吃饭吧?”难道她遇到一个流浪汉了。莫家的经济状况她清楚,是不能再滥发爱心了。她只能为他祈祷:阿弥陀佛,咱们各自保重。
“我有钱啊!”在莫海岚走出他视线前,他即时喊道:“我只是不知道哪里有东西吃,你可不可以介绍一下?”
“没问题。”她飞一样地来到他身边。“相逢就是有缘,兄弟怎么称呼?”
“于捷。”
“莫海岚。”她握住他的手,软软的,却很有力,十指纤长,看起来没做过粗活。“你是外地来的?来探亲?观光?还是偶然路过?”
“我刚从美国回来,现在住在——”于捷转身,指着公园后头那栋两层的木造洋房。“那是我家的祖屋,我就住在那里。”
“你家……那里……”莫海岚的脸色悄悄地由红转白再转青。“鬼啊——”她转身就跑。
“喂!”他拉住她的手。“大白天的,有可能出现鬼吗?何况我有影子、有体温。”再说世上也没有像他这么帅的鬼吧?
“对喔,大太阳的,鬼也会给晒得融化了。”她眨了眨眼,放松的同时,两只脚也软了,瘫坐在地,一半是被吓的,一半是饿坏的。“你……怎么会住鬼屋?”那里很有名,电视节目常常去拍,还有大师说要去捉鬼,结果人却疯了。整个地区的住户,没人敢从那附近经过。
“谁告诉你那是鬼屋?”木造洋房是于家祖屋好不好?虽然于家移民很久,房子空了十几年,但一直有请人隔三差五照料,屋况还不错。
“邻居的姊姊的朋友是做房屋仲介的,听她说,那房子很邪门,仲介公司按照常例,接了案子,也准备了香烛拜地基主,可是到了现场,怎么也点不着香,后来请师父去看,说是房子的主人移民了,但神主牌留在祖屋没请走,现在要把祖屋卖掉,祖先不同意,就来闹事。”
他脸上五条黑线。听她说得头头是道,连屋主移民都知道,但他们家没想过卖祖屋啊!
“房子是我家的,我家人也确实移民了,但不到最后关头,没有人会卖掉祖产的。那些都是谣言。”难怪他觉得左邻右舍怪怪的,他走哪儿,人群就散了,打招呼也没人理,原来都以为他是鬼。
“那你是暑假回台湾观光喽?”
“我回来读大学的。”其实他在美国已经申请了十二所学校,却被父亲一一驳回,两父子明争暗斗大半年,他一气之下跑回台湾。父亲也很火,虽然怕独子出意外,派了一组十二个保镳暗中保护他,但保镳只负责汇报各项需注意事件,他想要命令他们,要经过父亲同意。现在父亲还在气头上,怎么可能帮助他?父亲还指望他吃不了苦,爬回家求饶呢!所以他在台湾的这段日子到处碰壁。不过父亲也不会气太久啦,他有恃无恐,毕竟,他是独子嘛!
她的头点到一半,跳起来。“你……不是国中生?”
“我哪里像国中生?”
“从头到脚都像。”
“我十八岁了。”
“长得像十三、四岁。”虽然身形颇高,大概有一百八十,但生得一张很古典的娃娃脸,黑眉修长,淡雅有致,一双凤眼微微上挑,鼻梁挺直,双唇红润……简单地说,于捷很漂亮。如果他没有喉结,身材又不是那么高,她会以为他是女孩。
他握拳,忿忿磨牙,转身走人。不跟小妹妹计较,免得别人说他以大欺小。
啊,不会这么小心眼吧?一句话说错就不理人。
“于大哥……”她可怜兮兮地拉住他,一个人在外头晃,尤其又饿着肚子,真是又累又无聊,好不容易找到一个难友,怎么舍得轻易让他离开?“对不起,我说错了,你不是国中生,是大学生,别跟我生气好不好?”
于捷一副吃到苍蝇的样子,好不郁闷。
他从美国到台湾一个星期,还融不进这座小岛的生活,想找邻居哈啦两句,人家避之唯恐不及,只好自己买份地图到处晃,一边认路、找车站、记餐厅。可惜成效不彰。
遇到莫海岚是缘分。他吃腻了便利商店的便当,又不知上哪儿找东西吃,远远看见公园的饮水机,就想过来喝到饱顶个半天,没想到,她这个小妹妹也是来喝到饱的。
可惜,这两个人碰在一起,喝得两个人肚子都快胀破了,还是咕噜咕噜地喊饿。
但他想,这不是普通的缘分,说不定她就是他在台湾的贵人,因此他第一个念头就是跟她做朋友,请她带他认识周遭环境。
当然,一切的前提是,她不会取笑或轻视他的长相。而她犯规了。
于捷睨她一眼,视线下移,一路滑到被她拉住的手腕。跟个小女生耍脾气,未免少了风度。
但她看他的样子实在是让他很不爽,他从小就自卑这张脸生得不够有英气,但自己心里想想没关系,让别人点出来就很糗。
撑着,男子汉大丈夫,让一个小女孩嘲笑,颜面已丢,里子不能再失。
“‘小妹妹’,如果没有其他事,请放开我,我要回家了。”小妹妹那三个字咬字特别清楚。
“于大哥……”
“我要回家了。”抬头挺胸缩小腹,男子汉的气势一定要有。
“呜……”她眼睛一挤,鼻子一吸,两滴眼泪掉下来。
于捷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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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捷和莫海岚扛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来到他家。
他有钱,却不知道上哪儿买东西,刚巧她口袋空空、肚子空空,干脆跟他去一趟超市,又去黄昏市场逛一圈,什么生活必需品、鱼肉蔬菜、牛奶鸡蛋,全都买齐了。她还带他认识附近的公车站牌。
他掏钥匙,转开雕花大门的锁,铁门一开,她看得下巴掉下来。
“你家”
“刚才不是说过了?”
她探头望一眼木造洋房,东方的挂灯配上西式建筑,很有上海滩的味道,再来一台留声机,放黑胶唱片,播一首“夜上海”,完全可以拿来拍戏了。
“有没有人借过你家拍电影?”
“有。但我爸没答应。”他弯腰,拎起大袋子进门。
“什么戏?”她也提着一只袋子跟在他身后。
他闷了半天,吐出几个字。“僵尸先生。”
了解,难怪这里会有闹鬼的传言。英雄所见略同,一见到这屋子,直觉想到的就是鬼啊、僵尸一类的。
“其实这房子盖得很漂亮,三、五十年前,没有一定的家产盖不起来。你家很有钱吧?”
“多少家产才算有钱?”
“嗯……”她歪着头想半天,其实也不太清楚。“能随时掏出个千百万现金吧?”
他算一下自己的存款,不太够,加上他爸的就有,但他现在已经被踢出家门,于家的钱他无法动用,所以严格算起来……
“小康,称不上富裕。”
“小康也不错。”比她家好,她家是清贫。
看她突然郁郁寡欢的,他安慰道:“钱也不是万能,日子过得去就成。”
“没穷过的人总是这么说。”在她看来,越不把钱挂在嘴边的人,越不能挨穷。
“你家很穷吗?”
“没看我午饭都要去公园喝水喝到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