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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里寻他千百度(下) page 10 作者:飞汀

  一直躁动的心,忽然不可思议地就满足了。长久以来,心中念念不平的,不过是未得他的珍惜。

  放任身体舒展享受,任欲念一浪一浪高低凶猛而来,汗水交叠呻吟颤抖中,与他一夜浮沉。

  第二天吃完早餐,我送他至楼下。

  他全神贯注地看我好一会儿,似怕以后忘了我似地要把我刻入脑中。

  「你进去吧。」他清亮的声音似羽毛飘落,依然不动。

  「我要看着你的背影,而不是你看着我的。」他面上流淌着笑意。

  深深看了他一眼,转身上楼。

  及到中午,我才发现我房间书桌上的字条。

  「不懂爱时,有个人可以用生命爱我,我肆意挥霍毫不珍惜终于耗尽他的爱,及至爱已消失,才知,不知爱的自己没有尊重那份爱,才懂,不懂爱的自己不配拥有那份爱。及至生命已逝,才真正明白,所谓的浓情蜜意朝朝暮暮天长地久,都比不上那个人活着,活生生地在你的世界里呼吸。

  沈练,是我一手毁了我们的爱情。」

  我潸然泪下。这次,是为他。

  ***

  之后我的生活基本上是预想之中的平静,其间陈天翔来过好几次,韩清总是躲得远远地,后来烦了,竟暂时搬去别处一个人住,但陈天翔总是很容易地找到他——既然知道了韩清平时工作时所用的英文名,以陈大助理,不,现在应该说是陈副总裁的办事能力,在区区香港要找个人还不手到擒来。

  我心情愉悦地看着这两人你追我赶乐此不疲。

  杜御飞没再来住处找我,但新闻中总是不断地听说杜氏董事长频繁来港,每次俱是大张旗鼓,唯恐人不知道。

  是他怕自己忘记我,还是怕我忘记他。

  换台时碰到这样的新闻我也总会稍作停留看看那张被众多记者围住的笑脸。那种感觉是熟悉是亲切是心安然而也是平淡。

  知道他过得不错,就已足够。

  闲暇时一直在写一些东西,有些文章也能好运地被出版社相中,渐渐地,我有了一些热情的读者,看他们信件往来交流思想也是件很惬意的事。

  渐渐地,在一个我不知道的时间,他不再来香港,不再以天之骄子的形象出现在大众银幕上。

  渐渐地,他在我的世界里销声匿迹。

  渐渐地,我在自己的世界里越来越安心越来越习惯。

  渐渐地,所有情感,在时间的川流中,如沙般遗漏。所有爱恋,都如微尘,带着时间的负重,坠入河底慢慢沉淀。

  春雨冬雪的轮替中,在人们早已忘记当年那些令之兴奋好奇的事件主角时,我回到了自己的、养我二十多年的家。

  爸爸久病缠身大限已至,我惶惶地踏进家门,妈和姐抱上来哭成一团。

  爸丧事过后,我一直待在家中,某天陪妈散步时碰到了一个人。

  身为少妇的她比起以前的清纯多了几许妩媚,更添丽色。看来她被他照顾得很好。

  许嫣竟是专程来找我,她早知道我的事。送妈回去后我们找了家附近的咖啡屋。

  进店时我发现有个男人一直跟着我和许嫣,我们坐进店里他便在外面等着,不时朝我们这边张望。

  许嫣见我表情奇怪蓦然一笑,朝外面招招手态度那男人立刻进来,两人态度极其亲热。

  我完全不懂许嫣这种行为的意义,她是让所有女人艳羡的杜家太太,为什么竟在公共场合和其他男人如此亲密。

  我的不满许嫣看出来了。「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沈练,这是我老公。」

  我的头像被重重捶了一下,瞠目结舌地怔立当场。

  「我和御哥前年就离了婚,你不知道?」许嫣微笑着在那男人耳边说了句什么,男人很绅士地朝我点了下头出去了。

  「不过事情低调得很,加上御哥可能封锁了新闻媒体,你不知道也不奇怪。」

  「你们……为什么会……」我不相信杜御飞会提出离婚,他对许嫣有着妹妹般的感情。

  「离婚是我提出来的。当年我爸爸对你下毒手,御哥以为你死了,我也以为。那时我的世界仿佛颠覆了般,自己的生父,破坏了我和御哥的一切,而且……竟是他让我从小就失去了爱我的妈妈,却又不给我他身为父亲的爱,不仅如此,把我也当了一个吞并杜氏的筹码,还昧着良心让所有人都把这笔账算在御哥头上,我知道御哥恨不得要他下地狱,但我爸爸既然做了那许多事自然也有准备怕御哥报复,我一直是个很乖的女儿,出事之后很少与御哥联系,他并未防我。不久,我拿着我爸爸贩卖军火走私枪支的铁证去找御哥,对他说我可以帮他报复我爸爸,但他要娶我。」

  这些事那时我多少猜到一点。侍者走过来询问要不要再添一杯,许嫣摆摆手,拢了拢头发。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乘人之危?」

  「把握任何机会争取自己想要的,没什么错。」我淡淡地道。

  「嫁给御哥是我从小的梦想,只是想不到也成了我的执念,我曾一心一意想要在这根手指上带上御哥的婚戒,可现在却带着别人的。李智是我爸以前的客户,以前见过我对我印象很深,很爱我,我觉得也开始爱上他了。御哥是我曾经的梦想,但现在梦已醒。」

  许嫣露出苦笑,「我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种结果,因为我低估了他对你的爱,以为既然你已死,他娶任何人都无所谓,无法想象他会爱一个人爱得这么深。结婚这几年,御哥把我当公主,却不把我当女人……从新婚之夜起我们便分房睡,他从没碰过我,他对我哪方面都无可挑剔,只是不给我作为妻子应得的那份基本的爱,亲近都谈不上。」

  许嫣抬头看我:「可他却会夜夜在梦中叫你的名字。沈练,他爱你至深。」

  「……」

  「沈练,你回来吧。」

  她的表情并不是一个快乐的公主幸福的妻子应有的,说话时透着满面悲伤。

  「……」

  「回到他身边……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御哥他……得了病,恐怕活不了多久了……」

  是肝癌晚期……

  头轰地就热了,所有脑细胞都仿佛泡在滚滚而出的岩浆里呼吸困难。脑中只是回忆着刚才那句话,他恐怕活不了多久了……活不了多久……

  不可能!他是天之骄子,我想狂笑,这太荒唐!

  「他不听医生劝告,也不听我劝告,烟抽得凶,常常喝酒到深夜回家……」

  ***

  还是以前他的那栋私人公寓,我在门外吸着烟等他。许嫣说离了婚他又搬回了这里,景物甚至都没变过,只是大门处看门的老爷子换了人。

  已是十一月的初冬天气,守门人像是习惯性地留了门,便去睡了。

  身上带的一包烟已抽完,深夜的街道上一束光渐行渐进,霎时到了眼前。车灯晃亮暗处的我,引擎声嘎然而止。

  他走下车,借着昏暗的车灯仔细辩认着。

  「沈练……」

  我走近看,他已明显的憔悴,心突然间仿佛被挖空了好大一块,这不是我想看到的他,绝不是!

  一只手紧紧抱住他的腰,我再无顾忌地静寂的深夜里哭出声来。

  我爱他,我爱这个男人,即使搁浅,即使经年,我对他的爱仍然不死不变。

  这些年我过得很平静,只因我以为他会在我看不见的地方拥有我所不能带给他的,平静的幸福。不是两个男人的离经叛道,而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共同组成的平凡。我以为,世人给予的无比荣耀的光环,能渐渐抵消我给他的爱,给他的痛。

  早已不再执着于当年他所带来的伤,那些伤,是根根扎在心里的刺,时间的细流已将它们磨平让它们不着痕迹地腐烂,只有爱沉淀在了河流深处,平静得如睡着了般。

  如今,沉睡的爱已醒,可他却生命将逝。

  这街,这夜,这黑暗,我无法抑制地恸哭出声。为我,也为我所爱的人。

  沈练,我以为你忘了我。你竟还是爱着我的,我死也无憾。他说。

  ***

  我留了下来,搬到了他的公寓。

  公司大部分事务都已交给了陈天翔,他已鲜少去公司。  我搬来后更是两人成天粘在一起。

  可惜人生苦短,一生不过百年,我们要如何承载彼此的爱。不多求,守住每一个即逝的朝暮。

  某天俩人一起看电视时,见他从来空空如也的碟片架上摆了一套碟,一看之下竟是汉武大帝。

  「回来之后我每天都准时看,不过前面落下很多,所以买了碟回来重头看。」

  他把我压在沙发上,用牙齿细细啃咬我的脖子,弄得我一阵酥麻,「那样会让我觉得你就在旁边和我一起看似的感觉。」

  许久不曾在一起,他做爱的技巧退步不少,每次总是由着性子在我体内野兽侵略一番,像个生涩的少年,仿佛要把这几年的份都补完,偏偏做完后这人又拿出温柔手段抚慰我直到鸡皮疙瘩连连爆起。什么肉麻话都说得出。

  我当然也有争取我应有的上位权利,不过成功机率不大,大概十次里面能占半次。

  我们尽最大限度与死神争取时间。后来想,或许死,对于那时的我们已完全不具实在的意义。

  他把我带到他的家族,说,爸,这是沈练。一片默然,却无否认不满之声。如今杜家他说的算。

  十二月初时,陪他同去了国外做手术,很成功。却不知还能为他的生命之火延留多少时间。

  一个月……一年……但那又如何,不管时间多少,我们总是尽情快乐着。

  修养一月有余,他养胖了不少。春节时,和他给爸上了香把他带回了家。他一口一声伯母,竟拘谨得很,倒是妈熟知这一切,待他亲和自然。

  在一个阳光灿得耀眼的白天,他对我说:「沈练,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去哪里?」我问得漫不经心。如今,由得他带我到哪里,天堂也好地狱也罢,只要有他。

  驱车一夜,到达时已是黎明时分。

  「到了。」他一声轻唤,为我展开了一片瑰丽壮观的黎明之色。

  我和他并肩坐在栏杆上,俯瞰下方的江水、眺望远处水天一线处,泛着大片让人振奋的亮白。然后,太阳就像染了艳红色泽的圆盘在我们目不转睛地凝视下,突兀地从水面那一线的水面跳出,江面也是一片波光粼粼的红。清晨的微风拂着我们的脸。

  「这是我很早以前就承诺过你的。」

  艳红很快变成金灿灿一大片夺目的耀眼。周围车鸣人声渐渐纷沓而来,各色各样的人的说话声叫卖声越来越大,代替了刚才那个宁静的世界。

  我们互相偎依着。

  「好像有种随着整个世界苏醒的感觉。」他握住了我手,在我耳边说:「我们跳吧,沈练。」

  我不解地看向他。

  「……若真有这么一天,我要和他牵手在众人尖叫声中跳入波涛滚滚的海浪,和他抱着一起沉到最深最暗的洋底,任谁都看不到我们都打扰不到我们。」他慢声念出我当年的狂语。

  一种难以言明的悸动游遍我全身,我紧紧抱住他。和他在破晓的初阳下忘我地亲吻。

  杜御飞,一百年太长,但不要怀疑,但我仍会爱你到齿摇发落,生命不再。

  我反握他的手。

  「一……」

  「二……」

  「爱你,沈练。」

  我们从高高的栏杆上跳下。

  身后人群的尖叫是我们华丽的背景,身下滔滔的江水是我们爱情的圣殿。

  ***

  「您能再谈谈杜御飞这个人物吗,我相信读者对他比较感兴趣。尤其是在您眼里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秦逸还是一个很稚嫩的小伙子,看上去却干劲十足,他向出版社自告奋勇担下这次采访我的任务。

  我抿了口茶,他机灵地拿好笔做好记录准备。

  「他是优雅的,没见过他的人一定想象不出有他那样优雅又高贵的人,可见过他的人一定再也想不出比他更优雅更高贵的人,一举手一投足都浑然天成。」我悠悠道来,似乎又看见多年前那个在街头灯光流转下优雅从容的男人。

  小伙子嘴角一扯,露出和他父亲一样阳光般温暖柔和的笑意。「沈先生,您在避重就轻。」

  我淡淡笑开:「我以为读者们最想听到的就是这个,最近那些年轻的女孩儿们不就是最爱美男么?」

  「呵呵,您真幽默,难怪那些女性读者都都这么喜欢您。」

  一顶高帽带下来大概是不记得下面要采访的内容了,他低头看了看手稿,又一本正经地抬头问,「最后又一个关于这本书名的问题,您当初以『众里寻他千百度』这句诗为书名是意指对爱情的一种追寻吗?」

  「每个人都在不停地寻觅自己心中所珍视的那个『他』,『他』可以是一个人,可以是一段情,也可以是一种感觉。其实,这篇小说中每个人都在追着自己所珍视的东西。只是他们的看法持重不同,因此也才有了各种不一样的际遇不一样的爱情。」

  「那小说中的『我』是在追寻什么呢?一个人,一段情还是一种深刻生命中的感觉?」

  「……大概都是吧。」我望向窗外沉吟。

  「好,谢谢沈先生您今天拔冗接受我的采访,期待您的下一部小说同样获得如此巨大的成功。」

  「多谢了,不过这是我的最后一本小说。」

  小伙子张大了嘴,「沈叔叔,你在逗我吧?」

  都忘记在工作中的客套称呼,看来他吓得不轻。

  「这本书是我创作小说的最初意图和最终目的,写它耗尽了我的情感及灵感,封笔也是当初的决定。」

  「这真是一个极大的遗憾。」小伙子满脸真诚。

  「小逸,请代我向你爸爸问好。」

  临出门的小伙子转过头来对我露出一个极其亲和温暖的灿烂笑脸。「一定转告,沈叔叔何时得闲了去看看我爸吧,他很想你。」

  客人走了,我开始收拾茶几上的果盘及一些资料,然后坐在书桌前的椅上看着窗外。

  外面在慢慢变黑。又是一天过去,应该马上就要吃晚饭了。

  我的书桌是红木制的,宽大而适用。除了一台放在角落处的手提外,就只在中间位置平放了一个极其精致小巧的橘色镜框。

  「表哥,你去叫沈练来吃饭,采访不是早就结束了,他不会又在房间里睡着了吧?快去看看,这天气忽冷忽热容易感冒。」

  韩清的声音从厨房传来。有时一个人在房中一不小心一个人就睡着了,这一点让他很头痛,这房子里住了三个男人,我是最让他操心的一个。

  我一笑,起身。回头看了那相框一眼。

  那里面没有相片。只有一张粉红的纸笺,被玻璃框牢牢龛住,已看不到当初的折痕。

  它本应是挂在那个公园门口大大的圣诞树上的。纸片中间只有两个笔迹歪曲却十分有力的字:沈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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