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方透亮,曙光映进了阎府前院,在未褪的薄雾中,仆佣正为了主子的远行忙碌准备,配上马鞍的骏驹感受到那股活络的气氛,兴奋地喷气踏地,一副蓄势待发的模样。
“呿、呿!”怕踏到人,马僮急忙斥喝,其他人也赶紧帮忙,马儿却愈加亢奋,狂猛的力道几乎让人拉不住。
“我来。”从长廊走来的阎逍见状,上前握住缰绳,在马儿耳畔低语了声,不过轻拍两下,立即将众人束手无策的马儿安抚下来。
“还是爷厉害!”大伙儿一阵赞叹,对主子的能力心悦诚服。
“这样也要夸我?”阎逍挑了下眉,朗笑道,年轻俊傲的面容带着自信飞扬,又让超龄的从容内敛融合成奇妙的平衡。“它是我的坐骑,不听我的听谁的?”
轻松的自我调侃惹得仆佣们全笑了,就是这平易近人的姿态,让他们全然倾心相待。
随他身后走出的朱履月停在长廊,看着这一幕,清灵秀丽的美颜带着些许迷离,被他融合在日阳之下的独特光芒给炫得眯了眸子。
这就是她的夫君──阎逍,京城里无人不知、众人夸赞的青年才俊,即使已成亲六日了,她还是觉得好不真实。
他是如此好看,俊逸温雅、颀长挺拔,有着少年的活力开朗,却又同时拥有浑然天成的魄力与沉稳,举手投足间,毋须刻意,自然散发的魅力即紧紧凝聚了众人的目光。
他才十七岁,就已掌管阎氏家业,所有的运筹帷幄唯他是从,连她那眼高于顶的爹,只要一提起他就赞不绝口,直说她能嫁得如此良人,是她三生修来的福报。
福报吗?想到这些天和他相处的情景,朱履月忍不住小脸发烫。
其实,成亲这事儿,让她很不习惯。不习惯离了家的生活,不习惯清晨一睁开眼,就有张俊傲的面容映入眼帘,但她不能把这些想法说出口,只好全然抑压心里。
同榻时或是独处时,她都羞得不敢看他的脸,只有像现在这样,没人发现时,她才敢放肆地、贪恋地将他的形象烙进脑海。
他,像是察觉到她的不安,对于她这个总是低头的害羞新嫁娘,他不仅没有任何责怪或不耐,而是不着痕迹地,用温和笑语逐步拉近两人的距离。
视线无法自他身上挪开,朱履月轻咬下唇,双颊因羞涩染上淡淡的红晕。她不晓得他在外头有多威名烜赫,在她面前,她只看到温柔的他。
阎逍正向堂弟阎逸交代离府的事,意识到有人看他,他回头,望进一双澄澈的美眸里。朱履月来不及别开,蓦地红了脸,赶紧低下头,紧张得直攒衣袖。
这个举动逗笑了阎逍,薄唇一勾,俊朗的面容更显卓尔出群。都成亲几日了,他的小妻子还是那么害羞。
“怎么?舍不得堂嫂啊?”顺着他眼光看去,阎逸打了个呵欠,大清早就从家里被叫来这儿的他有点不高兴。
“新婚燕尔就要出远门,会担心也是在所难免吧?”对那话里的讥诮不以为忤,阎逍戏谑回道,而后迅速将交代的事情告一段落。“我过去一下。”
他旋身走上长廊,来到她面前。感觉他的接近,朱履月更慌了,低垂的螓首几乎埋进胸口。
阎逍望着那只及他下颚的娇小身形,心头被一种陌生的感觉填满。背对众人的他没让人发现,那向来冷静果决的俊容上,浮现了一抹难以察觉的不知所措。
不是没出过远门,但面对这个才成亲六日的妻子,他不晓得该怎么跟她话别。
因媒妁之言成亲,彼此之间都还在熟悉,感情也还在酝酿,要说依依不舍实在是矫情了些,但若要不当一回事就这么干脆离去,他可也有点做不到,她羞怯柔顺的模样很让人放心不下。
这是他不曾体会的,像是无拘无束的心有了挂碍,淡淡的,不致牵肠挂肚,但它就是在那儿,占住心的一角。
原来,这就是成亲,不只是榻边多了个人,还带着更多不同的意义。
如果再多些时日,对她的感情再深一些,是不是分离就会变得难忍?还是会为了能够远离她,而松了口气?
发现自己想得远了,阎逍自嘲地勾笑,把心思捉回,斟酌了会儿,他轻声开口──
“临州那里的驿站出了点事,我必须赶过去。抱歉,才刚成亲就把你丢着。”
昨天夜里接获分铺失火的通报,身为当家的他,立即准备前往了解及处理状况。
朱履月还是鼓不起勇气看他,只能红着脸摇头。“没、没关系……”
“大概四、五日就回来了,这段时间我会请逸弟照料府里,若有什么事,你可以请他帮忙。”接下来不知道要说什么,阎逍沉默了,只好佯作观望天色。“时候不早,我该出发了,你自己保重。”
原本伫立她面前的身影离去,朱履月惊慌抬头,看着他步下长廊,愈走愈远。
说呀!说点什么,一路顺风、路上小心什么都好,别闷不吭声!她握紧手,但话在喉头转了又转,还是说不出口。
朱履月咬唇,对于这样的自己,感到既懊恼又自责。他是她的相公啊,她怎能一直这样害羞下去?又不是没见过男人,把他当兄长一样看待不就得了?
可,偏偏只要一见到他,她就会想起夜晚两人肌肤相亲的情景。要怎么把他当兄长?兄长才不会对她做出那些事……一思及此,丽容整个赧红,心急速狂跳。
阎逍俐落翻身上马,在高大骏驹的映衬下,磊拓不凡的慑人气焰自然流露。
“准备出发。”他扬声道,两名随从连忙跃上马背。
一扯手中缰绳,马儿掉头往大门前进,阎逍顺势朝朱履月的方向望去,正好攫住她的凝视。对上他的目光,朱履月的脸又不争气地红了,但这次她强忍羞怯,定定地望进他的眼里。
等他回来,他会好好地疼惜她,抹去她的羞涩和不安,让她知道嫁了他,永远都不需要害怕。他想。
再给她一些时间,她会努力的,会做个匹配得上他的贤淑妻子,能在他疲累时给予温言慰语,而不是只会低头无语。她想。
两人的视线在空中交会,只须臾,即错了开,他们都各自在心里许下承诺。
“出发!”阎逍手一扬,和随从出了大门。
“爷,您保重!”仆佣们挥手送行,对他的爱戴与关怀完全表露无遗。
望着那渐行渐远的背影,朱履月心里盈满复杂难辨的情绪,有些失落,有些不舍,还有些……松了口气。
她咬唇,隐于袖下的纤手紧紧握住,下了决心──她发誓,等他回府时,她一定会用满颜的笑,迎接他的归来!
他们都以为,这只是短短几日的分离,他们还有一生一世的时间,可以去了解彼此,共度白首。
然而,三日后,快马传回的消息毁了一切──
阎逍一行人在返家途中遇劫,两名随从被杀,他,尸骨无存。
第一章
“让让、让让!”奔腾的马蹄声伴随连串大喝在大街上呼啸而过,马辔上烙印的“阎”字标记,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哎呀!”惊呼此起彼落,行人争相走避,看清奔驰而过的人骑,无不忿忿怒骂:“又是阎记!”
“当然啦!会横冲直撞不看路的,也只有他们了,黎氏可没那么嚣张。”路旁的小贩翻眼啐道,要不是他护得快,他的摊子差点被马匹踢翻。“明明声势已大不如前,还不懂得收敛,阎家迟早要垮!”
此话一出,旁人不禁摇头叹息。
可不是?在五年前,阎家主陆,黎家主漕,掌控了京城对外的货物运送及书信往返的主要管道,并列京城二大首富,而阎逍和黎之旭这两位少年当家,是当时京城里最为人所津津乐道的风云人物。
只要话题绕着他们两个转,不管地点时间,不分人己亲疏,四周气氛马上变得热络,人人争相发言,妙的是,从每个人口中说出的还全都是褒词,完全不闻贬语,在京城百姓的眼中,阎逍和黎之旭几乎成了传奇。
其实,当一开始,两家接连易手由年轻一辈主事时,那情况可是无法同日而语。
那时,阎逍十六岁,黎之旭十九岁,俊傲出众的外表迷倒多少姑娘,却迷不倒坊间看好戏的人们。
大伙儿心里都存着一个念头──要不是祖先余荫庇佑,这当家的头衔哪轮得到这两个嘴上无毛的小伙子头上?冷嘲暗讽随处可闻,人人都等着看这两个仗着家世财产的富家子弟能玩出什么名堂。
结果,不到一年的时间,阎逍和黎之旭用实际行动吓掉了所有人的下巴。
在他们的带领下,两家原就恢弘的声势更是如日中天,两人干练的经商手腕及独到的远见,让商场上的一干老将皆俯首称臣,曾经想耍计欺占他们的投机分子全都吃尽苦头,再没人敢因他们的年少而心存轻忽。
阎黎两家的关系也很耐人寻味,陆运赢在快捷,而漕运赢在载货量,优越之处同时也为对方的缺憾之处,虽然彼此竞争,却又密不可分,在客户有特殊需求时,他们会毫无芥蒂地仰赖对方的长处,但私下他们无不想尽办法克服自己的短处,比快、比便捷,努力想把对方的客源拉拢过来。
亦敌亦友,互相砥砺,是他们的最佳写照。
原以为太平盛世,阎、黎两家的良性竞争会带给百姓更多的便利,但谁也没料到,一场意外颠覆了这和乐融融的景象。
“要是阎逍还在,哪会容忍底下的人这样乱搞?”旁边的卖油郎撇唇,惋惜叹道。“他好不容易奠下的根基,却让人轻易毁了,若不是阎家只剩下阎逸这个命脉,这当家的位置根本轮不到他来坐镇!”
“就是啊,明明是堂兄弟,能力却差那么多!”其他人听了,纷纷点头附和。
“可惜啊!”一旁的肉贩重重喷了口气,手上的屠刀用力剁着肉骨头,像在打抱不平似的。“阎逍年纪轻轻就这么走了,实在是天妒英才……”
想起阎逍的遭遇,在场的人全都不胜唏嘘。虽已事隔五年,但由于过度震惊,直到现在京城的人都还记忆犹新──
当年,阎逍自外地返家途中遭劫,尸首遍寻不着,但就现场血迹斑斑的状况显示,绝对是凶多吉少。经过一番搜索,都毫无所获,阎家不得不接受这残酷的事实,改由阎逸接下家业。
和阎逍的沉稳宽宏不同,阎逸好高骛远、自私图利,一心只想赚钱,却又疏于管理,放任手下的人为所欲为,阎记的声誉开始一落千丈。运费变贵、速度变慢、寄丢东西更是时有所闻,原本纪律严谨的规范早已随着阎逍的失踪一并烟消云散。
像以往快马奔过大街这种危险事儿,在阎逍的掌管下是绝对禁止的,但现在阎逸根本不管这些,任由邮骑在大街上横冲直撞,上回有人因闪躲不及被马踹断腿骨,阎逸居然默不作声,直到旁人看不过去,聚众包围阎记,他才勉强丢了五两银子,赔偿了事。
“喂!阎爷只是失踪,你干么咒他死?”一名路过的青年听到他们的谈话,气得停下脚步,指着肉贩的鼻头骂。
肉贩先是一愕,看清那人是阎家的马夫刘小三,一把火也上来了。
“本来就是啊!如果不是到了阴曹地府回不来,干么放着好端端的当家不做?”肉贩挥舞手中的屠刀,怒声吼了回去。“事实还不准人说,阎记这么霸道啊!”
“你说阎记什么我都不管,就是不准咒我们爷死!”刘小三气炸了,无视那把亮晃晃的屠刀,抡起拳头奋不顾身地冲了上去。
“要打来啊,怕你不成!”肉贩将刀往砧板一扔,两人开始扭打起来。
“住手!快来人,帮帮忙啊!”旁人惊喊,赶紧介入,又是拉扯又是阻拦,一阵混乱,好不容易终于把两人架开,在场的人全都挂彩。
即使被制住,刘小三依然愤恨不已地瞪着肉贩,肉贩也是心有不甘地瞪着刘小三,双方都是脸红脖子粗,大有一种只要旁人一松手,就会立刻再大斗三百回合的态势。
“你也真是的!”一名老者抚着乱中被揍了一拳的下巴,开口痛骂肉贩。“你明知道小三自小就跟在阎逍身边当马僮,感情再深不过了,你还故意用那些话激他?”
刘小三想起阎逍对他的好,眼圈儿一红,一个大男孩当着众人的面掉下泪来。肉贩见状,有点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小三,他的话你也别往心里放。”旁人低声劝着。“我们都很希望阎爷能回来,只是这些年的期望全落了空,失望在所难免。”
所有的人都在盼,或许阎逍没死,只不过是有事耽搁了,但随着时间流逝,希望也就越渺茫。
其实刘小三心里早已有底,闻言,再也无法自欺欺人,忍不住放声大哭。那时爷出门前,还是从他手上接过缰绳的,他却再也等不到爷回来……
“小三,对不住啦!”肉贩一脸尴尬,不知如何是好。“是我不对,之前我寄回老家的信被阎记弄丢,所以才会迁怒乱骂,你千万别放在心上……”
其他人也赶紧安慰,一旁有人经过好奇询问,听到有关阎逍的事,不禁又是一阵感叹,人愈聚愈多。
没人留意到,不远处,有个男人蹲坐墙角,静静地看着一切。
他的衣着残破肮脏,长发散乱黏腻,和杂乱丛生的落腮胡一起遮住了大半面容,只余下一双眼,看向人群,透着精锐光芒。
好一会儿,聚集的人潮散了,男人敛下目光,那模样,和街边的乞丐无异,有人经过他面前,嫌恶地皱了眉,还特意绕开,就怕他的肮脏和异味会染到自个儿身上。
突然,“锵榔”一声,有个铜钱滚到面前。男人抬眼,看到一名妇人站在数步之遥的地方,半是同情、半是鄙夷地看着他。
“让你买点吃的,好手好脚,去找份活儿吧!”妇人丢下话,转身就走。
盯着那枚铜钱,男人幽闇的眸子变得更加深沉,须臾,他拾起铜钱,揣入怀中,而后起身离开。
男人一站起,高大魁梧的身形引人侧目,但一身肮脏模样,让人目光自他身上掠过之后,就不想再朝他多瞧上第二眼。
一路上,他徐缓走着,最后,在一间铺子前站定脚步。他抬头,方才人们谈论的“阎记”招牌映入视线,他微眯了眼,脑海中的画面和眼前所见景象重叠──
曾经,这里门庭若市,密集出发的邮骑活力十足;而今,镶漆金字的招牌依然,敞开的铺子前却门可罗雀,不见往年的盛况。
男人敛回目光,踏上台阶,走进铺子。
柜台里头只有一名伙计,正拿着草根逗竹筒里的蛐蛐儿,眼角瞥见有人进来,头也不抬地扬声喊道:“要寄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