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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砖农家女(上) page 1 作者:简璎

  第一章  穿越,当了娘(1)

  “丁娘子,你快醒醒!你这么一走,小阳怎么办?你真忍心让小阳一人孤苦伶仃的在这世上飘零吗?”一个焦灼中带着几分责备的女子声音。

  “我说丁娘子啊,你怎么这么傻呢?你两眼一闭,也不能改变任何事呀!俗话说的好,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半点不由人,那白眼狼已经进县城去迎娶杜家嫡女了,这会儿你死了,就是亲痛仇快,只可怜了小阳这懂事的孩子,已经被亲祖母、亲爹给抛弃了,现在又没了娘,你要他这么个小不点怎么活呀?”一个大娘恨铁不成钢的声音。

  “如何了?”一个男人如雨前闷雷的声音。

  “我再多扎几针试试,明明还有点儿气息……”这是先前那女子的声音。

  听到扎针,丁沐儿黏乎的眼皮倏地睁开了,模糊的意识也苏醒了,她转动眼睛,克服着喉咙如火燎过般的疼痛,努力开口说话,“不要打针……”

  从小到大,她最怕打针了。

  “醒啦!这可终于醒啦!”郭大娘松了口气,欣喜的朝外间喊了起来,“小阳!你娘醒了,甭哭了!”

  话刚落下,一个四、五岁左右的小男童就从外间冲了进来,一下子扑到床边,搂着丁沐儿放声大哭。

  郭大娘笑道:“你们瞧,这孩子我还以为他不会哭也不会笑哩。”

  “醒了就好,莫要再做傻事了。”晴娘收舍好针灸包起身。“我去给你熬碗粥,再煎一副祛寒汤药,免得身虚染了风寒。”

  吃了粥,喝了药,一直到夜都深了,丁沐儿就着透进窗来的月光看着窝在自己身边的小人儿,这才慢慢有了真实感。

  她穿越了。

  还穿成了孩子的娘。

  也就是说,她现在有孩子了……这不是废话吗?

  前世的事她都记得,出事时,她正开车要去市区的大卖场补齐一个月的生活用品和食物,就在经过连结城镇的大桥时,地震了,桥断了,她连人带车的落到海里,然后,她就来这里了。

  原主的记忆她也有,这里是大萧朝,朝阳十五年,她住的这地方是温州吉安城甜梦镇的安然村。

  她前世叫丁沐,现在叫丁沐儿,十九岁,四岁的儿子叫温丹阳,所以她这副身子十五岁就生孩子了,这实在令她咋舌,原来古代人真是都很早婚,上辈子十五岁时,她也才国中毕业……

  丁沐儿的丈夫叫温新白,是个读书人,眼下只是秀才,一心想考功名,有个寡母和妹妹,家里就靠丁沐儿卖吃食和种田维生。

  不久前,温新白进城访友,在清风寺前捡到了吉安城首富的嫡女杜乐芝的帕子,杜乐芝对他一见钟情,表明了要他入赘,待他明年秋闱中举之后,杜家会资助他进京参加会试,荣华富贵的日子不在话下。

  于是,温新白回来后就以七出第一条“不顺父母”休了丁沐儿,且怕被杜家发现他有妻儿,他连儿子也一并不要了,还在休书上写明儿子是丁沐儿嫁给他之前就怀上的,跟他没半点关系。

  隔日,温家母子三人就喜孜孜的收拾包袱离开了安然村,还带走了丁沐儿仅有微薄积蓄,任凭丁沐儿怎么抱着温新白的腿苦苦哀求,怎么保证她会努力赚钱让温新白进京参加会试都没有用,温母走前甚至还踹了丁沐儿一脚,让她放手,不要再纠缠她即将飞黄腾达的矜贵儿子。

  温家母子三人走后不久,丁沐儿就不吃不喝,过了三天,她就想不开跑去跳湖自尽了。

  丁沐儿死了,而她丁沐来了。

  她在心里叹了口气,为了一个不见得会中举的渣男,值得吗?

  那个温新白,当秀才都好几年了,谁说明年就一定能成举人?且那负心汉,为了富贵连孩子也不要,真是忍心啊,而原主也不是个好的,要去死前就没想过小阳才四岁,要怎么过活?真自私,真残忍……

  她轻轻抚着怀里熟睡中孩子的白净小圆脸,不知怎么地,母爱就大喷发了。

  她柔声对小阳说道:“你放心,你娘死了,我会照顾你,你娘丢下你,我不会丢下你。”

  从现在开始,她不是丁沐了,她是丁沐儿。

  丁沐儿来到安然村三天了,她原本的个性就有些大隐隐于市和既来之则安之的自在从容,如今更是落实得很彻底。

  要不是如此随遇而安的性格,她一个大学刚毕业的花样年华女子,又怎能跟随脾气阴晴不定的当代陶艺大师崔勇泽隐居在山里学艺呢?

  其实,安然村还不错,这里有百来户人家,前世她住在深山里时可是一个邻居都没有,而现在她的邻居也都不错,对门的郭大娘很照顾她,旁边住的晴娘就是那日为她扎针的女子。晴娘自谦略懂医术,平时也帮村民看看小病小痛,丈夫李猛靠打猎维生。

  “小阳,出来吃早饭了。”她进书房去叫人。

  这屋子不大,就两个房间,原本是温新白、原主和小阳住一间,温新白的娘和妹妹住一间,她看小阳爱读书,就把另一个房间改了当书房,温新白走的时候,一屋子的书跟文房四宝都没带走,小阳就有现成的教材,而这孩子也乖巧得让她心疼,每天鸡鸣她起来做饭,他就跟着起来抢着叠被,洗漱后就去练字,还写得有模有样的,让她啧啧称奇。

  前世她有一个哥哥、两个姊姊,他们各生了两个小孩,所以她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都不缺,但他们个个都是被宠坏的恐龙小孩,都没有小阳一半的乖巧懂事……不,是连四分之一都没有……奇怪了,难道这就是自己的孩子最好的概念?

  虽然小阳不是她亲生的,但确是这具身体生的,而经过三天的朝夕相处,她已经完全把自己当娘了。

  “是的,母亲,孩儿这就出去用饭。”小阳搁下毛笔,用纸镇将宣纸压好,有条不紊的起身。

  丁沐儿扶着门框,眼里扬笑。

  听听,多么乖巧啊,她能不疼吗?

  每当这时候,她就会觉得原主自私,怎么能把这么可爱的孩子丢下,原主寻死真的吓到孩子了,小阳夜里都要紧紧依偎着她睡,彷佛怕他一睡着,做娘的又会丢下他去死似的,常看得她心里一揪,忍不住把他抱紧处理。

  所以,她现在反而担心一觉醒来,自己回到了现代,如果连她都消失了,那小阳可怎么办才好?

  娘俩吃完了早饭,小阳又去练字了,丁沐儿把饭桌收拾了一下。

  微风从敞开的窗子吹进来,门廊下一个木制风铃响了几声,除此之外,四下安安静静的,除了虫鸣鸟叫和风吹树叶的沙沙声,也没别的声音了,倒和她前世生活的环境很像。

  她倒了杯水进书房给小阳,自己也倒了杯水在饭桌旁坐下,若有所思的盯着装水的杯子……与其说杯子,不如说是碗来得恰当些。

  这里还没有瓷器,装水的就是个陶碗,盘子都是黑不溜丢的,汤碗上也都有斑点瑕疵、白里泛黄,形状还不很圆,可以说是有些扭曲。

  如果她能做出彩绘陶瓷的话……

  原主是靠卖吃食和种田养家活口,她承袭了原主的手艺,加上自己原本厨艺也不差,理当可以继续卖吃食养活自己和小阳,而且如今少了三口人吃饭,想来会更容易些。

  原主的另一个活计是种田,依然是个体力活,如果卖吃食够她和小阳过活,田可以租给别人种,幸好她现在住的这间茅屋跟那两亩地都是自己的,不然租金又是一笔花费。

  茅屋和两亩薄田是原主过世的爹娘留下来的,那温家母子三人就是看上这点,温新白这才会娶了她。

  温家原是赁房而居,温新白娶了她之后,三口人就一起搬进来了,吃穿过活都赖着她,攀上高枝就一脚踢开她,真是够不要脸的。

  也是,不管哪个世界都一样,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崔大师的作品也被剽窃了几回,对方还死活说自己才是原创呢!

  眼下虽然有栖身之所,可她知道,现在是夏天,还可以过,冬天会下雪,就会变得很冷,而且估计如果来个台风,茅草屋顶都能吹走。

  所以了,长久之计,必须要盖青砖大瓦房。

  晨起趁太阳还没出来,她出去走了一小圈,看到散落在视线所及之处的邻居都是瓦房,分别只在于是大瓦房还是小瓦房,只有她家是茅屋,想来是原主爹娘太穷,盖不起瓦房,而她嫁给温新白之后,要养更多人就更穷了,以至于没有多余的钱银盖房子。

  眼下,光凭她卖吃食赚的微薄收入,有可能在入冬前存够盖房子的银两吗?感觉是痴人说梦啊,且她对卖吃食也提不起劲来,她想做的还是她的老本行……

  “丁娘子!”

  安然村依山傍水,民风十分的淳朴,白日里,家家户户都敞开着门,丁沐儿家里也一样,郭大娘就自己进来了。

  丁沐儿连忙起身倒水,招呼着不请自来的郭大娘,“大娘坐,请喝水。”

  不管古代还是现代,敦亲睦邻都很重要,尤其像她这样的孤儿寡母,有个能守望相助的邻居更好;她也打算今天去向晴娘夫妇道谢,据说她跳进湖里时,就是晴娘的丈夫李猛下去把她给救上岸的。

  “哎哟,这么客气,还给我倒水,那我就喝啦。”郭大娘笑嘻嘻地说。

  以前这丁娘子的性格较刚烈,还有些木讷,不太懂得和人打交道,鬼门关前走一遭回来,倒是有些转性了,人看着也和气许多,脸上都有笑意了呢。

  郭大娘一口气喝完了水,搁下空杯说道:“丁娘子,我想着你身子还虚着,今日要插秧,便让我家那口子把你的田也插上秧苗了。”

  “多谢大娘。”丁沐儿诚心诚意地说道:“也帮我向大叔道个谢。”

  “没事。”郭大娘大气地手一挥。“邻居嘛,互相照应是应该的,尤其你还是个苦命的……”

  郭大娘蓦地捂住嘴巴,她好怕丁沐儿会像之前刚被休时一样,动不动就悲切的哭出来。

  没想到丁沐儿只是一笑。“亏得有大娘您这样的邻居关照我和小阳,我们才能住得安心。”

  见丁沐儿没要哭的意思,郭大娘放心了。“你能想开就太好了,你还年轻,日子还长得很,总会苦尽甘来。”

  丁沐儿乖顺地点了点头。“我明白,我们母子俩日后还要劳烦大娘多照应了。”

  郭大娘又爽快地道:“你一个人,天气热,总带着个小不点出入也不方便,你若要出去采买食材或是要去田里,尽管把小阳往我那儿摆,我家里那几个小萝卜头都比小阳大上四、五岁,一块儿玩保管不会欺负他。”

  丁沐儿想到自己要做的事还很多,不可能走到哪里都带着小阳,便真心诚意地说:“那我先谢过大娘了,这份恩情,我们母子会永远记得,若是沐儿有出头的一日,绝不会忘了大娘的照拂。”

  这话郭大娘听得舒服,笑得见牙不见眼的。“说的什么话,邻居嘛,就是要互相照应,再说小阳又乖巧又懂事,还聪明,这么小就会认字了,说不定还能教我家那几匹小野马写字呢。”

  聊了一会儿小阳,丁沐儿又问道:“对了,大娘,这附近可有砖厂?”

  郭大娘笑了起来。“咱们这小地方哪有砖厂啊,不过村子里的高大爷家里倒是有个窑,专门在烧砖。”

  丁沐儿兴致来了。“哦?怎么家里会造个窑烧砖呢?”

  “村里的事问我就对啦。”郭大娘如数家珍地说:“那高大爷原是县城里湛家砖厂的工人,年纪大了之后,身子吃不消,便不再去砖厂干活了,自个儿在家里造了窑烧砖,每烧出一批砖,就卖给他以前在湛家砖厂的工头,那工头会私下找人买,从中赚点薄利,高大爷的利润也不错,就是个体力活,眼下高大爷是将看窑的事交给他两个儿子,勉强也算是个糊口的生计。”

  郭大娘走了之后,丁沐儿又沉思起来。

  这里的人显然是连拉胚都不会,弄出来的碗都不成方圆,器皿表面粗糙,无法光滑。

  如果她能做出彩绘陶瓷……不不,那野心委实太大了,她不贪心,只要能做出普通陶瓷就好,那就是独家商品了,肯定能赚钱,入冬前盖房子不成问题。

  想得是很美,但首先原料就是个很大的问题。

  拉胚用的黏土,虽然也能用普通泥巴,但色泽远不如瓷土或高白泥来得洁白。

  在现代,景德镇高岭村的高岭土都被开采光了,可她现在是在古代,尚未有人发现高岭土的用途,肯定还没被开采完。

  从大门看出去,远处巍峨青山环绕,那山名叫木绵山,未经滥伐的山林肯定都是宝,若找不到适用的黏土,也能找到果子或菇类来加菜。

  第一章  穿越,当了娘(2)

  第二日,用过早饭,丁沐儿便把小阳托付给丁大娘,称自己要去买食材。

  她背上竹篓子,带着竹棍,用朴叶包了两个馒头、两颗水煮蛋,再装满一竹筒的水,便动身往木绵山山脚而去。

  虽然对地形不熟,但她前世就是住在山里,山林就像她的朋友似的,对未知的山林并不恐惧。

  一个时辰之后,太阳已经红彤彤地映照着大山,丁沐儿来到山脚下的河流,眼看青山翠绿,河流很长,蜿蜒到她看不到的远处,而山的另一边郁郁葱葱,山风吹来,倒也不热,河岸两边遍地的石头,用肉眼看不出来,要拿回去试试才能知道哪种可用。

  捡了一小会儿不同的石块之后,她眼睛一亮的看到了荠菜。

  荠菜是种可食的野菜,营养价值很高,她出门时,在田间地头没瞧见有荠菜,刚刚才发现河流两岸随处可见,既然都看到了,不顺便摘回去就太可惜了,可以做成荠菜饺子或荠菜馄饨,小阳肯定喜欢!

  她沿着河岸摘荠菜,蓦然抬眼,红色的河水吓了她一大跳。

  不是吧?古代也有河川废水污染?

  缓缓靠近,心跳也缓缓加快,就见随流水聚集在一起的枯枝烂叶里有个人,是个脸色死白的男人!

  丁沐儿的心跳瞬间加快,几乎快跳出胸口了。

  是……死人吗?

  她胆子虽然不小,但也没大到看到浮尸还能镇定的地步,一时腿都软了。

  就在惊疑之间,她看到男人的眉心蹙了蹙。

  他没死!

  她连忙再扑近点儿看,水流有些急,他是被河里的石块卡住了,这才没再往下流,可是他在流血,就是他的血染红了河水。

  凭她的力气,是绝不可能把这个人拖上岸的,但她也不可能见死不救,可若是回去找人帮忙,他可能会被河水冲走,下游也不知在何方,要是冲进了大海里,后果不堪设想……

  那怎么办才好?

  “丁娘子!”

  男子浑厚的声音吓了她好大一跳,一回头,看到李猛站在不远处瞪着她,他身上背着弓箭和一竹篓的柴,腰上挂着各种猎物,脸色很是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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