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字,印上心。
他在晨光中,吻着她的笑与泪,知道自己有她就够,有她就好。
酒友
旧书铺子里,一灯如豆,秦老板轻轻把书合上,放回书架里。
那本书,还没有写完,他抬眼,看见书中的主人,提着一壶酒,走了进来。
秦老板看着那男人,只挥手撤了柜,现出矮桌,摆上酒碗。
男人同他隔桌相对,席地盘腿而坐。
男人什么也没说,只替自己与他都倒了一碗酒。
他不喝酒的,但他拿起来喝了。
那酒很烈,很辣,万般的苦。
「所以,她去了?」秦老板问。
「嗯,她去了。」男人点头,再倒一碗酒。
接下来,两个男人便没再说话,只喝酒。
慢慢的,喝着那壶酿了很久很久的酒。
当他俩喝酒时,四周的黑暗如此深,深到看不见边际,只有隐约的红花在一旁。
可那男人不惊不惧,也不害怕。
他是个不怕无间的男人,秦老板第一次看见他时,就知道这人对这里无所畏惧。
他曾犯下错,但他弥补了他的过错,却仍不愿离开,不肯放下执着,即便投胎转世,却始终记得。
他是冥顽不灵的魂魄,无可救药。
所以,他也只能陪他喝酒,喝这苦酒。
男人有很多问题想问,他知道,这一世,他是头一回见到他,可这一夜,他什么也没问,所以他什么也没答。
这一生,他的时间还早,没差这一个晚上。
但她去了,那个女人,去面对了她犯下的错。
宋家的少爷,赌赢了这一场,可接下来,还有很多很多的路要走。
所以这一夜,就先喝酒吧,无须多言。
无须多说。
秋
枫叶红了。
夏日已过,湖上吹拂而过的风,一天凉过一天。
几个月过去,城里没什么大事发生,一切都如常。
温柔这日起了个早,穿了衣,梳了发,亲自到厨房忙了大半个时辰,这才回房去找那男人。
他仍躺床上,懒懒的赖着。
若非有事,她也想重新爬回床,同这男人一起窝着。
她轻轻推了推他。
男人睁开惺忪黑眸,一见她,扬起了嘴角,露出慵懒的笑。
「早。」他说着,朝她伸出了手,「我以为你出门了。」
「不早了,天都大亮了。」知他想歪,她先一步抬手抵着他胸膛,好笑的道:「今日休市,我想出门走走,你要不要一起?」
闻言,他这才看到她穿着女装。
「今天不当温老板?」他挑眉。
「今天不当温老板。」她微笑,可眼里有着些许的紧张。
看着眼前这女人,他忽然注意到,她不只穿了女装,梳了发,还在唇上点了淡淡的胭脂,乌黑的发梳了一个简单的样式,上头还簪了一只银钗。
忽然间,察觉到她想做什么。
「你确定?」
「我确定。」
他如她所愿的起身下床,穿上她给他的衣,套上她给的鞋,让她为他梳头束发。
待一切备妥,她提起竹篮,牵握着他的手,往大门走去。
他没有抗拒,就这样和她手牵着手,走在她身旁,穿庭过院。
温家大宅里的丫鬟、仆人,见到大小姐出现,身边还跟着个男人,还是那个男人,个个瞪大了眼,吓得张口结舌,有人还因此摔倒坐跌在地。不像温家其他三位小姐,丫鬟仆人们整天在外奔走,可都识得这男人的脸面,知道他是谁。
到了大门外,一辆马车等在那儿,驾车的当然是陆义。
看见他,陆义连挑眉也懒了,只帮忙掀起车帘。
周庆扶着温柔上了车,看见云香和翠姨早坐在那里,一旁还有鲜花素果。
两女人什么也没说,就好似他会同温柔一起出现,是普通日常一般。
车马前行,沿着运河,一路进了城,直往大庙而去。
到了庙前,他掀帘协助温柔、翠姨、云香下车。然后,温柔在人来人往的大庙前,牵握着他的手,在众目睽睽之下,和他一起踏上了大庙的台阶。
人们在四周骚动着。
他知道为什么,她也晓得,两人都能听见那些压不住的窃窃私语。
「是周庆……周庆……」
「周家不是被抄了吗?我以为他死了。」
「听说是被张同知栽赃的……」
「之前就听说他没死……原来是真的……」
「看来张同知是被整垮的啊,对了,那没缠足的姑娘是谁啊?」
「是温家大小姐……就那之前被抢亲的……」
「嘘,想死吗?别说了。」
「为啥?」
「他可是周庆啊——」
此话一出,所有人瞬间噤声,却还是忍不住偷看那一对走入庙门上香的男女。
她没理会旁人的视线,可他感觉到她手心有些汗湿,本来跨着大步的绣鞋,瞬间缩回了裙里。
他捏了捏她的手,在她看来时,扬起嘴角,朝她一笑。
温柔看着他的笑,莫名红了脸。
他模样本就俊帅,这一笑,瞬间教一旁也来上香的三姑六婆们全掩着胸口倒抽了口气,所有人长眼都没见过周庆这么笑过,那笑那般温柔可亲,刹那间让大庙里三岁到八十的丫鬟小姐夫人们的心头全都小鹿乱撞。
他笑着,还不忘开口提醒她。
「柔儿,小心门槛。」
她脸更红,提起了衣裙,跨过庙门门槛。
跟在后头的云香和翠姨把鲜花素果摆上在庙里的供桌,温柔把香点着,一人分了三支,然后也给了他。
他挑眉,但仍接过手,同她一块儿朝菩萨上香。
这一日,她要他做什么,他便做什么。
上了香,还不够,她还同他一块儿逛大街,逛完大街去游湖,游完湖再去城外踏青,让满城的人都看到他还活着,同她温家大小姐在一起。
不到午时,周庆还活着,将娶温家大小姐的流言,瞬间传遍全城。
他陪着她走,不介意旁人说些什么。
原以为,今日她的主意,就是这般,谁知午后上了车,陆义没将车马驶回温家大宅,却往太湖而去。
周庆以为是要去太湖,直到陆义忽然在中途停了车。
车外不见水泽,不见农田,只有山林荒野,不远处的半山腰,有个隆起的小土丘,上面堆着几颗大石头。
刹那间,眼一紧,心一缩。
他一直没再来过,他甚至不让自己去记得。
可她记得。
眼前的女人用那双柔软的黑眸看着他,朝他伸出手。
他看着她,握住她的小手,和她一起下了车,一步一步的爬上那已被满山枫叶染红的山坡。
云香、翠姨与陆义没有下车,就在车上等着。
落叶纷纷,在风吹时,在脚边翻滚着。
周庆与温柔,一路来到那土丘石堆所在。
她蹲了下来,把竹篮里的三牲四果拿了出来,摆上。
然后,点了香,也塞给他一支香。
「为什么?」他哑声问。
「他是你爹,他救了你。」她凝望着他,说:「我想谢谢他。」
他不知该说什么,只是握紧了那支香。
她转身朝那石堆跪下,拜了三拜,悄悄说了些什么,这才把香插在牲礼上,起身瞧着他,轻抚着他的手臂,然后什么也没说,走到了一旁。
看着那石堆,看着手中那支香,他喉头发紧,只在秋风卷起落叶枫红时,想起那个当年将他扛在肩上的男人。
对这男人,他真的不知该说什么。
周豹不是个好人,但也没有那么糟,很久以前,他就知道,世间没有什么是黑白分明的,可他真的没想到他在被妖怪附身那么多年,终能逃出生天之后,竟会挺身相救。
这才是我周家的好儿郎——
男人骄傲爽朗的笑声,好似还回荡在林间。
一双眼,莫名的热。
他沉默的举香,拜了一拜,把香插上。
当他起身时,温柔回到他身旁,伸出双手拥抱他。
他环抱着这小女人,在秋风落叶中,久久无法言语。
她陪他在原地又待了一会儿,待他心情平复了,她才收拾了供品,和他一起走下山。
「我原想为他迁葬的,后来才想到,你不立碑是有原因的,城里有不少人恨他,所以这样就好,我们偶尔来走走就成。」
他提着那沉重的供品,看着她,轻扯嘴角,提醒。
「城里也有很多人恨我的。」
「关于这一点。」她仰望着他,微微一笑:「我想等你娶了温家大小姐之后,我们还有很多时间来改变它。」
他挑眉:「你确定?」
「我确定。」她红着脸,斩钉截铁的说。
「但你知道,有时候当个恶霸,还挺不错的。」
「什么时候?」
「遇到其他恶霸的时候。」
「说得也是。」她想了想,摆摆手说:「那好吧,若有其他恶霸出现,你就可以恶霸一下,不过其他时候,你让我养着就好。」
这话,让他轻笑出声。
「好,其他时候,我让你养着就好。」
两人手牵手,一路走下山,说笑声不时夹杂在风中。
枫红与笑语被秋风吹送,飘上了天,渐渐远扬……
【全书完】
后记
温柔与半两 黑洁明
温柔半两这四个字,出自「无际大师心药方」。
药方如下:好肚肠一条,慈悲心一片,温柔半两,道理三分,信行要紧,中直一块,孝顺十分,老实一个,阴鸷全用,方便不拘多少。
许多年前,我身体不好,当时三天两头就要回诊看中医,中医将这格言挂墙上,我看着看着,就觉得这心药方真是好啊,看久了,心莫名就定了。
过了几年身体慢慢好转,偶尔还是会想起这心药方,这回写到温柔与周庆,突然觉得,欸,这「温柔半两」拿来当书名不错耶,超适合这次的温柔与周庆的,于是就拿来用了。(笑)
温柔与半两。
温柔当然就是温柔,半两就如书中周庆自己所说,便是他了啊。
这家伙从小就一直觉得自己命贱,就只值那半两啊。
温柔与周庆,就像是腰子锁与银锁片,一个出身富裕,一个出身寒微,虽然如此,但银就是银啊,厚薄不重要,无论是几两腰子锁,抑或是只有半两的银锁片,都是为娘的全部心意啊,银锁和锁片都是身为娘亲,希望保佑自家儿女能平安长大、长命百岁的心意。
几两不重要,心意是一样的。
出身不重要,有个好心肠才是真的。(笑)
再来,说到温老板。
我也不是第一次写女扮男装了,《战狼》里的左绣夜就是,可相较于绣夜,温柔是注定要一辈子当温老板以男装示人了,虽然偶尔也会换上女装啦。
就像她告诉周庆的那般,她喜欢当男人,不是因为她有异装癖,实在是因为在明朝那年代,女人非但要缠小脚,出门还得要遮头遮脸遮遮遮,而且这不能做,那不能行,连看个戏也得男女分开待在棚子里,更别提想要上馆子吃饭,和出门在外做生意了,在明朝当个大家闺秀,真的是太不方便了。
在那年代,还是当男的好啊。
然后,我要说,周庆这人真是腹黑傲娇到太让人无言了,明明是喜欢温柔的,而且他就是在利用人家啊,偏偏偶尔还是会在心里浮现莫名的黑暗面想玩弄温家大小姐,真的是让我觉得这家伙是个变态,忍不住一直在脑海里呐喊:我的大爷,你周遭都妖怪啊,你也看一下场合和时机啊——
然后写到后来,我重看整本,才突然领悟,哇靠这家伙根本就是仗着温柔不会跑,所以在和她撒娇啊,超夸张的这人。
让我好想冒死和温老板说:你确定你要和他在一起,要不要再重新考虑一下?
但她爱就爱了,只能认了。
幸好周庆到头来还是有良心的。(笑)
不过说真的,我当然还是觉得周庆其实本性不错啦,只是因为环境的关系,性格才扭曲成这样。
说到他的成长环境,墨离占了很大一个位置,他是个被妖怪养大的孩子,他对墨离的心情是很复杂的,所幸后来还有遇到秦老板,才没有歪得太严重。
小朋友的成长环境真的好重要啊。(摇头晃脑ing)
周庆因为成长环境的关系,他很清楚这世界不是黑白分明的,人有好有坏,妖也有好有坏,只是那条分别好坏的界线有时真的很模糊不清。
说起来,也因为这样,他才能一直把这座人妖共存的城维持在一种恐怖平衡的状态下吧?
不过说到腹黑,更让人无言的就是宋家大少爷了,周庆的心计和那家伙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竟然一算八百年啊,这人脑袋到底怎么生的我也想知道啊,不过他到底做了啥?又干了什么其他好事?那得到他的那本书里再说了。
「魔影魅灵」来到这里,要开始收尾了,写到阿鬼和澪在紫荆树下那一段,还有巴狼与秦老板喝酒时,我也一阵心酸不忍,这些人真的活了好久好久啊。
下一本就是阿澪的了,其实我一想到要写她和那家伙就觉得好想逃避现实啊,到底会变成多少本呢?没写完我真的不知道啊。
哈哈哈哈?(干笑ing)
最后,我要说,我还是很喜欢温柔和周庆这一对的,虽然在这人妖共处的城,要完全平安过日子是有难度的,但我想他俩应该还是能就这样好好的,好好的,手牵手的过完这一生吧。
这本书完稿是在我写稿出书进入第二十年。
二十年前的七月,我在〈禾马〉出版了「凤凰奇侠」系列的第一本书《我爱你,最重要》,当时我大概怎样也没想到,做事一向三分钟热度的我,竟然会写小说一写二十年,当然我也没想到,我竟然写了二十年还没把齐白凤的徒子徒孙给交代完啊。(泪笑)
二十年后的七月,我依然还在写小说,想想还真是不可思议,要不是因为有爱,有读者的支持和情义相挺,我大概早早就放弃了。
谢谢大家一路陪我走过这二十年。(用力拜谢ing)
如果可以,我希望健健康康的继续写到下一个二十年,也希望大家能健健康康的一起陪我走过另一个二十年。
千年都走过,二十年算什么!是吧?(笑)
真心祝愿你我都平安健康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