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她,想得心痛,想得心神慌乱,想得恨不得把所有的猎物一下子全打光,如此,他便可立刻赶回去见她,时时陪伴着她。
可是,见到她又怎样?
在疯狂的思念中,翁归靡无数次问自己:我能长长久久地陪伴她吗?
答案是那么的明显——他不能!
伴随着这个答案,从未有过的痛楚,夹着无从释放的怒气穿透了他的胸膛。
意识到这份突如其来的痛苦意味着什么时,一切都太迟了;它就像一根带毒的针忽然扎入心底,就算拔除,毒素也已蔓延至全身。
「我真的能驾驭赤色马,你不要生气。」见他久久不语,解忧再次向他保证。
「我没有生气。」克制住充斥内心的复杂情绪,翁归靡望着她明澈如泉的眼眸,感到自己的心,早已迷失在那汪清泉里,再难寻回。
听他否认生气,解忧立刻兴奋地追问:「你捉住那匹野马了吗?」
「是的。但我只是勒紧了公主套在它脖子上的皮鞭,让它收敛脾气。」
看她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他口气一转,再次强调:「野马脾气暴躁,一踢足以致命,公主以后不能再像这样冒险!」
知道他是真的关心她,解忧心头漾起甜蜜的暖意,立即痛快地答应。「好,我保证以后尽量不再冒险,发现危险时,也会跑得远远的。」
「只怕那时就太迟了。」翁归靡忧虑难消地看她。「公主不怕身处险境吗?」
「不怕,还在娘胎里,我已身处险境了。」她略带苦涩地笑着回答。
由她的神情和话语,翁归靡想起她的身世,不由得感到同情。「在长安时,我曾听说过三十多年前大汉皇室发生的事,公主能平安长大,也算不易。」
「的确如此,若非先皇陛下开恩,我恐怕无法出生在这个世上。」解忧坦然相告。「先祖父为七王之一,当初七王之乱平定时,家父仅十岁出头;先帝因不忍绝我高先祖楚元王宗祀,因而留下家父,而后才有了我。」
见她并不忌讳谈论有罪的先人,翁归靡很吃惊,同时也没想到,作为受制多年的罪臣后代,她仍对汉皇怀有如此深厚的感恩之心。
像她这样心胸开阔、是非分明的女人,他从没见过。
「公主是因为对汉皇的感恩之心,才愿意来乌孙和亲吗?」翁归靡问。
「是的。」想起心中的抱负,解忧挺直身躯,豪迈地说:「我的确是怀着感恩的心,遵从吾皇圣旨出嫁乌孙;但我这么做,也是为我的家族和我自己。我要让世人看到,楚王府不乏忠君报国的赤血儿女!要让天下人知晓,我汉家女儿不是只会吟『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的伤心曲,我们也能唱『天下旷土兮莫为乡,愿做鲲鹏兮游四方』的壮歌!」
说话间,她仰起脸,眺望那一望无际的蓝天,仿佛正将她的誓言,传送给她已安居天国的祖先。
听着她的慷慨陈词、凝望着她美丽的容颜,翁归靡的心跳失去了控制。
她吃立在他面前,丰腴健美、英姿焕发,眉宇间充满英雄气概。
在她身后,是绵延无尽的荒野;在她头顶,是一望无际的蓝天。
阳光在她白晰的双颊染上动人的红晕,秋风吹拂着她乌黑的秀发、舞动着她宽大的裙衫,她像红柳一样傲然挺立,像云杉一般妍丽刚强。
第一眼看到她时,他就被她坚定的眸光、热情的笑容吸引,并看出她与忧郁感伤的前任细君公主不同;此刻,他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她的独特与非凡,不由感慨地道:「同为公主,缘何如此不同?」
听到他的喟叹,解忧转过脸看向他,了然一笑。「你在说我和我堂姊吗?我们当然不一样。虽然身世相同,但细君出生后就被太后收养,自小长在皇宫,是精致秀雅的美玉;我则由乳母抚养,长在乡下,是野山坡上的绒球花。」
她的比喻令他莞尔。「什么是绒球花?」
「你连那个都不知道?」解忧皱皱鼻子。「就是那种全身带刺、四季青绿,不怕风吹雨打,长在屋角院边的杂花。」
翁归靡笑得更开怀了。「公主果真是带刺的绒球花。」
听出他在隐喻她的脾气,解忧有点不好意思,笑道:「我这人从小就这样,不懂什么规矩,失礼处,你别在意。」
「我不会在意,公主这样的个性挺好的,我很喜欢。」
被人称赞总是令人愉悦,何况翁归靡在她心中,已是不可或缺的朋友,因此听到他的话,解忧兴奋得双颊通红,冲动地说:「我也喜欢你的性格。」
「是吗?」他有趣地问她:「那是什么样的性格?」
「你吗?」解忧掰着指头,一口气说:「聪明、勇敢、忠诚、体贴、细心;能跳舞、会角斗;耐心好、力气大;少年老成……呃,指头不够用了……」
解忧发出遗憾的叹息,翁归靡则以古怪的眼神看着她。
以她罗列出来的优点来看,他几乎是个完人;她这么看重他,难道……难道她对他,也像他对她那样,有了不一般的情感?
希望混合着不安在心头油然而生,翁归靡心潮澎湃地问:「公主真的认为我有那么好吗?」
「是的。」解忧爽朗一笑。「我还可以说出更多,只是一下子想不起来。」
这个大汉公主确实不一样!
翁归靡在心里感叹,她不仅与细君公主是完全不同的类型,也与其他女人大不相同;而她的每一点「不同」,都深深打动了他。
崇敬、爱慕、怜惜,强烈的情感,在他胸口聚集成滚烫的河水,流淌自他深情的眸子中,倾注在她无瑕的面庞上。
解忧被他灼热的目光注视得很不自在。
过去从来没有男人这样看她,她也不曾如此羞涩过;她别开脸,看着树下吃草的两匹马说:「我们回去吧。」
「等等!」翁归靡突然抓住她的手。
她身子猛然一缩,发出一声痛呼。「哎哟!」
翁归靡翻过她的手,在看到手心青紫的伤痕时,眉峰拧成了绳。
「抓捕野马时弄伤的,是吗?」他问,同时将她的另一只手也抓过来,而那只手心,有着更为严重的出血伤口,让他发出了一串咒骂。
因他是用乌孙语说的,而且说得很快,声音抑扬顿挫、低沉浑厚,别有一种韵味,解忧忍不住好奇地问:「你在说什么?」
翁归靡一楞,想起自己情急下,竟说起了乌孙咒语,忙答道:「没什么。」
他仔细察看她的伤,小心翼翼地按压那已经肿起的部分。
看着他粗实的手指,在她的手上灵巧地移动,解忧的心忽然产生了一阵悸动,仿佛内心有个从未被碰过的地方,因他手指的触动而渐渐苏醒。
她全身僵硬发热,双眼紧盯握在自己手上的大手,不敢往其他地方看,还屏住呼吸,希望藉此镇住那突如其来的心悸。
「幸好没伤及骨头。」翁归靡确定她的手并无大碍后,松了口气。
正想放开她时,没想到解忧忽然抓住了他的手,并用她纤细的手指,轻轻抚摸着他厚实的手心。
心头一热,他再次握住她的。「公主……」
解忧知道自己很唐突,也知道自己不该这样,可是她无法控制想要靠近他、抚摸他的冲动。
翁归靡的手很大,手指很长,而且长了不少茧,那是长年执缰绳、握兵器的结果;那些茧子摸起来有点扎手,却很温暖、很舒服,令她舍不得放开。
克制着心头的悸动,她努力装作无事般说:「你的手好大。」
「而你的手好小。」翁归靡微笑着回应,小心地将她的手呵护在双掌中,轻声问:「痛吗?」
他这个动作,充满了关爱——她一生都在寻找的关爱!
解忧的视线,由他紧握自己的手,转向了他的眼睛,而他黑眸中浓浓的深情,几乎令她喘不过气来。
一股滚烫的热流,由悸动的心底涌上来,她的呼吸急促,胸口剧烈起伏。
她希望他就这样握着她的手、给她这样的关爱,直到永远——
永远?!
这两个字,仿佛一道鞭子,狠狠地抽在她的心上。
不,她与他不会有永远,甚至连短暂的片刻都不会有。
且不说她已经出嫁,就凭他是她「夫君」的弟弟,她与他,也没有任何希望。
这个体认令她痛苦得全身一颤,倏然抽回手,声音沙哑地说:「不……痛!」
看着她骤然失去血色的脸,翁归靡同样一惊,充斥于胸臆的柔情,瞬间化为难言的痛与恨。
痛他不能拥有她,恨她永远不属于他。
在痛与沉默中,他们走向坐骑。
第4章(1)
喀拉峻草原沸腾了!
短短一个早晨,就捕捉到近两百匹野马,这样的喜讯,令每个人都无比兴奋。
三天来,有经验的牧人们,愉快而忙碌地加固着用来关野马的大围栏,为野马套上马笼头、拴上马辔头;然后蒙住野马的眼睛,清洗并修剪它们的鬃毛,并不时追捕那些试图逃跑的马。
解忧也加入这快乐的人群中,但她能做的,只有站在围栏外,跟随围栏内忙碌的人们欢呼雀跃,分享众人的快乐。
「老天,这么多野马,都在这里驯服吗?」看着一匹匹难驯的野马,踢踏蹦跳着,与试图控制它的力量抗衡,她发出轻呼。
不料身侧立刻响起回应。「不会在这里,这只是作前期准备。」
听到熟悉的声音,解忧心口「突突」急跳。
这几天她总是下意识地避开他,以免想起那天在荒原与他手心相触、四目相望的一幕,而他似乎也有同感,因为他也没再主动接近她过。
忽然听到翁归靡的声音,她感到既兴奋又慌张,双目直视着前方,茫然地问:「那会在哪里呢?」
「喀拉湖谷地。」翁归靡仿佛没发现她局促不安,径自走过来,双手撑在她身边的木栏上,望着欢腾的景象。「很快就要到秋分了,朝阳的谷地在冬天会比较暖和,在那里,它们会得到很好的照顾和驯化。」
听他说到秋分,解忧想起刚到这里时,他说过「秋分返回赤谷城」的话,不由暗自一惊。「那么说,我们也要离开这里了,对吗?」
「没错。」他微笑着轻声说:「我以为你再也不会看我了。」
他的声音在纷乱的马嘶人喊中几不可闻,但因为靠得近,解忧听得很清楚,立刻红了脸。「怎么可能?」
她脸红的时候真美,白晰的肌肤更加晶莹润泽,双眸也更加澄澈明亮。翁归靡逗她似的问:「那过去几天算什么?我可不记得你有看我一眼,你在害怕什么?」
怕?他说对了,她确实在害怕,怕自己的心会遗落在他身上、怕自己因此辜负皇上的希望、怕为他惹来灾难!
然而最后这一怕,让她本来涨红的脸忽然刷白。她转开脸,郁郁地说:「我没有害怕什么,是你忙着收拾猎物、忙着为外国使节送行,没有留意。」
翁归靡注视着她的眼睛,为那里面的惶恐和仿徨感到心痛。
他想抱住她,给予她安慰,可身边的吵闹提醒着他,他无权提供那样的温情。
跟随她的视线转回围栏内,翁归靡低沉地说:「公主说得对,是我忽略了。公主不必害怕,等送走野马后,我们也将返回赤谷城,吾王一定等得心焦了。」
他说的是双关语,为的是安慰她。
解忧没说话,她不相信,也不期待翁归靡会等她等得「心焦」,她只伤心再也无法与翁归靡,像真正的好朋友一样相处。
「手上的伤好了吗?」翁归靡问,视线落在她紧紧握着木栏的手上。
「好了。」
「翻开手掌让我看。」
解忧身子一僵。「没必要。」
「有必要,翻过来!」翁归靡的口气显示如果她不照做,他就要亲自动手了。
解忧不喜欢他这种强焊的态度,可大庭广众之下又不能发作,只好猛地把手掌翻过来,摊开在木栏上。「看吧,可不许动手!」
果真有公主架势!她气鼓鼓的动作和严厉的语气,惹得翁归靡轻笑出声。
俯身看了看她的手心,他满意地说:「恢复得不错。」
解忧忙把双手收回,瞅着他,盈盈笑意中带着几分挑衅。「大禄忘了,我是路边的绒球花,一点小伤算不了什么!」
看着她终于不再逃避的明亮双眸,翁归靡畅快地笑了,笑声融入围栏内外的马嘶人吼中,带来更多的笑声。「很好,请公主保持这样的精神,它会让你在草原的风雨中傲然不倒!」
说完,他笑着往不远处的毡房走去。
解忧望着他晃动的双肩和阔大的步伐,发现自己竟然跟着他笑了,而那些堵在胸口的郁闷之气,也随之消失。
随着生活习惯与语言障碍的逐渐突破,解忧越来越渴望拥有一匹天马。
她陪嫁的车队所驾驭的马,都不是天马,而且数量十分有限,因此她开始寻思着要为自己和冯嫽、芷芙各买匹天马。
当她说出自己的打算时,立刻得到两个侍女的赞同。在草原上,没有马简直就像没有脚;何况乌孙是出天马的地方,她们当然应该拥有那样的骏马。
第二天,解忧让芷芙驾出一辆内载丝绸,及其他生活用品的马车,三人到草原各处寻购坐骑,可很快便发现行不通。
乌孙人爱马如命,就算出再高的价,也没人愿把「命」给卖掉。
跑了一整天,什么收获也没有,两个侍女垂头丧气,解忧却满怀希望,因为她想起这几天,不时看到有转场的异族牧民路过喀拉峻草原;那些人不仅有骆驼、牛羊,也有天马,只要价格出得好,她不信买不到马!
「公主快起来,我们有马啦!」
清晨,解忧尚在睡梦中,就被冯嫽快乐的叫喊声惊醒。
「什么马?」她睡眼迷离地问。
「天马!」
「天马?」听到这个词,解忧清醒了,瞪着大眼睛问:「你们买到了?」
「不是,是相大禄叫人送来的。」冯嫽匆忙拿来衣服帮主子穿上,兴奋地告诉她。「我和芷芙也有,我们都试骑过了,好俊的天马,跑得又快又稳!」
「大禄为何要送我们马?」解忧惊讶地问,脑子仍旧有点迷糊。
「不清楚,送马来的家伙傻乎乎的,不会说话。」冯嫽撇着嘴。
「真的吗?」解忧眼前出现那匹极有灵性的赤色马。她不太相信翁归靡会让一个傻蛋碰他的爱马,可他到底给了她们什么样的马?
匆忙打理好自己,她跟随冯嫽走出毡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