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远在烽火的终章《开创》动笔之前,就有读友在问!是谁是谁?男主角是谁?是诺兰?是思克?
目前为止,两派人马的支持者都有。
支持诺兰的人,觉得诺兰沉稳威武,才有那个男主角的「款」,要写当然就要写诺兰。
支持思克的人,觉得他哥哥和阿比塞尔太像了,写他不等于再写一本阿比塞尔吗?所以应该从新的角度出发,换思克当男主角。
所以,给拿到书正在看的读友,来,咱们一起约法三章!请不要透露男主角是谁!如果你还没看的朋友逼问你,你就偷偷跑走,暂时不要见他们。远远在路上看到他们就赶快躲起来,直到他们自己去看为止。
如果你的朋友把你绑起来施以刑求、拔指甲、火烙、水刑什么的酷刑,请你在奄奄一息之际,再颤巍巍的告诉他们:「男……男主……主角是……是是是……是……」
(这个时候可能会因为拖太长再被上刑一次,请忍耐。)
最后再告诉他们,男主角是「思克」加「诺兰」好了。
这个可不算说谎哦!
嘿嘿,凌某人真是个有良心的好人,两个愿望一次满足,再加一个就可以去当出奇蛋了。
这次「烽火」系列的终结篇,〈禾马〉的编辑部相当用心,特地制作了一张全彩的「勒里西斯」地图。在整个「烽火」系列中出现的重要地点,凌某人都将它标示在地图上了,希望有助于读友们想象这个国家、以及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点点滴滴。
接下来,我们一起翻开书页,进入烽火的终结篇吧。
第1章
今天对司法部长一家来说是个重大的日子。一大早宅邸内的管家、厨师、仆役、司机等等,就全部上紧发条严阵以待蓄势待发……
「是有没有必要搞得这么慎重啊?」终于交出博士论文、从美国回来的二公子——思克打着呵欠,抓抓头发,睡眼惺忪地坐下来吃早餐。
他娘坐在他对面,还未开口,他爹已经轻轻「哼」了一声。
坐没坐相的二公子立时坐正,一脸精神,乖乖拿起餐具一口一口啜着薄粥。
哎,太久没回家,都忘了老爹那钢铁一般严格的家教,差点捻到老虎胡须。
「才出国念个几年书,越念规矩越差!」阿比塞尔横次子一眼。
「好了,思克也不过才回到家几天,你让他喘口气。」朱菲雨轻笑着帮二儿子解围。思克感激地望一眼母亲,阿比塞尔才把锐眸移回去,继续他的早餐会报。
「早安。」另一声低沉的嗓音加入他们。
诺兰拉开椅子,坐进弟弟右边那一侧。
休假中的他不再是侍卫队的雪白色军官制服,而是一身轻便的格子呢蓝衬衫和牛仔裤。即使穿着便服,诺兰依然一丝不苟,衣领折得尖尖的,扣子扣得紧紧的,刚健有力的大手握筷子和握手枪的样子差不多,既英武又严肃。
思克暗暗叹口气,看看桌子边两个一老一少的翻版。唉!从小待在军校里,把好好一个大男人都给念呆了。
他看向母亲,母子俩交换一个心有戚戚焉的眼神。
小妹今天要回家了,真好!在他们家里,他和妈妈、妹妹是同一国的,大哥和老爸是同一国的。可是他们这国人数虽多,却一直撼动不了另一国的城池,每次他们这边聊什么事情聊得兴高采烈,另一国随便一个哼声就可以把空气迅速冻结。他们需要每一分人力迅速归队啊!
刷!报纸突然一展,隔开了母子两人腹诽的眼神。思克连忙低头专心地喝他的粥,阿比塞尔似笑非笑地啾了老婆一眼,菲雨对他吐了吐舌尖,清亮的黑眸里都是笑意。
不管几年过去,她永远是他眼底最美好的风景。
捺下轻抚妻子脸颊的冲动,阿比塞尔转向长子,语气淡淡的。「你这次休几天假?」
「三天。第四天可以中午过后再归队。」诺兰沉稳地回答。
遗传真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呀!菲雨眼睛轮流看着他们父子三人。
尽管外貌相像,父子三人本质上差异颇大。
阿比塞尔这一生是从风里浪里走过来的,再加上岁月的陶冶,到老来性子反而比年轻时圆融了许多。虽然对于自己的工作和处事原则仍然不打一丝折扣,可是近几年那刚强不屈的个性倒是和缓了许多。
诺兰和父亲不一样,他的一生虽然成长在顺境里,却不是那种吊儿郎当的贵公子。他自幼接受最严苛的军事训练,生活依循着军事化的控管,性子比起父亲年轻的时候竟是更严谨拘束。就连平时放假在家,都少见他嘻嘻哈哈、和人勾肩搭背的,只有他母亲和妹妹来闹他的时候才有点笑意。难怪思克老是要叹,这个大哥读军校都读到呆了。
思克就是完全不同的故事了。比起那对老少版的「阿比塞尔」,他和父亲只是外表相像而已,性子倒是刁钻滑溜得很。他是天生的乐天派,天塌下来也有高个儿的顶着,若不巧他是个子最高的,能扛就扛一扛,扛不住了蹲下来装死也不会觉得丢脸,总之,人生以舒适合心意为己任。
外表上,老子和老大也是一副「军人」的外型:削短的头发,挺拔有力的身躯,即使坐着吃饭背心也挺得直直的。思克就懒散许多,没事的时候,整个人一定是歪着躺着窝在椅子里,那头松发平时老是任它自己胡长乱翘,等到菲雨念他邋遢了,他才去剪个两刀意思意思。
也幸好他老子遗传的好样貌,让他看起来倒也有点狂放潇洒的样子。
父子三人的不同,也可以从他们各自亲近的人反应出来。阿比塞尔、诺兰两人就和多亚.费森较亲近一些,思克则每次放假回国一定去找他的老大哥西海厮混。撇开这些只有熟人才知道的性格差异不谈,她的两个儿子虽然差了三岁,可是若把他们两个摆在一起,让他们刻意剪同样的发型、穿同样的衣服,乍看之下还真会有点双胞胎的感觉。
唉,遗传真不公平。家里两个儿子都像阿比塞尔,可是女儿却没有那么像她,她真是孤独啊!菲雨心有不甘地想。
想到那个经历了重重劫难的女儿,今天终于要回来了,菲雨的心情又好了起来。不过……
她瞄了瞄身边人高马大的父子三人。看来,女婿今天很难过了。
其实,她对于霍德掳走了女儿,以至于乐雅的手有了残缺一事,并不是全然不介怀的。
她是个母亲,儿女身上的血肉就是她的血肉,落在他们身上的每一刀都和落在她自己身上一样。
但是女儿爱他,也原谅了他,看来也把人家掐圆焰扁揉在指间了,菲雨心中也就稍稍获得平衡。到底女儿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女儿愿意接纳他为夫,那么,自己就愿意接纳他为女婿。不过,这当然只是她而已……
菲雨再瞄一眼不动声色的三个大男人。阿比塞尔悠然看他的报纸,诺兰不动声色喝他的咖啡,思克懒洋洋地啃他的培根。
嗯……风雨前的宁静。
「夫人、先生!」在他们家服侍了二十多年的老管家急匆匆地走进来,微颤的语气泄漏出他的欣喜。「门口的侍卫说,小姐一行人的车子已经开进来了。」
来了吗?
菲雨眼睛一亮,拉着丈夫的手站了起来。
「走,大家去门口接人了!」
两部黑头车弯进部长宅邸,绕过大门前的圆形花坛,依序在门口停下。后面那一辆看起来似乎是保母随从之类的随行人员,还带了一些行李。前面第一辆,司机下了车之后,绕过车头,过来帮忙开门。他的手还没碰到车门把手,里面的人儿就迫不及打开,跳了出来。
阿比塞尔一看见那道玲珑娇娜的身影,所有的忧心全落了地。
「妈咪!爹地!」乐雅迫不及待地喊,顾不上身后带着儿女下车的男人。
「乐雅!」菲雨两手大张。
「妈咪!」
两个女人激动万分,远远地向彼此冲过去——然后错身而过。
乐雅扑进她最爱的爸爸怀里,她娘则扑向随行保母手里提的那口猫笼,一堆乱七八糟的叫嚷冲出口。
「大白!大白!妈咪想死你了,你怎么一只猫跑走就不见了!你知道妈咪有多担心吗?呜……姊姊对你好不好?有没有照顾你?有没有给你饭吃?有没有又把你喂得太胖?呜,大白,妈咪好想你……」菲雨夫人抱着心爱的猫咪又揉又亲又叫,一副恨不得揉进自己身体里的样子。
「爸爸,人家想死你了,呜……你过得好吗?我不在家的时候,妈妈一定对你作威作福了对不对?放心,现在我回来了,我会陪你一起对抗恶势力了。呜,爸爸,你瘦了,乐雅好想你……」
霍德愕然,其它几个男人老神在在,习以为常。
「妳这臭丫头,我什么时候对妳爸爸作威作福过了?」菲雨抱着猫走了回来,瞪女儿。
「妳自己当然不觉得……」乐雅窝在父亲怀里咕哝。
阿比塞尔轻抚着女儿的长发。乐雅窝在父亲怀里,嗅着他熟悉而好闻的味道,满足的叹了口气。
「二哥,你终于回来了。你再不出现,我都快忘了你长什么样了。」她又一一在大哥、二哥的怀里腻过一圈。
「这会儿没出现的是妳不是我吧。」思克拉拉她的长发,「在这里等一下。」
他走到霍德面前,先看了看妹婿手里牵着的小男孩,蹲下来和亲爱的外甥握握手。
「你好啊,我叫思克,我是你小舅舅。」
两岁的里斯害羞地含着手指,看到漂亮妈咪鼓励的眼神,才张口叫了声:「小舅舅。」
「好乖。」思克再站起来,看了看霍德抱在怀里的小女娃。八个月大的女娃娃和她娘一样不怕生,给他一个甜到会出蜜的笑容。「来,叫舅舅。
「她连话都还说不稳,你要她叫舅舅?」菲雨好笑道。
思克笑嘻嘻地把小宝宝接过来,亲了一下再递给旁边的保母,然后转身面对霍德。
「你好。」他灿烂地笑。
「客气。」霍德冷淡地响应。然后,思克兴高采烈地一拳把他揍倒在地上!
「你干什么?」乐雅大叫,冲过来检查眼前金星乱冒的丈夫。
霍德的嘴角沁出一缕血色,试着微笑一下,随即龇牙咧嘴,用手揉一揉下巴确定没脱臼。
「手势不对,力道不对,角度也不对。」阿比塞尔淡淡评论。
「亏我教了你两天。」诺兰冷淡给评。
「啧,你们这些粗人,怎么懂得打架的美感?」思克对于低价评分非常不满。
「好了,你们几个不要太过分了。」菲雨站出来主持大局。
这一拳是必须的,对于他们一家人或霍德都一样。
他们共同爱着一个小女人,所以诺兰他们不会再追究之前霍德做过的事,霍德也不会再与他们对立,但是已经发生过的事像鱼刺一样粳在那里。阿比塞尔不会忘记他的女儿曾被绑架的事实,诺兰也不会忘记他的妹妹在他的保护下失踪,思克更不会忘记有人欺负他可爱的小洋娃娃。所以,这一拳,霍德挨得很应该。
若不是因为由诺兰或阿比塞尔来出手,不只是脸肿而已,可能还会出人命,他们三个人早就轮番各来一记了。
「好了,大家都进来吧,别一直站在门外。」菲雨走过去拉起女儿。「小鬼头们先丢给那几个男人照顾,让他们吃吃苦头,让妈咪看看妳。」
乐雅心疼是心疼的,但她何尝不明白家人的心情?所以她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闷闷地被妈咪拉进去。一回到自己的旧房间,她立刻拉开窗帘,看着下头几个男人移师到院子里,看起来一脸和谐地和小鬼头们玩。
「放心,妳爸不会把他吃了。」她妈妈把她按坐在床沿上。
「爸爸当然不会,那两个野蛮的家伙就难说了。」她气闷地一把抢过大白猫。
「唔凹——」我又要再被凌虐一次了吗?
「再野蛮还不是妳哥哥?」菲雨好笑道。「好了,这几年日子过得如何?嗯……我瞧起来还不错,脸蛋圆了些,总算有点珠圆玉润的感觉了。」
「当然啰!我怎么会让自己过得不好。」乐雅骄傲地抬高下巴。
「还敢说呢!信上那一大堆的『点点点,这个略过』,我看你们再不回来,我女婿都要瘦成人干了。」菲雨取笑她。
乐雅大羞的反击。「哼,还说我!我后头虽然没有弟弟妹妹了,这些年来家里半夜的『怪声音』可一点都没减少!爸爸这几年一定还是『老当益壮』吧?」
菲雨呛了一下,跟着羞恼地扑过去!「妳这个臭丫头!」
「凹!」聪明的大白猫哪儿凉快哪儿钻着去了。两个大小女人嗤哇乱叫、扭成一团。乐雅倒在床上,又叫又笑的躲着母亲的攻击,无意间手一扬,菲雨眼瞟了过去。
一愕。
那比另一手明显短了一小截的左小指映入眼帘。菲雨不知不觉停了下来。
「哈哈——不要啦!我怕痒!我——」乐雅拚命躲着,猛然感觉到母亲停下动作,纳闷着,也跟着停了下来。
菲雨慢慢拉过女儿的手。那原本应该有一段指甲的地方,已经秃秃的不见了。
她来回的抚摸着,不语,眼中有不忍,有伤心,有遗憾,有心痛……这是天下母亲最受不了的来自于子女身上的残缺之痛。
「现在已经不痛了啦……」乐雅吶吶的,坐起身倚在母亲身侧。
菲雨叹了口气,抱住女儿。「可是我会痛啊!」
乐雅紧抱着母亲,忍不住掉下泪来。
有件事她从来没有放在嘴上说过——其实一直以来,她在这个家里觉得非常的寂寞。当然她是众星拱月的小公主,父亲深宠着她,两个哥哥疼爱着她,那些叔叔伯伯更将她当成珍宝一般捧在手心里。即使其它同龄的小朋友,也对明艳亮丽的她多是讨好献媚。
这个世界上,唯一会对她严格要求、不假辞色的人是母亲。理智上她当然知道这是对的,没有母亲的督促,她现在可能变成一个骄纵任性的富家千金。
可是,她仍然常常在怀疑:妈妈是不是觉得她不够好?是不是对她很失望?
她的惶惑不安并不是没有理由的。放眼望去,她的爸爸是个声名显赫的英雄,和铁面无私的司法部长;她的大哥年纪轻轻就成为侍卫队分队长,眼看未来的路程更加光明远大,甚至有人预言有朝一日她大哥会坐上总统宝座;她的二哥,家里跟她最要好、最有话聊的思克,也是个植物学博士。
至于其它异姓哥哥更是人人有一片天,不消说了。而她呢?
除了长得美、人可爱、会撒娇争宠之外,她会什么?
是不是就是因为这样,妈咪觉得她不争气,没有用,对她很失望,所以才一直以来对她如此严格?现在她终于明白了,不只是理性上的,也从凤性层面深深的明白了——她的母亲是爱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