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临门像是这会儿才意识到事态严重,搔了搔头,“那位壮士说他护送他们家公子出门,不料在半道上遇劫,好不容易打退歹人,两人却都受创,筋疲力竭。他们公子府邸远在京都,倘若他带着主子上路,怕被歹人发现尾随,又怕拖沓行程,所以暂时把人当在我这,他用生命起誓,说只要他不死一定会回来赎人。
“他说得信誓旦旦、有凭有据,还把他们位在京都的住址都写给我,我想奴才发卖主子的事情自开国以来还没有人敢做,就当好心,收留一阵罢了。”
“你这糊涂的!”李氏跺脚,这世上口不对心的人随便抓就一把,这话要是能信,还有什么坏人拐子?也只有丈夫这种容易信人的性子才会轻易就相信别人的片面之语。
“我看那位客人伤得比这位严重多了,胳膊上缠的白布都止不住血流,这才答应的。”
伏临门怕妻子觉得他做了笔赔钱生意,委婉说道。
只是救人于危难,又不是要费什么大力气,举手之劳,何乐而不为?
这时已经归拢心思的伏幼恢复平常神情,她吩咐兆陌道:“既然人都受伤了,还是赶紧请郎中来瞧瞧吧。”
爹娘那些话她不是没听见,怀疑是人之常情,不过眼下人既然都救了,再没抬出去的道理。
正大眼瞪小眼的夫妻俩齐齐回过神来,这才看见也许是方才搬动的关系,男子的腹部有血迹隐隐透出来。
伏临门赶紧挥手,“去百草堂请游宜游郎中过来。”
这游宜医术高明,可惜就一样不好,嗜酒到了无酒不欢、无酒不乐的地步,一天十二个时辰里十一个半的时辰是醉醺醺的,所以没有人家愿意请他看诊,也幸好百草堂是他父亲传给他的家业,还有一个坐堂大夫负责看诊,倒不至于让他连口饭都混不上。
两人会熟识除了是街坊,游宜在钱花光无处捞银子的时候,就会瞒着妻女出来当些东西换酒吃,在伏临门这里他总能换得到钱,他也知道人家是看在街坊分上才给的银子,因此伏家人若有个头疼脑热,只要相请,他一定会到。
游宜趿拉着黑布鞋,没带药童,自己背着药箱就来了,也不知道是酒喝太多还是天生有副酒糟鼻,那鼻子就成了他的标志。
他一来看见病人也不啰唆,直接吩咐,“把他的衣物扒光。”
伏幼和李氏已经识相的退了出去,扒光衣物的活儿自然轮不到她们。
母女俩人在堂屋,也不知道里面究竟如何,这期间只见兆方出来要水,一盆子水进,一盆子血水出,又要干净的巾子,又要旧衣物,这才知道游宜嫌碍事不好脱,干脆把人家的衣物用剪子绞了,伤口敷了药缠上布帕后,才想到病人也需要衣物遮蔽。
这时留在外头收拾善后的伏观进了堂屋,他一坐下就自己动手倒了杯水,觑着杯沿问:“里面如何了?”
“已经请了游郎中过来看。”伏幼淡道。
“这种事你也不会拦着你爹一下。”家中吃饭的人已经不少,现下还多了一个要花药钱的,这些个男人都不知道柴米油盐有多贵,持家不容易,李氏忍不住抱怨道。
“娘,爹是您夫君,您应该比我更清楚他的性子吧?”伏观笑嘻嘻的调侃他娘,笑得是一脸狡猾。
“你这兔崽子!”李氏狠拍了他一下。
伏观呲牙咧嘴,其实一点也不痛,为的是逗他娘心疼。
母子俩嘻嘻哈哈,伏幼却老是分神往里头望去。
小半刻后,游宜随着伏临门走出来。
伏临门从荷包里掏了小银块,“小方,你就跟着游郎中去抓药,诊金一并付了。”
“给什么给?下回你闲时请我喝烧刀子就好了。”游宜舔舔唇,他可看不上那点钱。
“我记得人家流当了一瓶陈年二锅头,待会儿让观儿给你送去。”
这回游宜没推辞,笑咪咪的说:“过两天我再过来看看。”
“就这样说定。”
送走游宜,伏临门摸着肚皮道:“摆饭吧,我都饿了。”
李氏刚刚就把已经冷了的饭菜让王嫂子放回蒸笼里,一听见丈夫喊饿,便立即让人把热饭菜端上来。
“那位公子如何了?”李氏还是一脸不快。
“有两处刀伤,拖延过久发炎长脓,烧过了头才昏睡不醒,游郎中处理了伤处,开了方子,我让小方跟着去抓药了。”伏临门见妻子询问,赶紧一五一十地禀告详尽。
“也罢,日前囡囡才提说想多请个人帮忙摊子,我看人也不用请了,等屋里那位身体好了,要是还没有人来接,就让他帮工付食宿吧。”他们家现在可不是添个人只是添副碗筷的问题,若不想干活,那就没饭吃!
娘欸,人家都还昏迷不醒,你就都已经盘算好了。
伏幼看着表面死鸭子嘴硬、心里却接受家里要多个人这事实的娘亲,心想也许夫妻就是这样,谁捅了楼子,另外一个就会收拾,这叫互补,也可以称之为爱吧。
她的心在方才的惊涛骇浪后已经恢复如常,看着父母互动,还有心情分析大人之间的感清。
就算有张一模一样的脸又怎样?她不是以前的她,他也不可能会是她心里想的那个人。
他已经在他们彼此二十一岁时因为车祸死了。
所以,她很早就失去他,上一世,因为他,她一辈子没能走出来,生活一直浑浑噩噩,好像坐着无期徒刑的牢。
这辈子说什么她都不想再像疯子似的过那种每分每秒像在油锅里煎熬的日子,心里想着念着都是一个已经逝去的人。
现在她是伏幼,一个生在不知名时空的十五岁女孩,她唯一要做的就是尽力活下去、活得好,不想再因为爱一个人让一辈子空转。
第五章 这人是同乡?(1)
因为家里的每个人都有固定的活要干,朱佾开虽然是病号,可也只能让兆方多盯着点,按时喂药擦洗。李氏说,既然沦落到成为典人,他们也不算亏待他,请郎中、让人服侍照料,该做的事都做了,他能不能活就得看他自己命够不够坚韧,老天爷意思如何了。
这天李氏的腌菜配葱油饼推出试卖,大受欢迎,于是炸包子摊又多了一味长销小吃。
李氏受到鼓励,更是卯起来做酱菜,伏幼想起她在现代时,出身大家的外婆有个拿手酱菜叫磨茄,那磨茄颇为费工,首先要挑选蚌头均匀的紫圚茄子,手工去皮,沾盐后放到透气性佳的泥盆中磨制,把茄子里的水榨干,连续攥个七天,放在发酵室里发酵,每天还要再把茄子攥个两遍,三天后把茄子取出洗净再榨,放进麸做的酱里泡上十天左右,取出,用清水洗净,控干,放在甜面酱里浸泡七天,直到茄子发酵不再冒泡,酱菜成品就算完成。
她手把手教母亲做了一遍,叮嘱着母亲该注意的事项。李氏不愧是有天分的做酱菜高手,一点拨就通,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就问女儿。
“囡囡,这磨茄你是怎么想出来的?”再多给她八个脑子,她也想不出这么复杂的吃食。
这么刁钻的东西,怕也只有那种富贵至极的人家才想得出来。
“我昏睡那段时日,菩萨告诉我的,菩萨说天无绝人之路,只要囡囡好好活下去,日子就会好的。”古代人信神佛、敬鬼神,对时空穿越这种事情接受度几乎为零,她想来想去,能说服母亲的也只有假借神鬼之说。
果然,李氏点点头。“的确是佛祖菩萨保佑,你才能死里逃生,又好端端的活了回来,否则……”否则她就要失去唯一的女儿了,这种椎心苦痛,她无法承受。“改天,娘带你到菩萨面前去谢谢祂的庇佑。”
“嗯,好,谢谢娘。”伏幼笑得甜蜜又撒娇。
“傻孩子,说什么呢。”
“那就谢谢菩萨。”
“这就对了。磨茄量有些多,罐子还缺了几个,你进屋去拿。”
“欸,知道了。”
“洗干净晾晒好的坛子和罐子都放在厢房边角的柴垛上。”李氏又道。
伏幼从小院子转到边门,穿过铺了碎石的黄土小道,不远的屋檐下就是放柴垛的地方。
也不知是心电感应还是什么,她毫无预警的偏过头去,冷不防的对上了一双从窗口看出来、神秘莫测的黑亮大眼。
伏幼瞬间背后吓出一层白毛汗。
这男人表情木然,却给人枭鹰寻兔般盯紧着自己的悚然感觉。
“你醒了?”她结巴道。
他怎么可能是她上辈子那个别人说他是冰块,在她面前却变成温吞白开水的完美未婚夫?前世,她可是从来没见过他生气,那人总是温和又绅士,别人说什么他都能听得进去。
不是不是,这两人就算容貌十分相似,但气质太不相像了,眼前这男人,年纪看着不大,就带着一股睥睨天下的气息,跟自家这种眼睛张开脑子里只想着下一顿吃什么、明天穿什么颜色衣裳的人,压根隔着千山万水的距离,实在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朱佾开足足睡了两天两夜,他体温居高不下,游宜过来两趟,每回都用烈酒替他擦拭身子降温,这对嗜酒如命的游宜来说根本是要他的老命,他心疼的直嚷嚷说,今天要是不退烧,他游宜的名字就倒过来写。
眼下瞧这男人清明的模样,游郎中的名字是可以留下了。
伏幼看看前后左右,这时间爹他们在前头忙,王嫂子和胖姑出摊不在,小院里只有她和娘,没办法,她只能硬着头皮过去看看他的情况了。
“你别乱动,我这就进去了。”
朱佾开没有回应,像一块沉默的木头。
伏幼进了他住的厢房,道:“游郎中说你今天是该醒了。”可甫一进门,视觉冲击便让她差点没倒退好几步,虽然知道他长得好看,也有见面的准备,但是完全没意料到自己会看到个半|luo|男,还luo得那么理直气壮,伏幼的眼睛差点被闪瞎了。
朱佾开光luo着上半身,腰部以上缠着布帕,腰下穿的是伏观的细布长裤,赤脚站在屋子中。
他身材健硕,有着非常好看的倒三角胸肌,宽肩窄腰大长腿,还真是养眼到不行的模特儿身材,要不是脸色带着几分失血过多的苍白,肯定是个阳光型男。
唉,这男人的身材要比她现代的冤家好多了。
他穿的是她哥哥的长裤,伏观是那种文弱书生型的,人瘦,他穿着还十分宽松的裤子,套在这男人身上却显得又短又紧又绷,滑稽到令人不想多看一眼,因为多看一眼就会看见不该看的地方,会被认为成非礼人的色女了。
朱佾开微微眯起画了眼线似的眼睑,他的眉毛又浓又密,这一眯眼,那向上迤逦的眼角虽然漂亮,霸气却也倾泄了出来。
上次敢对他这般无礼直视的人,坟上青草已经比人还高了。
这村姑虽然看了两眼后就把脸转开,却不见什么羞赧之意——他哪里知道,伏幼来自现代,在那个以luo|露为美的自由时代,对于luo|男|luo|女,只有想看跟不想看这两种选择,没有什么该与不该、能与不能。
“我在什么地方?”
气质迥然,连嗓音也不尽相同……等等,她这是在做什么?比较?
明明知道他不是她想的那个人,为什么心里还会自然而然的将他拿来和那个人比呢?
放不下、放不下,她这是把假的当成真的,眼睛看到的是业障!
女人,你的另一个名字叫愚蠢。
伏幼在心里鄙视了自己一把。
“我家,临门当铺。”
“我为何会在这里?”
他的样子像是想生撕了她,声音比冰碴子还要刮人。
“公子的属下……应该是属下吧,将公子典当在铺子里,当了纹银五两,三个月后要是没来赎人,公子你就归当铺所有了。”就算他还是伤患,不好过度刺激他,但该说的事还是得说,再说这也没什么好隐瞄的,他早晚得知道自己的处境。
他方要眯起眼,又听伏幼继续说道——
“我听我爹说,公子手下身负重伤,后有追兵,无法兼顾,不得已只能把你留在这。”
“我居然只值五两银钱?”隐隐有磨牙声。
“你该偷笑他没有把你往草丛一丢了事,人家替你卖命,也不是真的想把命搭上,你知足点吧,更别说那五两银子我爹本来还不想给的。公子看起来出身富贵,可以瞧不起那五两银子,但现实就是你只值五两。”
朱佾开出手如风,大掌掐住伏幼的颈子,目露凶光,“你是谁?居然敢教训我?”她信不,只要他稍微施力就能捏断她细长的脖子,像捏死只蚂蚁那样。
“我是谁?我爹是公子的救命恩人,你可以忘恩负义,可以用头就走,我们不拦你,怕是也拦不住,但你腹中两刀,几乎深及脏器,我劝你还是不要妄动才好,要是伤口裂了,又要花银子请郎中。”
“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威胁我?”他的气息喷在她脸上,威吓力十足。
这丫头怎么着,五官看着莫名的眼熟,仿佛、仿佛在哪见过……
伏幼的腿软了软,躲着他噬人的目光。虽然吓到不行,中气也略嫌不足,但她不说不痛快。“我胆子很小,只是只小麻雀,只想着还活着就是好的,只求一口安稳饭吃。我们庙小,您这尊大佛要是另有去处,我们也没道理留住你,更犯不着拿全家的贱命换你一条高贵的命!”
救他,不过就是因为一颗仁义之心,人救了,钱花了,有人不识好歹,那就尽早滚蛋吧!
除了刚开始那两眼,这村姑后来连多看他一眼都不敢,这只小麻雀额头圆润,翘鼻弧线优美,虽然乍看之下不是艳丽美人相貌,多看两眼却也不觉得丑。
可不论美丑,却该死的眼熟。
过了会儿,在朱佾开的呼吸渐渐变得缓和之后,他松了手,“把我的衣物拿来。”
伏幼先狠狠的吸了两口清新的空气,在听见他命令似的口气后,气不打一处来。“坑头上的衣物是我哥哥的,你将就着穿。”
这时,他浑身笼罩的戾气已散,敛起全身气息的他整个人变得温驯了起来,甚至坐回炕上,模样懒散,连说话也透着几分懒洋洋。“我的衣物呢?”
“在那里。”伏幼指着变成破布的小衣堆。“为了给你治伤,游郎中把它们都剪了。”如果他想收回去,她也不介意。
那布料的材质是好的,还可以拿来做很多小物事。
她原先不想解释的,然而她看见一双清亮如天上星辰的眼睛,这双眼伏幼不得不说,是她穿越过来后见过最好看的,让她无法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