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在她极度的不安与忧伤中,冷漠地向前,终于,她再也挽不住,只得含泪目送他通关。
她执着地追随他的背影,不肯放弃,直到那影子远远地淡了、细了,成了一根针,扎在她心头肉上。
鲜血,涌出。
她哭倒在地,用了好大的力量,才振作起瘫软的双腿,攀扶着墙,踉跄着来到机场大厅外,目送飞机起飞。
她不确定他坐在哪一架飞机上,不晓得究竟是哪只庞大如怪物的飞鸟,衔走了她心爱的人,她只是怅惘地伫立在那里,看着飞机起起落落。
从日正当中,守到彩霞满天,再到夜色苍茫。
该回家了,他早离开了,就算她望断了台湾的天空,也望不到他。
该走了。
她像植入了语言程式的机器娃娃,一遍又一遍地自说自话,也许连自己也不明白在说什么,沉重的步履印在路上,每一个,都是心碎的线索。
心,是碎了,然而胸怀里,还颤颤地抱着一丝希望。
也许,他会打电话来,也许,他说分手只是一时气话,也许等他气平了、想通了,他会再回来找她。
对,她要相信,事情还未到绝望的境地,四年的情丝绝非一剑就能斩断,那是绵密的、坚韧的,无法轻易扯开的网。
断不了的。
一定断不了。
她说服自己,热切地盼着他捎消息来,她等在信箱前,等在电话前,等在电脑前,等在家门前。
她相信自己终会等到他的字,他的音,他的人。
她盼呀盼,等呀等,岁月碾过她的脸,践踏她的心。
时间,在她字典里成了一个难以辨认的符号,一个无法下定义、也看不到解释的符号。
她恍惚地任那符号在每一样她接触的事物,无情地做记号。
直到某一天,她痛痛快快地大病了一场,熬过慑人的高烧后,醒来。
她神智醒了,执着的情,也彻悟了。
她坐在地上,沈默地看着自己的身影,在月光下悠忽地晃动。
不能怕寂寞喔,沈静,要习惯。
她静静地告诉自己。
因为以后,你就只有自己一个人了。
只有孤独的影子,陪伴自己。
在那个月光泠泠的夜晚,在那个四下寂静、唯闻她自己浅促呼吸的夜晚,她,忽然懂了。
原来人,并不是一天天、一年年,慢慢变老的。
是在电光石火的一瞬间,是在自己也猝不及防的时候,乍然老去。
是这样变老的——
第四章
沈静拉回幽蒙的思绪。
夜晚,她在自家屋里,悠悠地跟庄晓梦与童羽裳分享孟霆禹归国的消息时,两个好姊妹都是大为震惊。
「那家伙还回来做什么?」庄晓梦首先开炮。「他居然还有脸回台湾?他怎么不待在美国死一死算了?」
炮声隆隆,吓得苹果咬到一半的童羽裳心惊肉跳,整个人差点从沙发上弹跳起来。
「晓梦,你好犀利。」她睁大眼,呆了两秒,忽地噗哧一笑,竖起拇指。「不过说得好,赞。」
「他说公司派他回来主持一件收购案。」相较于好友的激动,当事人沈静反倒显得老神在在,连说话的嗓音都是清清如水。
「收购案?该不会是要欺负哪家可怜的小公司吧?」庄晓梦冷哼。「这种人工作的公司肯定是那种没良心的大企业。」
「听说,他现在在『谭氏投资集团』工作,顶头上司就是谭昱。」
「谭昱?那个谭昱?」庄晓梦睁大眼,好惊愕。虽然她进「翔鹰」工作是这几年的事,但当年谭昱为了追求佳人,不惜收购「翔鹰」的事件可是惊天动地,到现在都还脍炙人口。「你说孟霆禹的老板就是谭昱?」
「嗯。」沈静点头,
「这下可好,真的让他功成名就了,可恶!」庄晓梦忿忿然地撇嘴。
「怎么回事?」童羽裳不晓得来龙去脉,好奇地追问。「那个谭昱很厉害吗?」
「谭氏家族在纽约可是赫赫有名,谭昱也是华尔街响当当的人物。」庄晓梦双唇厮磨,超不悦。「居然让那个薄情男跟到谭昱,真是让他赚到了!」
「这样啊。」童羽裳其实还是没弄清楚,不过大概也猜到薄情男进了一间很不得了的公司,跟了一个很不得了的老板,现在肯定是高高在上,睥睨一切,志得意满。「真不公平!这种人还让他事业有成,荷包赚满满!」银牙用力咬苹果,果肉在唇腔里无助地碾碎。
「怪上——老天没长眼啦!」庄晓梦硬生生将说了一半的字眼绕回来,怕笃信基督的童羽裳听到她侮辱上帝会发怒。
童羽裳自然也听出了这番转折,抿唇一笑,拍了拍好友粉颊。「晓梦真乖,不可以乱说话喔。」
庄晓梦没好气地横她一眼。
童羽裳轻轻地笑,回过眸,发现主角一声不吭,静静地啜饮红酒,顿时收起嘻笑的表情。
「静,你还好吧?」
「我很好啊。」沈静浅浅勾唇。
「真的没事吗?」童羽裳和庄晓梦,一左一右,夹在沈静两旁,担忧的眼直瞅着她。「你不要硬ㄍㄧㄥ喔,有什么不开心的要说出来。」
「我没有不开心。」沈静还是一派淡然。
其他两人交换意味深长的一眼。
「那你老实说,你现在是什么想法?」童羽裳首先直率地开口。「前男友突然出现在你面前,你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我当然有感觉。」
「什么感觉?」
「这个嘛……」沈静把玩着酒杯,凝睇着杯缘的眼,略微迷蒙。「很复杂,我很难形容。」
「你说说看嘛。」童羽裳撒娇地央求。「你应该很恨他吧?会不会想一脚把他踹到太平洋去?」
沈静摇头。「我不恨他。」
不恨?
庄晓梦与童羽裳再次交换一眼,这下,更加忧心忡忡了。
沈静不恨那个负心人,难道还爱着他?
「你不会这么傻吧?静。」童羽裳转过好友的脸,颦着两弯月眉,神色凝重。「那家伙曾经对不起你啊!他抛弃了你,把你一个人留在台湾,你记得吗?你不可能到现在还放不下他吧?」
「谁说我放不下了?」沈静反问,仿佛觉得好玩似的,秀眉一扬。
「可是……」
「你不是说你对他还有感觉吗?:壮晓梦插口。
「我是说,我见到他时感觉复杂,并不是说我还爱着他。」沈静微微一笑,优雅地啜了口红酒。
「这什么意思?你不爱他,也不恨他,那到底是什么感觉?」两个女人茫茫然,不懂。
「不爱了,就一定要恨吗?」沈静淡淡地反问。「我对他,既不是爱,也不是恨,就像见到一个很久不见的老朋友那样。」
「一个……很久不见的老朋友?」
「嗯,大概就是那样。」
不懂。
童羽裳和庄晓梦哑口无言的表情,明明白白地透露出心思。
沈静微笑了,忽然感觉胸口一阵悸动,一波波的暖潮柔柔地荡漾——她可爱的两个好姊妹啊,她们是真的很为她担心。
但她们其实无须如此忧虑,因为她,已经不是从前那个沈静了,她已经长大了。
「总之,他约我改天一起吃饭。」
「什么?!」她平平淡淡一句话,对其他两人,却是威力十足的震撼弹。「他约你吃饭?」
「嗯。」
「你答应他了?」
「还没,我还在考虑。」
「你疯了!静,还考虑什么啊?!」庄晓梦整个人跳起来,童羽裳也变了睑色。「跟这种负心汉吃什么饭?你应该把他赶得远远的,要他永远不要出现在你面前!」
「问题是,他已经出现了。」
「叫他滚回去!告诉他,台湾不需要他,你不需要他,叫他滚回他最爱的华尔街去!他不是一直想功成名就吗?好啊,他现在做到了,可以在纽约好好享受他的荣华富贵了,还回来找你做什么?:壮晓梦气愤得咬牙切齿,挥舞的双手像在台上徒劳地想争取观众眼光的小演员。
沈静看得又是好笑,又是感动,站起身,盈盈走向她,轻轻揽下她一双藕臂。「晓梦,你别激动。,一
「叫我怎么不激动?那种烂人,让我看到他,一定扒他的皮、挖他的心!二壮晓梦恶狠狠的,横眉竖目,颇有街头大姊大狂嚣的架势。
童羽裳坐在沙发上,深有同感地望着庄晓梦,正想上前助阵时,眸光一转,落在沈静温柔似水的脸上:心念一动。
「晓梦,你冷静点,这事让静自己去处理吧。」她细声细气地劝。
庄晓梦听了,一愣。「童童!怎么连你也这么说?」
「你别忘了,静可是我们当中最成熟稳重的那一个,她该怎么做,还需要你教她吗?」童羽裳慢条斯理地说。「她一定能处理得很好,我们要相信她。」
庄晓梦怔了怔,纠葛的情绪慢慢打开,她望向沈静,幽幽叹息。
「童童说的有道理,静,就照你自己的意思去做吧,我相信你能处理得很好。」
「谢谢你们,晓梦、童童。」沈静一手拉一个,清浅的笑意,在翦翦秋水里晃漾。「别担心,我知道怎么做。」她温声安慰两个手帕交。
「你真的会去跟他吃饭吗?」
「或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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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要丢下我在这里吗?
我必须去纽约。
我可以等你!
你等我,只是给我更大的压力,我不想在工作的时候,还分神牵挂你。
不要离开我,霆禹。
静,你冷静一点,
不要,不要离开我……
叽——
锐利的声响朝孟霆禹耳畔震过来,几乎刺破他耳膜,也撕碎他的心。
是一辆轿车,用一种狂风也似的速度,朝沈静急驰过去,他心惊地看着,眼看车子就要将她撞得不成人形。
「不要!静、静——」
孟霆禹嘶吼着,剧痛锥心,冷汗直流,他最爱的女人,即将香消玉殒……
「静!」
他猛然弹坐起身,睁开眼,茫然凝视眼前一片阴暗。
他重重喘气,在极度的惊慌中,呼吸难平,汗珠沿着鼻尖滚落唇,舌尖尝着隐隐的咸味。
是梦。
他发了好片刻呆,才恍然醒觉。
原来是一场梦。
没有沈静,没有轿车,更没有那亲眼见她死在自己面前的巨大恐惧。
孟霆禹略扯唇,对自己苦笑,他翻身下床,来到茶几前,为自己倒一杯水——冰冰的、凉凉的水,能滋润他喉间的干渴,可惜滋润下了他龟裂的心田。
他端着水杯,拉开房内连接阳台的落地窗,在白色休闲椅坐下,木然地看周遭景致。
将要拂晓的台北城,很安静,夜游的人散去了,街道冷清,天空是一种迷幻般的紫蓝色。
他恍惚地看着晓色。
坦白说,这样的天空他看习惯了,在纽约是如此,台北亦然。
刚到纽约的那几年,他几乎是没日没夜地工作,经常工作到凌晨,抬头望窗外,映入眼底的,便是这样的天色。
初始,他只是漫不经心地看着,工作实在太忙,教他连心生感触的时间都拨不出来,直到这两年,卸下首席交易员的职务后,他不再需要昼夜不分了,时间多了起来,一分一秒,竟慢慢成了蚀心的磨刀石。
他开始怕空闲,怕入睡,怕作梦。
他害怕,只要一闲下来,罪恶感便无孔不入,占领他身上每一个细胞。
他怕思念,怕想起那个被他抛在台湾的女人,却又忍不住想知道,她现在过得如何。
所以,当公司决定收购台湾的企业时,他自告奋勇,要求老板让他负责这个案子。
谭昱答应了,他也如愿回到台湾,见到了她。
只是没料到,不见就罢,一见,那翻天覆地的情潮,竟压得他透不过气来……
一串突如其来的声响强硬地扯回孟霆禹悠忽的思绪,他愣了两秒,总算领悟那是他的手机铃声。
难道是她打来的?
他心跳加速,跳起身奔回房,拾起手机,瞥了眼冷光萤幕。
是纽约来的电话。他顿时意兴阑珊。
也对,现在还是清晨,她怎么可能在这种时候打来?只有在华尔街工作的人,才会根本忘了时差这玩意儿,在清晨时分扰人清梦。
他自嘲地勾唇,接起电话。「喂。」
「霆禹,是我。」
「谭昱?」他有些讶异。「有事吗?」
「也没什么,我想知道一下收购的进度。」
就为了这种事打来?他挑眉。「我不是每天都会将进度报告send给你吗?」
「呵呵。」谭昱朗声笑。
无须多言,孟霆禹也明白这位上司兼朋友特意打电话来,绝对另有深意。「你想问什么,就直说吧。」
「好吧。」谭昱倒也干脆,单刀直入。「元朗告诉我,你找到你前女友了?」
果然。
孟霆禹眼神一闪。「嗯。」
「她现在怎样?」
「她开了间安亲班,生活过得不错的样子。」
「结婚了吗?」
「还没。」
「很好。既然她还未婚,那你就有希望了。」
「什么希望?」孟霆禹装傻。
「把她追回来啊!」谭昱可不想跟他玩游戏,话挑明了说。「这不是你回台湾的主因吗?」
孟霆禹苦笑。「你不要想你现在一家和乐,老婆又准备生第二胎,就得意洋洋地替别人作起媒人来了。」
「我们一家子是很和乐。」谭昱嗓音里含着笑意。「怎么?别告诉我你不羡慕。」
他的确很羡慕。
之所以会想回台湾,会想再见沈静一面,或许也跟这个老板有关吧,谭昱让他逐渐了解,人生,还有另外一种可能。
「男人啊,光有事业有什么用?高处不胜寒,还是要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才快乐。」谭昱曾经如是对他说。
这道理,怎么跟他前上司劝诫他的,完全不一样呢?
名利与成功,他曾经深信是一个男人的终极追求,但一旦拿到手了,又如何?
或许谭昱说的对,或许人总是要经历过失去的痛,才能彻悟人生最重要的是什么。
「你这种时候打来,不会是专程来跟我炫耀的吧?」他故意开玩笑,转开话题。
「这种时候?」
「你不晓得台北现在是几点吗?」
「你是说时差?」谭昱似笑非笑。「有什么分别吗?你一天二十四小时起码有二十个小时是处于清醒状态。」
不是在工作,就是闹失眠。
孟霆禹在心底补充,他知道老板想暗示什么。他微微一笑。「谢谢你提醒我,我差不多该去工作了。」
「你去吧。」谭昱没再逼他。「保持联络。」
「嗯。」
电话切线后,孟霆禹又发了会儿呆,然后盥洗着装,打开连接两间套房的门,来到隔壁书房。
这回他带了一个工作小组回台湾,因为只是短暂停留,并未租下正式办公室,只在饭店租了几间商务套房。
书房里摆了几张桌子权充办公桌,所有办公设备一应俱全,时间尚早,孟霆禹呼叫客房服务送了早餐来,一面咬着三明治,一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