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邺国,四季如春,创立至今适逢九百九十九年。
这个东西北三面皆有高山作为天然屏障,南面靠海的国家,可以说是坐拥最佳的地理位置,易守难攻,又因为靠海,进出口贸易兴盛,商船往来频繁,因此经历数百年的太平盛世。
甫登基的皇上金宿,年方十八,这样的年龄登基,在千邺皇朝的历史中算小。
在这个富国安民的朝代里,女子芳龄二十才开始接受说媒嫁娶,男子三十尚未娶妻者也比比皆是,因此红楼妓院非常兴盛,高官富贾或是江湖人士,年过二十没进过妓院者,还难免让众人耻笑。
除此之外,数百年来最令人津津乐道者,便是数百年前便流传下来,有关千邺国的三项宝物——
一宝,乃传说中被藏匿在阎家堡,几乎可以买下整个国家的藏宝图。
二宝,乃赫连山庄祖传易容变脸术秘笈,据说可以让一个人变脸重生,技术之高超,无人能敌。
三宝,乃据说可以一统武林的盟主宝印,此宝若复出,当可一统闲散已久的武林人士,共创一番大业。
可是,不管是哪一宝,近百年来未曾听说真正有人见过看过摸过,传言终究只是传言,就连那传说中两宝所在地的阎家堡与赫连山庄,都对外声称未曾见过传说中的这两项宝物。
因此传言一直都只是传言,数百年过去,知道这传言的人越来越少,街头说书者偶尔的提及,对听书者而言也不过是众多历史传言故事中的一节而已,没人当过真。
直到一名来自西方大国、鼎鼎大名的巫师进宫面圣时,大胆上呈给当今皇上的预言书出现在宫里——
※※※
拥三宝,千年易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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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字,撼动了千邺皇朝。
一面平静美丽数百年的湖水,不由得掀起了一波涟漪……
第1章(1)
都城的春,百花争艳,空气里飘着花的香甜,大大的一座燕湖占据了这都城里最热闹的街的另一半,杨柳低垂,偶有成群的飞雁在天际飞过,成了都城里最美的风景。
不过,今日最美的风景换成了一个男人——
一个身穿锦衣,腰间系着一枝紫玉洞箫的高大男人。
他骑在一匹骏极的白马上,长发肆意的随风轻扬,就和他的人一样,狂放不羁却又内敛着风华,双眉浓而霸,鼻梁高挺,薄唇微抿,看上去有一丝丝的不耐,一双犀利的眼时时对周遭的事物保持着戒心。
他,是阎家堡现任堡主阎浩天,刚从都城十里外的阎家堡抵达都城,都城最大钱庄,也就是阎家堡名下产业阎家钱庄的宋大掌柜亲自出门相迎。
“您来了。”宋熙恭敬的弯身,双手作揖。
阎浩天潇洒俐落的跳下马,朝他挥了挥手。“宋大掌柜,不是说过我不吃这套了吗?那些礼都省了去罢,先告诉我明天那场鸿门宴究竟摆了什么菜色比较打紧。”
宋熙微微一笑。“是,爷。”
他们家的堡主做事永远都是不拖泥带水,连谈事情做生意也一样,果决明快,和官场商场上那些老是喜欢拐着弯做事说话的人都不一样,甚至连奉承话也懒得听。
阎浩天挑挑眉。“还真是一场鸿门宴?”
“或者,说是选妻宴比较恰当,爷。”据他所知,朝中正有人为此闹得沸沸扬扬。
选妻?
阎浩天的眼冷冷的扫过来。
宋熙无惧,依然微微笑着。
“该死的……那年轻小伙子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吗?”他低咒,口中的年轻小伙子正是当今的皇上。
此刻,他很想回身上马,速离此处,回他的阎家堡。
宋熙彷佛早一步看出了他的想法,温声提醒道:“爷,皇上的颜面还是要顾着点,只不过是吃顿饭,您……就忍着点,到时推了也是可以的。”
推了,也可以吗?
他对这句话非常存疑。
阎浩天正想说些什么,燕湖旁却有人在大声嚷嚷——
“不好了!快救人啊!有人掉进湖里了!快来人啊!”
闻声,阎浩天未经思索的便飞身而起,一跃入湖,转瞬间已将落湖的姑娘从湖中捞起——
湖面上染着红。
被救起的那名姑娘,胸口上插着一把刀,鲜红的血正不断地从胸前的伤口上冒出来。
姑娘在狂咳,越咳,伤口的血涌出得越多越快。
他赶紧伸手点穴,先行止血——
“光天化日之下,谁下这么重的手?”跟上前来的宋熙,皱眉看着被堡主抱在怀里的姑娘。
不看还好,这一看,还真是令人意外不已呵。
这姑娘……竟是个绝色美人!
尽管是在这样伤重又一身湿漉漉且鲜血淋漓的状况下,依旧是国色天香到令人移不开眼……
他在都城待上这么多年了,还没见过有哪一个女人比眼前这位还要美呢,也不知是因为太美还是怎地,竟莫名让他眼皮开始一直跳……
“你在这里查查,我先抱她进去处理伤口。还有,派人马上送伤药过来!”阎浩天说毕,便抱着怀中的女子疾步进了钱庄。
※※※
伤,在胸口。
动手拔去胸口上的刀后,阎浩天可以说是想也不想的便要直接脱去姑娘家的衣服——
“你……干什么?”痛得快昏过去的冬艳睁开眼,纤纤素手紧紧握住胸前那只想对她乱来的大手。
阎浩天没好气的皱眉。“你这样子,谁还能对你做什么?快放手!你想流血流到死吗?”
“不……男女授受不亲……非礼勿视……你连这个……都不懂吗?”她痛得直喘,泪与冷汗全交杂在一块儿。
见鬼的!
现在是讨论这种无聊事的时候吗?
“我是不懂这些乱七八糟的礼仪,对我来说,生命比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还重要,就算在下有冒犯姑娘之处,也是不得已。”说着,他拿开她雪白纤细的手,就要扯开她的外袍——
她再次吃力的抓住他。“你住手……我说的话你听不懂吗?你不可以看我的……身子,我宁可死……你不可以……”
“我不能见死不救,如果你这么想死,下次快死的时候就不要被我遇见,现在,放开你的手!”
“不……”
阎浩天叹口气。“那就抱歉了,姑娘要打要骂,就等姑娘的伤势好了之后再说吧。”
蓦地,他伸指点了她的穴,让她不能说话也不能乱动。
她不敢相信地瞪着他,阎浩天连看都没看她一眼,便动手脱去她的衣服。
衣袍下,是绣着金鹊的红色肚兜,和着她胸口上的鲜血,再对映上她本就雪白的肤色,益发触目惊心。
他轻轻解下肚兜,肚兜下的雪白美景几度在他的指尖下轻轻画过,他像是没看见,也像是没有意识到它们有多吸引人,他很专心,全神在那处深可见骨的伤口上,在伤药还没送进门之前,他已先把随身带在身上的金创药洒在伤口四周。
冬艳一直看着他,看着他脱下她衣袍肚兜后的表情和眼神,想看看这外传武功高强且从未涉足过花楼的阎家堡堡主,究竟有多大的自制力?是否真可以见美色而不动如山?
痛呵。
她死命咬着唇也要张大眸瞧着他。
“这药可以让伤口较快愈合,还可消炎止痛,一开始会比较痛,忍着点,一炷香过去你就会比较舒服了。”他边说边面不改色地将她的肚兜给重新系上。
他抬头看她一眼,见她虽手脚不能动,但那双粉唇却因为剧痛而紧紧咬住,还渗出了血——
无暇细思,阎浩天把手伸过去,长指轻使上力抵开她的唇瓣,用他的指尖代替她的唇让她咬。
冬艳怔愣了好一会儿,一双含泪的眸子幽幽地瞪着他。
“我知道很痛,咬着吧,这样你会舒服点。”他看着她,话头上听起来温柔得紧,可那俊脸上却是无风无雨也无晴。
除了那双带点笑意的、近乎是温柔的,一双极男人却又魅惑人心的眼,在瞬间泄漏了些许什么……
像是心疼?怜惜?还是……嘲弄?
撕心扯肺的痛又从胸口上传来,冬艳美眸微眯,冷汗直流,终是想也不想地紧咬住牙根,管他去痛……
是他自找的,怨不得她……
“爷,伤药送来了。”门外,有人在敲门。
听到外头来人是男声,阎浩天迅即把被子拉上,连她的脸一起盖住,才扬声:“送进来吧。”
结果进来三个人,一名送药,一名端来热水,低着头送进来便默默转身离开,最后一名走进来的则是个姑娘。
她看见阎浩天便福了福身。“爷,奴婢是宋大掌柜派来照顾那位姑娘的,如果爷已经处理好那位姑娘的伤,请容小的为姑娘净身更衣,听那掌柜的说姑娘掉进湖里全身都湿了,怕染风寒呢,爷。”
“好,就麻烦你了。”阎浩天说着,把被子拉下,抽回被她紧咬的指,很快解了床榻上姑娘的穴道,转瞬间便起身。“等你全都弄好了,记得把刚刚送进来的那些药,该敷的就帮这位姑娘敷上,该煎的药也别忘了给这位姑娘服下。”
“是,爷。”
“等等——”被解开穴道的冬艳,及时唤住了要离去的他。
阎浩天没回头,却顿住了步伐。“姑娘请放心,今日一事,阎某绝不会对外人言,更别提方才阎某根本什么也没瞧见。”
话落,阎浩天的人也已踏出了房。
冬艳望着甫关上的门,这男人高大英挺又宽阔的背影,像烙印在门上的宣纸上头,竟有点挥不去?
“姑娘,奴婢帮您净身更衣吧。”
回眸,冬艳对着眼前的小姑娘淡淡一笑。“好,谢谢你。”
她,不能真病倒了。
再疼再痛,也得咬紧牙根撑下去。
※※※
第1章(2)
御花园里,美酒佳肴,百花争艳,还有蝴蝶翩翩飞舞,再加上今儿个风和日丽,鼻间还可以闻到荷香,真可说是人间天堂。
皇帝金宿亲自替阎浩天倒酒,一张小脸上是禁不住的欢喜。“阎堡主听说了吧?关于那个千年易位的预言?”
阎浩天一愕,抬眉望向了金宿。
这个天下人避之唯恐不及的话题,由他这个皇帝亲口向当事人问出来,就算再笨的人也知不妥当;眼前这小子铁定是跟笨沾不上边的,虽然年方十八,却打小便是个鬼灵精,就算他人不晓,他阎浩天可不会不知。
因为金宿从五岁时开始,就常常偷溜出宫,自己骑着马到都城之外约莫十里远的阎家堡玩,每次都是他亲自送驾回宫,每回见着他都是阎哥哥长阎哥哥短的,小嘴儿甜到不行,说他笨,那天都要下红雨了。
“皇上,臣没听说过。”人要懂得趋吉避凶,虽然他不像某人长年装病只为了保命那么窝囊,但也非常明白有时候装笨一点比较好。
金宿好笑的睨阎浩天一眼。“阎哥哥莫怕,你有咱家先祖的免死金牌,历年来的皇族都不敢动阎家堡一根寒毛,朕自然也不会是例外。”
他怕?
不,他一点都不怕。
应该是他们这些人怕他怕得要死。
“皇上不宜这样称呼微臣。”他挑挑眉,冷冷回道。
金宿又笑,把酒杯推到他面前。“阎堡主喝酒吧。可知今日朕找你来所为何事?就是为了这个预言,今儿个咱们就把这事给了了吧。你助我一臂之力,朕会记得你恩惠的。”
阎浩天越听脸越沈。“皇上——”
“讲明点好了,左右相的千金你选一个来娶,这样不必朕开口,自会有人尽心尽力保你性命。”
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朝中左右相斗得凶,一个是先皇人马,一个是太后人马,他这皇帝小儿简直被耍着玩的……可玩久了也会烦的,很烦。
“你说好吗?阎哥哥。”金宿露出一个无害又可爱的微笑。
阎浩天很不想看见他的笑容,因为太可爱太无害,结果被害的人可能就变成自己。
他淡淡的别开眼。“皇上刚刚不是说了,我有免死金牌护身,不必谁来保我性命。”
金宿眨了眨眼。“话是这么说没错,但狗被逼急也会跳墙,何况那免死金牌的年代久远,你回去拿出来看看,搞不好都模糊不清了,叫朕该如何是好?”
金宿这话,听起来像玩笑话,可是,话里却带着极深的涵义。
阎浩天若有所思的看了他一眼。
金宿唇边的笑,果然不及眼底。
“反正都是要娶妻,阎哥哥就听我一次吧,要斗让他们老人家去斗,我们还可多过几年清闲日子呢,不是吗?”
话刚说完,就听见不远处的太监在报——
“左相及左相千金到!”
“右相及右相千金到!”
阎浩天眯起眸,将眼前的酒一饮而尽。
果真是选妻宴呵,这宋大掌柜所言倒是不假。
金宿再次帮他把酒斟满。“你也知我难处,阎哥哥,今日若能订下这门亲事,不管是左门还是右门,方能保阎家堡再百年周全啊,这是我能为你做的,也得你配合我才成。”
阎浩天无言,仰头又灌了一口酒。
直到他的眼角看见那名跟在右相身后,缓步朝这儿走过来的熟悉身影……
竟是她?那个昨日被人刺伤推入湖中的女人?
一早,他就听钱庄内的一名婢女说她昨晚就已离去,连个只字片语也没留,没想到她竟是……
右相上官云的女儿?
※※※
她,姓上官,名冬艳。
冬艳,人如其名,像是长在冬雪里一枝艳色无双的花,孤傲而美丽。
一袭黄衫丝质外袍下是粉色的系带绣花内里,头上简单的梳了一个小发髻,用支簪子插着,其余的长发则柔柔顺顺的披在肩上,她的颈项纤细而美丽,光是那样坐着就是一幅极美的画。
但,或许他对昨日那位躺在他怀里狼狈不堪的姑娘还要更上心些,甚者,昨日她瞪他时眼底所闪现的怒火,也比眼前这样完美无瑕的端庄及知书达礼的模样来得顺他的眼些。
阎浩天的黑眸定定地落在她身上,眼神总离不开她伤重之处,就怕她一个不小心痛昏了过去。
她却始终回避着他的眼,相对于左相之女司马欢老是甜甜的对他笑着,她这冷冰冰又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神情,可当真不讨喜之至。
可不讨喜归不讨喜,她佯装不识他,压根儿没有因此想要攀住他要他娶她一事,却让他心生好感。
或许,她根本不想来赴宴?
或许,她根本就是有点讨厌他的?
“冬艳,来,敬堡主一杯酒。”上官云替女儿倒了一杯酒,放进她手里。
冬艳柔顺的接过,垂着眼把酒杯高举。“冬艳,敬堡主。”
她有伤在身,还喝酒吗?
阎浩天凝着眉。“酒就不必喝了,心意到就好。”
说着,他伸手越过桌面,接过她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
冬艳错愕的抬起头来看着他,坐在他身旁的司马欢则因此微噘起小嘴。
“那,让小女为堡主舞一曲吧。”上官云伸手轻轻地推推女儿。
“是啊,刚刚欢儿姑娘跳了一曲,现在轮到冬艳姑娘了。”金宿也在一旁起哄,两手直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