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哪里值得我爱了?”
“他对你比任何一个人都好。”
沈莫语笑了笑。“有吗?譬如谁?”
“他亲生父亲。”秦梅耸耸肩,虽然她不是对老板的身家背景非常非常了解,但关于兰风很爱扯他父亲后腿这事,她倒是略知一二。
“那是因为他亲生父亲抛弃他达十二年之久。”沈莫语淡道。
兰风一直和母亲相依为命,直到他母亲生病去世,他才在十岁那年被送进孤儿院,却在十二岁时被抓回去认祖归宗,没有再回来看过她,一直到十八岁高中毕业那一年,这男人才再次出现在她面前,和她念同一所大学,在大学里是风云人物,会玩会念书,女人缘也好得不得了。
他是美国人所以不必当兵,一毕业便接管兰氏财团台湾分公司,三年后接掌亚洲区总经理,又三年,他终于坐上兰氏财团总裁之位。
他忙得要命,常常神龙见首不见尾,她已经习惯他会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模式,心脏被他训练得很好。
喔喔,这倒是。秦梅挑挑眉,又举例道:“那他历任女友呢?”
沈莫语笑而不语。神情还是淡定如常。
“没话说了吧?”他对她的确比历任女友都好,是事实。
“真要说?”
“嗯,我希望你可以给我一个,你身为正常女人却可以对这样的美色无动于衷的理由。说吧,我要听。”
咖啡机里的咖啡香味溢了出来,让室内满满都是香气。
沈莫语深吸了一口气,道:“那是因为……他换女人的速度太快,快到没办法让人比较他是否对其他女人比对我好。”
哈。秦梅快要昏倒了。
好吧,她承认这个理由可能很正确,但……
“那你有没有想过,你为什么可以待在他身边那么久,却没让他厌烦过呢?”
问得好。
沈莫语笑了,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那就是——
因为她不是他的女朋友,不是他的情人,只是他的青梅竹马,他的好朋友而已。
就因为这样,她才可以在他身边走那么久。
就因为这样,他的心里才永远有个她,不管他的身边换过多少女人,她都可以一直陪在他身边。
“因为我不爱他。”对着秦梅,沈莫语说了另一个答案。说完,她像是吁了一口气,抬眼一笑。“要咖啡吗?”
秦梅瞪着她,摇了摇头,突然没头没脑地道:“我已经仁至义尽了,老板,她根本就不是女人,也许她爱的是女人也不一定,对吧?”
什么跟什么?沈莫语听得一头雾水,正纳闷着,一个高大俊美的身影突然从里头缓缓走出来,就这样像尊贵的天神似的晃进她眼底,震得她发晕……
天啊!兰风?他这个应该还在巴黎滑雪的男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那么,她刚刚和秦姊的对话都被他听见了?
她的胸口一紧,快要没法子呼吸,虽然,她的表面镇定如常,依然抬眸笑望住他。
第1章(2)
这男人,永远不改其华丽风,发亮的枣红色皮衣搭在他一八五宽肩窄臀的好身材上,黑色皮长裤紧裹着他笔直矫健的长腿,皮衣底下仅着一件低领白衫,衬着他那微鬈不羁的发、挺直好看的鼻梁,薄而性感的唇,和那双略微细长却勾人的眼,根本就比那走在伸展台上的模特儿还要耀眼万分。
唉,他的模样哪里像是在全亚洲赫赫有名的兰氏财团总裁了?不认识他的人第一眼看见他,绝对会以为他是国际巨星,因为他不只衣着华丽,派头也大,气焰从来也没小过。
或许每个人都以为他是天之骄子,才有今日的成就,只有她知道,他从大学毕业之后接掌兰氏台湾区经理,一直到现在稳稳坐上兰氏财团总裁的这六年里,他付出了多少的努力与心血,更别提他在台面下创立了一个不属于兰氏财团,只属于他自己的ML。
他是个很棒的男人,包裹在华丽美丽又带着些许张狂的表相之下,他其实比一般人以为的还要出色万分。
“我不是说过了吗?这个女人没心没肺没肝,我对她再怎么好,她都不会爱上我。知道我的心有多痛了吗?秦姊,如果她真的爱的是女人,以我这绝色,扮成女人也是倾城倾国的,对吧?”兰风摀住心口说痛,明明话是对着秦梅说的,一双狭长魅眸却死盯着沈莫语不放。
沈莫语迎视着这双慑人心魄的眼,看见他眼底深处及挂在唇边的戏谑,所以,方才那段对话其实都是为了试探她对他的心意?
真是够了!她轻抿了一下唇,眼眸一闪,瞬间的小动作全落入兰风眼底。
“生气啦?”兰风伸手拍拍她细致滑嫩的脸,然后把他那张比女人还迷人的俊颜凑近她。“不喜欢看见我?我们已经一个多月没见了耶,你这么冷淡会伤我的心,你忍心啊?”
她的反应是退开些,瞪着他那两片过于好看的唇,就怕它们会突然不小心扑过来贴在她脸上。
“真是过分,沈莫语小姐,我可是每天都在思念着你呢,好歹你也哄我一下,让我心情好些,嗯?”他又凑近她笑,漂亮的眼睛灿亮的转着,比天上的流星还令人惊艳。
要不被他迷住,真的很难。
尤其,他老爱亲亲密密的逗弄她,不断的考验她对他这个绝世美男的免疫力究竟有多强。
他是故意的,她知道。因为她始终没有爱上他,让他的男性尊严很受挫,所以一有机会他就会对着她散发他无与伦比的男性魅力,使出浑身解数想要勾引她入瓮。
他似乎把勾引她当挑战。
她却把抗拒他当挑战。
这场仗,短期之内恐怕难有结果。
至少,沈莫语这么以为着,却没料到,有这么一天,她会直接退出战场,而这一天竟这么快就到来……
她的二十八岁生日,照往例,沈莫语盛装赴约,一袭紫罗兰细肩带及膝小礼服外罩一件白色亮面丝质披肩,露出她均匀美丽的长腿、雪白剔透的颈项与性感迷人的锁骨。
她早到了,这是她的习惯,因为不喜欢兰风那双眼盯着她朝他走来的样子,那会让她紧张不安又羞涩万分,然后她可能拐到脚或被地毯绊倒,白白成为他的餐前笑点,这是她绝不容许自己发生的事。
今天,他却迟到了整整半个小时,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正担心的想要打手机给他,门口的一阵骚动让她抬眸——
在门口引起莫大骚动的人不正是兰风吗?这个明明不是影剧界的男人,却常常像是巨星般出场,不是脚蹬着最新款的意大利名牌长靴配皮衣皮裤,就是头上戴顶法国时尚界最时髦的各式各款帽子,不然就是最炫目的领巾或围巾,最最保守,他也会在上衣口袋里搁一条最符合他品味的手帕。
也许这样的穿着打扮,在上流世界里会显得不够庄重,不够有气势,更不像是掌理跨国际财团的总裁,可不知为何,那些时尚界的名品,华丽到让人炫目的衣裳,放在兰风身上就是如此的适得其所。
可能是他本身的美色太过夺目,所以让人忽略了其它,也可能是他浑身散发出来的尊贵霸气压倒过一切,让人只注意得到他这个人,总之,他就是这样一个特别的、巨星般的男人。
沈莫语轻轻勾唇笑了,喜欢在远处盯着他的美色瞧,然后当这男人走向她的那一刻,她真的有种像是灰姑娘获得王子邀舞时的那种荣耀感。
可,有什么东西不同了……
她的眼皮轻轻跳动着的同时,她看见挽着他手臂的女人。那是一个微微含笑,面对目光毫不退缩,一个看似娇羞却仪态大方从容的女人,留着一头柔柔顺顺的黑发,当她仰起那张柔美的脸庞对着兰风笑时,长发还会轻轻晃动出迷人的波浪,像是风中的丝巾一般。
“小语!”兰风看见她了,拉起身边那女人的手朝她小跑步而来,站定在她面前时,还把那女人给勾进怀里,介绍道:“我女朋友,江柔,叫她柔柔就可以了。”
说着,兰风又把脸转回去对他怀里的女人说:“这位是我从小到大的好朋友沈莫语,你可以叫她沈姊姊,莫语姊姊或是小语姊姊。”
江柔甜甜一笑,乖巧的对沈莫语唤了一声:“小语姊姊,生日快乐!”
沈莫语笑着,对她点点头。“谢谢你。”
“不好意思来晚了,因为——”
“路上塞车?”
“不是,是柔柔不知道要穿哪一件衣服来见你,所以就迟了,真抱歉,今天晚上你多吃一点,要什么礼物也尽管开口,就算要我摘天上的星星我也一定办到,嗯?”兰风目光灿亮的看着她。
她知道,说这句话的他是真心诚意的。
可是,她的鼻子却有点酸酸的。
“谢谢。”沈莫语微笑的道谢,下一秒却站起身。“不好意思,我上个洗手间,你们先点餐吧。”
她拿起小小的宴会包快步离开,就算知道此刻的兰风一定紧盯着她的背影瞧,她也顾不了这么多了,她边走边用手摀住发酸的鼻子,就怕下一秒那股浓得散不开的酸意便要逼出她的泪来。
跑进洗手间,她把自己关进一间厕所里,背抵着门,突然笑出了声。
一声接一声,竟怎地也抑制不住,直到她伸手揉了揉笑得发酸的脸庞时,触摸到一股异样的冰凉,才知,自己竟然在哭……
哈,可笑,哭什么呢?
不过就是兰风又交了一个女朋友而已,不同的是,他把另一个女人带来帮她庆生。
不过就是这一次忘了带礼物来而已,不同的是,他是因为另一个女人而没时间帮她挑礼物。
不过就是……失去了每年只有他们两个一起庆生的意义而已,这样,真的值得她这么难受吗?
不,她知道惹得自己难过的根本不是这些,而是……
她知道,这女人是兰风交往过最不同的女人,温柔安静而没有任何侵略性,是个大家闺秀,才几个小小的动作她就知道,他把柔柔呵护得很好,对待柔柔的方式也和一般女人不同,他甚至在这么重要的一个日子里,在过去十年只有他们一起共度的日子里,把这个女人带了过来……
是的,她得承认她很不高兴,伤心透了,不管之前她在人前的伪装有多成功,此刻,她根本骗不了自己。
她是在乎他的,很在乎,因为太过在乎了,从一开始就不敢去想拥有他,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免伤心。
结果呢?
他说过,在他心中,她永远是最重要的女人,他的心里一辈子都有她的位置,可是,就要被替代了吧?
这样的认知,让她的胸口疼痛着,连带着从中午开始就空空如也的胃也跟着一块翻搅……
第2章(1)
沈莫语的脸色苍白得吓人,整顿饭下来,兰风的眼眸几乎可以说是很少离开过她,因此,当沈莫语微皱着眉,不经意的伸手捣着胃,却依然强颜欢笑的对他们说她还有事必须先行离开时,他在餐厅门口前拦截住她——
“哪里不舒服?”兰风目光灼灼的看着她,高大伟岸的身影像尊神一样挡在她面前。
沈莫语淡漠的看了他一眼。“我没有不舒服。”
兰风漂亮的眼睛瞪住她。“我带你去看医生。”
“不要。”她拒绝,将身子侧到一旁,就要越过他离开。
他长手一伸,扣住她的手。“我带你去看医生,跟我来。”
兰风强硬的拉着她往停车处走去,沈莫语怎么甩也甩不开他。“放手!你忘了你的柔柔还在餐厅里吗?”
闻言,兰风的脚步一顿,缓缓回头,一抹极诡异的视线落在身后这个女人脸上,若有所思。
“看什么?”沈莫语抬了抬下巴,有些心虚的问着。虽然她已经在后悔刚刚脱口而出,听起来醋味十足的那句话,但,就不信这外头月黑风高的,这男人能在她脸上看出什么端倪?
“你不喜欢柔柔吗?”他轻声问道,目光极温柔的落在她脸上。
她更心虚了,淡淡的别开眼。“没有,她很好。”
“那就是在吃醋喽?”
沈莫语一震,整个身体僵住了,胃痛的感觉却因此更加的明显。
五月的夜风依然带着凉意,她突然觉得冷,身子打了一个寒颤,胃部一缩,疼得她再次紧皱着眉头。
“我要回家了,兰风,放开我。”可能连她自己都没发现,她说这句话时有气无力的,甚至像是在申吟。
她真的不对劲!
兰风想也不想,微蹲下身将她打横一抱,大步地往他的爱车走去。
“你要干什么?”她被他的举动吓一跳,下意识地伸手圈住他的脖子以防自己掉下,可是下一秒又觉不妥,圈住他脖子的手又马上松开。
兰风见状挑挑眉。“掉下去我不管。”
“如果我会掉下去,那么一定是你故意让我掉下去的。”她边说边皱眉,胃痛得冒起冷汗,让她不自主地往他怀里的热源偎去。
这个小动作,让兰风更加证明自己的猜想。
“你这个笨蛋!胃痛成这样为什么不早说呢?”他低下头看了她一眼,有点恼,也不知道是在气她还是气自己比较多。
气她硬撑着,气自己没早一点发现她这么难受,气她装作若无其事的只想快快走人。如果他没有追出来强押着她去医院,她可能一个人回到住处躲在被子里,痛到死都没人知道。
一想到这,火气就来了,可奇怪的是,明明火大得要命,他的额际却在冒冷汗,想着,他加快了脚步,把她抱进车内坐好,替她紧好安全带,车子才要发动,又听见她在说——
“你的……柔柔还在餐厅里。”
他的柔柔?
真是见鬼了!为什么听到她这么说,他竟会觉得不太舒服?好像,她把她自己隔绝在他的生命之外似的,令人不悦。
他把车窗按下,一直随侍在不远处的保镖随即走上前来。“老板?”
“送江小姐回家,到的时候通知我一声。”他交代道。
“是,我会叫小张跟在您后面。”
“不必了,你们早点回去休息吧,我今天应该不会回去过夜。”说完,兰风把油门一踩,车子似是往黑夜的尽头飞去。
唉。沈莫语在心里叹了一声。
他说今天不回去,那就是要硬待在她家了。
霸道鬼……
可是,天知道她现在的心情却好的不得了——是因为他把他的柔柔丢下,却选择把她载走。
过了好久,久到他没有再后悔的余地时,她才开口问:“这样真的可以吗?”
“你病了,她会谅解的。”他说。
是啊,她病了。
听起来好像很卑鄙,可是她的心却好欢喜。
轻轻闭上眸子,一滴泪就这么从眼角渗出,悄然无声。
就这样自私一回吧,暂时忘了他身边来了一个特别的女人,保有曾经的美丽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