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殷国是一个拥有近三百年基业的泱泱大国,它国土辽阔,物产丰饶,民风淳朴,老百姓皆安居乐业,尤其到文景帝这代,无论经济,还是农业更是达到鼎盛时期。
虽然边陲小国暗地里觊觎着大殷丰富的物产以及辽阔的土地,但在兵马与国力皆不能与大殷相抗衡的情况下,也只能向大殷俯首称臣,每年派使者进贡以维持双方和平。
而生活在太平盛世中的大殷百姓,安逸惯了倍觉日子无趣,便总喜欢聊些八卦来娱乐自己。
比如,几年前江湖中传闻,在陕北一带有惊天宝藏现世,吸引了大批盗贼以及武林豪杰争相跑到那里。
岂知,大动干戈之后,他们才发现那里根本没有宝藏,有的只不过是一座被盗墓贼盗了无数次的古代陵墓。
这股宝藏风波还没平息,又传出湘西一带赶尸人在赶尸途中遭遇诈尸,一时之间闹得人心惶惶,吓得当地百姓走夜路时总是战战兢兢。
是说,每一则八卦都不可能历久不衰,无论是惊天宝藏,还是湘西尸变,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被人们所淡忘。
但以八卦怡情养性的大殷老百姓,是不会让日子这么平淡无奇地过下去的。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一定有八卦存在。
如今,踩在八卦浪尖上两个风头正健的话题人物都大有来头。北有御剑公子,南有奉阳王,这说法在大殷国,连三岁孩童都能琅琅上口。
若提起北方第一庄“御剑山庄”的少庄主,那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人称“御剑公子”的他,文采斐然、武功非凡、面如冠玉、身姿飒爽。所到之处,必惹得一干妙龄女子前呼后拥,追其左右。
而南方的奉阳王,乃是当今天子的么弟,盛传他貌比潘安、身姿挺拔,少年参军,小小年纪便在战场上立下赫赫功绩,三年前被赐封地,定居奉阳,人称不败战神。
虽然天下如今太平多年,但手中握有大殷国一半兵权的奉阳王,却仍令邻国闻之色变,就连大殷天子的文景帝,也不敢轻易得罪这个么弟。
由于这两人都是二十出头年纪,且皆尚未娶妻生子,因此想要嫁给他们当妻子的姑娘便从北排到南,又从南排到北。
加上大殷民风相当开放,一些勇敢率直的姑娘,也就敢放胆追求所爱。
事实上,奉阳王和御剑公子之所以会并列成为大殷国内两大八卦话题人物,这些待嫁的姑娘可谓“居功厥伟”。
原本这一南一北的两人是八竿子打不着,偏偏双方的爱慕者都疯狂且热烈,甚至极其所能地攻讦对方。
日子久了,奉阳王和御剑公子两人便成了大家口中的死敌。
当然,不管外界怎么传,身为当事人的两位青年才俊,平日里该怎么过就怎么过,该怎么活就怎么活。
老百姓喜欢传八卦就让他们传去,就算御剑公子乃北方第一庄的少庄主,奉阳王乃当今九千岁,他们也没有能力制止老百姓疯狂地制造八卦。
直到某日,一个自称江湖百晓生的人突然爆出一则惊天大消息—奉阳王和御剑公子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正式交手了。
而造成这两人交手的原因,就是鸳鸯楼的头牌姑娘苏小婉。
鸳鸯楼乃临安第一大妓院,身为花魁的苏小婉传言拥有闭月羞花之貌,让众家公子趋之若鹜。
奉阳王闻之艳名,风风火火从奉阳赶往临安,只为博美人一笑。
御剑公子闻之丰采,马不停蹄从御剑山庄赶来,只为一亲美人芳泽。
这一南一北两个死对头万万没想到会在鸳鸯楼巧遇对方,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当即便为争夺苏美人而大打出手。
结果,奉阳王不敌御剑公子,被一脚从鸳鸯楼踹下,身负重伤,狼狈而逃。
自此,两人之间的梁子,就这样结、大、了!
第1章(1)
“北方的那些刁民真是太过分了,整日无中生有、胡说八道,把那个什么御剑公子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现在又冒出个什么江湖百晓生,说王爷为了和那御剑公子争妓,竟落得个败逃的下场……”
奉阳王府内,奉阳王殷煜祺的贴身丫鬟珠儿,一边殷勤地在擦桌抹椅,一边絮絮叨叨替主子打抱不平。
落坐在不远处的殷煜祺,约莫二十三、四岁的年纪,五官英挺,气质尊贵,眉宇间流露出几分淡漠恬静的倨傲之态。
一袭银丝绣龙的月白色长袍衬得他更加英姿焕发,俊美无俦。
珠儿叨絮半晌,见主子懒得搭理自己,心有不甘地向对方凑近几分,继续碎碎念。
“王爷,您倒是说说话呀,那该死的江湖百晓生分明就是在胡说八道,连王爷您的一世英名都敢胡乱诋毁。”
自从十二岁起,她便跟在王爷身边伺候,自家主子有多优秀她再清楚不过。
如今王爷被外人评论得那般窝囊,护主心切的她如何能咽下这口气?
况且王爷是什么样的人物,岂容那些凡夫俗子随便批评、污蔑?
大殷能有今日的昌盛和安定,全是主子和军中兄弟用血汗换来的。
那些老百姓倒好,不思感恩,反而拿她家主子寻乐子,还说得他不如那见鬼的御剑公子。
在她看来,高贵如主子根本就不屑于为了个妓女同那些江湖人物大打出手。
主子年纪轻、长得俊,才高八斗、武功高强,只要他勾勾手指,天底下什么样的姑娘得不到?
就算那苏小婉长得真是貌若天仙,体态婀娜,也绝配不上主子。
更何况,主子根本不是以貌取人之流,否则皇上和皇后三不五时就命人送来的美人画像,又怎么会被主子随手丢弃?
越想越不平衡的珠儿气得咬牙,“真该把那个大放厥词的江湖百晓生抓来毒打一顿,看他以后还敢不敢胡说八道。”
始终未吭声的殷煜祺冷然一笑,“一个靠编派是非来生存的江湖小虾米,又何必与他一般见识?”
“可是王爷,这口恶气……”
“珠儿,你太吵了,让本王静静!”
淡淡的一声训斥,顿时让本来还气愤填膺的珠儿闭了嘴。
她可怜兮兮地看着主子,在对方越来越阴沉的冷气压下,只能扭过身,不情不愿地离开。
耳边喋喋不休的噪音终于停止了。
殷煜祺摊开手掌,掌心里是一枚挂着红丝穗的椭圆形黄玉,玉身雕着奇怪而繁复的花纹,看得出作工十分精致。
他自幼在皇宫里长大,对奇珍异宝颇有见识,虽然他看不出这枚黄玉有什么来头,却分辨得出它乃世间少有的极品。
回想起两个月前,为了调查已故部下张龙胞弟张虎的下落,他亲自前往临安城寻找知情人苏小婉查探线索。不料,在鸳鸯楼与御剑公子刀剑相向。
事实上,江湖百晓生抖出的传闻虽然有八分虚假,但在鸳鸯楼中,他和御剑公子的那场比试,他的确是略逊一筹。
即使事情已经过去整整两个月,他依旧忘不了在那朦胧月色之下,御剑公子手提长剑,与他在鸳鸯楼屋顶对峙的情景。
对方一身黑衣,面蒙黑巾,剑术超群,身姿矫健,让轻敌的他一时措手不及。
甚至,直到那已经遭他所俘的苏小婉被趁机劫走,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败了。
如果不是对方使出上乘轻功“腾龙飞天”,他也猜不出这黑衣人就是被传得神乎其神的御剑公子。
御剑公子独步江湖的,除了精妙的剑术外,便是来无影、去无踪的轻功身法,速度之快根本令他望其项背,只好无功而返。
唯一的收获,就是趁御剑公子带着苏小婉逃走时,顺手从他腰间扯下来的这枚黄玉。
而比起对方的好身手,更让他难以忘怀的,是朦胧月色下,御剑公子那双如星子般明亮的漆黑眼眸。
那眸底闪烁着几分戏谑的笑意,像是在嘲弄他这堂堂奉阳王竟然会输得那么难看。
果然是少年得志,竟胆大包天到连王孙贵族也不放在眼中。
慢慢收拢掌心,将那系着红丝穗的黄玉紧紧捏在手中,殷煜祺的唇边荡出一个浅浅的冷笑。
御剑公子,经此一战,本王把你记得真切了!
就在他沉思之际,门外传来一阵急切的脚步声。
那脚步声停在门外,隔着门板,来人说话的口气非常谨慎,“王爷,花房里的‘蓝姬’似乎又有枯萎的迹象。”
“什么?”
蓝姬是产自雪域高原的植物,数量非常稀少,半年开花,半年结果,花瓣为蓝色,果实为深紫色。
传闻,蓝姬的果实乃极品药材,药效虽然不致能起死回生,但病入膏肓的人若吃上几颗,必能续命,舒缓病情。
只不过蓝姬的栽种非常困难,若照料不好,就会花残叶落,没多久就会烂根枯萎,凋零而谢。
奉阳王府里的蓝姬,也不过仅有数十株,还是当年雪国使臣进贡给大殷之后,皇上赏赐给他的。
当初听闻蓝姬难照料的说法时,他并不信邪,未请专业的花奴照顾,而是放在花房里亲自种养,结果不出半年,蓝姬就因为没有受到妥善照顾而烂了根叶。
殷煜祺非常懊恼,这才花重金请了奉阳城有名的几个花奴到王府悉心种养,经过一番细心的调理,蓝姬终于开了花。
本以为再等半年,它们就可以结出果实,没想到管家刚刚传来消息,蓝姬再一次出现夭折的迹象。
他疾步赶到花房时,就看到原本盛放的几盆蓝姬,扇形的花瓣隐隐枯萎,不由得铁青了脸。
平日里在花房负责伺候的几个花奴见到王爷脸色不好,一个个吓得浑身发抖,生怕他降罪。
为首的花奴约莫六十多岁年纪,当初殷煜祺花重金聘请他到王府照养蓝姬时,这老头曾夸下海口,保证定会使蓝姬开花结果。
这才不出半年的工夫,蓝姬便又逐渐凋零。
面对王爷阴郁的俊脸,老花奴连忙跪倒在他面前,抖着声音不停地解释,“王爷有所不知,近日气候不好,阴雨连绵,蓝姬恐怕是受到了潮气才花残叶落……
“书中记载,蓝姬乃高山雪域中的极品植物,寻常气候下定是难以种养,老奴已经尽了全力,不料这雪山上的灵气之物竟娇弱得不堪一击……”
殷煜祺依旧阴着俊容查看几棵枯萎的蓝姬,旁人皆屏着呼吸不敢大声喘气。
在奉阳王府伺候多年的下人都知道奉阳王脾气并不好,虽然平日里他极少在下人面前动怒,可这并不代表他拥有一颗慈悲心。
况且,蓝姬可是他的命根子,好不容易盼到蓝姬终于开花,就等结果了,没想到功亏一篑,这娇贵的花儿竟因不耐潮气而再度凋零。
这时,始终未吭声的王府管家岳谦小心翼翼地走到主子身后,小声道:“王爷,不如尽快拟张公告招纳人才,趁着蓝姬还没有完全死透,看看是否还有能人可以及时挽救?”
别人不知道蓝姬之于王爷的重要性,自幼就做为王爷伴读,陪伴主子出生入死的他可是再清楚不过。
几年前,殷煜祺被皇上赐地封为奉阳王后,岳谦便跟着主子直接来到奉阳,负责料理奉阳王府内的大小琐事。
由于王爷带兵领将征战沙场时曾受过重创,虽说经过军医紧急处理,加上这几年服用宫里各种珍贵药材调养着,但也只是治标不治本,那次重创所造成的伤害始终未得根治。
后来有一名见多识广的太医说,王爷想要治好曾经受过的重创,必须连续服用蓝姬果实长达七七四十九日。
所以皇上才会将珍罕的蓝姬赐给王爷,这些年来,王爷始终视蓝姬如命根子,特意嘱咐花奴们照养着。
没想到眼看蓝姬已经开花,就差结果,却因为花奴们照顾不周而再次面临夭折的可能。
他之所以及时提出解决方法,也是不想那几个花奴受到王爷的重责,况且罚了他们,对挽救蓝姬也是无济于事。
殷煜祺始终绷着俊容,一语不发。
就在众人冷汗涔涔等待王爷发落时,花房外突然传来一阵骚动,那声音纷至沓来,就好像很多只脚踩在地面上,发出轰隆轰隆的声响,听起来场面非常混乱。
众人纳闷着花房乃王府重地,平日里下人们没有王爷指示,绝不敢任意出现于此,那么这阵奇怪的声音又源于何处?
殷煜祺和岳谦闻声踏出花房,岂料刚迈出门坎,尚未看清眼前状况,脚穿踏云靴的奉阳王便踩在一坨猪粪上。
那猪粪稀乎乎的,散发着奇臭无比的味道。
亲眼见着这场悲剧的发生,众人一个个吓得脸色苍白,浑身发抖。
岳谦也吓了一跳,忙不迭抬头望去。
当他看清楚情况后,忍不住暗吃一惊。
只见一个身穿蓝色粗布衣裳的丫头手中拎着一根短棍,正驱赶着大小不一、东奔西窜的十几只猪崽。
最糟糕的是,那些猪身上还散发着奇臭无比的味道。
那丫头一边拿着短棍赶猪,一边还喊着,“啰啰啰,这边这边,我说小梅、小兰,你们两个不要脱离队伍,不要左顾右盼,不要随地拉屎……”
十几只猪崽在短棍的驱策下,很有秩序的排成两排,被叫做小梅、小兰的两只猪崽也慢吞吞归了队,扭着肥胖的屁股挨到主人身边。
岳谦当即一愣,沉下脸对那赶猪的丫头大喊,“好大的胆子,你竟敢擅闯花房重地!”
听见他的话,那丫头一抬头,露出一张脏兮兮的脸,脸颊上还沾着几块黑污,头发乱七八糟的束在脑后,脚上还踩着一双黏着猪粪的草鞋。
当看到身着月白色长袍的殷煜祺时,她立刻露出笑颜,冲着他行了个大礼。
“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奴婢这厢给王爷见礼了。”
他厌恶的皱皱眉,刚刚不小心踩到猪粪的那只脚,懊恼地在地上蹭了两下。
岳谦知道主子心情本来就恶劣,如今又踩了猪粪,无疑是雪上加霜。
当即摆出怒容,对两旁家丁喝,“愣着干什么?还不把这胆大包天的猪倌拖下去,赏她二十下板子。”
别怪他心狠手辣,要怪就怪这丫头不长眼外加运气背,不但擅闯花房重地,还害得主子脚踩猪屎。
今天他若不让她挨上一顿责罚,恐怕主子会在气极之下要了她的小命。
岳谦本以为让家丁将她拖走就万事大吉,没想到那丫头一听到自己要挨板子,顿时变成炸了毛的野猫。“打板子?凭什么打我板子呀?”
这丫头可真够大胆的!在王爷面前闯了祸,非但没吓得浑身发抖,反而扯着嗓子问凭什么?
他原本还对她有那么一点同情心,如今见她如此不识好歹,也起了狠意。
“凭什么?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擅闯进来已经罪该万死了,竟还敢领着一群猪崽在这里造反。”
不想,这猪倌却是个不怕死的,一听他将这么个罪名安到她头上,立刻拎着短棍跳了过来,为自己大声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