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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男仆 page 9 作者:夏洛蔓

  只是,他还不晓得,他已经成功了,她的确愈来愈依赖他。

  柴子夜自认为是任性骄纵加白目刁钻反骨,是那种会把男朋友折磨到半死的恶女。

  她知道男人喜欢什么样子、什么个性的女人,她的母亲也时时教导她,女孩子就是要温驯贴心,不要跟男人硬碰硬,要懂得以柔克刚的智慧,可她讨厌这套规矩,更讨厌要她守这套规矩的男人,所以,遇到大男人,她最爱试试看谁先退让,谁能坚持到最后。

  她也讨厌把“爱”挂在嘴边的人,觉得矫情、虚伪,所以对那种挖空心思制造浪漫来追求她的男人不屑一顾,不家送花、送珠宝、大庭广众求爱求婚的,她尤其受不了,她不懂,为什么爱上一个人之后,就一定得借由表现出蠢样来证明?愈蠢表示愈爱?

  总之,对她太好,好到没个性——扣分;以为爱她就可以限制她,出局;看不懂“两性平等”四个字,把女人当女佣、当传宗接代的工具——找死!

  所以说,她知道自己难搞。

  那卢森呢?

  他绝对不大男人,而且还很绅士、很体贴;他虽然表现得很家她、很黏她,可他看起来不苦,也没见他在她这里受到多大的挫折,无论她怎么尖锐固执任性不讲理,他都能老神在在,像个伟大的教育家,“有教无类”般包容她。

  他大概把她当成逃不出他五指山的孙猴子。

  第7章(2)

  “可恶……”她不服气地低骂了声,披上薄薄的丝袍,起床吃早餐。

  但见到餐桌上丰盛的早餐,刚刚那点不服气也立刻转成“心悦诚服”了。

  他是从哪里弄来这么多早餐食谱,怎么可能天天变换不同口味,而且每一道都美味至极?她想,就算是五星级饭店的早餐也绝不可能比她的还可口。

  她是个女人,但这辈子没打算以厨艺征服任何男人的胃、抓住男人的心,可她却很没出息地被这条黄金定律给控制,而且还只能安慰自己说——“民以食为天”,她为了吃,出卖自己的感情,也是情有可原。

  就在她享受顶级餐点,感动于卢森坚持只要时间允许就一定为她做早餐的爱意……

  电话响了。

  她瞪着电话好一会儿,觉得它的嗓音打扰了她品尝前美食的心情,本想漠视它,随即联想,会不会是卢森落什么东西,打电话回来。

  这么一想,她立刻放下刀叉,接起电话。

  “子夜,是我,曲海伶。”来电的是“秀文化”的曲总编。

  “曲大美女!不会吧……才八点多,你已经上班了?”

  柴子夜当年还是报社生活小记者时,曲海令已经是时尚名人,两人认识多年,虽然不常见面,但对彼此印象都不错,加上她现在是“秀文化”的特约编辑,互动就频繁了起来。

  “还没,想问你起床没,要不要出来吃早餐?”

  “我怎么不晓得你现在也这么早起,还能忙里偷闲约我吃早餐?”柴子夜知道曲海伶是个超级大忙人,虽然已经不做时尚杂志编辑,但台北的时尚活动邀请可没少过。

  “我特地调整了三个闹钟才醒的。”

  “不懂,有什么紧急的事要跟我谈吗?你随时可以打电话来,我过去杂志社也行啊。”

  “还不是你那个亲爱的男友,我的顶头上司,卢森。”

  “他怎么了?”

  “自从确定要他去韩国签定发行合约,他就不止一次在我耳边念,说他出差的时候没人做早餐给你吃,你一定又懒得出门就不吃了。”

  柴子夜傻眼,那家伙在外面到底是怎么形容她的,到处宣传他有个号称“懒猪”的女友。

  “我被他烦死了,只好向他保证说我会好好照顾你,不会让你饿死的,他才肯答应出差。”曲海伶抱怨道:“所以,我昨晚调了三个闹钟,早点起床找你出去用餐。”

  “有没有这么夸张……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柴子夜脸都红了,他宠她也该有个限度,怎么可以公私不分。

  “是我说得太夸张了啦!”曲海伶大笑。“其实他只提过一次,是我自己很好奇,好奇你是怎么收服这个情场浪子的,想说找你来个早餐会议,顺便谈谈接下来几期的企划。对了,你的专栏大受好评啊,读者反应热烈,市场订阅量提升,连广告都多了不少。”

  曲海伶是个标准的职场强人,说起话来啪啦啪啦,节奏很快。

  “要不要来我家吃早餐?”她看向餐桌,那分量,再来两个曲海伶也没问题。

  “那家伙连今天也帮你做完早餐才出门?”曲海伶惊呼道。

  “嗯……”柴子夜尴尬地在心跳哀嚎——这不是炫耀,这真的不是炫耀。

  她绝对没有想要刺激曲总编的意思,可她真的就是这么好命、这么幸福啊!

  半个小时后,曲海伶穿着简约时尚的衬衫加长裤,领间披缀粉色春天长丝巾,刚中带柔,清透自然的裸妆,果然是一直走在时尚尖端的现代女性楷模。

  “这一桌都是卢森做的?”当曲海伶见到那桌比她到饭店餐厅花几百块大洋吃到的早餐还要丰盛一百倍的食物,她简直羡慕到快晕过去。

  “他似乎还满喜欢下厨的。”正确地来说,她觉得他很适合做“贤妻良母”。

  “我敢打包票,他只对为你下厨感兴趣。”曲海伶尝了口沙拉手卷,好滋味全写在脸上。“我在他的杂志社做了快五年,没见过他对哪个女人这么死心塌地的,简直就像变了一个人,完全走向正途。”

  “那你以前认识的他是怎样的人?”柴子夜也坐下来继续吃早餐。

  “以前倒也不是多坏,他对女人算很尊重的,不随便开黄腔,对公司女职员也很客气,就是换女朋友的速度快了点,我也是经常看到杂志才晓得他又换女朋友了。”

  “我指他花心他还不承认,说什么只是没遇到对的人,只好继续寻寻觅觅。”

  柴子夜像在讨论别人的八卦,一点也不手软。

  “我也听他说过他很在意跟另一半的心灵是不是契合,我当时还大笑三声,以他那种非美女不要的标准,再加上他的生活方式,看得到心灵才有鬼,遇到你,算他捡到的,不需要避讳隐瞒。”

  “对了,当年你怎么肯为了“秀文化”辞去原本那么抢手的杂志社总编?”柴子夜突然想起从很久以前就一直觉得不解的事。

  “很多人问过我这事,当初秀文化想学HAYBOY,结果根本是东施效颦,搞成了情色文化,而我是集知性、感性、智慧、美貌于一身的超级美女编辑,怎么可能降贵纡尊去那种乱七八糟的三流杂志社。”

  “没错、没错,那时候我就想你一定是被卢森的男色所诱,误上贼船了。”柴子夜的直言也不遑多让。

  “呵,不瞒你说,要不是他真的比我差不了几岁,而且看起来又太难掌控,我还真想把他推倒。”曲海伶笑得花枝乱颤,像是忘了她前方坐着就是卢森的女朋友。

  “噗。”柴子夜毫不介意,自己也笑得很三八。“别说你,我想只要是正常女人都想染指他吧!”

  如果不是他过去名声太糟,让她误以为他把女人当收集品,一个换过一个,给她留下坏印象,一开始她也不会对他这么恶劣。

  “当卢森来找我时,他手上拿了三本当时最畅销的杂志,其中一本还是我编的,他告诉我他想做这样类型的杂志,一本服装饰品、一本旅游美食、一本居家生活,但是,所有企划全是要别的杂志没有报导过的。”

  “比如说什么?”

  “就是服装饰品不要名牌、旅游不要观光景点、美食不要名产、居家生活不要欧洲设计师。”

  “这是他自己的想法?”柴子夜很意外,她以为他很习惯那种富足奢华的生活方式,办杂志也会选择自己最熟悉的领域。

  “我那个时候大概真的被他的美色给电晕了,刚好我也对成天跟着那些欧洲品牌屁股后面跑很腻了,居然只考虑两天就同意了。”曲海伶埋怨道:“后来才知道自己跳进一个多大的坑洞,我的时尚敏锐度、我的爱情、我的性生活,全被这间杂志社毁了。”

  “发生了什么事,这么严重?”

  “你晓得要去找那些没人报导过而又有被报导的价值,值得推荐的品牌、景点、美食、杂货设计师有多辛苦吗?这可比水果报的狗仔队更不是人干的工作,人家狗仔只要紧盯着当红的名人就好,我们可是大海捞针,到处横冲直撞,每一期出刊都像打完一场大战,弹尽粮绝。”

  “可是杂志大卖,你们也成功地帮助许多名不见经传的设计师冒出头角。”柴子夜自己也是这杂志的长期订户。

  “这就是为什么我一接手就做了五年。”说到这儿,曲海伶终于露出笑容。

  “这是一份很有意义的工作,看着那些有才华、没少努力过、再辛苦也要坚持梦想的人,在我们的介绍下被注意到,机会终于来了,那种感动比我过去一天到晚跑时尚趴来得充实快乐太多太多。”

  柴子夜听完,点点头,她懂,当初她辞去报社记者,也是想做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所以,卢森除了男女关系有点乱,其实他是个很有自己想法的男人,如果你真正想了解这方面,我可以替他背书,他不像很多人以为的那么肤浅,他做得多,说得少。”

  “嗯……这点我慢慢也注意到了。”这时,柴子夜的脸庞不自觉浮现娇羞的神情,原来她的心思早被识破了。

  “唉……为什么我不晚生个十年?”曲海伶惋惜的说。

  “如果晚生个十年,那么就要上演‘两个女人的战争’了。”

  “我可不见得会输你啊!”曲海伶挑了挑眉。

  两人相视一眼,不禁莞尔一笑。

  自信的女人,果然最有魅力啊!

  第8章(1)

  卢森这一趟出国,先到韩国,后来因临时增加行程,结束工作后直接从韩国飞往香港。

  他在香港的朋友太多,原本只预计停留四天,可因距上一次到香港已经半年多,朋友见着他每个都坚持要请他一回,愈聚愈多人知道他到香港的消息,这么一轮下来,已经半个月过去了。

  一进门他便扔下行李,迫不及待地四处寻着她,一发现她人在阳台,他立刻大步大步的走过去,从身后紧紧地抱住她。

  柴子夜前些天在阳台的桂花树枝上发现一片长得像叶子但又不是桂花叶的东西,仔细观察,似乎是蝴蝶幼虫结成的蛹,她一时兴起,到图书馆借了几本蝴蝶图回来研究。

  因为捧着书比对树上的蛹太专心,突然被这么一熊抱,以为屋子被贼闯进来了,吓得哇哇大叫,可身体的反应却是立即扳住凶手的手指,正准备用力反折,再以手肘后击——

  “是我!”卢森眼见她就要“拆了”他的指关节,急忙出声通知。

  “咦!”她倏地放松力道,回头一看。

  “是我,亲爱的。”卢森朝她面颊啄了一下。

  “下次别这样了,很危险。”见到日思夜想的卢森,柴子夜真不知该先亲他还是先扁他一顿。

  “我乐意做你的练习对像。”他还是欢天喜地地对她又搂又亲,像要一次补回这半个月来的损失。

  “笨蛋……”他真的是皮厚不怕痛,她拿他没辙。

  “你在做什么,这么专心?”

  “你看这片叶子……”她指向树枝间的一抹绿。“其实这不是叶子,是蝴蝶的蛹,我猜不出是什么品种的。”

  她还没从书上找到一样的蛹型,所以不确定。

  “没错,红斑星峡蝶的蛹。”他仔细一看,点点头。

  “不可能!”她怪叫起来。“你不可能连这个也懂!”

  他的兴趣涉猎庞杂,朋友三教九流,眼界大开大阔,在她眼中已经觉得他十八般武艺样样能来上几招,要是再加上知识广博,那就真的太过分、太让人佩服了。

  “真的啊,我国小六年级的寒假作业原本要做冬天植物标本,可后来发现一个挂在叶子底部,看起来像玉坠子一样翠绿色的东西……”

  “啊——我知道,我刚刚才翻到。”柴子夜立刻拾起在地上的图鉴,找到卢森说的那种蛹。“是不是这个?青斑蝶蛹。”

  “对。”卢森点头。“那时候我们家的园丁伯伯就告诉我,这是毛毛虫变的蛹,以后会变成蝴蝶,那个冬天,我迷上蝶蛹,还立志长大后要做蝶蛹专家。”

  所以,当他第一次进到她的房子,看到她宁愿缩减客厅的空间也要腾出一个美丽的空中花园,他就对她好心动。

  她总是说自己很理智、很冷静,但他眼中看见的她却既性感又感性,能冷眼旁观地写出两性间的盲点,何尝不是因为有颗善感的心,才能敏感地观察世间百态。

  说自己无情的她,才是真正古道热肠。

  “大部分的孩子会喜欢蝴蝶胜过蛹。”她看着他,觉得不可思议,这个男人的脑袋真的很不一样。

  “不晓得为什么,看到蛹让我觉得很羡慕,大概觉得被包在里面的毛毛虫很安全、很幸福,其实,那是它们最脆弱的时候。”

  “你小时候在风雨飘摇中长大?”她觉得他说这句话的语气怪怪的,像有什么遗憾。

  他只是用笑带过。“吃过午饭了没?”

  “你真的很像老妈子耶,一见面就问吃饱了没、衣服够不够暖?”她忍俊不禁。“现在都几点了,当然吃过了。”

  “这是我爱的表现。”他搂抱她起身,又仔仔细细的看着她,像要确定她没有变得更瘦。

  “放心,我一点也没有因为相思病就茶不思饭不想,吃好、睡好,还胖了一公斤。”

  “你想我?”他的喜悦立刻跃于脸上。“那怎么不见你主动打电话给我?”

  “就是要见不到面、听不到声音才会想嘛,我很享受想念你的过程,所以不打给你。”

  他听了觉得怪,环抱着胸问她:“为什么我觉得你的意思是指我不在身边,你反而比较快活?”

  “哈,你变聪明了,你都不晓得这阵子我多开心。”她笑答,旋即快速逃回房间,以免被他捉去打屁股。

  其实,他不在身边的日子一点也不快活,可如果没有这些分离,她又怎么会知道原来真有“相思病”这东西,所以,她说享受想念他的过程,其实是指享受一点一点爱上他的心情转变。

  她太理智,不会因为他为她做了许多就把“感动”误当为“感情”,但每每她一想起他,心头便会升上一股暖意:她会不自觉地微笑,笑他的厚脸皮、笑他的自大与自信、笑他的痴心、笑他的唠叨,然后,她会突然很想抱他、亲他,想要他立刻回到她身边……

  如果说过去她不相信爱情,那是因为她从来没有尝过爱上谁的滋味,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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