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包裹寄回去后,刘若依准备回到店里。她有几道数学题要问周叔,而且周叔说了,要请她吃日本料理……耶!她要点鳗鱼饭。
她喜欢周叔,喜欢他身上恬适的气息、他的亲切态度、他事事都替别人着想的体贴……不过,喜欢他的人可不少,不管是兽医院的护士小姐、顾客,或是左右邻居,几乎和他相处过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喜欢上他。
记得不舍说:“那是因为他表现出来的无害,会让人不由自主卸下防备。”
她回答,“不,我认为他受人喜爱,是因为他不吝啬付出。”
然后她告诉不舍周叔和他妻子、女儿的故事。
“自从妻女过世后,周叔再没有想过结婚的问题,他说能够找到心灵契合的另一半不容易,而他对上帝已万分感激,因为祂曾赐给他可以厮守终生的女子,只可情,人世无常。
“我老是跑去找周叔,虽然他很忙,可是再忙,他看到我就会露出灿烂笑脸。唉,我对这样的笑缺乏免疫力,只好一找再找,天天赖在他身边,幸好周叔觉得,能够陪我让他觉得很幸福。”
不舍说:“哦,原来是因为对我的笑容缺乏免疫力,才选择和我当好朋友?”
可他没说出口的话是:傻瓜,他在你身上寻求疼爱女儿的幸福感,你不也在他身上寻找父爱?
回忆至此,手机响起,是不舍。他的来电踹掉了刘若依收到包裹时的不愉快,她接起电话。“不舍,找我吗?”
“能出来吗?我有话想跟你说。”他的口气有些闷。
“不能在电话里面讲吗?”她很想吃日本料理呢。
不舍用沉默取代回答,然后,像是心意相通似的,她回答他——
“算了,你在哪里,我去找你。”
“我在学校的司令台上。”
“知道了,我马上到。”挂掉电话,她加快脚步。虽然不舍没有讲太多话,但她感觉到他的沮丧。
半个小时后,他们双双坐在学校的司令台上。
太阳还是很大,热死人的八月天,光是呼吸就会让人不停冒汗,不过司令台上很凉,风一阵一阵吹着,司令台两边的树木被风一扬,就出现沙沙声,他们都喜欢这个背景音乐,于是这里成为他们最喜欢的聊天地点。
背靠着背,刘若依和卢歙手上捧着个碗,一口一口吃着甜甜的草莓牛奶冰。
把汤匙塞进嘴里,刘若依犹豫了一下,问:“你心情好一点了吗?”
笑了笑,他知道,她想问这句等了很久。
转身,与她并肩,像是突然间才发现,依依变得很矮,目光下调四十五度。似乎从国二之后,她就再没有长高过。
刘若依仰头,对上他的视线,给他一个比草莓牛奶冰更甜的笑脸。
“这两天,我很衰。”
他叹气,把冰碗放到旁边,头靠在她的肩膀上。
“发生什么事了?”她拍拍他沮丧的脸,再喂他一口冰。
他张嘴、吃掉,心凉脾透开。
“我大姊回娘家给了爸爸一笔钱,可爸爸一看见大姊就生气,把她的钱丢出门外,重重关上门,不管妈妈怎么劝,他都不肯让大姊进门。”
“你爸为什么生你姊姊的气?”
卢歙踌躇片刻才缓缓开口。
“大姊是个很有企图心的女人,那年我们因为债务逃难到农村,日子过得很辛苦,家里的小孩都要下田帮忙,大姊受不了,离开家跑到台北去,靠自己的力量半工半读、上班,她发誓要脱离穷困生活。”
“她办到了?”能够带钱回家,她肯定已经实现愿望。
“嗯。”他点点头,却点得相当沉重。
“既然如此,你爸应该很开心,不是吗?”
“大姊她……并不是脚踏实地、一步步改善,自己生活的,她用了投机手段。”
而那个手段严重违反爸爸的道德观。
所以他大姊做的工作……并非正途?刘若依低下头,不再追问。
“我爸很生气,想和大姊脱离父女关系,妈妈没办法劝爸爸回心转意,就连爷爷、奶奶也都站在爸爸那一边,对大姊千百个不谅解。爸还不准我们姊弟和大姊联系……
“我明白,大姊的确做错事了,但她很疼我,小时候我学英文学得很认真,她常把我抱在怀里说:‘等大姊将来赚很多很多钱,一定送我们家阿歙出国念书,到时候,阿歙要努力,当个有出息的男生。’”
所以他是卡在爸爸和大姊之间,左右为难?
“不舍。”她横过手,搭上他宽宽的肩膀,理解地轻轻拍着。“我们没有办法影响大人的看法和做法,他们的是非不是我们有能力插手管的,但我们可以凭着自己的感觉做决定,对我好的,我就对他好,对我不好的,我就离他远远的,让他无法伤害到自己。”
就像她对爸爸一样,妈妈以为她固执地恨着,却不晓得比起恨,她更害怕的是伤害,疼了她十几年的爸爸呵,转眼间竟然就变了,变成一个她全然陌生的男人,倘若连血缘亲情这样稳固的情感都会改变,那么,世问还有什么事能够永恒?
同样的一刀倘若由旁人来割,或许她不会感到那般疼痛,但由她最崇拜、最敬爱的爸爸下刀,那个疼啊……她想,这生都无法抹灭。
“你说得很有道理。”
她噗哧笑开。“我讲的哪句话没道理?所以……你决定继续和你姊姊联系?”
“嗯,避着我爸爸。”这样,妈妈也能够安心吧。
“好啦,这事解决了,还有其他衰事要本公主出主意的吗?”
“有,我的情书被退回来了。”讲到这个,他不禁脸红。
“情书?”
刘若依猛转头,死盯着他的脸,心底翻倒出来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酸酸的、涩涩的、苦苦的,在齿颊间蔓延。
用力吸气……她闭了闭眼睛,不断对自己说:不舍是好朋友,好朋友开始谈恋爱,她应该替他高兴,而不是不是放任那种不明的感觉压迫心口。
再抬眼时,她已压抑下心底纠结,扬开眉头,刻意让自己看起来轻松。“说!哪个没眼光的女生,竟敢退你情书。”
“就……”
“等等,我猜猜……是不是我们班的学艺股长,卓安安?”她瞠大眼睛,连嘴巴都张得很大,一副要笑不笑的模样。
“嗯。”他腼腆地点点头。“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们班有一半以上的男生都喜欢她啊。”
卓安安可爱、活泼,对谁都是满脸笑意,身上带着一股天然傻气,是男生最喜欢的那种类型,别说男生,就是女生也很难排斥那种可爱。
“一半以上?有那么多?”他不敢置信。
“没错,可惜……”她扬了扬语调,再接下话,“你们都没有希望了。”
“为什么?”
“她国三就交了一个男朋友,是建中的。卓安安说她喜欢当医生娘,如果你想追求她的话,就把台大医学院当成第一志愿吧,因为你要有本事干掉那个建中的,渺茫的希望才会出现一丝曙光。”
“唉……你没胡说,她的确是这样跟我讲的。”
第一次追求女生就宣告失败,对男人而言是很大的挫败。算了,他又不打算考医学院!卢歙耸耸肩,反正告白失败的不会只有他,三两下,他豁达起来。
刘若依用手肘推推他,试着转移话题,“不舍,你觉得我比卓安安丑吗?”
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不会,你比她漂亮很多倍。”
“既然如此,为什么班上男生都想追她,不追我?”
她刻意装出一脸苦相,看得他眉开眼笑,见她的头靠到他的肩膀上,他亲昵地揉揉她的头发,回答,“因为你看起来很难追。”
“又没有人追过我,他们怎么知道我好不好追。”
“那是一种感觉。你看起来高高在上,好像跟大家不是同挂的,就像平民百姓不会去追公主,低层员工不会去追女主管,你像沙漠里的珍珠,珍贵而稀奇。”他盗用李闻的话。
沙漠里的珍珠?这个形容词不错,尤其知道卓安安是沙漠中的一分子,让她的心情更优,拿到不舍生平第一封情书又如何,她刘若依才是珍贵而稀奇的那一个。
那股乱七八糟的滋味顿时不见了,她扬起眉头,刻意胡乱指控,“你的意思是我有公主病?”
“没有,那只是一种感觉,你会让许多男生光是看着你就觉得自己很卑微,如果不是知道你妈妈在开花店,我也会猜测你爸妈是富豪排行榜的状元。”
“那你在我面前觉得卑微吗?”
“不会。”
“为什么?”
“因为你的眼神告诉我,我是卓尔不凡、鹤立鸡群的优秀男生。”
“你看错了,我的眼神没有这么说。”
“你有,你还说了,如果不能和这么出类拔萃的男生当朋友,将是人生中最大的损失。”
“欸,我什么时候讲过这种话。”
“在我给你乌龙茶的时候、在我考第一名的时候、在我英文演讲比赛赢你的时候、在我三言两语就把你不懂的题目解释清楚的时候……依依,难道你不知道自己崇拜英雄吗?”
“哈哈,英雄?”她的眼光上上下下地扫了他全身。
“嗯嗯,英雄。”他自信满满地点点头。
然后你看我、我看你,两人同时爆出大笑。刘若依笑得很夸张,像不倒翁东倒西歪,一个不小心就倒进他盘起来的双腿间,她由下往上看,看着他坚毅的下巴,想着这个男生,有很强的意志力呢。
“不舍。”
“怎样?”
他低下头,看着躺在自己腿上的依依。她很漂亮,是大家公认的美女,想追求她的男生很多,却没有人付诸行动,虽然她看起来很像上流社会一分子是事实,但……真正的主因,是因为有人在背后造谣。
那个谣言是这样的——刘若依已经有未婚夫,是某某企业的小开,对方的身价超过新台币两百亿,目前是就读哈佛商学院的高材生。
试问,在这样的谣言下,有哪个不知道自己几两重的男生敢对她出手?至于谣言的散播者是谁,不必怀疑,就是那些个说她很难追的男生。
“除了你姊、你爸和卓安安,还有什么事让你感觉很衰的吗?”
“两件还不够?”
“确定就两件?没别的了?”
“你是希望我还有多少衰事?”
见她坐起身,卢歙扯扯她的马尾巴,手顺着她的头往下滑,滑到她后颈那颗凸起的痣上,轻轻刮了刮。
刘若依推开他的手,笑说:“既然如此,恭喜你了。”
“恭喜我什么?”
“恭喜你否极泰来,衰运过去了,好运就会临门。”
“好运在哪里?”他看看左边再看看右边,最后视线定在她脸上,微微闭起右眼,用左眼瞄她。“难道……你是我的好运?”
“当!答对了!”她转身,从包包里面拿出一个塑胶盒,透明的盒子里面摆着一株仙人掌。“听说把它放在电脑前面可以吸收辐射,送给你。”
“你怕我得电脑病?”
“嗯,我觉得你对电脑太依赖。”
“我很少用电脑玩游戏。”
“谁知道,我又没在你身边盯着,说不定你都用电脑上网找美女。”
“所以你找这棵小刺刺来盯着我?”
“没错!刺刺小姐,这个花心男就交给你了,如果他上色情网站,一定要马上打电话跟我告状。”
“我干么养一个间谍在身边,我发誓,两周内一定让它去见它的祖先……”誓言还没发完,他想到什么。“不对哦,又不是只有男生会上色情网站。”
“不然呢?你也要它盯着我?”
“没错,这样才公平,我们就一人养一个月,谁把它养死就代表谁心虚。”
“有什么问题,我是纯洁善良的好少女,不需要可怜的小刺刺封口,我保证,它绝对不会在两周之内见祖先。”
“讲话不要太大声哦,是谁种什么死什么?”
之前刘若依从母亲店里面拿过很多小盆栽,玫瑰、香水百合、熏衣草……不管是什么,交到他们两人手上,都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束生命。
“你有比我好吗?”
他们一人一句,斗嘴斗不停,却越斗越快乐,斗到他忘记自己的衰运,斗到他们忘记两人半斤八两,但他们都真心希望刺刺能够活得久一点,希望它能够见证他们永恒不变的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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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2)
上高中之后,喜欢卢歙的女生变多了。
也许是因为他长到一百九十公分,也许因为他当了篮球队长,也许因为他的笑容和国中时一样阳光……
不管哪个原因,事实是——短短三年内,他换过八个女朋友。
这八人当中,有几任女友是被刘若依换掉的,因为她和她们不对盘,有几任是他自己换掉的,因为她们说刘若依的坏话。
最后这一任叫做陈钰清,是三年一班的副班长,两个人交往了三个多月,感觉处得还不错。钰清聪明、漂亮,会弹钢琴、拉小提琴和吹长笛,是才女型美女,她升学的第一志愿是台湾艺术大学。
这节下课,卢歙看了一眼等在教室外面的钰清,他正在考虑,是不是要跟她提一提分手的事情。
他走到正在复习英文单字的刘若依身边,低声说了一句,“晚上八点,司令台见。”
“好。”她顺口回答,抬眼,看不舍和钰清一起离开教室。
心底……很不舒服。
早说过不会爱上他的,可爱情比简单的语言证明要复杂许多,因为“爱上”这种事,控制权在感性而非理性,而她,只学会用理性来处理关系,于是她一面否认爱情,另一面却站着他的女友们心情低落。
不应该这样的,虽然她很喜欢待在他身边,把心事一件一件对他说明白;虽然她喜欢他一个眼神就理解自己所想;虽然她喜欢他低醇的嗓音,能轻而易举安抚自己的脾气……但,那不是爱情。
她明明对两人的感情变化看出几分端倪,却还是天天、日日、夜夜,口是心非着。
她强势地将友谊冠在两人头顶、强势地否认两人之间出现爱情、强势地向自己证明,证明她之所以那样喜欢不舍,是因为他有强烈的个人特质。
她总想着,所有女生都会喜欢上不舍的特质,所以他的身边才会女朋友一个一个不间断,因此,她的喜欢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这样的口是心非有一点点苦,在心底。
尤其在不舍和女朋友分手、再见面却变成仇人时,他会抚着胸口对她说:“幸好我们不会爱上彼此,不然以后谁陪我在司令台上聊天。”
为了不中断司令台之约,她只好加强口气,用百分百同意的口吻回答他,“废话,我当然不会爱上你。”
然后她第一千次说服自己,他们是好朋友,她只是嫉妒他的异性缘,嫉妒他有那么多只隔着纱就能追上的女生,而追她的男人却还在喜马拉雅山下徘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