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自己最重要 风光
这个故事,该说是风光迈向“乡土化”的第一本吗?
当初接到编编通知的套书主题后,风光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本书很适合写成乡土风啊!当然,不是那种“XX世家”或是“XX人生”的落水、外遇、阋墙、绑架、车祸……等等煽情桥段,而是很可爱、很温馨,展现出乡间热情活力以及邻里间友好和睦的景象。
果然一下笔后写得很顺利,轻松活泼的调性让风光写得毫无滞碍,所以提前了一个星期交稿,不知道编编有没有被风光吓到呢?
这是一个青梅竹马的故事,从两小无猜一直写到长大成人。照理说应该是很清纯(?)的故事,但风光加上了一点点亲热的要素,才不会好像男女主角之间因为从小一起长大,对方的丑态都看过了,导致一点幻想空间也没有,希望读者有发现这一点,因为风光一向尺度都很小的……
至于“剩女”这个主题,似乎在这个晚婚的年代已经蔚为流行。不过,这本书中的女主角虽然急着想嫁,却也不是什么青菜萝卜都好。风光是希望借由女主角从年轻至“初老”的各种乌龙经验,以诙谐的方式传达给有同样困扰的女性——男人真的要张大眼睛挑,千万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也不要设一堆条件阻断自己的路,爱自己、适合自己最重要!
因此,由上述的简介看来,《剩女青梅急出嫁》这本书一定会让各位读者看得很没有压力且心情愉悦,很适合在六月的初夏午后,喝着冷饮悠闲的欣赏喔!
楔子
这是个位在南部的纯朴小镇,人们大多以务农为生,所以彼此之间友好和睦,几乎到了夜不闭户的地步。在一堆平房中,有一栋特别华美的三层透天厝,是前几年因都市土地计划成了暴发户的麦家。
麦家隔壁则是和其他平房一样不起眼的田家,两家财力虽有差距,但邻居也几十年了,交流频繁,彼此之间感情不错。
麦在刚身为麦家独子,一直觉得很孤独,直至隔壁田小苗的出生,让他欣喜若狂,而当这个小婴儿第一次对他露出一个傻气的笑容时,麦在刚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融化了。
他告诉自己,这小娃儿是上天赐给他的,他一定要好好的照顾她、保护她。
由于他的稳重,田家也很放心让田小苗跟着他,因此打从田小苗会走路之后,麦在刚接手了所有和田小苗有关的事——带她出去玩,给她糖果吃,抓甲虫给她,甚至当她上幼稚园的第一天在班上哇哇大哭,连老师和妈妈都没办法时,他还跷了小学的课陪着她坐在幼稚园教室里,才让她乖乖上课。
对田小苗来说,麦在刚是无所不能的,总是能变出好吃的东西给她吃,找出最新奇的东西让她惊喜,送她最新的小贴纸和漂亮的铅笔,好让她向班上同学炫耀,要是哪天身边没有了他,她的天大概会黑一半。
所以,她扮家家酒时若当妈妈,麦在刚一定要当爸爸;玩老鹰抓小鸡时,他永远是保护她这只小鸡的母鸡;当有臭男生拉她辫子掀她裙子时,一定也是麦在刚去替她教训对方。
有一次,镇上几个小孩一起到田里捉泥鳅,由于刚种好的秧苗十分脆弱,一踩就毁了,加上田水甚深,烂泥湿软,一陷下去很容易就起不来,所以农夫们都会喝止镇上的孩子们在插秧后到田里玩。
不过会那么听话就不是小孩了,一群人提着水桶冲上了田埂路,开心地踩进田里,弯着身子寻找泥鳅。而田小苗才刚升幼稚园大班,加上她个性胆小文静,根本不会被当成抓泥鳅的主力,因此她便蹲在田埂旁,好奇地睁大眼看着麦在刚抓,有时也拿起捕小鱼的网子在田里胡捞一通,看能不能建点功。
这时候,不知道谁大喊了一声,“有人来了!”接着,便远远传来农夫的喝斥声,几个小孩都极有经验的一哄而散,当然也包含了麦在刚,但他才刚跳上田埂,回头要找田小苗时,只听到一声惊叫,她小小的身躯一歪,就这么一头栽到田里去了。
麦在刚大惊,不由分说就又跳下田里,一把将满身是泥的田小苗捞起。当他抚去她脸上的泥,急忙问她有没有事时,惊惶未定的田小苗眼眶一红,哇的一声便哭了出来。
“别哭了,有我在,没事。”麦在刚松了一口气,却又因她的大哭而揪着心,连忙将她抱在怀里,拍着她的背安慰。
“呜呜……麦哥哥,好可怕……呜……”田小苗声嘶力竭的哭着。
当她听到了大人的呼喝声越来越近时,心里除了害怕之外,还多了些紧张。
“麦哥哥……呜……你快走吧,在这里会被抓到的……”她泣不成声地道。
麦在刚抱着她不敢放手,两只脚都陷在田里,哪里还有力气爬回田埂上?他只能苦笑道:“没关系,等一下大人如果要骂你,就叫他们骂我好了……”
不久后,大人们赶到,将两个孩子都拉了出来,他们自然少不了挨一顿骂,只不过麦在刚一直挡在田小苗面前首当其冲。而这也是第一次,田小苗深深的感觉到有麦在刚在,真好。
又有一次,镇上的野孩子们再次聚集起来,目标是巷口王伯伯家结实累累的芭乐树。芭乐的果实大约只有孩子们的拳头大,吃起来涩又不甜,但对小孩子而言,这已经是相当美味的零食了。
更何况,偷拔芭乐的过程远比享用果实的过程来得刺激好玩多了!
小学三年级的田小苗,正值什么事都爱凑热闹的年纪,而国二的麦在刚个性已经渐渐沉稳,不喜欢这种小萝卜头的游戏了,然而因为见不得那个胆小又爱玩的女孩失望,他还是闷不吭声地加入了孩子们的行列。
来到王家围墙外,那攀出枝头的芭乐树枝,就像在对着大伙儿招手微笑一般,每个人都笑开了眼,有些人拿起长竹竿敲着枝干,让果实掉下来,有些甚至大剌剌的攀上围墙,直接用手摘。
只有麦在刚闲散地倚在围墙边,拿着小本子背英文单字,偶尔抬起头看一下正在打芭乐打得不亦乐乎的田小苗,在蝉声唧唧的夏日,忙碌课业中偶尔的偷闲,听着大伙儿的笑声,让麦在刚也不由得逸出一个微笑。
但在此时,笑声突然停了,麦在刚机警地抬起头,果然看到王伯伯铁青着脸,拿着一枝扫把站在门口,孩子们全大叫起来,扔竹竿的扔竹竿,跳下围墙的跳下围墙,急急忙忙捡拾地上的果实逃之夭夭。
麦在刚自然也想领着田小苗跑……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她哭哭啼啼地的被王伯伯抓住后领,手上一颗芭乐也没偷拔到。
他硬着头皮上前道歉,顺便领回那个连跑步都比人家慢的小女娃,两个人站在门口,听王伯伯训话整整听了三十分钟,这还是因为看在他是镇上首富麦大兴儿子的分上才少骂了一点。
离开王伯伯家,麦在刚无奈地牵着田小苗来到公园里,他根本不敢回家,因为这小女孩依旧哭个不停。
“小苗,”麦在刚像变魔术似的,突然由口袋里拿出一个芭乐。“给你吃。”
田小苗在泪眼之中看到了他手上的芭乐,不由得破涕为笑。“麦哥哥,你怎么会有?”
“地上捡的,都还是好的。”他将果实在身上擦了擦,递给了她,自己又从口袋里拿了另一颗出来。
反正都被骂了,不拿一点回馈怎么对得起自己?
两人望着夕阳,一起吃起了芭乐,那微酸带涩的滋味令彼此都皱起了脸,却仍是一口接一口吃个不停。
“麦哥哥,你是全天下对我最好的人了!”田小苗闪亮着大眼,口齿不清地说道:“小苗长大以后,一定要嫁给麦哥哥!”
麦在刚不以为意地一笑,“那你什么时候要嫁我?”
“唔……”她还当真慎重地考虑起来。“那就麦哥哥二十岁的时候好了!”
“我二十岁的时候你都还在读书呢!”麦在刚轻笑道。
“那就四十岁!”田小苗很干脆的加了一倍。“那时候小苗三十八岁,就嫁给麦哥哥!”
“我四十岁的时候,你应该是三十五岁。”因为她悲惨的加法,他忍不住摇了摇头,“你的数学真该好好学!”
“我会好好学数学的,我以后数学会很好,麦哥哥一定要娶我!”田小苗有些急了。
“好好好,如果你数学学得很好,麦哥哥四十岁娶不到老婆,你三十五岁还嫁不掉的话,那我们两个就结婚好了……”
夕阳之中,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打了勾勾,互许终身。
不知道若干年后,他们是否还记得彼此的誓言?不过可以确定的是,等到长大后尝到了爱情,他们一定会回想起,当年那颗芭乐酸中带涩的滋味……
第1章(1)
烈阳下,田小苗和班上同学在操场上打篮球。
听说篮球是一群人追着一颗球跑的运动,但田小苗完全不这么觉得,对她而言,篮球更像是一个人躲着一颗球的运动。因为每次队友传球给她,她总是接不到;好不容易接到了球投篮,十次有九次连篮框都碰不到,更别说还要在大太阳底下跑来跑去,搞得汗流浃背的,一点都不舒服。
所以她最讨厌的就是体育课,尤其是生理期来时的体育课。
手抚着微微涨痛的小腹,田小苗脸色微苦,突然间一个黑影飞了过来,她还来不及反应,侧脸就结结实实的被篮球打中,她应声而倒,一阵头晕目眩站不起来。
“田小苗,你没事吧?”几个班上同学紧张地过来察看,老师也皱眉走过来。
静静坐着几秒钟,好不容易让自己的脑袋清楚一点,田小苗对着老师和同学虚弱地一笑。“老师,我可以休息一下吗?”说这话的同时,脸上还隐隐作痛。
老师看了看她的情况,似乎没什么大碍,只是脸色苍白了点,便点点头,指着远处的树荫。田小苗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因祸得福,可以光明正大的不用上体育课,在同学的搀扶下站起,自个儿摸着肚子慢吞吞的走向树荫。
而树荫下,已经有一个人了。
当田小苗看清树荫下的人影时,心中一跳,急忙将皱起的运动服拉整齐,拭去额际的汗渍,又很快整理了下清汤挂面的头发,用黑色发夹夹得整整齐齐。
她如今已是国中二年级,比起小时候圆滚滚的模样,身子拉长、纤细了许多,胸部也开始有了些起伏,五官白白净净,清秀可人。外型成长了,内心当然也会有所改变,同龄的异性同学对她而言不再是一起抓泥鳅偷水果的野孩子,有时候也会多了一点心跳的感觉。
譬如现在坐在树下的周承彦。
周承彦长得俊美,说话慢条斯理的,动作也很轻柔,对于胆小害羞的田小苗来说完全不具威胁性,和其他调皮嘴贱的国中生有相当的差别,所以她不由得注意起他。
这一注意,就会忍不住一直注意,到最后不想注意都不行了。
一直以来,她的世界里只有麦在刚——他皮肤黝黑,五官深刻,身材精壮,说起话来声音很低却铿锵有力,她以为男生都是这个样子的,所以发现了与众不同的周承彦自然会感兴趣。
只不过两人同班了一年,她因为害羞,和他说过的话不超过十次,连现在坐在他旁边了,她也不知道怎么开口。
倒是周承彦十分坦然,率先说话化解了她的紧张。“你也来休息?”
因为天生低血压,在大热天的体育课,周承彦都会自动自发休息,老师也习以为常,只是男同学们会嫌他娘娘腔,不太喜欢和他在一起。
不过反正他的主力卖点是女同学,还是有人会和他说话,被男生排挤他也不是很在意。
“是啊,有点不舒服。”田小苗终于敢正眼看他,这才发现他的肤色不只是普通的白,而是有点病态的白,搭起双颊被太阳晒出的微微红晕,让他还真有点白雪公主……啊不,是白马王子的气质。
“我也是,常常身体不舒服,只要晒到太阳就头晕。”周承彦听着操场上的嬉闹声,以及篮球击在地上的运球声,羡慕地望过去,“其实我很想和同学一起打篮球,只不过我可能连篮球都拿不稳,所以根本没有人想跟我玩。”
“不会的!只要多练习就能打得很好,也有室内的篮球场啊!”田小苗心生同情,脱口而出,“我也打不好,我们可以一起玩啊……”
话一说完她就后悔了,小脸上泛起的微红不知是因为阳光或是羞涩,担心周承彦会不会被她这么主动吓到。
“谢谢你,小苗。”周承彦突然眼睛一亮。“那我们就是朋友了?”
田小苗一颗心扑通扑通地跳着,“当然是啊!”
“那……我能不能请你帮个忙?”他突然话锋一转。
这突如其来的请求令田小苗一呆,不过心中对他的异样情怀令她不由分说便答应,“呃?可以啊,只是我能帮你什么忙?”
体力上的忙,她说不定比他还惨;功课上的忙嘛,他是班上第一名,应该不会有求于她,那她还能帮什么?
周承彦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每天早上和放学都会有个人来学校接你吧?那个人是不是以前念这里的学长麦在刚?”
“是啊!”田小苗毫无心机的回答。在这个从街头可以聊到街尾的小镇,人与人之间熟到爆,他会认出麦在刚也不奇怪。
“他怎么会和你走这么近?”周承彦微微皱了皱眉。
他会这么问……是在意他们两人的关系吗?所以他早就注意她了?田小苗的心跳又开始加速,暗喜自己的暗恋似乎要萌芽了。
为了厘清他的误会,她急忙解释,“因为我们是隔壁邻居才会一起上下学。”
“原来如此。”周承彦像是松了口气,笑盈盈地直视她,看到她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突然间他又天外飞来一笔地问:“那你能不能帮忙介绍他和我认识?”
田小苗的怦然心动戛然而止,抬起头莫名其妙地望着他,但看他一脸认真,再加上他方才说过羡慕别人打篮球之类的话,让她自动在心里编起了一个故事。
“好啊,改天我介绍你们两个认识。”
他应该是想学打篮球吧?她记得麦哥哥篮球打得不错,以前在国中也是篮球校队,周承彦想和他学习也无可厚非。
所以,如果以后他们一起打篮球时,她就可以在旁边看喽?那她和周承彦就可以有多一点时间相处,他就会再多注意她一点,就像她一直偷偷关注着他一样,一点之后再多一点,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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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时间,田小苗急急地跑到学校侧门,麦在刚果然已经倚在围墙边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