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走在梢间与内室的门边时,邱氏已经接到了丫鬟的通报,脸上一喜,让梳头的丫鬟赶紧把挑好的步摇往发髻上摆放好,于露白便进了内室。
“女儿来给娘亲请安。”于露白双手放在腰际,规规矩矩的给邱氏行了个礼。
“娘正要过去看你,身子骨还弱着呢,怎么过来了?”邱氏肤色白皙,因为夫妻恩爱,即便生育了几个孩子,眉梢增添的是女子成熟的韵致,而不见衰颜,又因出身高贵,举手投足都是优雅端庄,只是这几个月为了这独生么女差点操碎了心,保养得当的脸上也生出了好几条细纹。
“女儿已经没事了,总要下地走走,活络筋骨,这才好得快。”于露白知道娘亲这些日子无微不至的照顾与担忧。
母女俩手拉手过来坐在床沿上,邱氏打量气色显然好上许多的女儿,见她那瘦得像豆芽菜的身架子和摸在手里还是不见肉的小手,心里不由悲从中来。
她的乖女儿原本体态婀娜,强韧美丽,她日日吃斋念佛把孩子给盼回来了,却是个心力交瘁、脱了形的孩子,她花样般的女儿,这苦命的孩子,怎么就那么遭罪?
她恨不得自己能替她受苦,于是她爆发了,和丈夫大吵了一场,夫君小心赔罪,说尽好话,但是,她不稀罕,不都是他纵容公爹把孩子带出门的?
她决计不会原谅他!
凭良心说,她虽身为孩子的娘,但能见着女儿的时间实在很少,当初女儿生下来的时候还那么小,勉强算是养在她身边也就那襁褓中的两年,再来就是这回的大病重伤,可用这样的法子把孩子留在身边,她宁可不要。
她对公爹把女儿带在身边教养,明着是不敢说什么,但背地对着丈夫,哪能没有苦水,家中几房的男丁都能平平安安的待在府里享福,为什么她娇滴滴的女儿却要在漠北那苦寒的地方和敌人杀个你死我活?
丈夫有日喝醉,模模糊糊的提及公爹这般看重自己的女儿不是没有原因的,公爹虽是一介武将,却也知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国公府看着繁盛,可爵位实权也就到他这里。
他眼看着年纪大了,不知何时会退下来,将来他的家人和子孙若没有出息的人物,势必只能靠袭爵带来的俸禄和田产过活,家中主子年年增加,进项就那么一点,到最后会如何落魄,可想而知。
但是,她的心肝宝贝可是个姑娘家,不说姑娘家是娇客吗?她这闺女却得为了这一家子充当顶梁柱,每天和一群臭男人混在一起,闺誉坏了不说,闺女被养成了女汉子,她这当娘的人哪能快乐高兴得起来?
邱氏想得入神,一下忘记眼泪和叹息,但是于露白看在眼底,知母莫若女,娘亲那忽悲忽喜的神情,她哪能不知道娘亲心里的烦恼。
“你说什么?要出门?”邱氏悠悠的回过神来,皱起好看的眉头。
“女儿想出门透透气,日日躺在床上实在无聊,外头海阔天空,空气又新鲜,对我的心情大有裨益,这些日子,我闷坏了。”
邱氏见女儿那双美丽的大眼瞅着自己看,又说得头头是道,压根找不出反驳的理由——而且,女儿遭此大难,吓坏了她这个当娘的,对女儿的要求哪有不应的道理,更何况这女儿本来也是个主意大的,拘在家是不得已,可她有些为难。“不然娘陪你去庄子上住个十天半个月,乡下空气说什么也比京城好,那些鱼啊虾的又新鲜,吃了对身子好。”
女儿要出门,自然得由她带着,可是……
“娘,”于露白把头搁在邱氏肩膀上,双臂搂着她的腰,感受母亲身上熟悉的香气,闭上眼,一字一句的说道:“这府上事多,您每日要帮着伯母理事,哪走得开?何况嫂子有喜了,还需要您照看。”
嫂子萧氏和大哥成亲两年才传出有喜,无论将来生下来的是男是女,都是三房第一个孙子,对爹娘来说是大事。
“那你得把人手带齐了,到了庄子记得让人送信回来报平安。”女儿和孙子摆在天秤上,邱氏为难得很。
“这些事女儿明白。”
邱氏摸了摸女儿削瘦的脸颊,她怎么想得到女儿执意要出门,哪里是为了散心,根本是要离家出走。
不是自己想阳奉阴违,娘,原谅女儿任性,庄子她是不去的,她只想一个人静静。
于露白回到自己的院子换了一身骑马装,天水碧的束身衣裳,这服色在天光下看着水光潋滟,扎了个男子的发髻,戴上青色帕头,脚上蹬着小马靴,英气逼人。
这一个瘦柳条般的少年郎啊,两个丫鬟看得目不转睛,她们的姑娘这一打扮,俊美无比,风华内秀,无论她们已经看过多少遍,还是很容易就心荡神驰,面红耳赤。
“好生顾着院子。”
微芒回过神来,“姑娘不让我们姊妹跟着?”
于露白迳自从墙上拿下从不离身的宝剑,那剑柄摩挲得发亮,可见是心爱之物,她不知往哪里的掣钮按了下,刷地一下,那剑如灵蛇般自动往她的腰际盘去,既是防身武器,又是腰带。
她接着拿起整理好的包袱往肩上一背,离开内室,步出了院门。
“姑娘,夫人吩咐我们得随侍您左右的。”弄潮比微芒敢说话多了,眼看着主子一点也没有要捎带上她们的意思,这哪成,要让夫人发现,她们可没有好果子吃。
于露白看了她一眼,“我已经不是小孩了。”
她那一眼比任何言词都有用,两个丫鬟杵在原地,一步也不敢逾越。
主母的吩咐是一回事,但她们可是姑娘屋里服侍的人,姑娘才是她们的正经主子,两相取舍,该听谁的话已经很明白。
她们这位姑娘其实是个要求不多的主子,又甚少在家,对晴川阁的一干下人尤其宽容,几房里服侍主子的姊妹们无不羡慕,都说她们命好,能在么姑娘身边,但这不代表姑娘是个软弱没脾气的,对于坚持决定要做的事,她从来说一不二,雷厉风行。
这回看起来也是如此。
微芒和弄潮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家姑娘走掉,她们得把皮绷紧一点了,待会儿到了夫人面前少不了得挨顿骂,但无论如何她们都得受着。
于露白在门上见到了自己的大白马,但拉着缰绳的人不是马厩的小厮,是二房的堂哥于露朗,按排行,她得喊他三哥。
二房的几个堂哥中,就数她和于露朗最亲近,虽然年纪上相差颇大,他却喜欢带着她玩耍,比起那从小不知为什么就是个财迷的自家小哥,感觉上她还比较像三哥的妹子。
当然这话要让于露行听见,不跟她置气翻脸才怪!
她这堂哥什么都好,就是身子骨差了点,瞧他这会儿与平常无异,还是一副淡淡的模样,身穿银色儒衫,宽襕边暗绣竹纹,瞧着温润无锋,翩翩公子哥一个,可满身光华气度却掩饰不住。
“就知道你要单枪匹马出门。”
像他们这样的门第,哪个闺阁千金出门不讲究排场和气派,他这隔房的妹子就是与众不同,只身单骑,哪里都能去,这样的女中豪杰,将来不知哪家的公子有福气能把她娶回去?
“谢谢朗哥哥替白儿在祖父面前说了好话。”方才在正气堂这位三哥虽然半句话都没有说,但要不是二伯父和堂哥替她撑腰,想必顽固的祖父是不可能这么容易松口放她出门的。
向来,她想做什么,三哥总会无条件支持她,这才是最令人感动的。
“说好了,可不许在外头游荡太久,我一个人可顶不住爷爷和三叔父的压力。”
于露白露出这些日子以来久违了的真心微笑。“妹妹会尽量。”
“这三哥的一点意思,出门在外,什么都能将就,就是别苦了自己。”他递过来一个鼓鼓的荷包。
于露白看了那荷包一眼,“你知道我不缺银子的。”
“我知道这钱你没放在眼底,可总归是我一份心意,你也知道三哥不若你小哥那个小气财神手头阔绰,拿得出手的只有这些,你就收下吧。”
于露朗不是谦虚,而是国公府一切用度都有定例,虽说吃穿不愁,但额外的支出,要是没有旁的财路,手边真的没有多少闲钱。
但于露白不同,叔父婶娘对她的宠爱不说,她是本朝拥有最高封号的大将军,每年俸禄三万石米,四万银两及各种赏赐,除却祖父,国公府里没有人比她有钱。
于露白欲言又止,他伸出温润修长的手掌将荷包和缰绳一并放到她手中。“得,什么都别说,你拿着就是了。”
“多谢三哥。”于露白见他心意已决,也不扭捏,爽朗的道谢收下,将荷包收进自己的行囊里,飞身上马。
“白姐儿,别怪三哥罗唆,在家万事有人照顾不是很好,为什么非得离家远远的呢?”于露朗迟疑了半晌,还是把心里的疑问,也是于府许多人的疑问问了出来。
灿灿的日阳框着于露白的背,她看着远方,寡淡隽秀的嗓音顺着风势灌进于露朗的耳朵。“家里很温暖,家人待我都好得不能再好了,但是我想冷静冷静,像擦肩而过的人们那样,不认识的活下去。”
她的十五岁好像只是不久以前的事,如今一生一死,角易悲伤……她有关心她的亲人,有爱她如珠的父母兄长,有殷殷教诲的祖父母,在这处处是亲人关怀、温暖如春的地方,她一直想了很久,想不到办法随着那冤家去死。
她得笑着、活着,甚至连病也不能生。
原来有些事是真实残酷的,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那些约好同行的人忽然不告而别,诺言只是笔画,禁不起试炼,就像一场梦拂过衣襟——
“无论你去到哪儿,别忘了要修书回来报平安。”于露朗不知如何安慰这样猝然流露羸弱的小堂妹,她的病、她的痛、她的伤所有人都看在眼里,但府里的人谁都装作视而不见的不去揭那伤疤,希望那痛会随着时间过去渐渐痊愈.
“妹妹晓得了。”她一夹马腹,绝尘而去。
第二章 是谁让你那么伤心(1)
一年后,荷泽县,悦来客栈。
天亮即起是于露白一直以来的习惯。
她双眼缓缓睁开,眼神清明,看着住了好几天仍显陌生的青色帐顶,翻身夹住棉被,露出一条修长的腿和圆润干净的脚趾。
这客栈店名字取得响亮,其实规模不大,但地处幽静,小二哥服务热忱又机灵,不让他来吵人,脚步声就算只经过也放得很小心。住店管一顿饭,若想搭伙也行,拿出银子来,万事都好商量。
她出身大家,出门在外却很能随遇而安,不会认床,不挑拣吃食,客栈的床很结实,饭菜吃了半个月,不是什么山珍海味、美食佳肴,但比起军营里的大锅饭已可口许多。
大锅饭就那么回事,饿不死人也吃不胖谁,客栈里还能点菜,再者,她走南闯北跑了那么多地方,这荷泽县气候宜人,四季分明,住着还算舒坦,所以目前还没有离开的打算。
自从离了京城,于露白经过一个城镇又一个城镇,她没办法多想,不管停留在哪都觉得心慌。
现在的她不用早起练兵,也无须点卯到校场去练兵,战事已经完结,也不用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刻苦的自我鞭策,如今她有得是大把大把的时间。
虚掷吗?
既然是行尸走肉,又有何妨呢?
于是她翻身又睡,醒时已经日上三竿。
蓬着头,就着木盆里的水简单洗漱后,换上铁色短布窄衫,同色长裤,为了行动方便,拿出搁在几案上的布条分别缠系在腕上,确定牢固,系好绑腿,起身将布腰带扎进腰际,把乌黑如丝的发往后拢,扎了个男子的发髻,戴上青色帕头,套上短靴,转身出了房门,直往楼下客堂而去。
“小兄弟您早,今儿个还是按照惯例热粥和三个小菜,馒头还是一个夹上水煮鸡肉,二个驴酱肉包起来带走?”
其实已近巳时,不算早了,但店小二是个人精,送往迎来,熟练至极。
悦来客栈开在梅花街一条僻静的小巷里,三间门面,四进院子,十几间客房,落脚的多是往来客商或是路过打尖的客人,像于露白这样一住半个月,年纪这么小,还只身一人,当真少见。
最令人侧目的是她身量颀长如竹,面貌明丽如明珠,不刁难人,凡事不挑拣,给银子更是爽快,这样的客人还真是少有,最特别的是养在马房里的那匹白鬃大马,对马匹有研究的客人说那可是大宛国的雪羽骢,寸长的白毛垂在四蹄上,奔踏时像飘在云端上,矜贵至极,这样的大马可不是寻常勋贵门阀想养就能养得来的,那可是贡马,举国上下不到五百匹,这位小爷在穿着上虽然看似随意,但是客栈里从上到下没有人敢小觑。
“嗯。”这位小二哥很自来熟,对她从一开始的客官小爷、公子,到现在称兄道弟的小兄弟,热乎得很,完全不卡螺丝壳。
“好咧,您稍坐,饭菜马上就来!”要他鸡蛋里挑刺,这位小兄弟什么都好,打赏钱也大方,唯一的缺点就是不爱笑,面上一直是淡淡的,有时那英气的眉毛一竖还颇为骇人,令人呼吸都要小心上几分。
于露白不关心小二心里打什么小鼓,迳自吃了早饭,揣着包着三个大馒头的油纸包,脚下生风的出了客栈。
荷泽县是个花城,有十之五、六的人家都是花农,举目望去,万紫千红,五彩缤纷。无须刻意走动寻觅,空气里都是扑鼻的香气,令人心肺舒畅不已。
来到巷口处,她撮嘴吹出清越的口哨,一只分不清什么颜色的小狗便摇头摆尾的出现,一看见是她,被长毛盖住的黑黝黝眼珠子霎时湿润了起来,直奔到于露白面前还煞不住脚,滚了两滚很快爬起来,露出粉红的舌头傻笑着。
“嗯,不错,让你听见口哨声才可以出来你做到了,好棒,今天是水煮鸡肉和熟鸡蛋,来,吃吧!”于露白她全无形象的蹲下来,夸奖的在它毛茸茸的小头上摸了两把,很快把水煮鸡肉和两颗鸡蛋慢慢的剥成细块,放进她在路边随手摘来的荷叶上。
小狗长长的尾巴摇晃得可起劲了,虽然看起来口水已经流满地,还是规规矩矩的蹲在那里,望着食物两眼发光却没敢动一下。
它可没忘记初见面时,这人狠狠的训了它一把,说什么随便吃嗟来食被坏人抓去当香肉吃了都不冤,坏人它知道,就是常常踢它骂它,好像它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东西的那种人,但香肉是什么它不是很清楚,只是它喜欢她在自己头上摩挲的感觉,所以决定听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