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以无比坚定的耐心,用细水长流式,一点一滴打动萧家父子。
至于为什么叫她花瓶?很简单,她老是抱著花束走来走去,也不管别人会不会对鲜花过敏。
问过海齐,对于林静柔有什么看法。
他顿了顿,才回答,“等我老爸对我老妈彻底死心之后,也许他会娶静柔阿姨吧。”
她有追问为什么。
海齐说:“老爸又没有其他女朋友,这几年,身边只有静柔阿姨一个人而已,不娶她不然要娶谁?”
这回答让她很不爽,那种感觉像、像……你看中某块五花肉,可是皮包里面钱不够,正计划要不要跑回家拿钱时,旁边一个欧巴桑顺手拿起你挑中的那块,掐掐捏捏,还询问小贩,这块肉要多少钱。
这个形容很难懂啕?
但意思就是,她也想啃几口的美味男人,已经有人先一步拿好筷子,在他的身边虎视眈眈外加画图圈,还挂了告示牌,标明:内有恶犬,闲杂人等勿入。
所以,她讨厌林静柔!
她的态度不是白就是黑,但萧书临的态度就不好认了。
说他不喜欢“花瓶”嘛,他又由著她天天上门来整东理西的,扮演著女主人的角色。说喜欢嘛,又没见他们有什么了不起的亲密互动?
整体来讲,最让人受不了的是,萧书临居然要求她喊花瓶小姐“阿姨”,阿姨耶,“花瓶”才二十五、六岁,她居然要喊一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女生阿姨,真扯!
都是她这张娃娃睑的错,二十二岁冒充十六岁还被嫌年龄灌水,都是她老爸老妈的错,没把成熟稳重生给她。
她超闷的,谁乐意喊情敌阿姨啊?这不是冤她吗?
萧家还有一只孬孬,孬孬是黄金猎犬,脾气好得不得了,连隔壁家的贵宾狗都敢跟它呛声,也不想想,孬孬一张嘴,就可以把它的小脑袋咬碎。但他们知道孬孬不会,贵宾狗也知道孬孬没那个胆,不然,“孬孬”当假的吗?它是彻头彻底、真实无伪的孬。
像她,她没它那么孬,哼哼,她找到工作了,在菜市场卖衣服。她强得咧,自从老板用了她后,业绩增加两倍半,有了菜市场经验,她计划先不把钱寄回去给阅阅,等存够十万块,就自己批衣服来当老板。
当老板,钱不必分给别人赚,发财的机会比员工高,当完小老板当中老板,紧接著当大老板,她不怕苦不怕难,发誓总有一天要赚到很多钱,把育幼院里被送出去的那群小家伙一个个接回来。
闪闪从菜市场回家的时候,在车站附近碰到海齐,她小跑几步地追上他。
“海齐,你为什么在这里,下午不上课吗?”
她看看手表,一点十分了,收完摊子回家,这个时间对她来讲很正常,但对一个念国中的小孩很不对,不会是跷课吧。
“我昨天跟你讲话,你都没在听。”海齐不满,嘟囔几声。
他看著她的马尾巴上面沾到东西,顺手帮她抓下来,闪闪以为他在跟自己玩,也动手揉乱他短短的头发。
海齐笑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从第一眼开始他就超级喜欢闪闪。
说是因为她漂亮嘛,也还好啦,美女满街跑,不差她一个;说她可爱嘛,学校里追他的女生,可爱级的排排站,可以绕操场三圈半,她真的没有比较特殊。可他就是超爱她,没道理。
这个说不出口的“没道理”,让他发誓兼决定,将来非娶闪闪当老婆不可,谁都别想劝阻他,青少年有青少的执著,不能随便侵犯。
“真的哦?对不起啦。”她笑出两个甜甜的大酒窝。“那你再说一次。”
看见闪闪的酒窝,他满肚子的火气消失得无影无踪,她前辈子一定是灭火器。“我说我今天月考,考完试同学要请我去看电影,可是我不想去。”
“为什么不去?中学时期最美好的回忆就是和同侪间的互动,去啦、去啦,没钱的话,我帮你跟大叔要。”
唉,这是她另一个悲哀,面对喜欢的男人,居然要规规矩短喊人家一声大叔,三不五时还要装ㄋㄞ,人生啊人生。
“宋予闪,我昨天已经说过了!”海齐挫败地大喊。
“又说过了?好啦、好啦,你说过什么我没听清楚,再讲一次就好了嘛,干么发脾气?年纪轻轻不要吼叫,不然会老得快。”她捏捏他的耳朵,像在捏家里那只孬孬。
说实话,是她的错,昨天海齐讲话时,她的眼睛忙著吃冰淇淋——当时大叔正在帮孬孬洗澡,赤裸著上半身,点点水珠子喷在他的肌肉上,哦~超好吃的,害她的唾液腺快速分泌。
“那不更好,老得快,我看起来就会比你大很多。”他生气地把她的手挥开,讨厌她拿他当小孩看。
“你说什么?刚刚有车子开过去,我没听清楚,这次不是我的错喽。”闪闪高举双手,一脸无辜。
“算了,你今天下午有没有事,我们一起去逛街。”
“逛街?”她为难地看了看海齐。她从不参予这类消费性活动,她比较喜欢参加增加收入式活动。
“不喜欢吗?”
“我下午要念书,准备明年考试。”她说谎。
“还早得很,明年七月才考。”海齐怀疑望。她什么时候这么用功了?
“我想考好一点的学校咩,大叔喜欢会念书的小孩。”她说谎像吃饭,越说越顺溜。
“那好吧。”他有点闷,却又不能反驳她的话。
到家了,海齐打开门,孬孬躺在狗屋前面晒太阳,不爽的他怎么看都觉得懒懒的一团黄颜色瘫在草地上,像极了一坨黄色大便,长眼睛没看过比它更懒的狗了。
闪闪见他不说话,试著引他聊天。
“海齐,说说你有什么梦想?”
“我的梦想……”他看著闪闪,笑得像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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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书临看著桌上的纸稿,额上青筋冒出。
他说过了,不可以随便进入他的工作室、不可以乱碰他的稿纸,三楼是小孩子的禁地,这点,海齐很清楚,所以犯案的人不是他,那么不必费心猜,除了那把小雨伞,不会有别人了。
他承认闪闪很可爱,家里有她,多了笑声和欢乐,她是个很擅长聊天、制造气氛的女孩,他承认她很聪明,什么东西一学就会,举一反三,反应棒到不像十六岁的小女生,他也承认,才一个星期,他就不后侮让她住进来,并且暗暗告诉自己,就算她要住到大学毕业,他都没意见。
可是,她冒犯他了!冒犯到他的工作圣地。
他怎么知道小雨伞到过三楼,很简单,她翻了他的画稿,收回去的时候,没有按顺序排好,要是别人,可能不会发现,但他不是别人,他是事事小心谨慎的萧书临,尤其在工作上面。
他想把她抓起来、狠狠揍她一顿屁股,拿著棍子叫她去壁角处罚站,直到她眼泪鼻涕齐飞,再用冷冷的声音问:“说,下次还敢不敢?”
听说当头棒喝对小孩子最有效,往后小孩还想犯错时,就会牢丰记住上次被罚的事,进而心生畏怯。
但是,她算小孩吗?
前天,她穿著「凉快”的睡衣到厨房喝水,偏偏他也在厨房喝饮料,他看见她发育良好、凹凸有致的玲珑身材,才十六岁……他猛地灌下一整瓶果汁,掩饰自己的口干舌燥。
结果她不知死活,一边慢慢倒开水,还一边用撒娇时软软甜甜的声音问:“大叔,你也睡不著吗?”
见鬼,哪个男的看见她那种身材还睡得著的!一股不明的欲火窜上,烧得他全身发烫。
“我也睡不著耶,英文好难背哦!大叔,你的英文好不好,可不可以到我房间教我?”
他发誓,他听见她口气里的勾引意味,但……不对,她才十六岁,十六岁的女生还不懂这些,是他思想变态,是天空的月圆太美,才会释放他身体里的兽性!于是,他匆匆再添满一整杯开水,带著些许狼狈,走回自己的工作室。那个晚上他没睡,某个膨胀点让他非常不安稳。
呼~光是回想……他低头看看下方的小亲戚,又出现不安倾向。
搞啥?萧书临,你脑袋装什么?管她是不是小孩,管她发育好不好,犯了家规都该修理一顿,他早就三令五申过,绝对不可以上三楼,好奇心再强烈都不可以。
放下咖啡杯,他自落地窗看见海齐和闪闪从巷子口拐进来。太好了,他正想修理小孩。
他下楼梯,三楼、二楼、一楼,临出门前没忘记绕进厨房喝一杯冰开水。
“有啊,我的梦想是娶宋闪闪。”海齐宣示似地,大声说。
“这不叫做梦想是幻想。”闪闪不屑地挥挥手,像赶苍蝇那样。
“有差吗?”
“有,梦想是自己努力就会实现,而幻想就只能……想想而已。”
“为什么娶你只能想想而已?”他可以一面想、一面做啊。
“因为我将来要嫁给医生。”她随口胡诌,反正说谎又不必负责任的。
“那还不简单,我认真念书就可以。”
“医学院很难考。”她摆出不屑眼光。以他的成绩……别想太多,才不会被压力压扁。
“知道啊,我会认真的。”
“随你,反正将来我就是要嫁给医生。”等他考上医学院,她再来改嫁总统好了。
“为什么你爱医生?”
“因为医生很会赚钱啊。”
“所以你的梦想是当医生娘?”
说到梦想,闪闪的眉毛弯了,微微的笑,笑得小雨伞镀上一层糖粉。
“我的梦想是要盖房子,盖很多很多的房子给很多的人住。知道吗?每个家庭里面都有一个故事,好的故事、不好的故事,但不管好不好,住在同一个屋顶下的人们都会互相照顾、友爱。
“我是孤儿,没有家庭、没有故事,但我要帮人们,建造坚固、可以遮风避雨的屋顶,我要让他们在里面发展出美好的故事。”
是因为这样,她才会翻他的设计图?是因为渴望家人的疼爱、亲情的滋养,她才对房子情有独钟?萧书临的心莫名悸动著。
闪闪的话让他平了怒气,她的梦想让他动容,曾经他也是个缺乏家庭温暖的孩子,只是他从没想过,自己这样热爱盖房子,是不是心底一角也同小雨伞一样,渴求亲人的关注?
“所以你的梦想是盖房子和当医生娘?”海齐问。
“错,你还是没弄懂。盖房子是梦想,当医生娘是幻想。”
“为什么?”
“把未来寄托在自己身上,靠努力就可以达到目标的是梦想;把未来寄托在别人身上,就算你拚了命,也不见得可以实现的是幻想。比如我想当医生娘,要是没有医生肯娶我,那叫白搭,也叫做幻想,懂了没?”
“不管怎样,闪闪,我会让你的幻想成真。”海齐固执说。
耸耸肩,随他喽,反正他真能当上医生,至少是十几年以后的事,她放不了那么久的啦,放到那个时候还不馊了。
闪闪转身,看见靠在门边的萧书临。
哦,口水瞬间大量分泌,饥饿感在她的肚子里严重抗议,她不是食人族后裔,可是她真的好想吃他哦。
明知道眼前状况不能对大叔下手,可是花开堪折直需折,金子在她眼前闪烁著富贵光芒,做她如何不手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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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说谎、对大人说谎。
继偷翻他的画稿之后,触犯第二条家规。
重点是,她说谎说得很大声,他刻意想要忽略都不可能。
萧书临双手横胸,背靠在楼梯墙角,静静听著闪闪对林静柔说大话。
“没办法啊,我们家老爸说的咩,他说女生的玉手很重要,不可以弄粗弄丑,以后会嫁不到好老公。”
闪闪伸出两只手在林静柔眼前翻来翻去,笑得让人很想巴几下。不过就是看她闲著没事做,叫她拖拖地板而已,她居然宁可说谎,也不肯劳动“玉手”。
“你爸爸说得不对,女孩子要学会做家事,以后才有男人肯娶,闪闪要慢慢学著当一个贤妻良母哦。”花瓶小姐耐心地对她说话。
她讨厌宋予闪,可她是书临哥收留的小女生,他曾经对伯母说过,将来娶的妻子一定要有足够的度量,可以容得下海齐,所以这个闪闪,会不会是书临哥用来测试她的另一个项目?
忍耐!平抑肚子里的火气,不可以被闪闪激怒,温柔是她最大的武器。
“别人家的女孩子可能需要啦,可是我不必耶。”
闪闪在笑,她把枫糖水摆在脸上,将苦水往肚子里吞,一个不仔细,她震动到可怜的小蛮腰。哎呦……痛、痛、痛、痛得让她想尖叫。
早上搬货,她太贪心,一口气搬一大箱,结果严重扭到昵,可是她舍不得少赚一天薪水,硬是忍了整个白天,直到现在,不要说帮忙地板洗澡,就是让她自己洗澡,她都没本事的啦。
“为什么不必?”
林静柔掐紧拳头,实在很想把她捏死。从搬进来第一天开始,闪闪就处处与她作对,更可恶的是喊她花瓶!没家教的女生,难怪连亲生父母都不想要。
“因为我老爸很屌啊,他是监骅影视公司的大老板,钱多到淹肚脐,所以我们这种千金公主,是不必学做家事的。花瓶阿姨,如果你想朝演艺圈发展的话,也许可以巴结巴结我,说不定我可以跟我老爸……”
“够了!”萧书临再也听不下去,他最痛恨小孩说谎,走下楼梯,他居高临下俯视窝在沙发里的闪闪。“既然你父亲是鼎鼎有名监骅影视公司的姜振禹先生,明天我就联络他,请他把你带回去。”
闪闪变脸色,很可怜地咬咬下唇。眼角余光,她瞥见他背后花瓶得意的笑容,火在肚子里窜烧,她们,仇结大了。
那句话是怎么说的?哦,爱情就像狂野的美国西部,你不能到银行去申请财产保护,你必须用坚固的栅栏把牛给圈起来。
她本来还在犹豫,要不要对可口的大叔下手,还是平平安安住到存饱钱搬出去就好。
现在,人不能输在志气,决定了,她非把大叔抢到手不可,并且用坚固的合金高科技栅栏把他牢牢圈住,让花瓶没机会得逞。
“大叔……”她可怜兮兮地望著萧书临。
“是谁说既然住在这里,就会帮忙打扫家里,做菜洗衣?”
“大叔……”她咬著食指,委屈巴巴地看著他。
她闪闪发亮的眼眸闪进他眼底。说谎不对,当头棒喝对小孩最好,但……她的眼神教人心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