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点零五分,七点半要出发。」他悠哉的报时。
刚甩上浴室门的彭筱薇突然愣住。怪了,为什么于桀恺会出现在她房间里?
门又被拉开,从浴室里探出一颗蓬发头。「你怎么可以进我房间?!生活公约第一条明文规定——」
「不得进彼此房间。妳订的那一本公约我都会背了好吗?谁叫妳不起床?」他还义正词严的训起话来,「今天这么重要的事哪能拖?一点时间观念都没有,这样怎么做大事!」
「唔……」彭筱薇语塞。
「快点,今天如果宣传有效,算妳欠我一次。」于桀恺摇头叹气,大步迈了出去。
气、气死人了!为什么公约订一订,他几乎都没在遵守啊?
尤其是禁止乱花钱这条,他根本没遵守过,有牛肉汤面他偏选半筋半肉面、出门可以搭公交车他偏要搭出租车、叫他去买个洗衣粉,却买贵一倍的回来……
从他住进来后,生活开销简直水涨船高!
梳洗完毕,她飞快的冲到勉强可以称为厨房的地方,餐桌上果然摆了「奢华早餐」。
一杯不知道去哪买的研磨咖啡、培根蛋吐司、两样水果,底下还铺了餐巾,一边有刀叉伺候。
「这顿早餐多少钱?」彭筱薇瞪圆眼的看向坐在对面看报纸的于桀恺。从他准备早餐以来,她的心越来越痛。
「没多少,除了咖啡是买的外,其它都是我自己做的。」他翻着报纸,头也不抬的回答。
「家里有三合一咖啡你干么不泡?而且,早餐喝一杯咖啡就够了,你还买……培根,这爆贵的好不好?还有吐司、水果……」她已经开始在心里按计算器了。
「妳够了没!那种泥巴饮料能叫咖啡吗?」于桀恺不耐烦的扔下报纸,直直朝她走来,压着她坐下,「早餐很重要,原来妳这么瘦就是因为早餐乱吃!」
「我一直乱吃还不是活到现在!」彭筱薇嚷着。这顿早餐太浪费了!
「那顶多是在预支健康,妳不会永远年轻。」他把刀叉塞进她手里,「早餐一定要营养,要不然像妳这种劳碌命,怎么有体力奔波?」
「于桀恺,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你以前过得奢侈是你的事,但是住在我家就不能这样搞!」她紧握着刀叉,边说话边挥舞着,「我没有那么有钱,还有债要还,两个弟妹的学费要付,我什么都得省,你必须配合我的步调!」
「我有啊,我退很多步了耶!」于桀恺索性把自己的早餐移到她旁边,以便就近压制。
他搞不懂他妈是死到哪里去了,怎么去日本两个星期了还没回来?不过因此跟彭筱薇展开的同居生活,的确让他开了眼界。
彭家不仅很穷,而且还有负债,目前全家唯一从事生产的,就是这位彭筱薇小姐,她就像有用不完的精力、踩不死的韧性,还有不管什么困难都能去突破的坚定。
就说上次拿他照片去印宣传单的事好了,她可以把区区一万元杀到七千元,采用死缠烂打的方式,逼得老板举白旗投降,就只为了省那三干元。
对她来说,三十元都是宝,更不用说这三千元了。
然后不只在街上发传单,还大胆的跑到各大企业去,希望每间公司的单身人士都可以到婚友社来交朋友,不管警卫多么凶、态度多恶劣,她都有办法达成目的。
这种毅力,让他想起了自己刚到香港的日子……
看着彭筱薇很舍不得的把培根切成小小块的,他就觉得好笑。
虽然培根很贵,但是于桀恺都已经煮了,不吃才叫浪费!这种东西太好吃了,她要分成一小口一小口,慢慢咀嚼这种美妙的滋味。
「好吃吗?」他瞧见她满足的模样了。
「嗯!」她发现于桀恺的厨艺竟然比她好太多了,「超好吃!」
「那就快吃完。」他托着腮,喜欢看她吃东西的模样。
她吃得很省也很随便,完全是为了活而吃,但是不管吃什么,总是一副津津有味的模样,尤其如果由他下厨,她总会露出那种吃到珍馐佳馔似的表情。
他无法拒绝这种成就感。
「啊啊……好好吃!」瞧,只是一片培根加上一份炒蛋及面包,就可以让她感激涕零。
「怎么办,你这样会养坏我的胃口!」
「这种东西就能养坏妳吗?妳真是个容易满足的人!」于桀恺轻笑着,他在香港每天早上吃的比这好上十倍。
「谁像你啊,奢侈成性!」彭筱薇三句不忘数落他一句,「说真的,能不能从简就好?我得开始存我弟妹下学期的学费了。」
「这已经很从简了。」他皱起眉。她弟妹是不会打工贴补一下家用吗?「妳再乱吃,当心以后吃的全由我来张罗。」
「不行!」那还得了,她家会被吃垮!
「妳也知道我奢侈成性,总得给我时间改吧?要我从鲍鱼一下降到路边摊,有点说不过去。」
「好啦!」眼看着时间将要来不及,彭筱薇只得加快速度把早餐往嘴里塞。
她的动作真的很不淑女!于桀恺看着她把盘子捧起来就口,拿叉子把培根往嘴里送,跟那些名媛淑女慢慢用刀叉切的摸样实在差了十万八千里。
不过她这个模样,却让他觉得他煮的这份早餐,就像是千金难买的人间美味,便止不住得意的笑。
注意到她嘴边沾上了蛋汁,他顺手抽过一张面纸,想着等一下得帮她擦一下嘴,不然连衣服都会沾到。
「吃饱了,谢谢!」彭筱薇转头看向他诚恳的道谢,连忙要起身回房换衣服。
「等等!」于桀恺拉住了她,执起面纸,动作轻柔的为她擦拭嘴角的蛋汁。
他已不是第一次做这动作,但是每一次都会让她觉得呼吸霎时停止,一口气完全上不来。
他……他不知道自己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吗?更别说这细腻的动作,会让她有被宠着的错觉!
这辈子没有任何人会宠她,她一路走来,靠的都是自己。
世上只有人靠她,妈妈、弟弟、妹妹,全都仰仗着她,而她没有任何浮木可以攀附.
「好了。」于桀恺浅笑着,「快点去换衣服,妳只剩十分钟。」
他松了手,彭筱薇从他腕边退开,身体擦过他的手腕内侧,那份温暖叫她有些贪恋。
但她认为这些都是错觉,是她太渴望休息的港口,也是于桀恺的条件太诱人,她该认清现实。
第3章(2)
彭筱薇匆匆忙忙奔进房里换衣服,于桀恺则趁这个空档收拾餐具。
一个人独处,他又接续起刚才被中断的思绪……
当年到香港时,他只是个一文不名的小子,带着妈给的一笔钱就妄想到香港打天下。一开始他只能打工,因为他对未来毫无头绪,口口声声说要赚大钱,却连该从事哪个行业都不知道。
有时为了省钱,早餐只吃干吐司,连牛油都舍不得抹,中午忙了就买瓶水,灌饱了充饥。
打工地方的老板在炒地皮,他听着听着也有了些兴趣,不仅向老板请教,也自己跑去看书、看报,最后阴错阳差的搞出了名堂。
后来因缘际会下,他在迷路时进了一间破烂的屋子,里头躺着个病入膏盲的独居老人。看着这人可怜,他把饭分给他吃,还照顾生病的他,最后为了方便时时照应他,更是搬了进去。
老人在一年后撒手人寰,丧事也是他办的,在床下有个铁盒,上头封满了密密麻麻的胶带,老人家说是送给他的礼物。
打开来,里面是厚厚的一迭地契,附近的几公顷地,竟然全是那又残又病的老人家的!
接着香港政府要将那儿设为商业重划区,那里顿时成了黄金地段,而他在一夕之间翻了身,成了亿万富翁。
而那时最让他痛恨的,是老人家的子女突然间出现了……
他记得自己如何漂亮的打赢那场遗产官司、记得自己如何恶整那些不肖子孙、记得自己如何投资准确让财富一翻再翻、记得奢华的宴会、珍贵的美馔、顶级的用品、软玉温香的美人……
然后他忘记了,过去那餐风宿露的一切。
「我好了!」
身后蓦地传来声音,惊醒了于桀恺。
「好。」他回过身,抽过一条毛巾擦干手。
看着眼前这汲汲营营的女人,就彷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他不禁有种心疼与怜惜,更想问她一句话:她想要什么?
对着这样拚命的生活,她是否有在夜阑人静时想过,自己想要什么?
「妳这样叫好了吗?」于桀恺无力的看着她的一头乱发。他当年可没有这么随便跟邋遢!「妳的形象呢?」
「都要来不及了,还管什么形象!」彭筱薇慌慌张张的,「我又不是你这种大帅哥,随便就好。」
「妳就是这样想,才会一直放任自己乱七八糟!」他不客气的扯过她颈上的围巾,直把她往浴室拖。
只见他利落的拿起发胶往她头上喷个几下,顺手抓出个卷度,再把刚刚在地上捡到的发圈戴上去,彭筱薇瞬间就变得有型了。
其实她一点也不丑,她应该听过,认真的女人最美丽。
她那闪闪发光的眸子,永远能够衬出她非比寻常的美。
「这样不就好了?」于桀恺满意的看着她,下一秒又皱眉,「妳没化妆?」
「我说过我……」她原本想辩解,但发现自己怎样都说不过去,「我怕来不及了……」
「过来!」他快忍无可忍,「妳就是这样,难怪嫁不出去!」
「干你屁事,你怎么知道我没人要!」
「经营婚友社的社长自己都没结婚,这还不讽刺吗?」他边念,边从她凌乱的桌上翻出化妆包,「一点说服力都没有。」
「哼,这跟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总裁,其实却是个没钱的穷光蛋一样!」彭筱薇用力吐了吐舌。
「闭嘴!」事实上,他已经越来越习惯被她这样捅一刀了。
他只是帮她上了隔离霜,再打上蜜粉,她有一双浓密的眉毛,从这里就看得出她很坚强,所以唯一要做的只是化个腮红,再上点唇蜜即可。
「你连化妆都会?」这比较让彭筱薇讶异。
「妳以为我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大少爷吗?」于桀恺鄙夷的白了她一眼,「为了生活,我打过很多任务。」
嗯,好像有听过这么回事,妈说过,李阿姨的儿子年纪轻轻就白手起家,白手起家就是自己开创事业的意思啊……
两人平平差没几岁,为什么他的白手起家感觉就很赚?
「七点四十,走了!」于桀恺为她妆点完毕,反握住她的手就往外拖。
「不准坐出租车!」边穿鞋,彭筱薇不忘事先警告。
「如果坐出租车去新竹,妳大概会杀人吧?」他笑了起来。
「会!」她咬着唇,也难掩笑意。
两人匆匆忙忙的骑机车赶到火车站,就在火车开动的前一刻跳上车。于桀恺的时间观念超强,每一分一秒都算得精准。
两个人气喘吁吁。
「嘿……赶上了!」她觉得好刺激。
「还敢讲,拖拖拉拉!」于桀恺睨了她一眼,开始查看座位在哪儿,「这边是九号车厢,我们要往前走。」
他握着她的手,往二号车厢走去。
彭筱薇注意到,从出门到现在,他几乎没有放开过她的手。
她不知道于桀恺有没有发现,大概是因为她有些迷糊,而他担心她慢吞吞或是走失,所以总是一直拉着她。
但是她很喜欢这样被他牵握着,因为有人担心她、有人在意她的感觉,真的好温暖。
尤其是这样一个,她一辈子都可能碰不到的男人。
她知道什么是假扣押,也知道于桀恺是什么身份,她其实都查过了,他的落难只是一时的,很快的……他就会回到香港,继续过他的奢华生活。
就像一夜百里的凤凰,只是暂时在这里栖身,时候一到,就要展翅高飞,飞得又高又远,远到她再也构不着……
这是她不能碰触的人,从第一次见面起,她就知道。
他全身散发着王者的气魄,他冷俊的外貌叫人移不开眼,她曾以为他只是个走错路的人,曾以为那只会是惊鸿一瞥的错身而过。
没想到天差地别的两个人,竟会有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一天,而他现在甚至握着她的手。
「这里。」于桀恺找到了位子,将她往窗边推。
「你不坐里面吗?」让出窗边座位,这是她的习惯,因为弟弟妹妹都爱靠窗,看着窗外风景。
虽然她也想看,但总是会先让给弟妹,因为自己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了。
「妳不爱看景色吗?」他微笑着,仿佛知道她这习惯从何而来,「给妳看就好。」
彭筱薇瞪大了眼睛。只差一点点,她就要感动得热泪盈眶了!
她迅速的别过了头,不敢再去看于桀恺,她怕再看下去自己会失控。
才安坐下来,他又从包包里拿出一瓶水,搁在置杯架上,说是为她带的。
「你……怎么会想到这么多事?」她被他意外的温柔给吓傻了。
「我只是想重新调整脚步而已。」他淡淡的说着,没打算透露太多。
和她一起生活的这段日子,让他想起自己当年在香港是怎么生活的,想起自己最初的起点。
事实上,他都快忘记了。
「今天回来之后,我想去买几件衣服……嘘!」他及时制止彭筱薇插嘴,「保证不买名牌,由妳做主,扣我的薪水。」
「这还差不多。」她偷偷松了一口气,「为什么要买衣服?」
「我总不能一天到晚穿名牌衣服到处晃吧?这样在婚友社也太没亲和力了。」于桀恺看了看自己的左腕,「表也换一个普通的好了。」
彭筱薇连忙点头。他手上那只表镶满了钻,都快闪瞎大家的眼睛了!
「你不必改得那么彻底,这样感觉好像我在勉强你。」她认真的说着。她是看不惯有钱人的行径和奢侈观念,但这是一时无法改变的。
「并没有。」他看了她一眼,「妳想太多了。」
这是因为他现在在婚友社工作,既然要当个红牌,自然就得融入这个团体,太过华丽是不会有人敢靠近的。
况且她也说过,说不定他能在那里找到自己心仪的女孩。
心仪的女孩?想到这个,于桀恺不由得轻轻笑着。能让他印象深刻且抹之不去的,截至目前为止,恐怕只有彭筱薇一人。
他喜欢她那种气呼呼的神情,喜欢她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的冲劲。
这个女人,从内心就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他悄悄瞄着她的侧脸。尽管她很坚强,但是却更让他觉得心疼。
毕竟忙了一阵子,也有些累了,于桀恺轻打个呵欠,拿帽子盖住自己的脸,趁机补个眠。
彭筱薇却呆愣着,回想着今早的一切。
他最近对她越来越随便了,不只是握手、擦嘴,有时还会帮她撩头发……或许只是因为他这个人很细心,没有别的意思,可是、可是这并不代表她不会动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