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般灵慧通透的女子,就连自己精心教养的女儿都输给她。
“唔,还可以,”他沉吟,“这两玩意各给我五十个,这是钱和地址,老人家我手软脚弱,年轻人最多的就是力气,你就跑一趟吧。”违心之论已经习惯,就连要请人外送也能掰出歪理来。
鱼小闲接过字条,上面是一家金器店的地址,在三条街外,脚程快一点,两刻就可以来回。
于是她颔首,答应外送。
“你的辣酱不错吃,我喜欢,别忘了多包一些。”
鱼小闲要笑不笑,“没问题,这些都是小事,不过您老人家好像忘了一件事。”
哼,开口老人家,闭口老人家,怎么不骂他臭老头、死老鬼,他还觉得舒坦一点,“知道、知道,”他从钱袋子掏出碎银子,“吃食的钱,加上前帐,可是两清了?”
鱼小闲不客气的收下,“一清二楚。”
老先生啪搭啪搭跋着鞋走了。
托了雷万钧和老先生的福,多备的料没有卖不出去,居然还能提早收摊,回家歇息。
安娘子负责送雷万钧那边,鱼小闲自然得跑老先生这边了。
金器店有个很响亮的名字,上头挂着匾额,刻着“金曜风华”,两层楼木质建筑,门口招呼的伙计衣帽整洁,面目可喜,也没有因衣着看人下菜碟。
“田娘子吗?请进、请进,曹老板等您很久了。”
看来老先生是探听过她了,“多谢小哥。”从她的角度可以看见店里好几个穿着华丽的夫人和小姐正在挑金饰,她这样子不知道会不会坏了人家店的声誉?
“这东西重,让我来提。”伙计见鱼小闲一头微汗,脸颊红扑扑的,便伸手想代劳。
“这是曹老爷子订的五十个水煎包和茶叶蛋,就麻烦小哥了。”她乐得有人接手,左右钱已经收了,赶紧把这事了结,可以赶紧回家。
“还杵在门口做什么,还不赶紧进来!”曹老爷从里头出来,果然是那龟毛的老人,也不管店里的客人有没有大户人家,不管不顾的吼了一嗓子。
伙计一惊,这色厉内荏的老爷没有人不怕的,“小娘子,不如您自己提进去吧。”
欸,又得自己提了,“是。”她跨进门坎,没有往那些富家太太们多看一眼。
“跟老夫来。”曹老爷背剪着双手,便往里走。
鱼小闲只能跟进。
穿过穿堂,连接着一间厢房,厢房里一张红木桌,几把鼓圆凳,凳面填了鲜艳的珐琅花卉,长长的柜子里也不知道摆的是账册还是什么,再来就别无它物。
“东西放着,坐吧。”曹老爷挥挥手,居然亲手给鱼小闲沏了一杯茶。
“曹老爷子还有指教?”
“不叫老人家了?”
“是小妇人有眼不识泰山。”她从善如流。
“老夫喜欢你这态度,圆滑练达,不拘泥、不死板。”他难得夸奖人。
“您就直说吧,让小妇人到这里来,究竟为何?”
够干脆!曹老爷也不拐弯抹角了,“跟你说话就是爽快,老夫想跟田娘子谈笔生意。”他小小的眼睛里精光乍现,却无法从鱼小闲的神情看出她任何情绪。“老夫想买下你那些木簪子并改做成金饰,在我的店里贩卖,如何?”
“老爷子打算用多少钱买断我那些东西?”她心中一动,但很快稳了心神说道。
“这买卖还包括将来出自你手笔的所有簪子。”
算盘打得真精。她知道这老人家狡狯,但是连骨头渣子都不留给别人,未免太过了。
“老爷子总得给我一个价钱。”
“一千两。”够丰厚了吧。要不是他欣赏这丫头,绝不会出到这个价。
“不成,太少了。”她很快在心底把算盘打过一遍。
“你别想坐地起价,漫天要钱,要老夫说,多一个子都不成。”太少?真是蹭鼻子上脸!曹老爷差点呛到,不悦的变脸了。
“小妇人只是就事论事,您知道我身上最值钱的就是这个脑子,买下我做的那些木簪子,一千两银子是太多了,但是如果包括我往后画出来的图样,这数就不够了。”
“你能画图纸?”
“自然。”
“你意欲如何?”他也不拖泥带水。
他在心里琢磨够了,这丫头说得没错,她全身上下就那脑袋值钱,要是能源源不绝的供给他图纸花样,他岂不是就能实现将铺子开往京城的多年愿望?
他穷尽一辈子也只能把店开到县城,有了她的图纸,他是不是有可能在全国各地都挂上“金曜风华”的匾额?
他太激动了,虽然知道这是谈判桌上的大忌,却仍压抑不住兴奋。
“我可以每月给老爷子两张图纸,老爷子只要把卖出去的饰品予我两成利便可。”
她伸出两根指头。
卖得多,他赚得多,她也一样。
“两张图太少!怎么够卖?”
“两张图是少了点,但所谓物稀为贵,稀少才有价值,有价值的东西才能细水长流。”
曹老爷不得不认同鱼小闲的说法,“两成利老夫可以答应你,但是丫头,你也要答应老夫,你的图纸只能卖给我。”他可不想见到一物两卖的事情发生。
“老爷子是言而有信的人,我虽是女子,也还知道信义是什么。”
对于鱼小闲这棵摇钱树,曹老爷很难得大方了一回。
于是,她揣着热烫烫的一千两银票,还有三百两前金,和安娘子碰头后就回家了。
鱼小闲把推车放好,在门口的井里打了水,洗手、抹脸,吁了口气后,一手一个拎起大盆子,才进家门。
田十四郎面上覆着一本因为太过频繁翻阅而起毛边的杂记,悠闲的坐在鱼小闲给他新做的摇椅上。
原先那把椅子实在太破烂,每次见他高大的身躯坐上去总有种摇摇欲坠感,她瞧不过眼,每天刨一点木料、磨光几个角慢慢做了出来,之后劈了一条条的藤片,编织成柔软的椅面,又将买来的一块细棉布剪成两块,用她拙劣的女红缝了三个边,塞进厚厚的野棉花,最后束口,就成了坐起来舒适的棉垫。
第七章 又见老先生(2)
十四郎显然很喜欢这把摇椅,有时夜晚会搬到院子瞧着她那几畦菜地的绿嫩芽和天上的月光,乘凉又顺便闭目养神,白天就像这样,坐在摇椅上看他不晓得从哪儿来的书册。
“唔,你回来了。”听见声响,他掀开脸庞上的书,姿态优雅的起身。
“回来了。”有时鱼小闲会有种错觉,她的丈夫不像人倒像是只豹,无意间的任何动作都带着一股子尊贵的气势。
她前世在一些金字塔顶端的上流社会精英身上见过这样的气度,但无论怎么比较,那些人就是没有十四郎的浑然天成。
她不是没有去想过他的出身,他有家人吧,应该有父母兄弟姊妹……吧?
她曾问过,可他什么都没说。
是不想说、不能说,还是不愿意和她说?
田十四盯着鱼小闲,她像花瓣一样干净的脸颊上有些许红晕,饱满的唇微扬,向来宁定的表情带着少见的欢喜。
他从来没看过她这样高兴过,那欢喜太过明显,就好像希望能向所有人宣告她的欢欣喜悦和快乐那样。
她这年纪该有的青春稚嫩,第一次在她身上薄如蝉翼的绽放,令他有些挪不开眼,不希望那么快不见。
“遇到什么好事?”他将她手上的盆子放到角落。
“这么明显吗?”她捧着脸,眼里都是不该在白天出现的星星。
“有点。”他为什么会别不开眼?
她招手要他过来,喜孜孜的从藏在里衣的蓝布玉兰花荷包拿出几张薄纸。“你瞧!”
那是一张张五十两的银票,共有二十六张。
田十四看见这么多钱没有太多喜色,瞳眸连收缩一下也没,“你哪来这些钱?”
“曹老爷给的。”
“嗯?”他略微提高了音调,表示疑惑。
鱼小闲叽哩呱啦把之前如何碰到曹老爷,到他想买下她那些木簪子打成金饰贩卖的事情说了一遍。
“金曜风华是吗?”
她傻傻的点头称是。
“你没有把银子存到钱庄去?”
“唔,因为这钱我有用处。”
“说说看。”
“我想和你商量,能不能把后面的那座山买下来?”她知道山地便宜,但买一座山准确的数字要多少,她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因为你要做漆器,需要漆树是吗?”
她总是上山割取漆树的汁液,一开始不知道她究竟想做什么,后来见她把漆逐层涂抹,涂一层,晾干后再涂一层,因天气而异,多则两层,少则一层,然后以刀代笔,按照画稿,雕出想要的山水、花卉、人物等图样,过程十分复杂,要经过十几道工序,因此,要完成一件作品,少则半年,多则数年。
漆雕是宫廷工艺,造办处有时也会呈上造价昂贵的漆雕作品,除了官办漆雕生产,民间漆雕少之又少,要说她出身漆雕世家,那些漆雕名手都是世代相传,当初她那家庭怎么看也不像……
其实他又何必去猜,她身上奇异的事情还少吗?
那些远的不说,就说近的,他瞄了眼身后的摇椅,床下盖着细麻布的豆芽,还有她随身带来带去的小椅子,耳里响起她某天睡前曾经呓语嘟囔过,“我不喜欢做生意,我喜欢漆器。”
不喜欢,却为了糊口不得不吗?
他从来不为任何女人心动,即便毒已解,却一直和她住在一起,前方不曾听闻战事再起,便没打算离开,他是贪恋这小山村纯朴的人情……不,那些人关他什么事!
是他喜欢上这女人,喜欢和她一起吃饭、生活,每天看太阳落下、月亮升起,过寻常夫妻的琐碎日子,喜欢她有时出其不意的念头,喜欢她的独立自主……但是,还没有到非要她不可的地步。
是的,他冷情也冷血,他的世界里女人一直不是必要的东西,她虽令他改观,可聪慧的女子太多,只要他想要不会没有,然而他却一直留在这里,这到底算什么?
不由自主的为别人而改变,为别人而心动,看着她每天在身边转来转去,不曾厌倦。一场大劫令他隐姓埋名当起凡夫俗子,如果可以,他想这么平凡下去,只要和她在一起。
当时他不禁追问,“为什么是漆器?那东西好看归好看,可做起来麻烦得很。”他从不知道自己的声音能如此柔和。
“权力、金钱就是过眼云烟的东西,唯有手作出来的艺术品不会被时代取代或淘汰。”她迷迷糊糊的说完,翻过身睡着了。
“就那么喜欢吗?”对着空气发问,没期待她会回答。
不料,等了一会儿,她唔了声,然后呢喃的说道:“爷爷喜欢,鱼儿也喜欢……喜欢。”
爷爷。
很好,从她口中蹦出来一个人。
她不曾说过爹爹,娘亲,却在乎一个老人。
“是啊!”
她的声音拉回他的思绪。
“买地的事交给我,傍晚我去找里正问问。”他胸有成竹,“至于山地要是买上了,割漆这种事就请人去做,有专门的漆客靠割漆来生活,比你这种半吊子专业多了。”
那生漆,据他所知是有毒的,沾在皮肤上会使皮肤红肿,又痛又痒,他是绝对不会再让她去的,何况深山中如此危险,他不想再见她受伤。
她拿来炭笔在纸上一样样记下来,毕竟都是要花钱的事。
“还有。”
她瞠大眼睛,她那安静少语的丈夫今天可是开了话匣子啊。
见她瞪向自己,他发现他喜欢她那像小孩似的专注,不够秀气的眉毛看久了,突然很想伸出指头去摸上一摸,不知道会是什么感觉?
每天在太阳下晒着,肤色称不上白晰,但是有股世家女子没有的活力,光是看着就能感染到她身上洋溢的鲜活鲜艳。
“这笔银子除了买地,也买间铺子吧。”
“铺子?”她成了学话的鹦鹉。
“有了铺子,总比每天出去摆摊子强多了,铺子和人手我去想办法。”多了一片屋顶,起码不用栉风沐雨,不用艳阳日曝,不用忍受女子抛头露面的是非议论,不用那么辛劳。
听田十四这么一说,鱼小闲也发觉的确如此,只考虑片刻,便同意了。
这可不是前世,不是女人能顶半边天的现代社会,这里是白璧皇朝,她所知的历史里没有的朝代,但男尊女卑的思想并无差别,想在这平平安安的过活,就得适应这里的规矩,需要展现智慧判断,与人谈判交易,与人斡旋的事儿,交给男人去最好。
“这些银子够吗?”一千三百两加上上回纸盒的五百两,感觉上很多,但是用钱的地方这么多,够用吗?
“够。”他没有拍胸脯打包票,只是简单一个字就让她安心,于是鱼小闲把银子都给了他。“那吃饭吧。”已经无事,也晌午了,吃过饭,好去办事。
他随便把那些银子扫到一旁,不等鱼小闲动作,就去灶间端来了午饭。
想不到他做了饭!
田十四是标准的君子远庖厨的古代男人,偶尔替她刷个碗已经很不得了,今天居然还弄了午饭,是日头要打西边爬上来了吗?
瓦罐里蒸了榆钱饭,还有不知道谁家给的炒螺狮,以及昨日他去挖回来,去了壳并水煮的雷笋,最后一道是蒲菜涨蛋。
她不得不说这男人越来越有居家的味道了。
他好看的一双眸子恢复惯常的平淡,但是仍不自觉的多瞧了她两眼,鱼小闲微妙的察觉他想被称赞的心情。
这么大个人却期盼被称赞,她喜欢他这样的孩子气。
“你被沸油给烫了?”看着他摆饭,余光瞧见手腕上有一小片被热油喷到的痕迹。
“小事一桩。”他把卷高的袖子放下去。
“冲过冷水了没?”这里没有万金油,没有凡士林,更没有小护士的曼秀雷敦。
“你紧张我?”
“嗯。”她随口应了声。啊,对了,院子有一株营养不良的野芦荟,是她上山时发现带回来随手种在院子的,也没什么细心照顾,但长得茂盛,这会儿还真是养兵千日用在一时了。
她把野芦荟切下一片,洗净去皮取肉,将胶质果肉贴在他烫伤的部位,消炎去肿。
田十四看着她的手在自己的手腕上忙碌,一把抓住她的手,反过来将那不认识,抹在手上却沁凉舒服又透明的胶状物质往她手上擦。
她的手不似平常闺女的手细腻白嫩,也比生儿育女,需要做大量家事的妇人粗糙,手心手背因为木料、因为不停的劳动,大小伤痕累累,握着竟然有些刮人。
他的心被狠狠的拧了下。
这个女子,为了让他能吃上一口饭,为了活下去,比谁都还辛苦。
这个女子,在他最落魄的时候相遇,将来,他要是哪天比现下处境更差,她必然不会遗弃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