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新洛……”珍妮莲步轻移,款摆生姿地走向他,直到她走到他身边,高举手中酒杯与他的轻轻碰了碰。
兰斯洛看着宴会中一双双好奇尽无满疑问的眼睛,举起酒杯,也轻轻的和她的碰了碰。
——出自兰斯洛伯爵系列一 《亨利入世的宝藏》
“唔……”暖暖的好舒服。
张玮慈扭动着,往辐射热度的另一个身躯贴近,然后,她感觉到一丝痒痒的什么擦过她的脸颊。
她手一张,抓住那毛毛的一堆,睡意深浓的咕哝道:“不要动……”
那东西没有再继续移动,接着有只大手轻轻抚摸着她的背脊——大手?
她猛然张开眼,只见大胡子带着一脸温煦的笑看着她,“早。”
“喔……早。”她脸一红——自从见到诺因后她就很常脸红——飞快的在他颊边啄了一下。
昨晚……想起昨晚,她脸更红了。
那个吻,到最后根本停不下来,简直如野火燎原一般,一发不可收拾。
而且还是她主动!
“在想什么?脸红得像发烧似的。”诺因看她脸上的红晕越来越深,忍不住开心的摸摸她,“怎么了?”
她躲开他的手,缩到被单底下,模模糊糊的尖叫一声。
“怎么了?”他想办法从被单中找出那张小脸,接着发觉她脸红得简直要烧起来了。
“我……我是不是太主动了?”
光是这样的举动,在之前男友的评论里,肯定就是太直接,不懂得迂回被动等等巴拉巴拉的罪名。
再说,她跟诺因发展得也实在是太……太快了。
越想越让她觉得想找个地洞躲起来,永远不要见人。
“这样很好。”诺因想起昨晚两人的契合,露出满足的笑容,轻轻啄吻着眼前女人,“这样很好。”
“真的?”脸又缩回被单里,模糊的语调传来。
“真的。”他再度从雪白被单与枕头中找出那张烧红的脸,一次又一次啄吻着她的脸颊。
“不介意的话,下次也可以由我主动。”虽然被动享受的滋味也不错。
她被他如雨点般落下的吻啄得笑了起来,他的胡子一直刺着她,痒痒地……抬头一看,她忍不住皱起眉头。
“诺因。”
“嗯?”
“你的胡子……长好快。”一晚上就长了两吋左右,比昨天更加浓密。
“再长下去,你简直可以去……”当圣诞老公公。
诺因一摸,脸绿了一半。
该死!他忘了自己的毛发生长远度比一般人快!连忙从地上拿起昨晚褪下的短裤,蹦蹦跳跳的边穿边踉跄地冲进浴室去。
狼人的几个生理特征他都很懂得掩饰,包含生长过速的胡子,每天早上他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刮胡子,然而昨晚被爱情冲昏了头,根本忘了这件事。
“诺因?”张玮慈迷惑的声音随着她的脚步移到浴室门边,裹着床单的她一脸担忧地看着洗手台旁的他,“你……是不是新陈代谢过快?”否则她的小脑袋实在想不出为什么有人一个晚上胡子可以长了两吋?
“不是。”他揉了揉细致的泡沫,抹在脸上,拿起刀片小心翼翼地落刀。
“那……”她想着其他的原因。“多毛症?”
大胡子的确是毛扎扎地,但是也不像她曾经看过的多毛症照片那样恐怖,只能算是男人中正常偏毛发较浓密的那一型……
要怎么解释?诺因被她的臆测弄得啼笑皆非。
“不,绝对不是多毛症。”他被这狂想弄得忍不住哈哈笑,一个分神,刀片在他的下颚画出一道血口。“噢!”
张玮慈还在忖思着,也许他胡子变长只是自己的眼花,说不定昨晚之前就那么长,而她没注意到。
但一见到他受伤了,什么思虑都丢出天外,她急忙定到他身边,“有没有OK绷?”
诺因低下头就可以看见她身上的床单微微滑落,露出细致白嫩的肌肤,但她却一手把他下颚推高,找出药箱帮他上药。
他只好放弃欣赏床单下隐隐约约的美好风景,如死鱼般抬眼看着浴室的天花板。“好痛。”
“忍耐一下。”看着他那道割伤的血口,她满心抱歉。“害你割伤,真是对不起。”
“不打紧——嗅!”碘酒一擦上去,那种刺激让他又哀嚎一声。
她赶紧把动作放得更轻柔一点。“你……要不要把胡子都刮干净?”
“你不喜欢它吗?”诺因低下头对她调皮一笑,却又马上被她抬高下巴。
“不是。”只是觉得他胡子长很长一定是她眼花。“可是我很想看看你没有胡子的样子。”
“很可怕喔。”
“不要跟我说你刮完胡子就变身成宾拉登。”她贴上OK绷,故意轻拍他的伤口,得到一声使她满意的哀叫。
“只会变成小布希。”
“那也够可怕的了,不过……”轻吻一下他的颊边,张玮慈笑得很甜美的走了出去。“他没你这么帅喔。”
诺因瞬间感觉飘飘然的,被心爱的女人称赞,这种滋味实在是太……
太美好了。
张玮慈利用屋子里的另一间浴室冲了个澡,换好衣服,但仍倒在诺因那张大床上。
柔软的床垫轻轻软软地包围着她,她抬头看看房间里那仍阖拢的浴室门,诺因低沉愉悦的歌声从里头混杂水声传出,歌声虽非专业,却让她心跳加速。她回想起昨夜——真想一头栽到冰水桶里,看看能不能使热度稍退一点。
许久,她才见到一撮偷偷摸摸从门后探出一点点的灰发。
“玮慈。”
“嗯?”这么见不得人?她忍着笑。
“看了不准笑。”
“好。”她伸手到身后偷偷把食指与中指交叉成一个×。
“我自己好一阵子也没看过我的嘴了……”诺因一边咕哝,一边摸着光溜的下颚走出。
除了那块刺眼的OK绷,他实在是长得相当俊帅,深邃的眼睛、高挺的鼻梁,以及如刀削岩石般俐落的脸部线条,非常英俊,也非常——
眼熟?
张玮慈怔愣了一下,“诺因。”
“嗯?”看她一脸滑稽的呆相,他倒是很乐,“我有这么帅,让你看到眼睛都发直了吗?”
“你……该不会还有双胞胎兄弟吧?”
“没有。”想起还未出世就因难产而死的妹妹,他脸色有点黯淡。“我父母只有我一个孩子。”
“那,”她吞了口唾沫,紧张的扭住了手指。“你……跟凯因。渥夫是什么关系?”
他咧嘴一笑,“那是我的笔名。”
“所以说……”张玮慈觉得心跳快得让她负荷不了,不知是兴奋到爆炸,还是害羞到爆炸。“你就是……写兰斯洛伯爵系列的渥夫?”
诺因挑高了眉,他觉得她现在的模样,好像是忽然发现昨晚跟她上床的是个三头怪。“是,没错,是我。”
他看着她先按住胸口,瞪大眼看着他,张嘴像鱼吐气一样开阖两三次,像是呼吸困难,他不禁担心起来,“怎么了?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是,快要昏倒了。“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她见过诺因!在她买的原文精装书后的作者访问里,有作者一张小小的照片——据说凯因.渥夫十分注重隐私,完全不想曝光,那张照片是在访问中拍下的,他并没有直视镜头,看起来也比较稚嫩。
“老天,我居然还压倒了你,”张玮慈动作迅速地躲进被子里,掩脸哀嚎,“你是我最喜欢的悬疑侦探小说作者,我居然还压倒你!啊——”
上帝还是观世音菩萨,谁能把时光倒转回去?她居然——噢,老天!她一点矜持也没有的扑倒了他!
他会怎么想?
诺因不喝酒也醺醺然地,再次发觉虚荣感令他飘飘欲仙,他是自己心爱的女人最喜欢的作者呢!
他向来不喜曝光,也因着狼人的天性,相当保护隐私——否则,哪天被狗仔队拍到化身为狼的模样,那可就糟透了。
只是,眼前那小小身躯却缩在被单里,死也不肯抬头,像是被他的身份吓坏了。他伸手推推她。
“玮慈,怎么了?”有这么严重?
“¥*@&……”从被下传出喃喃的咒骂声,显然是在诅咒自己。
“玮慈?”他试探的拉开棉被,但她死命揪着,他只好被迫与她展开拉锯战,当然最后是身材高大的他胜利。
一拉开棉被,却只见她一脸羞愧的……泪痕。
而且她看他的眼神好……怜悯,活像前一夜是她强迫他似的。
“有……那么震惊吗?”没必要吧?
“我,”抽鼻子。“我想都没想过,会遇到你……而且,昨天晚上我还那么的……”
“热情?”很棒啊。
“毫无矜持……”
他不懂这小女人的脑袋里装的是什么。“这很重要吗?”
两人情投意合,彼此明白心意,这才是真正重要的部分吧?
小矮人又开始抽鼻子。
“可是这样一点也不像个……不像你笔下那些矜贵的女人……一点也不女性化……”
一言以蔽之,她就是觉得自己不够女性化。
诺因为她的自卑笑了出来,现在的她跟那天在密闭车厢里坚强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她是个惊奇箱,每回打开,就有一个惊奇。
“这不重要,”他张开双臂,抱住那死拉着棉被不肯放的小人儿,“我笔下的
女人们是她们,你是你。”
“可是我这么的……”抽鼻子抽得更严重。
“可爱。”他亲她一下——虽然是亲在被单上。
“勇敢。”再一下。
“手艺高强、娇小、而且没有幽闭恐惧症……”每说一个就亲一下,直到说到幽闭恐惧症,她才从棉被里露出脸来。
“你不……讨厌我这么凶悍吗?”
“怎么会?”他想起那天在车里的她,像个女超人,而昨天晚上的她,却像一块糖溶化在他的怀里。
“我……我以为渥夫书里的女人是他所渴望的那种女人。”
“那是因为他之前没有遇到你,”他抬起她小巧的脸,啄着她的唇,“我可以跟你保证,你才是我想要的。”
看着她小脸逐渐漾出笑意,他的心却渐渐沉了下去。
如果她连知道自己的笔名反应都这么大,那么,若是知道他异类的身份……
她会不会就此拂袖而去?
这个阴影一直隐藏在他内心某个角落。
就算故意不去正视,但每每一想到这个可能,诺因便觉得心脏一直沉,直直沉到冰冷的沼泽里。
在张玮慈的要求下,诺因大方的让她参观他的工作室,
“好……”
一踏进来,到处都是散放的书,乱七八糟不知名的纪念品,衣服烟蒂——
“好乱。”她有点失望的望着诺因,她以为工作室会是干净闪亮,最好还要有焚香以示高贵……看样子她在作梦。
果然是隔行如隔山。
但是并非完全不可取,在看到那一座座并排的书柜时,她的眼睛再度有如小花栗鼠看到栗子,放出闪亮光芒。
她专注的看着书架上的小说,直到发现宝藏。“咦?最新的一本?”
那是兰斯洛侦探系列,除了她已看过的前两集之外,最新出版的第三集也在架上。
“昨天路克刚送过来给我的。”她肯定拿不到书,诺因好心的帮她拿下,递给她,就见她迫不及待的翻阅起来。
“我真的很喜欢兰斯洛系列,无论是他的遭遇还有他这个人……”她边看边说:“对了,听说兰斯洛第一集要改编成电影?”
“嗯。”他点点头,自己的文字能够变成影像,他也很兴奋。“已经跟电影公司商谈好了。”
“那男主角是谁?还有还有,是不是系列——像魔戒那样一次拍完?”她急急追问,“我最喜欢兰斯洛的第二集,在印度卷入与东印度公司有关的谜样杀人事件——哇!帅毙了!而且……”
“而且?”
兰斯洛的第二集……诺因心底涌起一股微微的疼,那是在荷俐离开之后,他在无可救药的悲哀情绪底下完成的一本。
张玮慈双眸微带水气,蒙蒙眬眬的。“该怎么说,我觉得兰斯洛知道了他的未婚妻背叛自己,与自己的好朋友——也是凶手勾结的时候,那种深沉的难过与悲哀,会让我觉得他好可怜。”
她想起诺因说起他见到未婚妻与好友私通,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兰斯洛的故事,根本就是诺因的遭遇。
“他放过了应该是共犯的未婚妻……唉,拆穿了所有人的骗局,却放过了自己深爱的背叛者。”
“兰斯洛不是完人。”诺因淡淡的补上一句,很多人批评他笔下的兰斯洛太不完美,但是世界上又有谁能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或是白罗?
他打从一开始,就不想把兰斯洛写成完美的侦探,他想创造的是充满自己影子的主角。
她点点头,“从第一本书开始,你就很明白的点出兰斯洛不是完人了吧?他是
公爵父亲与女王的私生子,所以才取名为兰斯洛。”
“圆桌武士与亚瑟王,”他笑着接下去,“亚瑟王最钟爱的第一武士兰斯洛,却与他的皇后瑰薇妮雅私通。”
她若有所思的凝视着他,“其实你就是兰斯洛,被所爱的人与好友背叛,被整个上流社会放逐的男人,对不对?”
现在的她,能够体会他的书中流露出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他最深的悲伤。
可是,被放逐又是怎么一回事?
她回想着,在《东印度之光》这本里面,提到拯救了兰斯洛的好友们……是法蓝、布雷克他们吗?
书中形容是——同样为世界所不容的人们,这又代表什么意思?
诺因的脸色淡漠的叫人看不出情绪,她想问出心底的疑惑,却又问不出口。
“是,我想……每个作者所描绘的主角,都有他的影子在。”诺因露出一抹温和笑容,顾左右而言他的道:“对了,我明天要去参加一个聚会,你愿意与我一起出席吗?”
他向来不爱参加这种表面光鲜亮丽,但是私底下人人互相比较厮杀的聚会,他觉得在虚伪的聚会场合里,自己满身不自在。
不过,若是有她陪伴,想必不会那么难熬。
“好是好,但是……”张玮慈想起自己所有的衣物,没有一套是能在正式场合见人的。“我没有合适的服装。”
服装这种问题,交给一个在世界上存在了四百年,透彻研究西方仕女服装演变史的鬼——佩卓,就对了。
当诺因带着张玮慈找上她时,佩卓的反应让张玮慈了解,原来鬼魂的捧腹大笑是怎么样的。
佩卓惊讶的用羽毛扇子捂着嘴,接着,从扇子底下传出一阵压抑的笑声,最后终于克制不住,演变成狂笑。
“喔……我的天!今天我才发现,我竟从没看过你的嘴唇,想不到你也有嘴巴耶!从你住进来开始,我看到的都是胡子、胡子,然后还是胡子!”
很难想像古典仕女也可以笑得如此不淑女。诺因心想。他摸摸下颚,不熟悉的光滑感让他相当不习惯,但是为了玮慈,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