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因睁大了眼,太过于震惊,连骂人的话都说不出口。
好友穿好衣服落荒而逃,只留他与荷俐两人,他原以为她会解释,没想到她却拿起出版社的合约,嘲讽地笑。
“这是不是来得太晚了?”
他没吭声,眼光定定的看着眼前的未婚妻。
荷俐反倒是先发起难来,声音尖锐而高亢,“才卖了一本书,你觉得就能养得起我吗?还有,我受不了你神秘兮兮的作风,在月圆的时候总不见你人影……”
“荷俐,我保证以后一定会告诉你,而且我们可以搬到比较好的地方……”
“没有以后了,诺因。”荷俐捧着他的脸,嘴角不屑的浮现一抹冷笑,“你实在太爱作梦了,但光是梦想没有办法填饱肚子的。”
他迷惘的握住她的手,“我……”
他望向那张熟悉而美丽的容貌,眼前人冰冷的紫罗蓝颜色的大眼中一点感情也没有。
“我想,我们分手,解除婚约吧,这样对我们都好,我可以继续去找我想要的男人,”她摇摇头,神态依旧那么高贵美丽,“而你可以继续作梦,我想有一天,一定有一个愿意欣赏你梦想的女人──只可惜那不会是我。”
她除下大学毕业那年,诺因疯狂打工后买来送她的蒂芬妮戒指,放在桌上。
“你……收着吧。”见她脱下订婚戒指,诺因的心突然冷了下来。“荷俐,你爱过我吗?”
她耸耸肩,“曾经,只是现在的我明白,面包比爱情更重要。”
一转身,她大跨步走了出去。
诺因思及此,掬起一捧水,往自己脸上猛泼。
她走出他的生命──但是伤害仍在。
还记得那夜月圆,他疯狂的在中央公园狂嚎,甚至还咬伤几个无辜的路人。警察闻风赶至,兽医等人在一旁警戒待命,准备抓他。
若不是遇到布雷克,他很可能已经被抓到动物实验室里面做研究了。
当他发觉无奇不有的纽约,居然有这么神秘的公寓──里面住着的房客们,皆非人类──
法兰是狐精与人类的混血,布雷克则是吸血鬼──虽然他坚称他是素食主义者,但吸血鬼还是吸血鬼,伊曼来历更加神秘,每每问到只是微笑,还有佩卓,半透明的纤细美女。
房东不常回来,据伊曼说法──也是个古老的种族。
还有他──狼人,不是所谓“变狼妄想症候群”患者,而是货真价实的一只出身德国黑森林区的狼人。
他们同情他的遭遇,欢迎他加入他们这个非人所组成的小小世界。
也许是因为找到了一个安身立命的所在,也许是莫名的命运安排,诺因的第一本书卖量出奇的好,成为该出版社着作最畅销的作者。
后来荷俐也曾回头来找他,但他已不愿见到她。
他明白自己,只是一个外表巨大魁梧的男人,内心仍然需要一双温柔的手呵护。
从此之后,他宁可把自己封闭起来,不再去爱,也不再去想,把心门紧紧锁起,这样便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诺因发觉镜中的倒影落下泪,他轻轻地抬起手,擦去了那滴伤感的眼泪。
他不过只是一个外貌坚强的男人啊,阿基里斯纵然是英雄也是有弱点,他的脚踝是脆弱的。
“你能忘记吗?”诺因举起手,抚摸过镜面中的自己。“在荷俐之后……她甚至还不知道我最大的秘密。”
镜中的男人微微一笑,看来十分迷惑。
“究竟……能不能忘记?”
第四章
兰斯洛甫一下船,便发觉站在码头边的那名少女。
她有着他所见过最美丽的蜂蜜色肌肤,一双幽黑宝石般,深夜寒星的眼,定定地望着他。
——摘自兰斯洛伯爵系列四《苑香之港》初稿
那一夜,大概是张玮慈这一生当中,最富神秘与冒险色彩的一夜。不过老实说,实在出自不得已。
她坐在诺因屋子的懒骨头里,忍着头皮发麻以及阵阵的鸡皮疙瘩,瞠大眼睛看着那只美丽的女鬼四处飘栘,与公寓其他住客们有说有笑——这些男人的胆子实在是大!
正常人一日一说到鬼,不是应该惊声尖叫吗?怎么他们可以这么泰然自若,仿佛这只女鬼也不过是个人似的……
“来来,可爱的人类小姐,伸出你的左爪来让我看看。”
布雷克鼻子上贴着一块大大纱布,白色纱布在那张有着深刻五官的俊脸上,怎么看都有几分好笑。
“什么左爪?左脚吧。”诺因提醒他,“你喝多了吧?”
“哎,随便啦,”布雷克看着张玮慈,一脸无奈,“我还没跟你算昨晚你扁我鼻子一拳的帐呢!”
“我扁你一拳?”
她怎么不记得自己昨晚殴伤布雷克?如果硬要说她有打到什么,就是楼梯间那只迎面飞来的蝙蝠……
“不记得就算啦。”布雷克笑笑,低头检视张玮慈的脚踝。
那一瞬间,她发誓她见到布雷克与诺因交换一个秘密似的、彼此心知肚明的眼光。
“亲爱的,”浑身银光的美女踩着轻俏的脚步,如一朵会旋转的玫瑰般移动到张玮慈身边。“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张玮慈惊讶的发觉眼前美人与自己认知的鬼不同,有嚏嚏的脚步声耶!“张玮慈……”
“我叫佩卓,”美人用羽毛扇子遮住嘴,眼睛半眯,“很高兴我终于有个室友来作伴,不然我好无聊啊!”
鬼也会无聊?
“你们不都是……昼伏夜出,专以吓人为乐……”
张玮慈用手指比画着,再度发觉布雷克与诺因及佩卓,三人交换一个奇异的眼神——
“失礼,亲爱的玮慈,您真是太失礼了。”佩卓摇摇头,一脸惊惶失措,随时要昏倒的样子。
“佩卓不是那样的人。”诺因朗声大笑,对眼前这情况感到有趣——一个货真价实且满头雾水的人类与一群非人的友善对话,或者他可以把这段情景加入小说里。
布雷克哼了一声,放下张玮慈的脚踝,非常不以为然。“鬼!鬼有什么好怕?人类才是最可怕的。”
就某方面来说,没错,人的确比鬼更加恐怖。
“总之,不要被好莱坞那些B级恐怖片给洗脑了,”诺因笑着递给她一杯香槟。“佩卓没什么可怕。”
“但愿我能令人害怕。”清脆如铃的声音咯咯娇笑,“叫酒吧里的那些讨厌的臭男人离我远一点。”
“你还去酒吧玩?”张玮慈挑高了眉头。鬼耶!应当跟灰暗阴郁沉闷这些形容词汇连在一起的女鬼耶!没想到还会去那种地方。
“偶尔,不常去。”
她还想再发问,但是佩卓已在自己身边坐下,打断了她卡在喉咙里的问句。
见诺因与布雷克转身离开,佩卓才用一种钦羡的口吻对她说道:“真羡慕你与诺因,除了他的工作伙伴,他没带过任何一个女人回来公寓,更别说是借住。”
这话好像在暗示着些什么?玮慈连忙摇头,“不不,我跟诺因其实……”
其实只是认识了不到一礼拜的陌生人?张玮慈忽然静默。
“其实怎么样?”佩卓催促她继续说下去。
“我们其实……认识不久。”
佩卓不信的挑高眉头,“认识不久,诺因就带你回来?”
她也觉得奇怪。张玮慈先是摇头,又是点头,她本以为诺因也许对每个人都很好,然而从先前佩卓的说法中,他又不像是会随便捡人带回家。
只见佩卓不知在思索什么,低声咕哝几句,张玮慈发誓绝对不是自己耳朵有问题,她的的确确从佩卓的口中听到一个“狼”字。
“我想,”佩卓再度抬起头,对着她微笑,“我很信任诺因,也信任他带回来的朋友,毕竟狼……诺因的直觉一向很准确的。”
这次,张玮慈十分确定她含在嘴里的话是个狼字。“狼?什么狼?”
“喔?我刚刚有说这个字吗?”佩卓打开扇子,一双大眼躲在扇子后头,睐呀睐地,“你听错了吧。”
“可是你刚刚分明有说到狼这个字。”
“耳力真好,我是指诺因有狼的直觉,他带回来的人,绝对没有问题,不会危害到我们的。”
危害?
张玮慈还想问清楚点,佩卓已经站起身,翩然离去。
那夜,张玮慈睡得十分不安稳。
她的梦境中出现了那只在中央公园乱跑的大白狼,只是白狼旋即变化成人身,转过头,竟见那一脸浓密胡子的诺因,对着她微微一笑…… 醒转后,她满身是汗。
一边讶异于自己为何老是想起那只狼,一边又惊讶自己把大白狼与和善可亲的大胡子联在一起。
现在她回想起来,突然发觉那时那只白狼用不疾不徐的脚步紧追着她,并非是要吃掉自己……
她怎么迟钝得到现在才感觉到?
可是,怎么想也觉得不可能……
张玮慈为自己的想像力之丰富哑然失笑,她是怎么了她,狼跟人怎么可能画上等号,又不是欧洲中世纪时期,有狩猎女巫、信仰撒旦的传说,还有狼人呢……
当张玮慈醒来时,已经早上九点多了。她一打开房门,就见门前放着一只托盘,里面有三明治、牛奶咖啡和水果,还有一张佩卓写的纸条——
尝尝小女子的手艺吧。一手漂亮的花体字,十分优雅。
她用手戳戳那些食物,怀疑的左看右看。应该不是从墓地回收的吧?
饥饿战胜了理智,三明治看起来是那么的好吃,不管了,先吃再说。
她一边吃着爱心早餐,心想,原来,跟鬼同居也还不错嘛……
吃过早餐收拾好,她走下楼,没忘记答应诺因与布雷克的事情——她得帮忙打理诺因家中。
张玮慈已经有了心理准备,那团混乱不像是一天两天就能收拾好的,加上屋子那么大,想必有得她累的。
正当她举起手,想按下门铃,却见大门微微露出一条缝,他居然忘了锁门!
忍不住摇摇头,对大胡子的健忘程度不敢恭维。走进门里后,她顺手把门带上。
一进门,只见那设计得应该非常简洁俐落现代感的大厅,依旧是满满的垃圾与书报,现在又多了几件乱丢的衣服,有衬衫也有大衣,还有没洗过的T恤——怎么看,都是一个乱字。
她一边拨开垃圾走进房间,一边叫唤,“诺因?诺因?”
诺因闻声,没多想的叼着烟、打着赤膊,只穿着条牛仔裤从工作室走出来。
两人一打照面,他看看眼前的东方女孩,摸摸自己赤裸的胸膛,忽然院了起来,“抱歉,我去穿件衣服——”连忙的退回工作室里。
张玮慈还呆在原地,张大嘴,感觉脸颊火烫,心头小鹿乱撞。
大胡子看起来虎背熊腰,十分魁梧,没想到胸膛也结实得叫女性同胞心跳加速,甚至连胸膛上面的胸毛……
从小看日本美型漫画长大的她,第一次发觉,原来,长在身上的毛发也可以这么性感!
呼哇,或者因为是诺因,所以感觉特别的心跳不已?
或者该说她运气不错,看到这么好的风景。
躲回房里的诺因,忍不住为自己莫名其妙的举动感到疑惑。
只不过是打个赤赙,怎么一看到那东方女孩,他人就慌得像第一次谈恋爱?
无意识地嘴一张,烟直直落下,还在燃烧的烟头烫到他脚背上,他吃痛的脚一抬,又踩到地上不知啥尖锐物品——
“狗屎!”痛!
“诺因,你还好吗?”张玮慈听到门板后传来一声低低的咒骂,关心的出声询问。
“……很好,”痛得半死。
“没什么。”诺因胡乱捞起身边一件T恤,套上之后才打开门。
“我不知道是你,”他抱歉的笑笑,“通常会进来的不是布雷克就是法蓝他们,所以……”
“我看门没关,就自己进来了。”
张玮慈也满脸通红,脑海里的画面还停留在那宽阔结实的胸膛。“我说过要帮你整理房子的……”
“我都忘了。”他在拟下一本书的大纲,根本忘记这档事。“可是你的脚踝不是扭伤了吗?要不要再多休息几天?”
“今天好多了,”没那么痛了,“我想我可以开始帮忙。”
“不用了吧!”诺因环视左右环境,老实说,这样脏乱的环境叫他有种安心感。“我看你就多休息一阵子,等好一点再收拾也无所谓。”
“可是这样的环境……”
到处是乱七八糟叠放的书、外套衣服T恤,她踮高脚,想看看诺因背后的工作室,想必里头的情况一定更加恐怖。
没想到她左脚一施力,一阵剧痛立刻袭上,她受不住的又跪倒下去,若不是诺因强而有力的臂膀及时抱住她,她已经倒在地板上了。
“你现在这个情况,哪能做事呢?”他赶紧把她抱进工作室里,放在椅子上,“现在还痛吗?”
看样子伤势比她以为的还严重一点。张玮慈只能点点头。
诺因轻柔地执起她的脚踝,不赞同地啧啧出声。
“我很感谢你要帮我收拾这一地狼藉,但是你现在的状况根本不适合做事,我看你还是好好休息吧。”
“可是……”
倔强的她还想说些什么,他抬头望她一眼,像是知悉她的牛脾气。“如果你很坚持一定要帮我做点什么,不如帮我做点东西吃。L
他肚子传来一阵配合的咕噜声,张玮慈一听,噗地笑了开来。
“好,我帮你弄点什么吃吃。”确定她的脚踝可以移动不会再引发疼痛,诺因才让她离开。
“厨房在后面,冰箱里的东西随你用。”他指指方向,调皮的对她合掌鞠躬,“拜托了,我从昨晚到现在都还没吃东西。”
她点点头,来到厨房中,大胡子家里到处都乱,只有厨房整齐光洁如新——可见他鲜少使用。
原以为打开那对开式的大冰箱会看到一堆食物,没想到满冰箱都是——番茄。
番茄番茄番茄,除了清一色的红番茄,没别的食物。诺因只吃番茄吗?张玮慈疑惑的看看蛋架,心想若有个蛋还可以做番茄炒蛋,却发现那里也只放着小番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有番茄,她实在做不出什么料理来。张玮慈只好回到诺因的工作室。
“诺因?”这次她知道敲门。
“嗯?”诺因从荧幕前抬起头,“怎么了?”
她对他抱歉的笑笑,指指厨房的方向,“你的冰箱……”
“冰箱?”他记得上礼拜才去采买过一次食物,“怎么了吗?”
“冰箱里除了番茄,还是只有番茄,你只吃番茄过活吗?”
布雷克这家伙!
“该死的吸血鬼!”
“吸血鬼?”
诺因马上意识到自己说溜了嘴,“布雷克只吃红色食物,我们都开玩笑称呼他是吸血鬼……”
“喔。”
张玮慈心想,这个公寓里面有鬼,就算再多一只吸血鬼,她也不会怕了,蓦地又想起那天那只蝙蝠……她脑海中莫名地出现一幅画面——蝙蝠与布雷克那张俊脸画上等号。哈,如果佩卓是鬼,布雷克是吸血鬼,那诺因呢?……狼?奇怪,为什么她总觉得那只狼与诺因脱不了关系,就像梦中的画面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