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唐·开元二年上元节
织染署署令,雷观月,早生华发。
在朝为官之人或宫人们,无人不知这官阶虽小,却是占了个不折不扣肥缺的肥羊。
第一眼见到他,没有人是不畏缩发抖的。
不说那一头雪银的发,白皙的皮肤和诡异的红色眼珠,伟岸挺拔的身形散发着傲慢狂狷的气息,总令人怀疑为何全身颜色如此淡薄的他,却拥有令人骇然的霸气。
所以,尽管是头肥羊,却没人敢主动招惹他。
在这官官相护、官官贪的朝堂里,多少朝官想从他那儿捞油水,都只能作壁上观,等待勇者出现。
而勇者果然不负众望,跨出了人人都想跨,又迟迟不敢前进的那一步,然后……竟然成功了!
于是从那之后朝官们都晓得,这个看起来冷漠严肃难以亲近的小署令,只是心思难捉摸了些,实际上并不难买通贿赂。
当然,他也愿意贿赂别人,只不过并不主动而已。
“如此这般……还请雷大人多担待……”
“嗯。”冷淡地应了声,雷观月挥挥手,斥退了才刚送上一箱黄澄澄金子的男人,眼底有着难以察觉的烦躁。
送男人离开后回到主子身边的严长风,看着那箱黄金问:“听说今年平康坊的灯会很别致,比起大兴义寺或昊天观丝毫不逊色,爷何不去看看呢?”
“我住在长安这么久,你可曾看过我在热闹的地方出入?”雷观月只手托着下颚,看着窗外圆月,轻柔的声音缓慢细致,可并不是难辨雌雄的那种。
“以前没有不代表以后不会有。”严长风恭敬地说。
“以前没有也不代表以后一定要有。”徐柔的语气添了些高傲的味道,雷观月边说边站起身。
微弱的烛光映照出他苍白得可怕的侧脸,烛火在他眼底跳动,染上了一层橘红,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比鬼魅还诡谲。
他的外貌特殊,是以甚少踏出门。
并非害怕别人对他的容貌指指点点,是讨厌那些过多关注的目光,也嫌烦。万不得已真要外出,他会绾发戴上帷帽遮住。
俗谚有云:“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对威泽远播的唐盛世文明也适用。
长安为政经要地,除皇族公卿、百官幕僚、宦侍宫女、禁军僧尼、少数民族、入京应举的举子、各地住京朝集使邸办公人员以外,还有各国使者和胡商们,使整个长安汇集各式各样的人种、不同发色肤色种族的人自由自在走动,创造出异于其它城市的灿烂街景。
问题是,“不一样”和“可怕”终究是不同的。
不巧雷观月是属于后者。
第1章(1)
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游骑皆秾李,行歌尽落梅。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
──苏味道〈正月十五夜〉
李唐,开元二年元月十六
正月,一年里节庆活动最频繁、热闹的月份。
正旦除了元日、新正的说法,另有岁之元、时之元、月之元的称法,因此又有“三元节”这个别称。
这一天,从皇家到寻常百姓都要庆祝饮宴一番。
不过更令人热血沸腾的,是元月十五、十六、十七,连三日撤除宵禁的上元节。
这三日的长安,寺观街道灯火如昼,更造百余尺高的大棚,张灯结彩供人游观,全城百姓空巷而出,车马拥挤,徒步行走之人甚至能双脚不着地被人流带着走上几尺远。
诗人苏味道在“正月十五夜”诗中,栩栩如生地描写出万民欢腾的热闹景象,也使这首诗被誉为绝唱。
今天睁开眼时,已经是十六了。
睡眼惺忪地看着床梁,廉欺世的脑海一片混乱,合眼前最后的画面还停留在满街宫女、歌妓和许许多多城内少女们尽情歌舞的景象,以及……头痛欲裂的感觉。
“老天……狂欢三日果然不是我这个年纪该做的事,今晚还是乖乖待在家里好了……”一手压着额际,她感叹岁月催人老,跟着发现露出棉被外的手臂上没有半点布料,瑟缩了下,把手收回棉被底下,咕哝:“唔,有点冷啊。”
她打了个呵欠,翻了个身,考虑再睡个回笼觉,或是这样躺在床上发懒一整天,反正外头还飘着细雪,很冷,很不想动。
“反正到月晦前长安都洋溢着过节的气氛,大家都懒洋洋的,我也懒洋洋的就好──”懒散到一个不行的声音在她睁开眼时猛地停顿。
近在咫尺,有张苍白的脸。
连睡着也很傲慢强悍的苍白男性脸庞。
伸出两指掐着眉心,廉欺世登时陷入思绪的五里迷雾中,搞不清楚为何每晚睡觉的床上会多了一个人?
昨晚,她先是到了朱雀大街,考虑要到哪坊去看花灯,然后想起笙歌说今年平康坊的花灯不负“花”之名,全都以花的姿态呈现,尤其平康坊是许多达官显贵宅邸的聚集地,虽然同样热闹,但相较起其它坊里多了些高尚宁静的气氛。
这确实很吸引她,于是本来想到大存福寺讨个吉祥的,最后她选择到平康坊。
果如笙歌所言,平康坊别有一番风情,适合诗人和贵族前往。她先到某某不能宣扬的大人为笙歌租的僦舍去找她,两个人结伴赏花灯,途中那不能声张的某某大人派人来找笙歌一同到安善坊游观,她便和笙歌道别。在路上买了些吃食,继续闲晃,经过妓女巷时有人发送水酒,吃了许多东西的她也感到口渴,于是讨了几杯来喝。
妓女巷比其它街巷还热闹,她忍不住逗留了一阵,多喝了些水酒。也许是因为上元节人人都很兴奋的缘故,许许多多的妓院门户大开,不只欢迎男人,连女人也能进去逛逛。
嗯……也许她进过其中一间……不,其中几间吧!印象中有放肆的欢笑声,有红通通的笑脸,有不断送进口中的好菜,有不会干的酒杯,之后的事,她怎么也想不起来,醒来后身边就多了一个男人。
重新将视线调回身旁那张比鬼还要苍白的脸,未几,廉欺世别开眼,无神的眸光无意识盯着男人露出来的单薄肩膀,喃喃低语。
“唉,糟糕了……”
慢半拍地,她注意到棉被的颜色和花纹不对,再往床榻外看,房间的摆设也不一样,这里根本不是她的房间,而是笙歌的僦舍。
“哦,不妙啦……”难怪床梁看起来有点不同,房间也暖了许多。
不知该庆幸自己是回到好友的住处撒野,没给任何人添麻烦,还是怨叹和不知名的陌生男人睡了一晚──
突地,脑海中闪过一道白光,廉欺世飞快掀开棉被,又不敢掀太开,把头凑进被窝里一看,停了好一阵,缓缓抬起头,又慢慢将被子重新盖回两人身上,而且拉得比刚才还高。
“嗯,真的是完蛋了,还以为只是睡个觉,没想到什么都做了……”翻过身面对床外,她继续低喃。
难怪她一直觉得双腿间有些酸麻,才想说喝酒不可能喝到筋骨酸痛,原来啊……
蓦地,细微的开门声打断了廉欺世的思绪,一抹窈窕的身影走进屋内,然后,她和身影的主人对上眼。
笙歌略感意外地眨眨眼,廉欺世则是一脸尴尬地对她笑了笑。
“你──”
“嘘、嘘!”怕好友太大声会吵醒身后熟睡的男人,廉欺世连忙示意她轻声些。
折腾了一夜,原本想换件衣裳倒头就睡的笙歌,这下慢吞吞地踱到廉欺世面前,瞄了眼她背后仍睡着未醒的男人,脸上表情闪过一抹讶异、忧心,随即又想到了什么,表情一百八十度大转变,露出了兴味盎然的笑。她蹲了下来,注视着廉欺世的眼,吐气如兰的说:“小世,不是我在说,谁不挑,你偏偏挑了个长安赫赫有名的男人。”
“他不是哪家的达官显贵吧?”廉欺世小小声问。
“官秩是不大,名声倒是挺响亮的,再说光看那诡异的容貌和银白的发色,很难不认识吧。”
“他当真那么有名?”廉欺世的表情少了紧张,多了些好奇。
毕竟是同床共枕了一夜的人,关心一下是基本礼貌。
笙歌拔下头上惊鹤髻上的步摇玉搔头,脸上有着一丝疲倦。“至少在我们这条巷子的女人间很有名──讨厌女人出了名。据说他非常忌讳女人,巷头的翠晶曾在路上遇过他,对他送了记秋波而已,即被他的亲随狠狠教训了一顿,更别说是让女人碰了,真不晓得你是怎么搭上他的。”
“这个嘛……我也不记得了。”廉欺世很老实地回答。
如果有记忆的话,就有理智,有理智的话,便不可能铸成大错啦。
“不要告诉我什么都做了。”笙歌闪亮亮的眸光和话意相反。
廉欺世只能苦笑。
“这下好了,哪天接到你横死街头的消息,我也不会太惊讶。”这下笙歌的声音已经像在唱歌了。
“我怎么觉得你很开心?”
“总之,你完蛋了。”笙歌站起身。
“真有那么糟?”廉欺世跟着想起身,随即想起自己未着片缕,连忙躲回被窝里。
“拿去。”笙歌从橱柜里拿了件干净的衣裳给她。
望向一地凌乱的衣裳,除了自己的衣服外,另外还有几件明显不是女人的衣裳和奇怪的面具,不用想也知道是躺在隔壁那位的,现在再拿起来穿有点奇怪吧!不过要记得带回去洗干净,还可以继续穿──等到她看见这套衣裳也不会想起这件事之后再穿。
无暇顾及全身隐隐酸疼的肌肉,匆匆套上笙歌的石榴裙和半透明的大袖衫,廉欺世不忘替他把被子盖紧一点。这个男人连睡着了都看起来很严肃,但同样看起来一身病弱的模样。
“红色还真不适合你。”笙歌纯粹说出事实。
“我也这么觉得……”廉欺世拉拉身上不甚合身的衣裳,暂时也只能将就了。“十四,现在该怎么办?”
笙歌本名万十四,因在家中排行十四得名。
笙歌一把捏起廉欺世的脸颊,露出狰狞的可怕笑容,威胁道:“我不是说了不准叫那个名字的吗?难道非要我把这句话用刀刻进你烂掉的脑袋里,才记得住吗?”
不知为何,笙歌特别讨厌自己的名字。
“笙歌,对不起,我错了……”即使痛得要死也不能喊疼,廉欺世识相地道歉。
“只要你记住的话,我也犯不着发这么大脾气。”笙歌放开手,拢了拢放下的长发。
“是的,笙歌大人。”廉欺世揉揉脸颊,故作姿态的恭维她。
“好啦。现在该怎么办?我累了一晚,回来正想好好睡一觉,就发现床被两个毫无关系的人占据。”
“欸,我以为我们还称得上是儿时玩伴的。”
“没用的废话别说那么多,快点想想该怎么办,我要睡了。”
“既然你说他很有名,那我们应该能把他送回去吧。”廉欺世纤手掐着下颚,有点怀疑他还有没有气。
她们说话的声音虽不算响亮,但也讲了好一会儿了,他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
伸手探探他的鼻息,确定虽然微弱但还是有气息后,她才放心。
“怎么送?”笙歌双手抱在胸前,姿态优雅地问。
廉欺世维持严肃的神情,站姿却能看出随意轻佻的个性,也难怪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这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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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观月在夜幕低垂时醒来。
持续三日的上元节,在十六日这天可是延续前一天的欢腾,像是要榨干长安人的每一滴精力,也像所有人都约定好或被制约一般,放肆狂欢下去。
“爷,您醒了。”严长风在送来晚膳时,发现主子正好醒来。
“我……是怎么回来的?”他记得昨晚听从了严长风的建议,戴上面具,盘起头发,戴上帷帽后到平康坊去赏游。
“爷一点记忆也没有?”严长风一边摆好晚膳,一边问。
“我喝醉了。”他说出最后的印象。
他确实去了平康坊,在那里被一个喝得醉醺醺的女人搭讪。
想当然耳,他立刻推开那个女人,那女人却一点也不识相,不断贴上来,完全是个醉到不行的家伙。
无论他用瞪的、骂的,或是全身散发出抗拒的寒意都没用,赶也赶不走。在彼此相隔一段距离的情况下,他们似乎一道走了一段路,他也被迫喝了不少难喝的水酒,还是各种酒都混杂着喝,会醉了也是当然的。
其余的就……
“今早爷被人用马车送了回来。”严长风据实以告。
“女人?”想来他最后应该是和那个女人在一起才对,也许她良心发现自己欺人太甚,才送他回来。
这么说来……他的面具和帷帽都摘了?那个女人也见到他的“真面目”了?
真是令人不悦的“可能性”。
“车夫是男的。”
最后他不是跟那个女人在一起?
不,他虽然醉,也没醉到分不清楚自己和谁在一起,不记得的是更后头的部分。
话又说回来,那女人果然跑了。
想想也是,有哪个女人见到他这副模样会不在意的?
“爷昨晚是和女人在一起吗?”
“自顾自缠上来的女人。”
“过了一夜?”
“应该。”雷观月厌烦的撩了撩发。
早知道自己的外貌惹人嫌,他也不寄望那个喝醉了还猛打酒嗝的女人不会害怕,也不断告诉自己不用在意,却还是不中用的受到影响。
“咦──”严长风故意拉长音,在瞥见主子不悦的瞪视后,才说:“老夫人知道的话会很开心。”
“我说过,不准用随便的语气提起祖母。”雷观月凌厉的眸光扫向他。
“属下失言。”严长风欠身。
“我全身都是酒味,先洗澡。”试图转移烦躁的思绪,雷观月说。
“爷是否先用晚膳?正好赶上,属下可不想再煮一次。”严长风可有个性了。
身为雷观月的亲随,整个雷府唯一的下人,他一天要做的工作可是堆积如山,时间当然得有效利用,同一件事没必要重复做。
“有时候我真怀疑谁是主子。”雷观月挺直身躯,讪道。
“当然是你……您了。”
“你刚才说了‘你’吧,说了吧。”下了床,雷观月步履稳健地朝桌边走去,同时揶揄。
替雷观月添饭时,严长风突道:“爷一整晚都和女人在一起吗?”
“我不回答同样的问题。”接过饭碗,雷观月嗤哼。
停顿片刻,严长风又问:“睡在一起吗?”
换雷观月闷不吭声了。
“如果睡在一起的话,那么有发生什么事吗?”
“……”雷观月闭口不言,似乎在回想。
即使醉得一塌胡涂,身体的感觉或许变得迟钝,却没那么容易遗忘。他的反应是后知后觉了些,但要回想起过程,也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就是发生了又能怎样?别说你忘了大夫说过的话。”红铜色的眼眸盈满了自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