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见面,大家好……
大家可能还记得今年的511发生了什么事,没错,就是非常值得庆幸的什么事都没发生!
我身边的人应该都没有相信那个预言,只戏称当天为「是芥末日」,照样过着平常的日子,顶多就应景的吃了点生鱼片。
至于我,基本上是抱着「如果那天真的会发生这么大的灾难,那跑到哪里都没用,照吃照睡吧」的乐观心情,持续着睡觉、修稿、吃饭、修稿、修稿、修稿……的勤奋生活,跟平常没什么两样。
因为以前有个民间故事,传说年兽会在岁末时出来吃人,于是全家人就在除夕这天团聚起来,杀猪宰鸡、大吃大喝,先快活一番来迎接死期;结果最后年兽被赶跑了,大家也就平安的活到了新的一年,可喜可贺。
但是我总忍不住想,除夕时抱着活不到明天的心情,把家里的粮食都吃光了,那隔天要怎么办……所以不管明天有什么灾难,今天还是照常过就好了。
照理说这么重大的事应该要放一下假才对(为什么?),但是世界末日没有来,交稿日就来了……加上我这只黑羊再度迷路,然后还掉下了悬崖,又劳累了牧羊人编辑(蹲回墙角)(看来我有专属的墙角了)
这一次的故事要跟歌曲一起介绍。
大概在半年多前,好像是在写《猛男吃到饱》的时候吧!一开始是看到朋友说她听到一首误以为是孙燕姿唱的新歌,查了之后才知道是香港女歌手谢安琪;我一时好奇就去找了她的几首歌来听,其中一首就是由林夕作词的粤语歌「钟无艳」。
当时听了之后很喜欢,有点想写这样一个故事,但后面还有别的要写,就一直搁着,直到这个故事才用上。
不过这首歌倒是从那时开始就一直听到现在,听了几百遍下来,终于成为少数我会唱的广东歌之一。
说回设定……所谓以友情来掩饰爱情的「好朋友」,一直以来都让我有种很痛苦的感觉,虽然在身边却不能亲近、亲近了也不能露馅,最惨的是还有可能要看着对方跟另一个人在一起!
喜欢一个人却搞得像黄金传说的艰苦挑战一样,人生已经够苦了,这么无奈是为哪桩呢?
不过就像大家所说的,爱到卡惨死,感情没有道理,喜欢上了有什么办法?而且世界上不会全是坏事,如果有读者正在这么苦的爱着一个人,那么想必老天爷会在其他地方给你补偿的,例如强壮的心志之类的……(这段话毫无根据,只是我自己这么认为,希望老天爷给我点面子。)
最后,还是要谢谢帮助我完成这本书的所有人,祝大家都心想事成,身心健康快乐,我也会继续加油。
楔子
你听过恶魔的召唤吗?
凌初月听过,而且常常听,甚至听得有点腻。
「喂,宝贝,今晚有空吗?一起吃饭。」温醇而略含磁性的嗓音,慵懒中带着诱惑的邀请,彷佛这句「一起吃饭」指的并不单纯只有吃饭,而是一个神秘的暗号,代表着更多后续行程等着她去探索……
气氛优雅的法国餐厅里——
「你好,我叫凌初月,是方云朗的未婚妻。」坐在一脸温柔笑意的方云朗身边,凌初月朝着对面的长发气质美女自我介绍。
「未、未婚妻?」对方显然没有心理准备,有些手足无措,「我以为云朗是单身……」而自己是他的新任女友。
凌初月一脸体谅,「我们之间比较低调,不爱对外张扬这种事。」
没多久,望着长发美女借口有事离开的凄凉背影,她叹了一口气,连看都没看身旁的男人一眼,「方云朗,你别再欺骗良家妇女了好吗?」
「我真的不知道她想跟我交往,如果知道的话,我是不会给她电话的。」装无辜。「没想到我怎么劝她都不放弃,你说个三两句就让对方死心了,这种事果然还是要让专业的来!」
方云朗常常觉得凌初月是上天派给他的小精灵——他烦恼时给他意见,他沮丧时替他打气,连这种他不擅长处理的分手问题,她也总是能替他找到最合适的方式来解决,省得他自己搞得更加纠缠不清。
更难得的是,他们之间虽然名为未婚夫妻,但是相处起来反而没什么火花,而是充满了多年好友的默契。
大家都说知己比情人难寻,更何况是能为自己这么劳心劳力的知己,他一定要好好抓住才行。
环境清幽的日式包厢内——
「你好,我叫凌初月,是方云朗的未婚妻。」坐在一脸温柔笑意的方云朗身边,凌初月朝着对面的短发利落美女自我介绍。
「啊?未婚妻?!」两道含着杀气的目光射到方云朗脸上,「我们认识一个多月了,你怎么没说你有未婚妻?」
凌初月一脸遗憾,「我跟他认识二十年了,他也没跟我说过有你这个人啊!」
没多久,看着短发美女气冲冲离开,彷佛还冒着怒火的背影,她又叹了一口气,「方云朗,你是帮我买了很多保险,然后受益人都写你的名字吗?为何要这么努力的让我送死?」
她差点以为对方在盛怒之下会拿刀砍过来,脑中都开始播放人生的跑马灯了。
被对方泼了一盘凉拌小菜泄恨的方云朗,一边从脸上拿下醋腌海带,一边送进笑出声的嘴里,「你真的好聪明,不愧是和我心灵相通的挚友!顺便跟你说,毕竟我们是未婚夫妻,所以我的保险受益人也都是写你的名字。怎样?很公平吧!」
但她才舍不得他死呢!凌初月对他的好,方云朗最清楚。
装潢别致的中式餐馆中——
「你好,我叫凌初月,是方云朗的未婚妻。」坐在一脸温柔笑意的方云朗身边,凌初月朝着对面的鬈发年轻美女自我介绍。
只见对方傻傻的愣着,转头求助似的看向方云朗;而见他没有开口否认的打算之后,一双大眼中渐渐泛起水光,然后就抽抽噎噎的哭了起来。
「未……未婚妻?我、我以为你今天约我……是要向我求、求婚的说!呜……」
凌初月听得头都痛了,原本早已为方云朗收拾残局到麻木的心情,终于忍不住稍微失控,「小姐,你年纪轻轻,别这么想不开,我是上辈子可能杀了他家上下三十几口人,这辈子才会这么倒霉跟他在一起!听姊姊的话,不要将宝贵的青春浪费在禽兽身上。」
好不容易劝得小美人依依不舍的离开,累得只剩半口气的凌初月瞥向身旁的男人,心里又气又苦,终于忍不住往他的肩上拍下重重一掌,「方云朗,你这畜生!当我死的吗你!三天两头就要跑来帮你赶桃花,花开也还有个季节,你一年四季都在发春是怎么回事?中邪吗?!」
「好朋友有难,要两肋插刀嘛!更何况我们关系匪浅,这种事不找你要找谁?难道你忍心见我被这些爱慕者追得团团转,反而没空跟你在一起吗?」慵懒的单手支颊,方云朗夹起桌上的菜肴递到她的嘴边,「来,你爱吃的龙井虾仁。」
见凌初月气呼呼的模样,他只觉得有趣,同时也明白她对自己其实很没辙,让他偶尔就想逗着她玩,见她又恼又羞的可爱模样,心中有种莫名的愉快。
凌初月瞪着他不说话,一会儿之后才张嘴咬下筷上的那尾虾,清香鲜甜的滋味在她口中散开,心里却是化不开的酸涩。
她对他岂只两肋插刀,根本都成人体剑山了!连她的心上都插了好几把啊……
第1章(1)
在女人的生活里,购物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举凡美丽的衣饰、璀璨的珠宝、神奇的彩妆品,或者新鲜的食材、别致的小物、实用的家用品……不管是好看的或是好用的,对女性而言,「购物」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件虽然伤害钱包,但是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再加上现代女性的经济自主,比起男人更舍得掏钱为自己满足这种购物本能,因此为了抢食这块大饼,百货业之间的竞争总是十分激烈。
在众多老牌百货公司的围攻之下,「云霓百货」依然能在几近饱和的市场占得一席之地,靠的就是这一点——女人。
「我的百货公司,就是为了女人而开的。」云霓百货的负责人方云朗在接受访问时,就这么大方的直接承认,「不过呢!我要让男人比女人更想来。」
车位众多的停车场、随处可见的休憩椅,甚至还有免费提供饮料的男性专用休息室——女人爱逛就去逛,买得开心了再回来找人,免得为了「逛够了没」、「什么时候要回家」这种问题搞得不开心,逛街也逛得不尽兴。
「毕竟我也是男人,总是要为男人多设想一点。」方云朗微笑着这么说。
他不只是个男人,而且是个事业有成的单身男子,更过分的是,他还长得很好看。
时常在商场里巡视走动的方云朗,总是穿着合身的西装,将他瘦削却不单薄的结实身材衬托得相当完美,再加上搭配合宜的发型、配件,无一不恰到好处,可说是男装部的最佳活体广告。
这样的男人不仅容易让女人看得着迷,也会想要带回家。
「林小姐,感谢你今天的光临,不晓得我们今天的服务是否让你满意?有没有需要改进的地方?」站在珠宝专柜前,方云朗笑容可掬,亲切的询问着面前这名年轻女子,脸上的温柔笑意在看到她身后的司机手上那十数个纸袋时,不着痕迹的勾得更深。
美男的笑容当前,林小姐心里就算有什么不满也顿时烟消云散,更何况云霓百货原本就以服务贴心为主要诉求之一,本来也就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只不过为了和方云朗多亲近,就算没得挑剔,也要找些其它的话题来引他注意。「改进是不需要,不过我听说最近你们聘请知名的米其林三星主厨在这里限时提供特别套餐,倒是很想试试。」
林小姐看向方云朗,大胆的提出邀请,「方先生,你有空陪我这个双木企业的董事长千金一起吃顿饭吗?」
她在这里花大钱、当金主好一阵子了,为的就是让他记得她,让方云朗视她为不同的存在,而不是一般的客人——即使目前只是被他当成消费额比较高的大户,至少也在他脑海里留下印象了。
对于她这种半强迫式,还拿出头衔来压人的邀约,方云朗神色未变,只是貌似惊讶的眨眨眼,「真巧,我晚上也打算在那里吃饭,不过我还约了别人,你介意和我们一起用餐吗?」
对于这样的结果,林小姐虽然不是很满意,但总比被拒绝来得好,「当然不介意。」
如果是他朋友的话,也许还能制造出他们在搞暧昧的气氛,让他的朋友误以为她是方云朗的准女友!
「那我先跟她说一声,请稍等一下。」方云朗微笑致意后,走到不远处掏出手机拨号,待对方接起后,便用林小姐也听得到的音量温柔唤道:「宝贝,我是云朗。」
宝贝?!听到他这声亲昵的呼唤,林小姐的下巴简直快要掉下来。
而电话另一头的人似乎也很受不了这个称呼,啧了一声之后,毫不客气的回道:「你打错了。」听到这个称呼就知道又要她做苦差事,聪明的就赶快装死。
虽然被这么拒绝,方云朗的神色和语气依然未变,「你还记得我们晚上的法国料理约会吗?」
「胡说八道!谁跟你约吃法国料理?」
「就知道你很期待,等不及了吧!」呵呵。
「并没有,我待会儿还有事……」
「那你要自己过来,还是我去接你?」
「接你的头!方云朗,你可不可以暂时收敛一下你的男性费洛蒙,不要老是招蜂引蝶之后又叫我去收尾?」
「我的宝贝果然体贴又听话,不想让我太累,那你到了再打给我吧!」才不管她的抗议,他继续进行愉快的鸡同鸭讲,「对了,有位小姐也想尝尝那位大师的手艺,你介意她和我们一起吗?」
「我介意!」就现实与心灵层面而言,她都不想参加。
偏偏有人的耳朵选择性罢工,根本不把她的反抗当成一回事,继续他温柔却强硬的邀请。「别这样,你明明知道我很期待见到你的,我晚点补偿你就是了。」
说着暧昧的话语,方云朗扬起他的招牌笑容,不经意就散发出令人晕眩的魅力,「那我们晚上见啰!等你过来。」
「喂!方云朗……」
无视于对方的怒喝,方云朗笑着切断通话,回头看向林小姐,「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现在离晚餐还有点时间,林小姐不妨先到贵宾室稍候一下。」
林小姐满肚子的疑问,终于憋不住的脱口而出,口气有点急的问道:「刚刚你是打给……」
他盯着热切追问的林小姐,眼中闪过一抹无人察觉的愉悦光芒,停顿了两秒之后才缓缓开口。「那是……我的未婚妻。」
百货公司里的餐厅是无可避免的人声鼎沸,但是靠着巧妙的空间设计,让这家请来知名主厨坐镇的法式料理餐厅虽然人潮汹涌,却减少了挤迫的感觉。
***
坐在隐蔽的角落,方云朗和林小姐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无关紧要的话题,同时一脸温和而镇定的接受着她爱慕眼神的洗礼。
方云朗一直都很明白自己长得好看,无论是从镜子里看到的,或是四周投来的惊艳或妒羡目光,都能得到证明;而这副引人注意的外貌以及显赫的家世、成功的事业,更是经常让他受到女性的示好与追求,有时一天遇个两、三次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但是他这个人,以凌初月对他的含蓄评语来说,如果每个人身上都有一百分的优点,那么他的外表就直接占走了七十分,工作态度和能力则有二十九点九分,内在的分数只有微薄的零点一,不值一提。
虽然这个相识多年的好友对他的评价这么低,但方云朗并不完全同意,他认为自己还是很有内在的,只是跟他不熟的人可能找不太到。
所以方云朗很乐意将这个令他自豪的优点——「对女性温柔体贴」表现得淋漓尽致,好加强那零点一分的存在感。
他觉得女孩子们会开口向他告白,已经是很有勇气的行为,因此他虽然不可能答应跟她们认真交往,但当个朋友还是很欢迎——只要她们别去妄想自己能让他浪子回头、改邪归正,从此专情于她一人之类的虚无幻想,那么多交几个朋友对他也没什么损失。
只不过,大部分的人似乎都以为答应当朋友就是交往的开始,莫名其妙的给他束缚、没事查勤,一副以女友自居的模样;或是像眼前的林小姐,一开口就是积极而深具侵略性的攻势,十之八九不会安于朋友之间的平淡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