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瑟已经习惯他小事化大的个性,因此只稍微抬了下眼皮,“哦。”
“等等啊。”原本在沙发上躺的舒服的男人突然爬起来,往自己包包翻翻找找,然后拿起手机按按按,“你看。”
“干么,又要炫耀成玺给你的甜蜜短讯吗?是的话我不要看。”
这两个恶心的人,每次都发那种腻死人的短讯,然后卫跃嘉就会肉麻当有趣逼她看,一面逼她看一面又说不好意思……
“这次不是啦。”把手机荧幕伸到她面前,“快点看。”
蓝瑟睁开眼睛,看到银幕上显示着“同事失恋,在她家陪她,关机。”忍不住又瞪了他一眼,“干么给我看成玺的报告短讯啊。”
“吼,你看下发件人。”
狐疑的又看了屏幕一眼,这一看不得了,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蓝瑟拿过手机,看到发件人显示着两个字:瑟瑟。
瑟瑟……就是她啊。
可她什么时候发过这种简讯啊,展望的女孩子们个个都跟无敌金钢一样,就算失恋也可以正常的上下班,没人会在跟男友分手后黑着眼圈来的,根本不需要人陪啊,何况,她不记得这件事情。
看了看发件日期,更奇怪了,居然是前天。
前天她人还嘴在高毅家呢……咦?
蓝瑟拿着手机,对上的是卫跃嘉笑眯眯的神情,“奇怪吧。”
“是很奇怪没错。”她一脸不解,“高毅为什么要发这种简讯给你?”
“那当然是为你好啊。”
“不太懂。”
“这让本大师来给你解释清楚。”男人在沙发上坐好,“如果是情侣,没有哪个男人能接受自己的女朋友醉在别的男人家,发生这种事,百分之九十会吵架,他会用你的手机发这个短讯,就是因为以为我们是男女朋友,而他不想我们为了这种事情吵架,懂吗?”
卫跃嘉顿了顿,“我整理出的顺序是,你在餐厅喝醉了,于是他打电话叫我这个男朋友去餐厅接人,但没想到我这男朋友正跟自己的男朋友在一起所以关机,又不希望你跟我因为喝醉不归而吵架,于是发这个简讯——女朋友跟男朋友说“同事失恋,在她家陪她,关机”很正常,也没问题,不会吵架,天下太平——这样用心良苦,你懂吗?”
蓝瑟点点头,“你居然可以想到这么多,好厉害。”
“那是因为有一次我和同事去夜店玩,没听到手机,成玺找不到人,结果隔天跟我大发飙,搞得我快跪下道歉了,只差没斩鸡头发誓以后绝对不会发生这种事……等等,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高毅这个人……你不觉得他很有趣吗?”
“其实他很无趣哎。”蓝瑟认真的说,“一板一眼,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做事方式,当一个单身男人的住处,碗盘摆的规规矩矩,环境可以清洁到天天打扫的样,基本说来就是一个非常方正的男人。”
他呆了呆,然后叹了口气,“我发现你不恋爱是好的,因为你男朋友如果没有超强EQ,会被你气得吐血身亡。”
“我又没讲什么。”
“我说的‘有趣’是耐人寻味的意思。”
“那你就讲耐人寻味就好啦,为什么要讲成有趣,你讲到有趣我当然会想到无趣。”
卫跃嘉忍住想抽筋的冲动,告诉自己要冷静。
蓝瑟没谈过恋爱,所以不知道喜欢与被喜欢的心情,身为她的好友,他得重头教育。
“我觉得高毅非常的为你着想。”
“因为从小受菁英教育的影响吧,他们家在意大利好像是几百年的姓氏了,中文说法就是望族了。”
“你以为望族生下来都是好蛋?望族也会出混蛋啊。”卫跃嘉继续分析,“所以说他对你的着想,跟他的出身和教育无关。而是跟高毅与蓝瑟有关,你看电视那张签名版,你觉得他是那种走在街上随便要人签名的那种人吗?”
“应该……不会。”她没办法想象高毅跟人要签名的样子。
“高毅这个人,我以前在学校也听过他的一些事情,我觉得就算对方是比尔盖茨或巴菲特,他也不太可能会做这种事情,可是,他在街上遇见夏洛伊雪曼居然会帮你要签名,你觉得这代表什么?”
蓝瑟在迟钝,也听出所以然了,“你该不会觉得他喜欢我吧?”
男人松口气,“还好,你没我想的那么笨。”
“可是……全世界包含你爸你妈我爸我妈在内,都以为我们在交往,而且会在三十岁前结婚,他条件那么好,干么喜欢别人的女朋友。”
“所以他什么都没做不是吗?”
“那你又说他喜欢我。”
“要追人太简单了,约会吃饭看电影送礼物。但是要像他这样不着痕迹的体贴,血药很高的智商能量啊。”卫跃嘉往后一躺,顺手捞过在一旁的毛毛抱在怀里,“我原本还想说你跟我报备行程干么,在指导你那晚喝的烂醉如泥还住在别人家里后,我突然间懂了,这个高毅,说不定是你的真命天子喔。”
蓝瑟怀疑的看着他。
“你这么害怕男生碰触的人,可他每次碰到,你都没有特别反应,这不就是很特别了吗?”
“就说那都是有前提的嘛,惊讶,疼痛,喝醉,嗯,还有宿醉。”
“那你不会来试验一次,找个和平到不行的环境,看看能不能碰碰他的肩膀,在握握他的小手……”
第6章
事情是看人做的。
例如,用她的手机发简讯这种事情,高毅这样做时,蓝瑟觉得“真是个体贴的大好人”,然后她就想,如果是方大志呢?她大概会觉得“有毛病,关你什么事”,如果是她感冒的小王小林,她会直接用手机打爆他们的头,好好教训他们,不要乱动别人的东西。
所以……说不定他在她心中也是不一样的。
再加上卫跃嘉那天的怂恿,考虑几天后,蓝瑟就决定勇往直前了。
第一次行动是在某个上班日。
因为要回覆外国厂商的邮件,有几个负责的人都延后了下班,后来咏咏走了,小陈走了,密子跟爱丽都走了,原本三十几人的办公室只剩下他,她,还有宝涵。
蓝瑟跟宝涵分别整理好英国跟法国厂商的资料,按照各家价格排好,正要给高毅签名,一转身,却发现他顶着萤幕一脸严肃……他五官很深,蓝色的眼睛看起来十分漂亮。
蓝瑟忍不住在心中“哇啊”的一声,认真的男人最帅气。
他的座位在她后面,所以虽然已经上班一两周,但她却很少看到他办公的模样,就算偶尔瞥到,四周也是吵杂得不得了,根本没有像现在这种感觉,整个世界只剩下他们两人……还有宝涵。
宝涵看她眼睛直盯着新上任的经理,露出坏心的笑容,“很帅喔?”
“嗯。”
“想交往吗?”
“想啊。”
“可是你不是有卫跃嘉了?”
听到卫跃嘉这三个字,蓝瑟迅速回到现实,“所以说‘想’嘛,你都结婚有小孩了,看到赤西仁还不是照样流口水。”
“哎哟,我跟赤西仁又不可能。”
“我跟高毅也不太可能啊。”
幸福的已婚妇女哪了解她这种人的痛苦,连毛毛都当妈了,她这个主人却只能烦恼着鸡皮疙瘩的问题……
两人在角落窃窃私语,已经引起高毅注意。
眼见那双漂亮的蓝眼睛朝她们看过来,宝涵将手上的资料夹往蓝瑟手上一放,小声说:“不要说姊姊不照顾你,现在给你制造机会。”
蓝瑟警觉的拉住她,“你该不会是想要走人吧?”
“我在给你们制造独处时间哪。”
开玩笑,那些东西如果都她一个人来怕要两小时吧——工作提早完成,她可以尝试约高毅去外面喝个小酒之类的,在酒吧喝酒聊天,找时间再握握他的手,这样多好,她干么得在办公室做人肉翻译机还美其名为独处啊。
“我不需要独处,我需要有人跟我一起把工作完成。”
“傻蓝瑟,你会感激我的。”宝涵说完拿起包包,对两人挥挥手,走了。
蓝瑟只觉得三条黑线——自己懒惰想溜班就直说,还说什么制造机会,可恶的已婚妇女。
把东西放到高毅桌上时,他看着宝涵的身影,“她怎么了?”
蓝瑟想也不想就直接说:“拉肚子。”
“拉肚子?我们晚餐不是都吃一样的吗?”
“其实她除了便当还另外叫了挫冰,珍珠奶茶,炸鸡排,卤味,披萨,豆花,还有烧烤……”
把工作丢给她,制造相处的机会是吗?她也会替宝涵制造出让高毅印象深刻的机会的。
高毅那个优雅王子,绝对不能接受有人把全部的东西混在一起乱吃,他会觉得那只是虐胃。
以前大学时,校园常有爱慕者会送他蛋糕饼干,他总是带来腊肠社跟大家分享,不过因为社里只有她一个女生,所以基本上来说只有她会吃。
经过一年不冷不热的相处,她已经知道这个人是打从灵魂出来的一种方正,法国料理要配红酒,日式料理配清酒,美式或者德国料理配啤酒,豆浆与馒头,咖啡与面包……
希望明天高毅看到自认为“展望气质美女”的宝涵时,问她“拉肚子好点没?今天还放屁吗”,那就太完美了,光是想像宝涵无法解释的样子,蓝瑟iu觉得可以忍耐自己今天的双重加班。
“……看不出来她其实这么会吃吧?因为她乱吃了这些,所以刚刚开始就一直跑厕所,还不断放屁,而且非常臭。”
讲到后来,蓝瑟已经忍不住笑出来——敢把自己该做的事情推给我,我就要你付出代价,哈哈哈。
胡言乱语到最后,蓝瑟已经忘了测试真命天子这回事,只顾着想像宝涵懊恼的神情,还有如果她找她算帐,要说什么才好。
于是,第一次的摸小手行动因为这意外的插曲而告终。
第二次则是在周五晚上。
第一次失败后,她回去跟卫跃嘉开会,检讨过后发现,办公室不太适合做摸小手测试——闲杂人跟突发事件一样多,任何事情都可能干扰她,最好的办法就是约出来吃饭。
基于绅士风度他一定会付账,到时候她可说“是我请你出来,应该是我付”,于是乎,就可以藉由抢账单摸他的手。
餐厅总不会有意外了吧。
什么惊吓啊,疼痛啊,酒醉啊……撇出那些因子之后,看看她的皮肤能不能保持平常状态。
完美。
五点半过后,同事纷纷离开办公室,蓝瑟拿起餐厅指南杂志,走到高毅的桌子旁,“你今天晚上有没有空?”
“有。”
“那我请你吃饭。”翻过杂志,指着其中一页,“这家西班牙餐厅,看了简介之后很想去吃。”
看到她略显僵硬的动作,高毅微微觉得奇怪,“你怎么了?”
“我没怎么啊。”
“你看起来有点怪。”
有点紧张,有点兴奋,神色有点怪,虽然他不知道她的小脑袋在想什么,但很确定绝对不是在想吃的。
证据就是,她手指的那个餐厅其实是希腊料理。
办公室的人都知道蓝瑟是他学妹,经过方大志有意无意的渲染,所有人都认为他与这学妹交情匪浅,大学时期就有人透过蓝瑟传一些纸条,他可不希望历史再度重演——他赴了约,座位上却是另一个女生,然后跟他说,蓝瑟临时有事不能来,所以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你在打什么主意?”
蓝瑟干笑两声,“没有。”
“真的没有?”
“保证没有。”
好厉害的蓝眼睛,居然连她晚上想吃他豆腐都知道。
不管怎么样,她今天非得摸到他的手才行,她想知道他对她来说是特别的那个人,还是说,之前的那几次真的只是凑巧而已。
“就只是想吃东西而已啦。”蓝瑟尽量让自己的样子看起来自然,“如果你有事情就改天吧。”
“不用。”高毅想了想,“下班一起过去吧。”
耶,“好。”
“等等,顺便帮我拿个东西给方大志。”
只见他弯腰打开最下面的抽屉——随着他弯腰的动作,颈间的坠链跟着滑出衬衫的领口。
类铜材质,主坠是一把西洋剑,剑柄的地方则缠着一枝玫瑰。
蓝瑟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一样从领口滑落,一样是西洋剑玫瑰图腾……
“这个,跟他说看完后拨个内线,我再跟他讨论一下。”
“好。”
接过档案夹,蓝瑟却没有离去的意思,拼命在记忆中翻箱倒柜,试图想起那种熟悉感从何而来。
“蓝瑟,怎么了?”
“你的项链……总觉得有点眼熟,不知道在哪看过。”
高毅微觉得诧异,“眼熟?”
“嗯。”
“看错了吧。”
蓝瑟应该没见过的,因为这是家族图腾。
当然,如果跟他们家族相熟,看过就不奇怪——既然是“家族图腾”,就代表有家族成员的地方就有这把缠着玫瑰的西洋剑,大从乡间庄园的大门,小至带在身上的钥匙圈,甚至是名片,信纸,都有这个图腾,但他不认为蓝瑟会跟他的家族成员相熟。
除非……
但那可能性太低了,低到近乎零。
看到她那样认真的想着,高毅安慰她,“欧美有很多比较古老的建筑都会有自己的图腾,也许你是看到类似的。”
“不是,我很确定我看过,不是在电影或者是工艺展览上,而是确实的看过。”蓝瑟特意强调“看”这个字,“但不知道怎么样就是想不起来。”
“一个坠子而已,不用花这样多时间去勉强记忆,与其想破脑袋,还不如顺其自然,说不定哪天自己就记起来了。”
“这个……你是在哪里买的?”
看出她的意图,高毅想也不想就回答,“一个跳蚤市场,因为看起来还不错,就买下来了。”
“跳蚤市场啊……”那就不可能问出源头了。
唉~~~
蓝瑟拿起资料夹,忍不住又看了那个西洋剑玫瑰一眼,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好在意……
那天最后的结果是,方大志看完资料没打电话,直接风风火火的冲进高毅的办公室,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下班时间快到时,高毅打了内线跟她说,今天走不了了,吃饭下一次吧,下一次他请她。
蓝瑟买了一堆炸鸡薯条回家,摆了一桌子的东西,想,如果高毅看到她吃这种东西一定会皱眉吧,现在看来,好像没看过他用手直接拿东西吃,玩意他要是被外派到要用手吃饭的地方怎么办?入境随俗可是商务人士必备的本事,他总不能在主人用手抓饭时还坚持用刀叉吧,但话又说回来,她干么一直想着他。
以前看过一句话,越得不到的越想得到,现在想来真是有道理。
因为摸小手计画持续受挫,搞得她现在几乎是用着一种色情狂的心理在幻想两人握手的瞬间。
如果高毅真是她命运之人,她会排除万难追求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