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日刚啼笑皆非。“你帮我找个位子坐就可以了。”
“是!大哥!”
小弟鞠躬哈腰的,简直把他当黑社会老大了,不过倒是替他找了个好位子,很靠近舞台。“大哥要看我们蓝鸟人的精采演唱对吧?坐这里看得最清楚了。”
元日刚喝着啤酒,看到店里越来越多人,当四周灯光一暗,舞台灯光忽然亮起来时,他才发现乐团成员已经在台上就定位了。
看的出来,主唱就是凌杰,他一身皮衣,手握在立型麦克风上,其他还有吉他手、贝斯手、鼓手……
他不敢置信的看着舞台上的女鼓手,那是钟珂,及肩长发扎了高高的马尾,还画了烟熏妆,套了件黑色皮衣,跟平时判若两人。
凌杰声嘶力竭的唱了什么他不知道,吉他手、贝斯手在弹什么,他也没听进耳里,他的眼中只有钟珂,还有她打的鼓,他真的没想到她会打鼓,还打得那么好,根本就是个摇滚女王。
他不得不说,他对她的认识真的太少了,这绝对不是他知道的钟珂,原来她有这一面。
蓝鸟人乐团一共表演了六首歌曲,五首都是摇滚乐,最后一首是抒情歌,他仿佛看到钟珂眼角有泪光,是被歌曲感动了吗?他却直觉的否决了自己的答案。
热烈的掌声后,乐团的演出暂时告一段落,不一会儿,钟珂走向他,坐上他身边的高脚椅,已经卸妆了,皮衣也脱掉了,只有马尾还高高的扎着。
“你可能很难想像,这样的气氛曾是我的全部。”
他原本以为她会很隐讳或很别扭的不谈过去,但她倒是很大方,笑着跟他喝啤酒,谈论过往。
“你打鼓时很迷人,学了很久?”虽然他对运动在行,但对乐器却半样不懂,家里也没人有这类天分。
“可能耳濡目染,没下什么苦功就会了。”钟珂说得轻描淡写,却好像不想再谈这个问题,大大的喝了好几口啤酒。
他们才聊了一下子,下一个乐团就上台了,而且这个乐团非常的神经质,主唱用吼的,鼓手疯狂乱敲,吉他手和贝斯手也不遑多让,在台上像蚱蜢一样跳来跳去,都卯起来比谁比较神经。
太吵了,他跟钟珂无法好好聊天,后来凌杰又加入了他们,啤酒一手一手的拿上来,炸物拼盘也不小气,一直有辣妹端上来,凌杰还一直嚷着他要请客。
他们离开时已经凌晨一点了,因为他不太会喝啤酒的关系,适时的拒绝了一些,所以他还算清醒,但因为凌杰一直起哄,钟珂喝了很多,整个人呈现酒醉状态。
他打算搭计程车回去,明天清醒了再过来开车,而钟珂却一直笑,一直笑。
入夜比较冷,周围的商家多半打烊了,只剩便利商店的灯还亮着。
她步履都不稳了,怕她跌倒,他搂着她的肩走,他们这样子还真像一对情侣。
“元日刚——”她突然停了下来,抬眸看着他。“你吻我好不好?”
他怔住了。“什么?”她那晶亮的眼眸好像夜空。
钟珂直勾勾的看着他,看进他眼里。“我说你吻我好吗?”不等他回答,她的眼里已经充斥着泪水。
好想哭。”
他叹息一声。“你已经哭了。”
这眼泪绝不是为他流的,但他却一点也没有恼怒的感觉,只觉得心疼。
他拥她入怀,低头吻住了她的唇,温柔的吸吮,并且一厢情愿的把这个吻当成生日礼物。
“元日刚——”她眨眨含泪的杏眸,又叫他的名字。
“还要再吻一次吗?”他的气息已经被她甜美的丁香小舌勾缠得不稳了。
她摇头。“够了。”
他扯扯嘴角。“那你叫我是?”
她又笑了。“只是想告诉你,你真会接吻。”
***
第5章(2)
钟珂走出住家大楼,看到一个男人在等她。
看到她出来,元日刚收起手机,微微一笑。“比我想像的更早。”
简单的V领素色上衣,合身牛仔裤,杏色长风衣,白色针织围巾,黑色短靴,背米黄色大包包。
她的打扮总是很俐落,因为高挑,从大楼里走出来时像时装杂志的模特儿,沐浴在晨曦之中,相当迷人。
钟珂是他认识的女人之中最美的一个,五官精致,脸蛋巴掌大,大眼挺鼻,非常耐看,就算她在街上流浪十天,一定也还是这么漂亮。
他目不转睛的欣赏她,但钟珂很是迷惑。“你来干么?”
元日刚似乎觉得她的问题很好笑。“送你去上班,你车子不是进厂维修了?”
钟珂皱了下眉。“你怎么知道我车子前两天被撞了?”
算她倒霉,是停在停车格里被撞的,对方不会停车,把她的车屁股撞凹了一块,很有诚意的全赔,正在修。
“你昨晚说的,都忘了?”他好笑地看着她。
钟珂不可思议。“我连这么无聊的事也告诉你?”
这很私人,而且她一向自己处理这类生活上的琐事,连一星期见面五天的彩心和陶陶她也不会说,而她竟然会跟他说?
“我来了,这个事实证明你真的告诉我了。”他气定神闲地说:“而且是你叫我来接你去上班的,你说不想挤大众运输工具,也不想搭小黄。”
钟珂嘴角微微上扬。
她确实有点洁癖,不爱大众运输工具,小黄也一样,谁知道上一个乘客在车里做什么,不卫生。
饶是如此,她会叫他来?
不可能,她怎么会叫他来?
如果很肯定自己没叫他来,她又为什么要用疑问句?
“我们要一直站在这里吗?”元日刚又刻意看了看手表。“送你去上班之后,我还要去医院,没多少时间了。”
钟珂撇撇唇。
夸张,她知道现在几点,现在才六点十五,她刻意提早出门,希望把采访刘主厨的内容完成。
最后,钟珂上了他的车,反正她确实没车可开,而他来都来了,就让他顺道送她去上班也无可厚非……
从哈甜志到仁泰医院有顺路吗?好像没有……
“我们先去吃早餐。”
她马上转眸看着他,明确地说:“不是没多少时间吗?不必吃了,送我到公司就可以了,早餐我们各自解决。”
“我坚持。”他发动车子,对她一笑。“而且我有事要跟你谈。”
“现在不能说吗?”她微微皱眉,越来越觉得自己好像甩不掉这个男人,他到底为什么一直往她靠过来啊?
“现在说的话,我没办法看着你的表情。”元日刚潇洒一笑。“建议你拿出手机来做你在搭车时本来就会做的事,到了我会叫你。”
好,算他有理,她也有谈话要看对方表情的习惯,这样才能知道对方真正的反应。
她拿出手机进入电子信箱。
万能的手机啊,她不能一天没有手机,如果搞丢手机,她会崩溃。
他把音乐关掉了,她又看了他一眼,他笑了笑,仿佛知道她正在进入什么页面似的,神准地说:“我看电子邮件的时候也不喜欢有音乐干扰。”
她挑挑眉,没说话,继续看信。
他挺了解她的,这种空档用来浏览她信箱里那大量的邮件正好,她当然不会现在去滑社群网站,那是她很无聊很无聊很无聊的时候才会做的事。
她大约看了二十封信,打算进了哈甜志再回,耳边才听到元日刚说到了,眼睛一看,他车也停好了。
钟珂看了眼店面,是间日式饭团专卖店。
她皱眉。“一大早的,我不爱吃这种东西,我习惯吃面包跟咖啡。”
“吃吃看,不喜欢再说。”他牵起她的手走进去。
虽然抿着唇,但钟珂被动的让他牵着自己的手走进去,外人看了觉得他们不是一对情侣才怪,自己是什么时候跟他这么亲密了?
“早!”白色长型柜台后的粗壮男店员向他们打招呼,活力充沛。
钟珂看到原木装潢的店面干干净净,光洁的料理台上,一整排的饭团配料摆在质感甚佳的圆型小巧木桶里,古意十足。
“元医生,带朋友来啊,今天吃什么?”有个穿咖啡色围裙的年轻女人端着托盘回到柜台后,笑着对钟珂点点头。“你好。”
钟珂也跟对方点点头,至少这个年轻女人对她没有敌意,不像居酒屋那个美眉直接把她当空气。
“这里的饭团可以依照自己喜欢的口味跟店员讨论后现捏,不过你第一次来,所以我帮你点,你找喜欢的位子坐吧。”
钟珂没意见,只交代他,“不要点太多,一个就好,我对饭团这种东西实在没兴趣。”
他笑道:“尝过再说。”
钟珂又扫了他一眼才去找位子,几分钟后元日刚就点好餐在她对面坐下了,可见真的是熟客,点餐迅速。
她盯着他问:“老实说,你是不是到处发名片?”
“什么意思?”
钟珂挑眉。“不然人家怎么知道你是医生?”
“我像那么高调的人吗?”他好笑地说:“有次在这里遇到我的病人,他跟我打招呼,还激动的谢谢我替他开刀救回一命。”
“那么,你常带女人来这里吃早餐吗?”钟珂哼了哼。“不要说我是第一个。”
他笑笑地说:“你不是第一个,你是第七个。”
“看来你情史相当丰富嘛。”她看了看周围,嘴角微弯。“这间店看起来才开不久,你就带过六个女人来,你真行。”
“她们是同一天来的。”他好整以暇的说:“分别是我祖母、我妈、我四个姊姊,我吃过之后觉得这里的饭团平价又有创意,所以带她们来尝鲜,她们也都吃的很尽兴。”
钟珂忽然觉得自己心情转好了。“所以,你是孝子?”
他发誓他真的看到了她的表情变化,当他提到她是第七个时,她的表情一冷,还故做不在意的哼了哼,可是当他说那六个女人是他家人时,她的眉心都松开了。
他微笑。“孝子不敢当,身为家里唯一的男丁,偶尔为家里的女眷服务是应该的。”
餐点送上来了,钟珂看到质朴的圆木盘里放着三个包海苔的饭团,长木盘放着三个三角饭团,叶型木盘放着三颗贡丸大小的圆饭团,还有两碗热呼呼的味噌汤。
本来很排斥的,但不知道怎么搞的,那精致的摆盘马上就吸引了她。
“这是点给你的。”元日刚把叶型木盘往她面前摆。“这三个是番茄鸡肉、有机蔬菜和鸿喜菇牛小排口味,汤是有机若芽味噌汤,你尝尝。”
“你要吃六个?”她瞪着他的那两盘,怎么看起来也好好吃?
元日刚笑了。“如果你不介意我吃过的话,我打算每种留三分之一给你尝尝味道,这么一来,你下次就可以点你比较中意的口味了。”
“我不介意。”她马上说。
他们还做过更亲密的事不是吗?吃他吃过的算什么,她一点也不介意。
“包海苔的这三个是炸鸡美奶滋、叉烧腌萝卜、泡菜牛肉,三角饭团比较清淡,是紫苏梅、柚子秋鲑、胡椒鸡柳。”他依序介绍。
钟珂没想到不仅饭团好吃,味噌汤更是一绝,她竟然又续了一碗,不但吃光自己那盘,还把他留给她的也都吃光了。
饱食之后,她想到他说过有话跟她说。“你不是有话跟我说?”
元日刚似笑非笑的看着她。“记得昨晚你叫我吻你吗?”
正喝着店员刚送上来的绿茶,钟珂一听险些喷出,她瞪着他,而他在笑。
要命!这人很会哪壶不开提哪壶耶。“跟那一夜一样,当做没发生过,我已经忘了,你也快点忘记。”
她是记得,但她至今不明白自己昨夜怎么会那么情绪化,一定是回忆……回忆真是太可怕的东西了,她竟然还会流眼泪……
她摇头,受不了这样偶尔脆弱的自己。
“再说吧!目前没那打算。”元日刚很喜欢自己捉住的这个“把柄”,他要好好利用。
钟珂没好气的皱着眉头,懊恼地问:“元大医生,难道你就不能体恤一下一个喝醉的人,说你会忘记吗?”
元日刚露出一抹笑容。“你称赞我很会接吻,我为什么要忘记?”
这次钟珂真的呛到了。“你说我、我说什么?”
“忘了吗?”他好笑的看着她。“你说我很会接吻。”
“不可能!”她马上撇清。“我不可能说那种话。”
元日刚端起绿茶啜了一口,气定神闲的开口,“你好好想想,你真的有说。”
第6章(1)
钟珂好好想想的结果是——她还真的有说。
她是属于那种大脑特别精密的人,大脑里分了好几格,分别装着不同的记忆,当下她会没印象,但只要她回溯,几乎都会想起来,这也是她从小到大特别会读书,一定第一名的原因。
好吧,她真的有叫他吻她,也提过自己车子进厂的事,但她没有叫他接她上班,她很确定自己没有提出那么不合理的要求。
不说哈甜志跟仁泰医院根本是两个方向,她还不知道他家在哪里,如果他家离医院很近,那么他这些天就得每天提早两个小时起床,接了她,一起吃早餐,把她送到哈甜志,他再去医院。
这样舟车劳顿的太折腾人了吧?而且每天一下楼就能见到他,搞得她一起床就会想到他,这不是好现象。
所以,一起吃了四天早餐之后,她就宣布她的车已经修好了,他不必再来接她,因此她今天走出公寓大楼并没有看到他。
这是预料中的事,是她说车修好了,叫他不必再来,他当然没理由再来,但她心中那隐隐约约的低落又是怎么回事?
事实上,她的车还没修好,是她不想再让自己依赖他才说修好了,这样每天有人接,有人陪着一起说说笑笑的吃早餐当然很好,就因为感觉太好了,太美妙了,她才不能继续,他们是不能继续的关系,他们有的就只有……呃,一夜情而已。
所以,她今天必须搭她最讨厌的大众交通工具去上班,而且没有美味的饭团可以吃。
她在哈甜志附近下车,在她常光顾的法式烘焙坊挑了几款平常她爱吃的面包,并且告诉自己她很期待去办公室喝咖啡吃面包,悠闲的浏览晨间新闻,展开一天的工作。
然而,奇怪的是,当她端着刚煮好的咖啡,一口一口的品尝着她平时最爱的核桃起司杂粮面包时,却味同嚼蜡,不信邪,换了个蓝莓起司贝果,一样勾不起她的食欲。
“怎么了?”陶陶看着她。“不想吃面包吗?我早上买了五个水煎包,要不要分两个给你?”
“不用了,我吃面包就可以了。”像在说服自己忘记饭团,她又强调地说:“我喜欢面包。”
陶陶微微一愣。“我知道你喜欢面包,所以看到你瞪着面包看却不想吃的样子才会觉得奇怪。”
“我没有不想吃,我只是……只是饱了。”她干脆不吃了,蹙着眉头把面包搁下,觉得口很干,连喝几口咖啡,拿起手机看今天的备忘录,刻意忽略空虚的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