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朝之末,陆太后及其舅——太师甘毅挟幼主而干政,为巩固势力、铲除异己,效忠先帝之功臣良将皆遭批斗,有人遭放逐,有人遭抄家,亦有人被迫远离都城。
陆太后与外戚紊乱朝纲,搞得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唯有与其沆瀣一气者方能享尽荣华。
这是距离穆城不远的一个小镇。因南来北往者众多,小镇居民虽称不上富足,日子倒还过得去。镇上最长最宽的一条石板路即是市集所在,每日早晚都有贩夫走卒往来穿梭,两旁的店铺也不少。
这天,镇上唯一的一家当铺前,来了一对衣着朴素的男女。
男人年纪约莫五旬,女子则二十出头,看来是一对父女。
“孩子,真要卖了这块坠子?”男人微微皱眉,再三确认着。
“嗯。”女子面容姣好,难得一见。
“可这是你的随身物……”
“不过是身外之物。”女子说,“如今阿娘病重,快拿它换了钱帮阿娘医病吧。”
男人眼底泛着泪光,“孩子,你的恩情我……”
“阿爹在说什么呢?要不是您,岂有今日的我?”女子笑视着他,然后将掌心里的银坠交到他手中。
男人摊开掌心,再深深的看了银坠一眼。
银坠呈水滴状,中间镶嵌着一颗透绿的玉石,背后刻着一个“季”字。
其实他们不是亲生父女。
男人是樵户,与体弱的妻子住在山脚下,而这名年轻女子是他在山边救回来的,女子当时伤重,昏迷数日醒来后,忘了自己姓啥名啥又从何而来,男人与妻子便留她下来悉心照顾。
樵户夫妻俩膝下无子,遂将女子视如己出,而女子也敬称他们阿爹阿娘。
女子身上的银坠后面刻了季字,应是她的姓氏或名字其中一个字,这块银坠是唯一能证明她身分的信物,樵户夫妻俩一直希望能靠着这银坠替女子找到回家的路。
如今,樵户之妻病重急需就医,他生活拮据,无多余银两可供妻子医病,女子为报恩情便将银坠变卖换钱。
“阿爹,阿娘等着我们替她请大夫呢。”她嫣然一笑,拉着他步进当铺。
第1章(1)
二〇一二年,秋。
进入亦师亦父的恩师马康成所打造的时空穿梭机里,季慕书心里没有太多忐忑或惶惑,因为她真心的认为马康成的这台机器无法带着她穿越时空。
但她实在不忍泼恩师冷水,又不愿见他遍寻不着支持他这个穿越时空计划的先锋,于是她自告奋勇答应进入时空穿梭机,为恩师从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的今天,回到三天前的十月七日。
她之所以愿意冒这个险,是因为马康成是她人生中第二个恩人。
她一出生便遭到遗弃并被送进公立育幼院。她没有姓名,因此院长让她跟着他姓,并为她取名慕书。
就像她的名字般,她是个非常喜欢念书的女孩,只要让她拿到书本,她就废寝忘食,浑然忘我,从国小开始,她的成绩便是名列前矛,大小奖项不断。
国中时,马康成夫妻俩在一次参访活动上看见她,膝下犹虚的两人成了她的资助人,一路栽培她到大学也念了硕士,并在马康成的研究团队里担任要职。
马康成开始热衷并研究穿越时空机器,缘于五年前。
那一年的三月,马康成的妻子外出买菜时遭一辆失控的轿车冲撞,当场不治,马康成痛不欲生,迟迟未能走出丧妻之恸。
不久后他看了一部西洋电影,内容是关于一名科学家研究时光机,想回到过去救回意外死亡的娇妻……这部电影鼓舞了他,给了他一线希望,于是他也开始着手研究起时空穿梭机。
五年后的今天,他终于完成了这部机器。
身为他的爱徒,又受他们夫妻俩无限恩惠的季慕书当仁不让,成为实验白老鼠。
若结果不成,他至少能死了这条心。
若成了,不只可能救回意外身亡的妻子,还是人类史上的一大发明。
至于设定在三天前,是因为这是第一次的时空旅行,马康成还不确定它是否会对季慕书的身体造成任何的影响,所以不敢一下子将她送到太远的过去,因此便设定了最安全的三天。
再者,三天前季慕书曾在走路时被一辆机车轻微擦撞到,若她回到三天前并避过那辆机车,那表示他也可以回到五年前,改变妻子的命运。
“慕书,这链子你戴着。”马康成将一条银练交给她。
银炼上有个水滴状的银坠,坠子中间镶了颗绿色玉石,坠子背面则有个模糊的“季”字。
这银坠是两年前马康成到北京参加研讨会时,在天桥附近的一家小铺子买的。店老板说是难得一见的古董,开价一万块人民币。
是不是古董,马康成不懂,但不知怎地他就是喜欢这块银坠,觉得它适合季慕书,原因无他,只因银坠背面有个因年代久远而模糊的“季”字。
马康成原本想在季慕书结婚时将银坠送给她,不过后来他改变心意——他将银坠改造为时空穿梭机的返回器。
“教授,这是什么?”季慕书接过银炼,疑惑地说。
“是返回器,这坠子是两年前买的,本想着等你结婚时送你,但现在提早派上用场了……”
她将银坠翻面,看见上面模糊的“季”,十分惊讶。
“店老板说这是老东西了,我觉得巧合便买下来,等着有机会送你……”马康成续道,“你穿越时空后,只要按下坠子中间的绿色玉石就可以立刻回到现在,所以不必担心。”
“嗯。”季慕书有点半信半疑,但还是表现出一副全然相信的模样。
她知道马康成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这台他呕心沥血所打造的时空穿梭机上,他太爱他的妻子,而这是他唯一的希望。
“慕书,拜托你了。”马康成眼底闪着泪光。
“教授,会成功的。”她说,纵使这有点违心。
“咦?”
在一阵强烈的头痛及晕眩后,季慕书恢复了意识。
睁开眼睛后,她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森林中,脑袋有几秒钟的空白。
启动时空穿梭机时,她以为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当她睁开眼睛时仍会好端端的站在机器里,看见马康成失望沮丧的表情。
可现在她居然不在机器里,而是在森林中!
“欧买尬——”她忍不住惊呼,“教授成功了?”
她实在无法相信自己眼前所见,但事实却又摆在眼前。教授的时空穿梭机真的能将人送往别的时空,他是人类史上的第一人了!
等等,依教授的设定是将她送回三天前……但,他将她送到什么地方来了?
正想着,隐约听见哒哒马蹄声及人的呼喊声靠近。
马?她心里才正想着,旋即发现不远处有人骑着马朝这边狂奔过来。
真是见鬼了!这是什么情形?季慕书根本来不及看清楚马上的人是谁,又有多少人,直觉告诉她先跑才是上策。
于是她转身便狂奔起来,可跑不了几步,对面又有人骑着马冲过来,她前进后退都不行,当下惊慌得僵在原地。
“就是她!”有人大喊着。
她还没反应过来,整个人已经腾空。“啊!”
有条劲臂猛地一把捞起她,她眼前一黑,再看清楚时人已在马上。
“天啊!救命!这是干么?”她惊慌失措。
将她擒上马背的人身形高壮,脸上覆着面巾,只露出一双又黑又亮,炯炯有神且充满攻击性的眼睛。
“驾!”
男人高喝一声,胯下骏马向前狂奔,一个跃起便腾过一个斜坡,震得季慕书七荤八素,他后头跟着数人,都是跟他相同打扮穿着的人,全都穿着古装。
“不会吧?”她心里暗自惨叫着。
教授说要把她送回三天前,该不会一个失误把她送回三百年前吧?
“快追!”不远处传来呼喝声,嚷着:“别让他们把季家小姐掳去!”
她一愣。谁是季家小姐?慢着,那些追赶而来的人指的该不会是她吧?
她不是什么季家小姐,她得让这人知道。
“快放了我,我不是季家小姐!”她转头对着紧紧攫着她的男人说道。
男人瞥了她一眼,不为所动。
“将军,咱们兵分两路,让我跟弟兄们引开追兵,在三脚树会合!”后头有人追上来说道。
男人颔首,一手擒抱着季慕书,一手控制缰绳调转马头,沿着一处陡坡往下冲。
“啊!”
季慕书原想按下返回器,可马背上的她被震得头昏眼花,分不清东西南北,失了力气。
不知过了多久,他们终于来到一处平地上。这时季慕书已经晕到想吐,根本无力质问男人是谁,又要将她带往何处。
马继续在一片草原上奔驰着,草原上的风呼呼而过,除了风声,她还听见他的呼吸及自己的心跳声。
像是确定后无追兵,男人让马慢了下来,季慕书见机不可失,用力的推了他一把,没想到自己却掉下马背,摔了个屁股开花。
“啊!好疼!”她哀叫着。
男人看着她摔倒在地的狼狈模样,先是一愣,然后幸灾乐祸的勾唇一笑。
她恶狠狠的瞪着他,起身想逃,但她发现四周的草几乎快比她高了,她不知道能跑到哪里去。
男人下了马背,一把攫住她的手臂。“上马吧!你逃不了的。”
“放开我!”她猛地甩开他的手,气呼呼的瞪着他,“你抓错人了。”
发现男人低眼睇着她的……胸口,教她吓了一跳,这里荒烟蔓草渺无人烟,他该不是想对她做什么不好的事情吧?
啊对,她有返回器!
季慕书立刻伸手想抓自己胸前的银坠,而在同时,男人也将手伸向她胸口——
“啊!”她惊叫的同时,他一把扯去她的银坠。
原来他看的不是她的胸,而是她的银坠。也是,她的罩杯只有B,虽不到贫乳的地步但也没什么看头。
但,他拿她的银坠做什么?那可是她回到未来的唯一希望啊!
“还我!你是土匪还是山贼啊?”
男人唇角一勾,看了银坠一眼,“还说我抓错人?这银坠是季怜儿的随身物品,足以证明你的身分。”
“嗄?”季怜儿是谁?慢着,他说这银坠是季怜儿的随身物品,也就是说银坠背面那个“季”字,指的就是季怜儿?
这银坠是教授赴北京参加研讨会时买的玩意儿,显然它原来的主人便是季怜儿,那么她会跑错时空来到这儿,也许就是因为这个银坠……
教授说这是个返回器,它可也真是个返回器,只是它返回的不是二十一世纪,而是这个不知名的朝代。
惨了,这下子真的惨了。
她哭丧着脸,颓然地喃道:“完了……”
“完了?”男人冷然一笑,“季家小姐,你还不知道什么是完了呢。”说罢,他将她整个人拎起来,放上马背。
她又挣扎想下马,“欸,我不是季怜儿,这银坠不是我的!”
“是吗?那你是偷来的?”他问。
“没错,我是偷来的!”她斩钉截铁的说。
他轻嗤一声,“你以为我独孤我行是笨蛋吗?”
独孤我行?哇塞,这名字实在太有武侠片的Fu了。
“我是姓季,但我名叫季慕书,不是你以为的季怜儿,我发誓!”她一脸认真的举起手来郑重地说:“要是我骗你,我出门被车撞……啊,不对,是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他不以为然,眼神睥睨看着她。
“你季家人发的誓能信吗?”说完,他上了马背,自她身后圈住她。
“喂!放开我,我真的不是季怜儿,你这个人真的很难沟通。”季慕书边嚷嚷边动个不停。
独孤我行这会儿没了耐心,取下蒙面巾,十分粗鲁又不怜香惜玉的将面巾寨到她嘴巴里。“我最讨厌嘴巴说个不停的女人。”
“唔!”因为他取下蒙面巾,季慕书终于看见了他的脸。
哇,他真是个好看的男人。从她有记忆以来不曾见过这么好看的男人,他有一点点混血的味儿,五官深邃而粗犷。
“哈,耳根终于清静了。”他说完,喝了一声,策马前行。
“唔!唔!”放开我!
是,他是难得一见的美男子,但个性也是难得一见的恶劣。
“爹,您得快替我把怜儿抢回来啊!”太师甘毅的独子甘鸣远哭丧着脸,哀求着甘毅速速出兵抢回他的准媳妇。“怜儿落入那群山贼手中,恐怕……”说着,他发出哭泣的呜咽声,“不成啊,您得快帮我……”
“住口!”甘毅此时只觉得懊恼、颜面无光,不只是因为那帮天狼寨的山贼掳走了他的准儿媳妇,也因为甘鸣远这没出息的独子。
只不过是一个女人罢了,犯得着这样哭天抢地的!
“爹……”甘鸣远扁着嘴,不甘心地道,“您得替孩儿做主。”
甘毅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然后看着一脸惭愧心虚的邵青天。
邵青天是此次负责前去迎娶季怜儿的主将,因为迎娶队伍会经过天狼山脚,为确保安全,真正的季怜儿并没有在迎娶队伍之中。
甘家花轿上坐的是季怜儿的婢女,迎亲的队伍沿途敲锣打鼓,好不热闹,为的便是欺敌,好让天狼寨的人以为季怜儿就在花轿上。
事实上,季怜儿是穿着婢女的衣服由另一队人马护送着自小径离开。
原以为此计天衣无缝,没想到……别说被劫了美娇娘的甘鸣远不甘心,就连他都不甘愿。
“邵青天!你这该死的,你得赔我一个媳妇儿!”甘鸣远气呼呼的指着他鼻子骂。
闻言,邵青天立刻跪下,“卑职失职,死罪难逃。”
“行了,”甘毅神情严肃,声线一沉,“你遇上的是独孤我行也怪不了你,他并非寻常山贼。”
“太师,这事……您看如何办?”邵青天问。
甘毅沉吟着,转头又瞥了甘鸣远一记。他看得出来儿子早已被那艳色迷人的季怜儿给勾去魂魄,无论如何都会吵着要他出兵讨回季怜儿。
只是,这媳妇儿讨回来了,他甘家的脸又往哪摆?
虽说他深信独孤我行不是好色之徒更不会奸淫妇女,但天狼寨终究是贼窝,季怜儿进了山贼窝,就算毫发无伤,完璧归赵,恐怕流言或讪笑还是免不了。
他甘家讨了个不清不白的媳妇儿,岂不成了笑话?可不讨,儿子怕是不会死心的。
现在唯一的方法就是封锁这个消息,私下派人前往天狼寨跟独孤我行谈条件。
“邵青天,你立刻带着我的亲笔书信前往天狼寨见独孤我行。”
邵青天不解,“太师的意思是……”
“他要的是财,甘家给,只要他悄悄把人给我送回来便行。”
闻言,邵青天点头答应,“卑职这就动身。”
第1章(2)
独孤我行在华朝是拥有“狼将军”之称的良将,智勇猛兼具。先帝崩逝,奸臣当道,太后及其娘家挟幼主乱政,功臣良将难以生存,国境之内数次天灾,民不聊生,遂落草为寇者众,其中就以独孤我行最为出名,专门打劫迫害忠良的乱臣贼子及趁火打劫的奸商恶贾,朝廷多次剿寨,损兵折将、无功而返,之后又派人招安,但独孤我行却毫不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