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沉默不语,手肘互相顶来顶去,最后顶到了年纪最小的徐明,立即就被其它三人拱了出来。
徐明尴尬地搔着浓密的粗眉。「这个呀……女人也是推动经济的幕后黑手。你想,百货公司是为了谁开的?经济不景气,百货公司的营业额为什么还可以那高?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女人;在全球经济大前提之下,这种小细节不能忽略。所以,关于女性的任何事都需要彻底研究一番。」呃,不知道说得好不好?
说完,三人响起一阵鼓掌声、吆喝声、口哨声。
徐明难为情地笑了笑。「献丑了、献丑了。」
手环着胸,季睿宇气定神闲地缓缓说道:「你们这么用功上进,花了一整晚来做研究,我应该要跟教授说,让教授知道原来他有这么好的学生。」
「季哥哥……」
「别这么狠心……」
「我们知道错了……」
「大人有大量……」霎时哀号声四起,就差没抱住季睿宇的大腿,上演孟姜女哭倒长城罢了。
「你们又利用视听教室,整晚熬夜偷看A片了?」虽是问句,语气却是肯定的。
「那里屏幕超大、昼质又够清晰,加上有杜比环绕音效,看起来当然比较过瘾刺激。」
「随你们,反正我又不是不知道你们是大半时间都用下半身思考的兽欲原始人,与其要你们不看,还不如叫猴子不要吃香蕉。」说了几次也不听,他早就放弃了。
唔,太毒了,竟嘲讽他们比猴子还不如,还说他们用下半身思考,全天下的男人都是这样,又不只他们。
邱晏哼了哼,一副哥儿们的勾上季睿宇的肩。「我们又不像季哥哥时常有美人投怀送抱,枕边无人的我们只有靠看A片打手枪,慰藉一颗寂寞的心。」
季睿宇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怎么说你们都对,歪理也会被你们掰成事实。」
突地,季睿宇的脖子被勒住。「刚刚是我们在开玩笑跟你闹的,现在正经问你,你是不是新交了马子?瞧你眼角带着桃花,分明就是春心荡漾了。」
真厉害,他眼角有桃花也看得出来,该叫罗宗昊改行去当面相大师了。
「没错,要是平常这样跟你开玩笑,你都没反应,今天还有心情跟我们斗嘴,肯定有鬼!你就诚实招来,是哪一类型的马子?可爱?漂亮?身材很好?个性怎么样?」
可爱吗?发窘还有喝醉的时候是很可爱,可是生气的时候却像根朝天辣椒,小小的,却辣劲十足,不习惯的人可能会有些排斥。
不过,却很对他的味,而且还有愈来愈上瘾的趋势。
「……你们说呢?」季睿宇不答,一脸含笑地反问他们。
「绝对有。」四人异口同声,他脸上不自觉露出来的温柔神情,已经证明了他们的猜测。
这么明显呀?连他自己都还有些不确定,旁人倒是已看得一清二楚了。季睿宇唇畔的笑不知何时又加深了。
***
「小初初、小初初……」
「唔!好痛!陈姐妳干嘛突然打我?」等哪天他发飙了,肯定要上法院按铃控告陈姐暴力虐待。痛死人了!
「叫你几次都没回答,我以为你脑袋空了,想帮你打看看。」边说,还重重敲了他的额际一下。
「陈姐,脑袋空了再怎么打也没效,最好是开刀重新塞颗大石头进去,让脑袋瓜子看起来有重量些比较好。」朱若薇在一旁煽风点火。
「若薇,哪天碰到能克得妳死死的家伙,我绝对要放一整天的鞭炮。」
「等死吧你,我朱若薇要是让哪个烂男人爬到我头顶上,我会先找你开刀。」边打着键盘,边不冷不热地顶回去。
「是啦、是啦,就让我等到死。」没力气与她再抬杠,初秋华翻了翻桌上一大堆等着他处理的文件,却发现自己根本看不下去。「唉。」不自觉地,他又叹了口气。
「怎么了?」刚送文件回来的艾亭,听见他的叹息声,关切地拉过椅子坐到他旁边。
「小初初整天心神不宁,哀声叹气,教授交代的事也办得七零八落,是不是有什么烦恼的事?要是有心事的话可以跟我们说,我们会帮你想办法的嘛。」三个女人之中就剩艾亭良心尚未完全被抹灭,不会落阱下石。
「没什么。」初秋华烦躁地咬着笔杆,心里想着一个人。
除了咬他的手臂之外,昨晚,自己到底还对他做了什么事?
他的记忆开始像录像带快速倒带时的画面,很快而且很模糊,几个小时的过程,他的脑袋里只装了几分钟的场景。
那时,明明可以问他的,不知怎地就是问不出口。算了,既然季睿宇自己没说什么,他干嘛还要在这里疑猜的,头发已经够少了,他可不想还不到三十就秃头。
只是,一想到晚上还要过去他家拿衣服,心情就莫名的烦躁。
也不知道那家伙是哪根筋不对劲,没跟他斗嘴、没趁他出糗讥笑他也就罢了,还亲自做早餐请他吃。而一顿早餐他是吃得食不知味,全都是那家伙的目光没离开他身上超过一分钟,只要一抬头,马上和他的视线相对。
他知道自己长得还不错,让他看也不会少块肉,顶多回去吃碗猪脚面线去去霉运。最可怕的是,他居然一直对着他猛笑。
不是很明显的笑容,而是那若有似无、要笑不笑的浅笑,像是在算计着什么,害得他冷汗直流,心跳在一分钟之内差点破百,呼吸可能随时会中断。
那样子的笑容,无形中增添了一股危险的气息,让人联想到刚睡醒的山猫。
事后想起,初秋华仍会毛骨悚然;那臭王八羔子安的是哪门子的心,态度突然转变,杀得他措手不及,原本还准备跟他来个口水大战的。
莫非……在他喝醉的时候,真的对他干了什么坏事?根据他的「前科纪录」,他曾经抱着死党的脸猛亲猛咬兼猛啃,气得死党险些扬言要跟他断交;而弗罗伊德曾说,喝醉之后曾习惯咬人的人,是对现实的不满意或是小时候曾经受过某种伤害。
他才不承认自己是那种两人的其中一类。
会不会是这样,所以他才想先对他好,让自己慢慢卸下对他的戒心之后,再趁机报复他?
「发什么呆呀你?」一记爆栗突地又飞空而来。「一副蠢蛋模样就算了,别学人家老人痴呆好不好!」
「蠢蛋也是陈姐妳打出来的。」初秋华生气地顶了回去。
「好呀,敢跟我回嘴,看来不好好教训你一番,我陈玫两个字倒来写。」陈姐卷起袖子,气势凌人地站起身。
「来就来,谁怕妳!以前看妳是女人,才任妳百般欺凌。妳会摔角,我也会。」说完,他也不甘示弱地站起来,紧张的情势一触即发。
「陈姐,欺负弱小的事别做太多,积点德,反正,以后要教训他的机会多得很,不差这一次。」朱若薇凉凉地翘起腿,美腿晃呀晃的。「现在,我倒是对小初初刚才发呆的内容很感趣。」恶魔的声音……
「还不是装了一堆屎。」陈姐重重哼了口气,一屁股坐下来。
「是不是在想人哪?」粉红色的指甲刮过他的脸颊,背后立即吹过阵阵阴风。
初秋华吓得缩肩,赶忙坐回椅子。「哪有在想什么人,妳多心了。」
「你说谎的时候鼻头会像猪八戒的鼻子一样抽动。」一旁的艾亭指着他喊道。
「哪有?」反射性地摸上鼻子,却瞄到那三个女人吃吃奸笑,他才知道被骗了。
哼!说他像猪八戒!猪八戒有他这么可爱吗?「教授交代的事要在下班前做完,请恕我没多余的时间跟妳们闲话家常。」
他一本正经地过拿资料夹,正要打开时──
那三个女人很有默契地一把抢过数据夹,然后转过他的椅子定住,一条穿着细高跟鞋的腿分毫不差地踩上他的椅子,而且鞋尖问候着他两腿之亲爱的弟弟。
「从现在开始,你只能点头或摇头,不准说不知道,敢这样说的话要你好看。」
命根子的安危就操纵在陈姐的脚上,他哪敢说个不字。
「刚刚你是不是在想一个人?」
迟疑了十秒,在他怀疑是否真能挡住陈姐那只大脚的尖鞋逼进之前,忙不迭地重重点了个头。
「外表怎样?上等?」
想了三秒,虽然不想承认,但,他真的是帅到一塌糊涂。抿了抿唇,不甘地又点了个头。
「喜欢到想立刻上了她吗?」
神经!他怎么可能想上他,说他被那家伙上还比较说得过去……呃,不对!他在乱想个什么劲!
基本上,他根本没有动这个念头,而且,他、讨、厌、王、八!
初秋华才将脸往右移了几分,陈姐高分贝的杀猪声立即冲出——
「还想狡辩!我哪不知道你们这种外表虽然是人类的躯体,内在却跟整年都在发情的野兽称兄道弟的伪善男人,一看到猎物,就恨不得撕烂人家的衣服直接扑上去,还敢在我陈姐面前说谎,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这是经验之谈吗?初秋华吞了吞口水,不敢真的问出口。
「我都已经说实话了,妳还要我怎样?」气闷的顶回去,粗鲁地将那只脚推下他的椅子。
陈姐本来还想说什么,却被朱若薇一把拉住。「教授回来了。」
闻言,陈姐啧了一声,初秋华也不服输的哼了一声后,才各自坐回自己的办公桌前。
第五章
想来想去,还是不要去拿算了。
反正衬衫在路边摊随手一件才二九九,那条裤子也穿了好几年,早就该丢了。
「碰上他都没好事,还是少跟他接触为妙。」心里这么想,初秋华把从袋子里掏出的手机又放回去,准备过马路。
绿灯亮,五十秒的倒数计时开始。
才正要跨出右脚,一辆全黑的五百西西重型机车就停在他的面前,狠狠的吓了他一跳。
要命呀!要自杀也不用拖人当垫背,他胆子很小的!
初秋华气呼呼地瞪着那人,却发现那辆车子好眼熟呀,好像……最近才看过,到底在哪里看过呢?
「早上才看过的,现在就认不出来了?」
来人一脱下安全帽便发出饱含揶揄的笑声,一张他恨不得自己是透明人,好让他看不到自己的俊脸出在他眼前。
「除了神经传达的速度比人慢之外,记忆力差也是你的拿手绝活之一吗?」无视初秋华眼中两只熊熊燃烧的火鸟,季睿宇朝他勾起一抹十足性感的笑。
他……他……他……才不会被他的笑容所迷惑!勉强地从那炫目到连太阳见了都羞愧至死的笑容里拉回自己的意志,初秋华武装好防卫。
「我的拿手绝活是用稻草编小人,然后在上面贴着我讨厌的人的名字,到了半夜十二点,拿钉子钉他的心诅咒他。还有下蛊给我看不顺眼的人,让他生不如死。」 初秋华阴恻恻地说道。
「你的祖先是苗人?」季睿宇细长的双眸亮晶晶的,好像钻石。
体内的血液似乎产生了化学反应,在一瞬间就有如滚沸的热水开始冒起泡泡,热度也大幅度的呈直线攀升,明明有凉风袭来,但他的脸和身子却在发热。
一定是感冒了——体内自我催眠的因子窜出。初秋华努力不将上述的症状归纳为爱情小说中女主角看到男主角那一剎那间的花痴症状。
初秋华搓了一下发热的耳根。「对,所以你最好不要靠近我,当心我偷拔你的头发下蛊诅咒你。」
「我有很多头发,我不介意你拔一根去。」丝毫不理会他语气中隐含的警告,季睿宇仍笑容可掬地跟他啦咧抬杠。
「天底下还真是有那种给脸不要脸的人,我长这么大了,头一次碰见。」说得这么白了,看他怎么含混过去。
「你太少见多怪了,面皮厚到跟墙壁一样、用钉子也打不进去的人多的是,说起来,我还要多多向那些人讨教才对。」喝,他敢说,他还不敢听呢。
「我说的人就是你!不是别人!」初秋华气恼不已,直接挑明了说。
「我?你真是太抬举我季某人了。」季睿宇扬眉轻笑,嘴角拉了个最美的弧度。
初秋华闻言为之气结,有股想揍人的冲动。「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手突然很痒,痒得快受不了。」作势松开拳头又合起,发出阴沉的笑声。
他可以百分之百肯定,昨天他会对他那么好,不是良心突然乍现,就是天降奇迹,否则依那王八羔子爱嘲讽、爱欺负人的坏本质,早叮得他满头包了。
那些为他痴狂疯迷的蠢女人,真想奉劝她们罩子放亮点,这种卑劣的男人哪里值得被人爱了?还不如选他这个新时代的新好男人,煮饭、洗碗、倒垃圾、把女人奉为太上皇,远比只会花言巧语的臭男人好上几千、几万倍。
「手会痒?看来你那里的肌肤不怎么好。」季睿宇语气依优闲。
初秋华瞪了他一眼。「不想理你。」跟一个王八羔子说话根本是浪费自己的口水,走人。
突地,手臂被他一抓整个身子立刻被拉过去。「我载你去我那儿拿衣服吧。」
「我不去拿了,随便你要丢了还是怎样都所谓,总之,我不想再跟你扯上任何关系。」初秋华用力甩了一下,却挣脱不开。
「是吗?」令他感到意外的,季睿宇竟然爽快的放手。「我丢了也没关系吗?那连你塞在衬衫口袋里的手帕一同丢了也妨喽?」
手帕?难怪他今天早上出门时,一直找不到那条凡赛斯手帕,原来就是被他自己塞在那件衬衫里呀——不对!
初秋华反射性地一把扯住已发动的车子,咬牙切齿的缓缓道:「我、去。」
「你说什么?」引擎轰隆的声音,盖过初秋华从喉咙发出的低咆。
初秋华愤恨地瞪着他,嘴唇抿得死紧。
当初会看上那条凡赛斯手帕就是因为它那独一无二的设计,兼具超凡的品味,要他为了一个混蛋男人而赌气不要了,他死也不干。
初秋华深吸了口气,在他耳边大声吼道:「我说,我要去拿。」
随即一顶安全帽被塞到他的手中。「上来吧。」中低音的嗓音里有掩不住的浓浓笑意。
最好笑到下巴脱臼吧你!初秋华恨恨地诅咒着。
***
霓虹灯初点,台北街头的人潮车潮不随着入夜后减少;因为高密度使用的住宅环境,许多无处可打发漫漫长夜的人全集中在几处著名的地标。
初秋华坐在机车后座,与一群群嘻笑打闹的Y世代青年擦身而过。
有人说世界上最温暖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家,为何还有许多人宁愿流连街头而不肯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