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书颖做得不错,在她的照顾下,安安的脸色红润多了。”蓝柏绅持反对意见。
开什么玩笑!任书颖可是他重金礼聘来的超优质保母,怎么可能因为老巫婆的一句话,就将她遣退?又不是头壳坏去!
况且,他绝对赞同任书颖刚才所说的每一句话,因为完全说出他的心声!
“对呀,我也觉得书颖做得很好,安安爱死她了。”蓝太太完全同意老公的说法。
真要说起来,张刘玉珍这个外婆的坏影响还比较大哩,安安每次看到她都会怕得发抖呢!
“你们……”张刘玉珍本来还想再抗辩,及时想起这次来访的目的,立刻换上一脸哀伤的表情。“唉,如果佳枫没死,安安就有一个妈妈疼了……”
蓝柏绅夫妇脸上布满黑线,面面相觑,隐忍在他们心里没说出口的话是——张佳枫是个只在乎自我享受、被宠坏的娇娇女,就算她没因难产而死,也不可能是个疼爱子女的好妈妈!
当初若不是为了跟张家结盟,借着张家在中南部的广大地产,扩大中南部的市占率,立雍绝不可能答应娶张佳枫。
结果咧,这桩婚姻有如诅咒,不但媳妇死了,儿子也离家出走,真是冤孽啊!
第1章(2)
“你们就这么狠心,不能看在我女儿牺牲的分上,帮帮她的家人吗?”张刘玉珍转了一圈,话题还是绕回原位。
“亲家母,不是我不帮你,而是你这次要的钱太多了……”五千万,不是五百万,哪能说给就给?
更何况,她没几个月就上门“借钱”,且都是有借无还,蓝家几乎成了她的提款机,胃口越养越大了。
“我不是要你的钱,我是跟你借!”张刘玉珍立即反驳。“我之前不是拿了二十万来还你了吗?”
还?说得真好听,“借”了一亿两千万,才“还”二十万,这算哪门子的还钱?连利息钱都不够!
“我没办法一直‘借’钱给你,如果公司周转经常发生问题,就表示营运出了状况,你应该跟你儿子好好谈谈,老是借钱周转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纵然心里很不以为然,好脾气的蓝柏绅仍然保持高EQ。
自从三年前张来发过世、由儿子张佳良接掌公司后,不到一年,张家的公司就被爱听谄媚话,却又不善管理的张佳良给败得差不多了。
如果蓝家毫无限制地继续资助张家,蓝家很快也会面临相同的问题,这个忙帮不得。
“我们公司营运绝对没问题!”张刘玉珍死鸭子嘴硬,完全不承认宝贝儿子的能力太差。
他轻叹一口气。“我只能给你五百万应应急。”
“什么?才五百万?这哪够啊!”张刘玉珍不满地又开始鬼吼鬼叫。“我女儿的命只值五百万吗?太欺负人了!”
才五百万?蓝柏绅冷哼一声。“你陆续从我这里拿走了多少钱,不需要我一一算给你听吧?”
就算张佳枫当年是因为自己乱服减肥药才会导致难产过世,仍改变不了她是为了生安安才死的事实。为此,他一直对张家怀有愧疚,任他们予取予求,才会宠坏了他们。
“呃……”
“如果你嫌少,那就算了,当我没说!”脾气再好的人,还是有脾气的。
“啊!”张刘玉珍急忙大喊。“等等,我又没说不要!”少归少,还是一笔钱,不要白不要。
蓝柏绅要管家去二楼的书房拿来他的公文包,拿出支票本,开立一张五百万的支票,撕下来交给张刘玉珍。“这是最后一次——”
“嘿嘿……再说、再说啦!”张刘玉珍一把抢过,急步往外走。“我还有事,先走……”
话还没说完,张刘玉珍就已经冲出玄关,仿佛有十几个债主在背后狂追似的。
“柏绅,我们不能再任由张家予取予求了,要不然会没完没了的。”蓝母忧心忡忡地说出心里的想法。
当年张佳枫过世后,立雍办完丧事后也离家出走,张刘玉珍上门来哭闹,他们愧疚又心软,给了张家五千万的抚恤金,从此以后,便永无宁日了。
这近四年来,张刘玉珍每隔一、两个月就会上门一次,每次用的借口都不一样,但目的都一样——死要钱!
再这么继续下去,蓝家迟早会被搞垮的!
偏偏柏绅心软,尤其一直挂念着张佳枫是为了生安安而死,所以对张家始终怀着歉疚。
唉……若是立雍在就好了,只有他治得了这家人。
“我知道,但佳枫是为了生安安而死的……”他知道自己的性子太过敦厚良善,若不是祖上积德,生出一个能力超强又早熟的儿子帮忙,“蓝天集团”不可能发展到今天的规模。
只可惜立雍他……唉……
“她怀孕还妄想减肥,乱吃减肥药,所以才会搞坏身体,还让安安早产两个月,一切都是她自己造成的。”怪得了谁呢?
“我知道,可是……不管怎么说,佳枫总是安安的母亲啊!”蓝柏绅也很无奈。“我只要想起可爱的安安,心就自动软了……”
“唉……我自己又何尝不是一样呢?”蓝母叹了一口气。“只能说,我们都太妇人之仁,如果立雍在就好了。”
“这孩子……唉……他到底还要自责多久呢?”媳妇过世之后,儿子就像失了魂似的,跟公司的重要干部交办好所有的公事后,就离家出走,让所有人都措手不及。
再度接手公司后,他更加佩服立雍的才能,他这个老爸远远不及他。幸好立雍将公司的事分别交给几个诚信和能力都很不错的左右手负责,他只要定期去公司听取营运报告即可。
但他们毕竟不是拥有经营将才的立雍,要维持目前的规模,就让他们忙得人仰马翻了,压根儿不可能再继续扩展版图,那完全超出他们的能力范围。
“唉……”想起宝贝儿子,两个老人家顿时陷入愁云惨雾中。
立雍离家后,他们立即委托征信社找人,花了快一年的时间才找到他在宜兰的偏远山区落脚,并去探过他一次,但却被硬生生地赶出门,他还威胁如果他们再去找他,他就要躲到他们永远也找不到的地方,吓得他们不敢再踏入山区一步。
儿子的个性强硬,说到做到,他们怕惹恼他,不敢再去找他,但总不能让他一直躲在山里头吧?
他现在才三十五岁,还有大半辈子要过啊!
“伯父、伯母,麻烦你们看顾安安,我去准备晚餐。”任书颖牵着洗得全身香喷喷的小女孩走进客厅,瞬间扫去一屋子的阴霾。
其实刚开始她都是规规矩矩地喊他们蓝先生、蓝夫人的,但他们不爱那一套,坚持要她喊他们伯父、伯母,非常平易近人,没有富贵人家给人的距离感。
她当初虽然只应征当安安的保母,现在却兼做蓝家厨娘,因为挑食的安安只吃她煮的菜,两老好奇地跟着吃,没想到也吃上瘾了。
所以啦,她只好担起喂养一家老小的重责大任喽!
“书颖,多亏有你,安安这半年来变得好健康,而且每天都很开心。”蓝母牵过安安,另一只手略显激动地握着任书颖的手,频频道谢。“谢谢你、谢谢……”
比起那个只知道要钱的亲外婆,书颖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更像是安安的亲人,真是讽刺。
“伯母,你别这么说,我是安安的保母,好好照顾安安是我分内该做的事。”她谦虚地摇头。
“你对安安的照顾和疼爱,远远超过一般保母,你不但照顾安安,连我们都受惠。”蓝柏绅也是一脸感激。“有你帮忙,是我们的福气。”
“伯父,你这么夸我,让我很不好意思欸。”她虽然做了很多额外的工作,但她做得心甘情愿,只能说她跟蓝家有缘吧。
她老家在高雄,只身上台北工作,台北人的冷漠和疏离让她很不适应,直到遇到蓝家老夫妻,才发觉台北人也有温暖的一面。
他们夫妻俩待人亲切有礼,完全没有一般好野人的高傲和难缠,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如此投缘。
“你真是一个好女孩,如果我们家立雍当年娶的媳妇能有你的一半好,立雍也就不会离家出走了……唉……”蓝母有感而发。
“奶奶,把拔是不是不要我了?”安安扬起漂亮的小脸,表情看起来好忧伤,让人非常心疼。
“你……”跟在一旁的安安突然开口问话,吓到他们两夫妇,话都说不清楚了。“谁、谁说的?把拔很、很爱安安……”
“那他为什么都不回来看我?”安安越说越伤心,大大的泪珠一颗颗滚落,好不可怜。
“这……”老夫妇两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如何回应。
“安安,把拔当然爱你呀,只是他现在人不在台湾。”任书颖立刻蹲下来抱住小女孩,轻轻顺着她的头发。
最讨厌说谎的她,为了安抚小女孩,却得一而再地说谎,这全都是那个伤心过度的痴情男人害的!
“那把拔什么时候才会回来看安安?”
“这……我也不知道,我会帮安安写信问把拔,看他什么时候回来看安安,好不好?”任书颖再度信口开河,胡乱编理由安抚小女孩。
看着眼前无助的老夫妇和伤心的小女孩,任书颖在心里迅速作出决定——她要找回那个严重失职的父亲!
她能体谅他思念亡妻的心情,却无法谅解他弃家中老小于不顾!
哼,她非把那个不负责任的男人逮回家不可!
第2章(1)
“啊?”任书颖将车停下,拿着地图慢慢走下车,纳闷地低头看着手上的手绘地图,又抬头看着眼前的破旧矮小平房,不敢相信这就是“蓝天集团”接班人所住的地方。
“……不会吧?”一个身家超过百亿的富家子,竟然住在这问看起来破旧到不行的小矮房?
会不会找错地方啦?
这间砖瓦屋位于宜兰县大同乡某个山区的小村落,方圆一公里内没有其他住家,位在村落最偏远的地方,外观看起来比刚才路过的农舍还要破败,屋前杂草丛生,感觉好像很久没有住人了。
前几天跟蓝家两老说明“逮人”的心意后,他们迟迟不敢给她蓝立雍目前的住所地址,担心儿子看到她后,一气之下当真躲得无影无踪。
经过她好说歹说,又拿安安的心情大做文章,他们考虑几天后,才终于决定冒险,交给她一个地址、一张地图和一笔钱以备不时之需。
于是,她今天一大早就穿上简便的休闲服开车出发,耗了将近四个小时才到达这里。
她应该没找错地方吧?
“可是……应该是这里没错啊……”她手上这张地图是蓝家两老几年前委托微信社查访蓝立雍下落时所画下的,他们当年也曾按图索骥地找到他,只是他坚决不肯回家,还撂下狠话不准两老再来打扰他,否则就彻底失踪。
从那时起,两老不敢再跟他联络,也就不知道他是否还在原处。
“希望他还住在这里,否则我还真不知道能上哪儿找人咧……啊……阿桑,等一下!”她看到有人经过,赶忙走上前询问。
“借问一下,这间厝甘呀有住人?”
“有啊,阿勇就住这啊!”嗓门很大的欧巴桑有问必答。
“阿勇?”这么说起来,蓝立雍已经搬走,现在是别人住在这里?
哇咧……那……她现在要上哪儿找人啊?
“你要找阿勇喔?我带你企找伊。”头戴斗笠,脸围着花布的欧巴桑很热情,主动拉起任书颖的手就要走。
“啊……我不是来找阿勇啦!”她赶紧澄清。“我是来找一位以前住在这间历的另外一个人,你甘知伊搬去叨位?”
“以前住在这?咦……”欧巴桑满脸问号。“这间厝一直是阿勇在住啊啊,住就多冬啊呀捏!”
“啊?”任书颖如坠五里雾,越听越迷糊。“阿桑,差不多四年前,甘有一个台北人搬来这?”这个偏僻的小山村,如果搬来一个外地人,应该是村里头的大事。
“这些年来,甘哪阿勇一咧人,咽别人搬来这住呀!”
“那啊安捏……”如果那间房子从头到尾只有阿勇住过,蓝立雍也没来过这个村,那他人呢?
人间蒸发?还是……她根本就找错地方了?
不就是一个简单的寻人任务吗?怎么变得这么复杂啊!
“我先来定,要紧来去送饭……”
“阿桑,我尬你去。”她快走去见阿勇,搞不好他知道蓝立雍的下落。
“好啊,作伙走才有伴。”欧巴桑热情地自我介绍。“人拢叫我阿水婶,你叫啥咪名?”
“我叫做任书颖。”
“认输赢?”阿水婶听了哈哈大笑。“哪有人叫这款名?哈哈……”
任书颖从小被取笑习惯,不以为意,汗流浃背地跟着阿水婶的步伐,爬到一个山坳处,看到两个男人正在菜田里工作,其中一个人的个头非常高,虽然隔着一大段距离,仍让人一眼就注意到他。
他就是阿勇?
跟她想像中的“阿勇”完全不一样,他的存在感太强烈,让人完全无法忽视。
“老啊、阿勇啊,紧来呷饭……”阿水婶使出狮吼神功,叫唤五百公尺外的两人。
“好,来呀啦!”阿水伯的嗓门也不遑多让,吼完后,转头招呼阿勇,两人一前一后地走上田埂。
阿水伯快步走来,阿勇则是缓步在后头跟着,步伐大而稳,气势十足。
随着阿勇越走越近,任书颖感到一股无形的压迫感逐渐逼近,她的心竟然不受控制地扑通、扑通乱跳,不像是害怕,更类似期待的奇异心情,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情形。
另一个让她觉得诡异的是,她很确定自己没见过他,却觉得他似曾相识,仿佛在哪儿见过,非常眼熟。
他的头发像是被狗啃过,长短不齐,丑不拉叽的。脸上留有几天没刮的胡渣,只看出他有两道浓眉、单眼皮的双眼,其余长相则看不清。穿着破破旧旧的T恤、牛仔裤,整个人邋遢到不像样,但他看起来却没有丝毫不自在和别扭,与生俱来的迫人气势仿佛是个王。
这个阿勇绝对不是一般的山林农夫,他不简单!
阿水婶没发现任书颖的不对劲,快手快脚地从提袋里拿出两个铁盒便当,小的给阿水伯,大的交给阿勇。
“都谢。”阿勇拿着便当,轻声道谢后,视若无睹地越过任书颖,找个阴凉处坐下,打开餐盒,大口吃着饭菜。
任书颖的注意力不自主地随着阿勇移动,连她都没察觉自己的视线简直是黏在他身上。
“啊?这咧水姑娘啊是谁人?不曾看过捏。”阿水伯拿着便当,好奇地盯着任书颖猛看。
“找……对厚……”阿水婶后知后觉地转头询问。“输赢,你要找啊彼咧人叫啥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