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子要跟大家分享一件很美好的事。
前几天,晴子一个失联的老朋友,与晴子一群高中死党透过网络的力量,再度相聚了。
聚会时晴子见到她,觉得时间好像在她身上停住了,想问是不是过得幸福美满的人,不会在脸上留下任何岁月的痕迹?!因为她看起来与高中生无异!
这冻龄得会不会太夸张?!(笑)
而时间好像也在我们相聚的当下回流了,我们细细聊起当年的烈火青春,上课时的点滴,这个好朋友当年如何如何?跑到谁家做了什么事?还有谁跟谁的恋情最后怎么了?
一聊起来我们就停不住嘴巴,好吵好吵,而且因为说得太热血沸腾,明明天气凉凉的,我们每个人却都觉得好热喔。
友谊真的是人世间很美好的事,跟着回忆的轨迹,我们重温高中生涯,晴子看着每个人眼中闪动的灿烂光芒,突然觉得,其实每个人都没啥变化,原来,我们这些人都过得很幸福、很美满。
聚会结束了,高中同学的回忆再添一笔,当然,大家还是觉得当年呆呆愣愣的晴子能走上笔耕这条路,还是很不可思议。
其实,何止她们?连我都觉得我是被雷打到……不是!是晴子可能就是怪人,爱胡思乱想,然后,很幸运的,遇到新月的工作团队,让晴子得以一路走到现在。
想想,晴子真的很幸福,是个被爱包围的人啊,所以,晴子希望藉由自己的作品,也能散播一些幸福的能量给翻看晴子书宝宝的每一个朋友。
谢谢你们,晴子真的很感恩喔。
楔子
“呜呜呜……太君,太君……”
精雕细琢的楠木床前,六名奴仆捶胸顿足、痛哭失声,
此外,还有众人瞧不见的一缕魂魄也怔怔的看着床上脸发黑、七孔流血的自己。
她、她怎么死了?还死得这么惨!
不!不可能的!她才二十岁,虽然被称为“太君”,但不过是辈分上的称谓,老天爷怎么可以让她就这样死了?还是她看错了、听错了?
贾嫣希一手抚着怦怦狂跳的胸口,忍不住的再靠近一点,仔细瞧着贴靠在纹瓷枕头上的人,如山黛眉、高挺的鼻子、饱满的唇瓣、坚毅的下颚,不似一般大家闺秀的细致面容,出身将门的她就是多了一股天生的英气,与哥哥们的帅气不相上下……
真的是自己,所以,她现在是鬼魂
她僵立原地,心却开始疼痛,她死了!
不该嫁过来的,嫁到这个百年侯府当主子的女人都活不久,不是病死,就是意外而死,早听说是个不祥的地方,说亲的对象又是年已五十五、病入膏肓的颜老侯爷,一般父母都不会应允这实为冲喜的亲事,但爹却认为她是将门子女,命格又硬,何惧之有,允了亲事。
其实她知道,贪权重利的爹在乎的是侯府的钱财,老侯爷的独子、媳妇意外早逝,惟一的嫡孙子颜仲堂奉皇命远征关外,归期不定,她嫁进门后,就是府中权势最大的正室,只要夫病死、嫡孙子战死,她的地位将无人可动摇,侯府丰厚的家产她爹也有机会沾染。
“这里在做什么”
女人愤怒的嗓音陡起,室内顿时陷入一片沉寂,六名奴仆立即起身,急急拭泪退到两旁,让一身珠光宝气的范怡珊及两名丫鬟走近床前。
范怡珊是老侯爷的妾,现在贾嫣希死了,在少主人尚未从关外回来的日子里,她将是府中权势最大的人。
她冷冷的瞠视奴仆们,“太君被毒死一事谁也不许传出去,外头要是有什么蜚短流长,不管是谁长舌,你们一个也活不了!”
众人脸色丕变,不敢迟疑的急急行礼,“是!姨奶奶!”
“出去!”
几名奴仆飞快的行礼退了出去,就连眼角也不敢再瞟床上的贾嫣希一眼,范怡珊的两名丫鬟则手脚俐落的将房门关上。
贾嫣希不敢相信的瞪着年近四十的范怡珊。
“你为什么要隐瞒?我就这么被毒死了,你不通报衙门,查出下手之人,反而要奴仆们守口如瓶,为什么?”她难掩激动的对着她叫嚣,嫁到这里近三年,她一直压抑自己的真性情,逼自己当一个举止合宜的“太君”,端庄慎言,对早自己进门十多年的范怡珊更是以礼相待,她为何如此待她?
范怡珊缓缓的在床畔坐下,“不能怪我,只能说你不该进侯府,更不该让这个家安然度过好几次危机,因为,要带这个家挺过来的应该是我才对。”她冷笑着,语气憎恨无比。
贾嫣希瞧着范怡珊几近扭曲的狰狞面孔,不由得毛骨悚然。
“等了这么多年,这个东西合该属于我了,就不信又死了一个正室,还有女人敢嫁进来。”她不畏贾嫣希那张惨死的脸孔,倾身伸手一把扯下她脖子上戴的古玉,这是侯府的传家宝,代表当家主母的地位,她得意一笑,极其珍视的抚触那块古玉,没想到,下一瞬—
“好烫!”感觉手里的玉烫得像烧红的铁一般,她脸色一变,连忙放开手—
啷一声,古玉落地,硬生生的碎成两块,散发着白光。
同一时间,成了一缕魂魄的贾嫣希发现一切都静止了。
范怡珊抚着烫红的手,低头不动。她不解的再回头看向两名丫鬟,两人也是维持走动中的姿势。
“这……这到底怎么回事?”贾嫣希困惑的喃喃低语,只有她这缕魂魄能自由行动?
那道白光愈来愈刺眼,她几乎无法睁眼,蓦地,一道强烈的吸力将她拉向白光,瞬间,她眼前一黑,失去意识……
第1章(1)
桃花开、春耕始,一群男男女女在肥沃田地里像蜜蜂似的忙碌穿梭着,忙了好一阵子,几名觑空喝口茶休息的妇女将目光移到另一边田间,注视一个弯腰耕作的娇小女子。
“均均的病都好了?我看她的样子似乎比我记忆中的还俐落。”
“她的病早好了,那事都发生一年,你犯糊涂了。”
“我知道,但她是伤到脑袋,谁也不认得,也不说话,我以为这一趟回来她还一样呢!”
“你嫁到外地也一年了,难怪你不清楚,”另一名妇人也看向宋均均,“她现在跟以前可不同了,你也知道她个性胆小,连说个话都像蚊子叫,但这段日子啊……不同喽!”
“她现在开朗又好相处,尤其是她的绣功,你记得吧,她那个识字的娘希望她能学个一技之长,帮忙贴补家用,还硬是凑了钱送她去学刺绣。”
“记得,学了三年,也没见她绣出什么来,村民们莫不说是浪费钱子嘛。”
“没有,没有,大伙儿都错了,她只是没绣出来而已,事实上,她的绣功可了得了,”微胖的小村姑连忙从怀里拿出一个绣着桃花图案的小荷包,“瞧,这就是均均送的。”
“哇,真美!”嫁到外地去的妇女眼睛一亮,接到手里都爱不释手了。
“喂,快下来田里忙啊,咱们西边佃农可没有东边佃农那么好过。”一名庄稼汉朝这几名嚼舌根的女人吼了吼。
几个女人不敢再长舌,连忙放下杯子,急急的往一畦畦的田里走去。
放眼所见,这一大片田地里大大小小的农民全来自不远处的老榕村,村庄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近两百口人全是佃农,然而,这一大片农地的拥有者却有两方,拥有东半边的是龙泉别庄,以及拥有西半边的老地主施大钧。
龙泉别庄是皇城的靖王爷所有,长久以来,靖王爷家对管辖下的佃农相当厚道,租户条约清清楚楚,一切照约走,然而,西边的老地主就刻薄些,频找名目东扣西扣,还规定要种什么,也不管气侯、土壤合不合适,施大钧像个土霸王,告诉佃农不种就不租,颐指气使的。
于是,一季下来,同样看天吃饭的农家,丰收的东边佃农个个笑呵呵,西边的仅能勒紧腰带度日,但要想东边佃农不租田,抢块地耕作那是作梦,老榕村的村民一辈子只会做一件事,就是种田,怎可能有人不租田?所以,日子即使过得再苦,西边的佃农还是得咬牙撑下去。
只隔一条小径,土地却分为东西两侧,属于东边佃农的宋均均看着同样跟自己弯腰插秧的好朋友方莹,“这一次,施老爷终于要跟咱们东边种一样的东西了?”
方莹长得圆润,有张爱笑的脸,但一听到好友这么问,一张脸都皱成包子了,她直起腰杆,看着手上嫩绿的秧苗叹气,“谁知道呢?施老爷要是再听哪个地方种什么赚大钱,恐怕又要我们将种植的东西都挖出来!”
宋均均想了一下,无奈点头,“也是,施老爷凡事虎头蛇尾,朝令夕改—”
“你又来了,宋均均!”方莹直接的打断她的话,一双圆圆的眼眸瞪着宋均均那张美得像天仙的脸庞,“我不识字耶,你虽然识字,但生病前也不会这样文诌诌的,害我听都听不懂。”嘟了嘟嘴,她再次弯腰插秧,但嘴里仍喃喃碎念,“我阿娘说你伤了脑袋,反而变得讨人喜欢,也好亲近得多,而且什么都会,开玩笑的说让我也撞撞脑袋,看会不会也讨人喜欢些,有人上门提亲……”
宋均均微微一笑,也弯下腰,将手中秧苗插入田地。
方莹是个单纯的姑娘,要是知道发生在她身上的事,肯定会以为她疯了吧!
这是一个永远不能对外人说的秘密!她不是宋均均,而是颜侯府的太君贾嫣希。
那日,她中毒离世,却在被吸入那道刺眼白光后,在农家女宋均均的身上回魂。
她完全无法理解,怎么有如此离奇的事,只能从宋均均的父母口中得知,宋均均到城里买些家用品,却到入夜都尚未回家,于是村人拿了火把四处搜寻,才在一个坡地发现她浑身是伤,早已失去意识,至于她的马车则掉落到更深的谷底。
由于那条路并非她寻常回家的路,所以众人在她醒后连连询问原因,但重生后的贾嫣希,对一张张陌生的脸、一个又一个的问题,完全无言以对,有人因此说她撞到头,呆了、傻了,连父母都认不出来,连话都不会说了……
她的确是吓傻了,所以顺势的点头,重新认识每一个人,也从他们的口中认识身体的主人宋均均。
在卧床养伤的半年间,她的心境从最初的震惊、茫然困惑,到最后的坦然接受,这一晃眼,竟然已经一年了。
虽然从一个事事有人伺候的尊贵太君摇身一变成为贫苦的农家女,日子过得极为辛苦,但适应力绝佳的她在农事上不仅愈来愈上手,也愈来愈喜欢这样单纯的生活。
重生后的她爹名唤宋勇,是个大嗓门,极疼妻女,在风吹日晒下,他身材高瘦精实,粗糙皮肤已见皱纹,比实际年纪四十看来更苍老些。
娘亲李采,温温婉婉,认命勤俭,只是身子骨弱,三天两头就不舒服,只能卧床休息,但她爱她、疼她,更胜她生前的娘亲。
这是上天的恩赐,她惜福、感恩,决定代替这个身体的主人,好好的孝敬她的父母、好好的、认真的过日子。
她十七岁当太君,战战兢兢的过了近三年尔虞我诈、惊心动魄的日子,二十岁一命呜呼,这让她更明白,奢侈的享乐及权势的拥有一点也不重要,在宋家,亲子间笑语不断,氛围温暖,平凡又圆满,而在宋均均的身上重生,她现年才十六,老天爷也真是厚待了!
“答答答……”
急促的马蹄声愈来愈近,农田上的众人不由自主的停下手边工作,直起腰杆,望向声音来处。
远远的,就看到身形巨大的曹总管策马前来,而且,骑术了得的他另一手还拉了另一匹马儿。
曹总管整个人圆润润,像座小山的坐在马背上,随着马儿奔驰,那圆润润的脸颊肉就上上下下的抖动,套着深蓝袍服的庞大身躯也跟着抖动,远看就像一团被捣的大颗麻糬。
“噗、哈哈哈……”众人看这画面着实滑稽,忍不住笑了出来。
方莹捧腹大笑,就连宋均均也憋不住笑意,噗哧一笑。
这一笑可真是倾城倾国,原本她的五官就承袭了她楚楚动人的娘亲,粉嫩雪肌怎么晒也晒不黑,一张唇若红樱,一双翦水瞳眸澄净似明湖,这小小一张巴掌脸,像是上天精雕细琢而成,再加上纤细骨架,让她看来更是娇娇弱弱,不管男女老少的,个个惊艳不已。
所以,不管是离这里不远的靖城里的官家、富商,还是村里的地主少东、年轻小伙子都找人到她家谈亲事,差点将她家门槛给踏平了。
随着此起彼落的笑声,曹总管已策马趋近,他是龙泉别庄的老总管,长年住在别庄里,与老榕村的每个人都熟,对每个人笑看他骑马的模样也不以为意,急急的拉了缰绳,飞身下了马背,再施展轻功,身子一掠,就在宋均均前方的田间小径站定。
众人瞧他露这一手,又笑着用力拍手,有些老农更是大声的叫好。
没错,曹总管虽然胖,但动作灵活,还是个武功高手,他朝众人点头微笑,就急着对宋均均道:“你快跟我走一趟。”
“去哪儿?曹总管。”方莹瞪大了眼睛就问,比宋均均还好奇。
两鬓斑白的曹总管瞟方莹一眼,再看着宋均均回答,“走一趟别庄。”
“去别庄?”
宋均均一脸惊讶,方莹却更是兴奋的大叫,“去别庄!”
“是啊,爷发脾气,呃—跟我走一趟你就明白了。”
他很清楚有许多人对他那主子十分好奇,甚至将爷的悲惨遭遇拿来当作茶余饭后嚼舌根的话题,当然,老榕村的人大多是纯朴良善之人,会闲聊也是关心,只是,说者无心,就怕听者有意,有些事他不能说,免得这些农户加油添醋,万一要是传到爷耳里,那龙泉别庄里肯定又是雷声轰隆隆,每个人的日子都难过了。
瞧曹总管一副有口难言的样子,宋均均没再勉强,也明白他为何要多带着一匹马过来,依他的身形,两人要共骑是绝不可能。
“我们走吧,”她踩上田间小径,弯身在一旁水渠洗净手上沾了泥的双手,再直起腰杆,看向方莹,“小莹,待会儿我爹娘过来,麻烦替我跟他们说一声。”
“喔—”虽然应了声,但见好友一说完就跟着曹总管往前方走去,方莹急急的丢下稻苗,“等等,我也想去啊。”
“小莹,你傻了啊,龙泉别庄哪是想去就能去的!”一旁一名老农马上拦住她,“别庄的年轻王爷是很俊,但他来这里几个月,哪个人没听说,他的脾气有多坏,你没脑袋呀……”
“不能怪小莹没脑袋,春天到了嘛,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