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疯了!”楚云瞪着他妹妹楚歌——她正抱着弓起的双腿坐在窗台上。
“我正常得很。”
楚歌慵懒地回嘴。
“正常的女孩应该是待在家里刺绣,而不是跑到沙漠去。”
“你别笑死人了,都什么年代了。还刺绣——刺你的大屁服啦!”
楚云的眉头蹙在一起。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女孩子家讲话要文雅点,什么屁股不屁股的……”他这个妹妹长得虽然很漂亮,但是个性刁蛮、又任性,做事冲动、又蛮勇,还没有一点淑女样,不爱穿裙子也不爱化妆,她说话的时候离淑女的标准更远了,他实在担心没有男人敢要她。
“我就是爱说屁股,怎么样?哥,你到底要不要让我去?”楚歌气势汹汹的说。
“没有我,你一个人去到埃及,就算真给你找到廉星樵又怎样?他是空手道黑带,你打得过他吗?”
楚歌虽有学过女子防身术,但那点三脚猫功夫,根本不是廉星樵的对手。
他们楚家是侦探世家,他爷爷楚天是名侦探,有“唐人街福尔摩斯”之称。
大概是隔代遗传的关系吧,他和楚歌也走上这一行,在唐人街开了一家“楚氏兄妹侦探社”。
七天前,廉雨辰委任他们兄妹去埃及捉他的侄子廉星樵回台湾,所有的准备工作都0K时,没想到一小时前他去旅行社拿机票的途中出了车祸,现在躺在病床上不能动,全身打上石膏。
“我捉他不是用奉头?而是用头脑,我都已经想好了,如果你知道我的计划,一定会举双脚赞成。”
“好了,我的大小姐,什么都不用说了。总之,没有我,你哪都不准去。”
楚歌垂下那张令人爱怜的脸,旋又抬起头来说:“我不可能永远活在你的羽翼下,小鸟终有一天要离开它妈妈的。”
“现在还不是你飞出去的时候。”楚云坚决地摇头。“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想去埃及……是不是因为廉星樵是个美男子?”
楚歌的脸颊霎时浮现两朵红云。为了掩饰脸红不是心虚而是气愤,她立刻以尖刻的语气说:“你想到哪里去了!我想去埃及,还不是为了廉雨辰那两百万酬金,想想那两百万可以解决多少事啊,妈妈庞大的医药费,还有你和文倩姐也可以结婚了。”
她妈妈目前在北美一家昂贵的私人疗养院养病,每个月要付四千元的看护费,而楚云一直想和他长跑多年的女朋友文倩姐结婚,但文倩姐的妈妈嫌哥哥穷,不愿把女儿嫁给他。
“楚歌,你是个好女儿,也是个好妹妹,但是沙漠里充满了各种想不到的危险,我不要你去冒险。”楚云温柔的注视楚歌。
“如果我是男人的话,你就会让我去,对不对?”
“对,所以你还是认命吧,乖乖待在医院照顾我。”
“有文倩姐照顾你就够了,反正我是去定了。”楚歌轻灵地跳下窗台,走向门口。她相信她的计划一定可以成功,不去实在太可惜了。
“你不准去!”楚云的声音在十条冲外都听得到。
“你站起来阻止我啊。”楚歌在门口停下脚步,回头对楚云说,“我以爷爷的名义起誓,我一定会完成任务。”说完转头离开楚云的病房。
第1章(1)
火红的夕阳斜挂在天际,照耀得尼罗河面金波粼粼。
机上,楚歌闭着眼睛,悠闲的听着耳机里的音乐。
讨厌,坐在她旁边的女孩是屁股长痔疮是不是,动来动去的。
忽然,女孩的身体挤靠了过来,压到她的手臂。
楚歌张开眼睛,拉下耳机。
“我跟你换位子。”
“不好意思……”
女孩腼腆地说。
“没关系,反正我也没在看外面。”
换位子后——
“你好,我叫小桃。”
女孩笑了笑。
基于礼貌,她也对女孩笑了笑,“我是楚歌。”
“这班飞机上除了空姐,就只有我们两个是女生,年纪又差不多,又坐在一起,好有缘哟。”
小桃热络的说。
哇哩咧!这女孩是个“话匣子”。她坐飞机第一怕坠机,第二怕碰到喋喋不休的人。
“你也是来埃及自助旅行吗?那我们刚好可以结伴同行。”
“我不是来观光旅游的。”她可是有伟大的使命——赚两百万美元。
“哦……”小桃脸上的表情失望,然后身体靠回椅背,看向小窗外。
当楚歌正庆幸自己耳根于可以清静时,小桃突然拉扯住她的手臂。
“楚歌,你快看!”
她看向机窗。
沙漠上并排耸立着五座金字塔,以中间的一座最大,在夕阳余辉中五彩斑斓、瑰丽夺目,尤其是它的雄伟气势,令人赞叹不已。
“不晓得那五座金字塔叫什么名字?”小桃一面喃喃自语,一面翻开一本埃及旅游指南。
“大金字塔,是古代世界七大奇景之一。”楚歌又说,“古夫金字塔旁边那个小的,是它的子塔,有狮身人像的是凯夫伦金字塔,然后是女性金字塔,稍远的地方是尚未完成的狄杜弗利金字塔。”
“哇,你怎么那么清楚。你来过埃及?”
“不,我第一次来,不过,我是学考古的,所以对埃及的史地都很清楚。”
她这次的身份是埃及古物系学生,对埃及的地理、历史不滚瓜烂熟,怎么行!
“自从我看了‘尼罗河女儿’后,就对埃及很着迷……你看过那本漫画吗?”
“看过。”
她好爱看少女漫画,只要有机会去台湾,她一定去各大出版社采购。
楚云看到她又买少女漫画,就会取笑她干嘛不去找个人谈恋爱。
她也想谈恋爱,只是她还没遇到属于她的少女漫画里的男主角。
“尼罗河女儿的男主角曼菲土,埃及真的有这位法老王吗?”
“埃及史上是有一个少年法老,不过他叫杜唐卡门,他十八岁时被神官下毒害死了。”
“那他们大概是同一个人。你刚刚说女性金字塔,埃及有女的法老王啊?”
“有啊,但是你看到的那座不是那个女法老王的金字塔,而是法老王古夫的女儿,艾诺珊公主的,她要她的情人们跟她上床之后送她石头盖起来的。”
小桃偏着头,“那么大的金字塔要用很多块石头吧?”
“至少要用两百万块花岗石。”
小桃睁大了眼睛。“那艾诺珊公主岂不是跟很多男人上过床!?”
“多的数不清了。”楚歌接着说,“所以女性金字塔又叫婊子金字塔。”
“真难听。”
小桃高高嘟起嘴巴。
“还不都是那些得不到她的男人恶意取的。”
“金字塔到底代表着什么意义?”
小桃问。
“古埃及人坚信人死了之后会复活,而他们害怕复活的时候,身体已经腐烂,无身体可用,所以才发明出人类历史上著名的木乃伊,可以保存身体几千年,而金字塔,就是法老王放置木乃伊,还有宝藏的地方。”
这时,有位空中小姐开始分发给旅客盒装晚餐。
空中小姐收走餐盒后,楚歌打开记事簿,一张剪报上用红笔圈出的小字标题写着:
“王陵谷真正最后的大发现”。
内文是说虽然许多考古学家都说在王陵谷挖宝必定徒劳无功,因那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但是有一个叫廉星樵的台湾人不信邪,带着一支考古队伍在王陵谷挖掘了三年多,终于在上礼拜挖到宝。
他们在托特美斯三世的神殿下,挖出一个没有头的少年神像,据说那就是杜唐卡门,这个消息令整个考古界为之轰动,一致认为那是本世纪最重大的发现!
新闻尾端说,廉星樵已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少年法老王的墓,所以找来以研究金字塔而著名,被称为“金字塔权威”的佩托里教授。相信佩托里教授来了以后,一定可以找到少年法老王墓。
可惜,佩托里教授不能来了,他心脏病突发住院。
佩托里教授虽然住院,但还是念念不忘杜唐卡门墓,所以他叫他的得意门生代替他来,不过这个得意门生也不克前来,因为她送他去加勒比海度假了,现在就由她这个冒牌得意门生顶替。
楚歌取出夹在记事簿里的一张照片。
照片中的男子俊挺秀气,虽然有点娘味,但是眉宇间又具有男性的英气,正如楚云说的,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美男子。
他是个什么样的男人?
楚歌的指尖轻柔的滑过他挺秀的眉、黑曜石般的眼,一颗心又乱了起来……
“哇,你男朋友好帅,好像言承旭喔。”突然,小桃的声音打断了楚歌的思潮。
“他不是我男朋友。”
“哦……照片可不可以借我看?”
“可以呀!”她实在不想借给小桃看,可是不借显得太小家子气了。
“他是我看过最英俊的男人了……”小桃的眼光始终无法自那张照片上离开。
雪特!楚歌微微皱起眉头。
小桃的口水,滴到照片上了。
“不好意思。”
小桃用手抹去照片上的口水。“你可不可以介绍我认识他?”
她从小桃手中抽走照片。
“我也还不认识他,不过快认识了,我来埃及就是来参加他的考古队。”
“和这么英俊的男人一起考古,你一定很期待罗曼史吧?”小桃瞅着她。
“我只是来考古,无心想什么罗曼史。”
楚歌不带感情的说。
她只是来捉他,不是来和他谈恋爱……
好吧,她承认,她心里是有那么一丝丝、一咪咪的期待……
◆◆◆
开罗国际机场
楚歌提着大旅行箱走进机场大厅。看了半天,没看到廉星樵。
他还没到吗?那个得意门生到底有没有伊媚儿给他呢?他该不会是忘了吧?
她发着呆,突然,听到小桃喊她的名字,“楚歌。”
楚歌僵硬的转过身,“我明明看到你走出机场大厅——”
“我又回来了。照片上那个人还没来吗?我陪你等他。”小桃盈盈笑说。
“不必了,你不用陪我……”说的那么好听,陪她?算了吧,她只是想看廉星樵。
小桃突然叫了起来,“那边那个好像是他——”
顺着小桃的视线,她看到一个修长挺拔的男人走进机场大厅。
虽然不太像照片上的人,但,是廉星樵没错。
沙漠的太阳把他的头发晒成了麦色,脸庞晒成了古铜色,但他还是很英俊,只是不再是照片上那个奶油小生,“阳刚”大概是她唯一所能想到用来形容他的辞了。
“他本人比照片更英俊……”
小桃的口水又滴了下来。
“是啊……”
楚歌也不禁芳心怦然。
“楚歌,我可不可以跟着你们考古队走?”小桃攀住她的手臂。
楚歌抽回手臂。“你别开玩笑了,我们是去沙漠深处挖古墓,不是去玩。”
小桃叹了一口气,“我好希望我是你,这样我就可以和他朝夕相处,然后日久生情。”
小桃的算盘打得跟她一样好,可惜去的人不是伊。
“拜拜,后会有期了。”
与小桃道别之后,楚歌向廉星樵走去。
佩托里教授的学生应该来了,可是怎么没看到有哪个人像学考古的?廉星樵深邃的黑眸扫过机场大厅——他的视线飞快移回到一个朝他走来的女孩身上。
这女孩身材娇小,二十一、二岁的模样。她首先引人注意的是眼睛,又大又明亮,眼尾微微往上,很像猫咪的眼睛。
不只眼睛,他发现她那张漂亮脸蛋的轮廓,她的嘴形和她小巧的鼻子,全是猫样,连走路也像猫一样轻灵。
他最讨厌猫了,猫既难伺候,又任性,这女孩看起来也是很麻烦的样子。
当他转看别人时,一个女人的声音自下方传来。
“你好!”
他往下一看,是那个女孩!他脸上显得有些诧异。“你在跟我说话吗?”
老天,他可真高,她只到他的下巴,害她必须仰起头来看他。“是的,廉星樵先生。”
他怔了怔,“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佩托里教授告诉我的。”
廉星樵不能置信地注视着她,“你就是佩托里教授的学生!?”
“是的。你似乎很意外?”
“是啊,佩托里教授没告诉我来的是女学生。”
“哦,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没说。我叫楚歌,很高兴参加你的考古队。”
他的双眉纠在一起。
“你曾经来过埃及或是沙漠?”
“没有。”
“那我劝你改去参加旅行团,看看古夫、拉美西斯金字塔和特贝城的神殿就好了。”
“为什么不让我参加考古队?你是担心我的能力吗?我是佩托里教授的得意门生……”
第1章(2)
“小姐,沙漠不像在教室里没有一点危险。一望无际的沙漠里除了流沙、毒蝎,还有随时可能面临的饥饿和口渴……”他恐吓的说。
“我不怕。”
她抬头挺胸,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我还没说完,那里没有柔软的床给你睡,也没有水给你洗澡,没有绿色蔬菜,只能吃豆子罐头,对你这种娇生惯养的女人来说,那里无疑是地狱。”
“原来你有大男人主义。”
“这跟大男人主义无关,我只是没时间一边挖墓,还要一边照顾你。”
“不用你照顾,我可以自己照顾自己!”
她气急败坏的反驳。
“不管你怎么说,我是不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说完,他转身走向门口。
“等等我……”楚歌连忙提起行李箱,嘴里边喊着,边追了出去。
她在机场大厦外面看到他。
“你在平地走路都这么慢了,还想去沙漠——”
他嘲弄地说。
楚歌立刻抗议,“这不公平,我手上提着两个大皮箱。”
“别期望生命是公平的,尤宜是男女在先天上本来就不公平。”
他突然抓住她的手臂,然后打开停在面前的一辆计程车,把她推进车子里去。
“再见了,楚歌小姐。”
他告诉计程车司机,“送她去饭店。”
在司机发动引擎时,楚歌拉下车窗,探头出来,“我不会死心的!我会像水蛭一样紧紧地黏住你,直到你答应……”
★★★
楚歌一走进饭店的酒吧,便看到廉星樵和一个金发男子坐在角落说话。
她走到廉星樵的桌旁,对着他微笑,“嗨,我们又见面了。”
“我的老天,你还真是阴魂不散。”廉星樵一副很不乐意看到她似的表情。
对他的脸色,她视若无睹。
“我说过我会像水蛭一样紧紧地黏住你,直到你答应为止。”
“没有那个直到,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我并不知道,我只是在开罗每一间饭店的酒吧碰碰运气,结果——我的运气不错。”
他闷哼了一声。
“看来是我的运气不好啰。”
这时,坐在旁边的金发男子用法文问廉星樵,“这位小姐是?”
“楚歌,她就是佩托里教授的学生。”他替他们介绍着,“他是文生,考古队的成员。”
文生是个金发蓝眼,相当有魅力的典型法国男子,同时也是一个业余艺术品玩家。
欧洲人偏好“历史”,其中以法国人尤然。